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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上半年綜合治理工作總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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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我鄉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四川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綱要(試行)》,緊緊圍繞建設“平安夾江”“平安歇馬”要求,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大力開展嚴打整治鬥爭,切實加強基層基礎建設,認真做好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工作,積極構建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積極做好網格化管理工作,社會治安狀況保持了平穩的態勢。全鄉共發生矛盾糾紛共排查矛盾糾紛10起,調處9起,調處成功率98%。協調處理重大處理疑難糾紛1件。結合我鄉實際情況,現將我鄉2017年上半年綜治工作做如下彙報:

鄉鎮上半年綜合治理工作總結報告

  一、抓住一個龍頭,建立健全綜合治理制約和激勵機制。

鄉黨委、政府歷來高度重視治安綜治工作,班子成員牢固樹立“發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務,穩定是硬任務,是第一責任”的觀念,抓住落實綜治責任制這個龍頭,逐步建立健全綜治工作制約和激勵機制。一是全面實行“四個納入”。即把治安綜治工作納入領導幹部特別是村主要幹部任期目標責任制及政績考核的重要專案;納入黨委考核使用幹部的必備條件;納入百分制目標管理考核的重要內容;納入評先評優的必備條件。二是每年簽訂三份治安綜治責任狀。即黨委、政府和村(單位)、村和組、組和戶逐級簽訂責任狀,縱向到底,責任到人,形成了治安綜治工作人人有責的工作機制。三是認真組織兩次檢查。即半年檢查和年度檢查。採取“聽、查、看、議”等方式嚴格檢查,把治安綜治工作檢查結果與經濟建設、黨建工作一起,與責任人的補貼獎金掛鉤,做到獎勤罰懶。

  二、堅持三項制度,形成常抓不懈的工機制。

一是堅持領導幹部掛片包村負責治安綜治工作制度。全鄉治安綜治工作黨政一把手負總責,5位班子成員分掛5片、10位鄉領導聯絡10個村委會,綜治成員單位各負其責,形成了鄉、村(單位)、組三級都有人負責社會治安工作的責任體系。有效促進了治安綜治工作責任的落實,實現了基層治安綜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堅持穩定分析會和治安情況通報制度。每半年召開一次全鄉性的穩定分析會,研究分析全鄉治安綜治形勢,部署治安綜治工作,解決影響重、難點問題,起到了好的效果。分管領導在今年上半年分析會上,認為如不認真妥善處理將會對歇馬發展的順利進行和社會的穩定造成影響,引起鄉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針對階段性社會治安情況,特別是社會治安存在的突出問題,定期和不定期進行通報,既指出問題、危害、原因,又提出具體措施和要求。對各村、各單位及時掌握全鄉治安情況,針對問題採取有效措施,起到了警示和警醒作用。三是堅持責任追究制度。嚴格實行分級管理,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對因管理不善、制度不嚴、防範不實、工作不力致使本村、本部門、本單位發生重大問題的,堅決按照有關規定追究一把手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堅決實行一票否決。

  三、構建三個網路,增強群防群治能力。

一是構建法制宣傳網路。首先,組建了10支由鄉駐村人員、村兩委幹部和村民小組長組成的法制宣傳隊伍。他們在負責收集、彙總、報送治安資訊的同時,結合各階段治安綜治工作重點,開展法制、綜治宣傳教育。今年圍繞建設“平安歇馬”,依法治縣工作,在鄉政府所在地特別製作了三條固定標語,各村普遍也製作了一條以上固定標語。此外,為了提高法制宣傳實效,今年以來,在中國小生中開展了“法律進校園”活動,讓中國小生把農村實用法制知識宣傳材料帶回給家長,使法制教育走進家庭,近千名家長受到了法制教育;司法所、派出所和學校結對共建,定期到學校進行法制講座,提高了學生的'學法熱情和守法自覺性。二是構建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網路。首先是建立健全了鄉、村兩級矛盾糾紛排查網路。鄉駐村領導幹部和村兩委都是村級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員,一般性矛盾糾紛由駐村人員協同村裡調處,調處結果上報;無法解決的矛盾交鄉調委會調處;重大矛盾糾紛實行掛牌督辦,專門成立工作組解決。其次是實行鄉領導輪流值班接待來訪制度。週一至週五安排兩名鄉領導值班,現場接待群眾來訪,解答群眾疑問,化解矛盾。再是嚴格雙休日值班,每個週末安排一名鄉領導,兩名鄉幹部值班,處理處理突發事件。基本做到了把矛盾解決在當地、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並有效處置了一些群體性上訪事件。三是構建治安防範網路。一方面成立治安巡邏隊,協助治安管理。全鄉成立治安巡邏隊伍10支,50餘人,堅持在重大節假日上街(路)巡邏。一年來,協助派出所調解糾紛2起,起到較好防範作用。另一方面是在火災高風險時期和春節前後,聘請打更員,作好防火防盜警示。

  四、高度重視四項工作,提高綜治工作整體水平。

一是著力解決治安管理的突出問題。堅持“嚴打”方針不動搖,保持嚴打高壓態勢。今年重點開展了刑事在逃案犯的追逃、整治農村賭博和涉淫場所、校園周邊治安環境治理、整頓農貿市場交易秩序和文化音像、網咖等,取得了明顯效益。二是紮實推進建設“平安歇馬”工作。根據縣委縣政府建設“平安夾江”工作部署,今年完成了建設“平安歇馬”實施方案,提出了建立規劃、工作措施。三是切實加強機構隊伍建設。鄉、村兩級全部成立綜治委、調解委,鄉設有綜治辦。鄉綜治委主任由黨委書記擔任,綜治辦主任由分管領導兼任。村綜治、調解委分別由一名副書記或副主任擔任,機構基本健全,鄉村兩級綜治人員隊伍共35名。為提高綜治隊伍的整體素質,採取以會代訓、專題講座、舉辦短期培訓等多種形式,對村級治保、調解主任等相關人員進行了教育培訓,進一步提高了綜治幹部的政治業務素質,增強了事業心和“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的責任意識。在落實經費保障上,每年都把綜治經費列入財政預算,2017年達到人均1.00元,超支部分,鄉財政所全部承擔。綜治工作人員崗位津貼和村級綜治、調解主任報酬均按規定予以了落實。穩定基層綜治工作隊伍,夯實了工作基礎。四是注重協調各方作用,促進形成整體工作合力。明確各綜治成員單位的職責,在工作充分發揮各自職能優勢,既各負其責,又協調配合,凡涉及哪個部門解決的問題,就由哪個部門解決,屬於多個部門解決的問題,由綜治委協調解決。每月召開綜治成員單位例會,定期開展矛盾糾紛集中排查。中國小均配備了法制副校長。鄉里成立了外來人口管理站,加強了流動人口管理。全鄉成立刑釋解教人員和社群矯正人員幫教小組7個,鄉上成立社群矯正領導小組,實行“一幫一”幫教育轉化,社群矯正人員重新犯罪率為零。截止目前,我鄉一共接收社群服刑人員21人,己解矯14人,尚有7個社群矯正人員正在管教之中。

  五、存在問題和建議:

一是農村財稅體制改革後,鄉村可用財力減少,綜治工作人員的經濟待遇特別是村級從事治保、調解工作人員的待遇落實面臨困難。請求上級財政專門予以統籌解決。

二是治安綜治工作隊伍業務素質急需提高,但由於基層條件有限,無法承擔培訓教育職責,建議上級綜治組織基層綜治幹部進行系統學習和培訓。

三是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治安綜治工作面臨更大挑戰,基層治安綜治工作硬體設施不足,經費緊張,請求上級給予專項資金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