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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事務所實習小結範文

工作總結 閱讀(2.33W)

律師事務所實習的過程中想必會有許多書本上沒有的知識學習。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到的律師事務所實習小結,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律師事務所實習小結範文

  律師事務所實習小結(一)

我的這次實習時間是從2014年3月12日至4月15日。實習期間,我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儘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認真完成領導和其他律師交辦的工作。在律師們的指導下,我開始熟悉這個行業並慢慢進入“律師”的狀態,對律師事務所運作的程式和法律實踐有了一定的認識和體會。

在實習期間,我親身接觸到了律師實務,實際參與了一些案件的訴訟過程,獨立完成了幾篇律師日常法律文書的寫作。現將實習期間的工作經歷總結如下。

一、實踐經驗

1 以事實為依據

事實勝於雄辯,律師實務不同於學術研究,律師在訴訟中的難點並不是解決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觀事實。以法律為標準將生活事實整理為法律事實。因此律師在開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適用外,就是認真的蒐集證據,掌握與案件有關的客觀事實以及證據基礎。並且應該注意證據的證明力問題。盡最大努力使我方主張的事實得到證據的支援。在分析證據的時候應該對全案證據作出綜合判斷,仔細分析每一個證據的證明事項,以及各證據之間的關係。主要工作在於檢查證據之間是否相矛盾;證據對待證事實的證明力的強弱;所提供的證據與訴訟請求之間有無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證事實之間的證據與訴訟請求的關係、從整體上把握證據與訴訟請求之間的關係,不可割裂開各各證據之間的聯絡,孤立的審查證據。

例如,在一起發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原告方的訴訟請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擔其交通費,而在其主張的交通費中主要的褶證據是兩張價值400元的從赤壁到上海的汽車票。而其起訴書中確表明在事故發生後原告的丈夫就趕到了醫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解釋》中規定,對於必要的交通費用,原告的主張可以支援。由於原告的丈夫已經在原告身旁,這400元的車票不屬於必要的費用。顯然,原告的起訴書中所承認的事實與其訴訟請求以及提供的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直接影響了訴訟請求的成立。

2 注重交易習慣

法律只是對社會生活的一種法律抽象,其並不是窮盡所有社會生活。對一些對社會發展沒有直接影響的習慣,法律並沒有作出明確規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習慣,在與法律沒有衝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決定了交易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此在應該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習慣。在很多時候,交易習慣可能直接影響案件的結果。

例如,在一起房屋買賣糾紛中,雙方當事人簽訂了《房屋定購協議》,後房屋一直沒有開工。我方當事人主張對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對方當事人主張其並沒有房屋預售許可證,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若干問題解釋》規定,合同應該無效。我方當事人無權要求違約責任。我方主張:根據交易習慣,“訂購”不同於“定購”其只反應了一種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標的不是房屋所有權的轉讓,而是以協議中約定的條款來訂立買賣合同。因此《房屋定購協議》並不違反《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若干問題解釋》。合同有效,對方應承擔責任。由此可見交易習慣在訴訟中的重要意義。

3 注重法律以外的規範性法律檔案

根據我國的憲政結構,地方政府,人大有權力指定行政法規以及地方規章。這些規章雖然效力低於法律,但是確具有規範性效力,可以在訴訟中直接作為判決的法律依據,因此其在現實中的訴訟糾紛中確十分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與法律的確定性之間存在矛盾。為了保證規則的涵蓋面,法律不得不使用抽象語言表述規則,這樣確又與客觀事實之間產生一定距離。在大多數訴訟中,雖然都有法律對相關問題作出規定,但是確沒有明確給出解決糾紛的方,把相關問題交給法律以外的規範性法律檔案解決。因此在訴訟中一定要注意行政法規,地方規章。首先應注意對案件行使管轄權的法院所在地的政府,人大對案件涉及的問題有無規定。其次,應該注意案件爭議的所涉及到的行業主管部門對此是否由規定。第三,分析各規定,法規之間有無矛盾,以及它們彼此之間的效力層次。

例如,在上文中涉及到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及到的法律解釋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解釋》;涉及到的行政法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以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涉及到的地方規定有:《上海市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條例》;《上海市高階人民法院人身損害賠償標準》;《上海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外出補助標準》

在這樣一起糾紛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規範性檔案的數量大於法律檔案。

4 注意會計技能在案件中的適用

在民事糾紛中大多數都涉及到損害賠償的計算,計算方法將會直接影響到訴訟請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援。而這個時候引入一些基本的會計方法即簡化了計算步驟,又比較容易被法院接受。

例如,在一起侵害承包經營權的侵權案件中。在計算損害賠償數額時律師採用了以下方式計算:

1 預期損失,根據05年同期營業額為計算標準計算合同解除後原告應該獲得的受益。以營業額的35%為利潤計算標準。

2 支付給員工的工資、由於被告的違約,使原告的營業額下降,但是確必須按照原營業額給付員工工資,對於多給付的工資,應該由被告承擔

3 機器折舊費用,以其可使用年限比照實際使用年限,計算折舊額。

4 房屋裝修的費用,裝修的花費,減去使用年度的費用。

如果用會計方法來檢驗,這種計算方式顯然不合理,根據會計基本公式,利潤等於受益減費用。既然以受益的35計算利潤,那麼在主張多支付的工資這一費用,顯然屬於重複計算。而且在計算折舊費用的時候沒有考慮到淨殘值,以及當事人所在行業所適用的會計準則的規定。這樣的訴訟請求很難得到法院支援。

  律師事務所實習小結(二)

去律所實習之前,我心目中的律師想象應該是這樣的:西裝革履,氣宇軒昂,睿智機敏,每天開著BMW,出入豪華的寫字樓,而後在窗明几淨的辦公室內會見當事人,邏輯清晰,談吐不凡……但是,這近一個月的實習生活卻讓我的這種理想形象擊得粉碎,讓我有幸真正瞭解了這個神祕的真實的律師群體。

我所在的律所坐落於廈門市的商業中心,在一棟48層的寫字樓內。根據國際慣例,此處隱去此所名稱,姑且叫做T律所吧。這個律所大概有60多名律師,並且還有泉州,上海分所,這樣算來,整個所至少有上百人。據調查:中國所有律所中,擁有專職律師過百的不足20家。所以,這個所的規模應該是比較大了,這個律所的律師群體現狀應該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據我觀察瞭解,律師一般具有以下幾個明顯特點:

1,忙,工作壓力大。

我進律所的第一感覺就是忙碌,最具有代表性的應該就是電話鈴聲了。我的責任律師有三個電話:一個小靈通,一個手機,一個座機。據我統計:他的座機每一個小時響一次,小靈通每二十分鐘響一次,手機半小時左右響一次,這還不包括他主動打出去的電話。往往這邊正和一個“王總”聊合同糾紛,那邊座機響了,當事人又向他諮詢案件的進展情況,角色變化之快,令人歎為觀止。

與“忙”相關的就是工作壓力,律所一般沒有固定的作息時間,都很自由。但實際上,加班也都是司空見慣,每次晚上6點多了,還有人在電腦前忙碌,整理材料,研讀卷宗,很是辛苦。

2,知識更新快,知識面很廣。

中國的法規更新很快,根據“新法優於舊法”的原則,律師必須要與時俱進,運用最新的法規處理案件。記得一個合夥人做過房地產糾紛案件,關於二手房交易稅率問題,原來規定是5%左右,可國家正好與8月1號出臺新規定,為打擊炒房,把稅率提高到近四倍。假如律師不能及時掌握最新法規,在訴訟中就會面臨敗訴的危險。

同時,律師實際工作中,會面臨各種各樣的案件,而這些案件中所牽涉到的知識都是你上課所不可能接觸到的。比如你若對房地產不瞭解,你就不會知道房屋預測面積和實測面積的區別。就不會知道套內建築面積和套內居住面積的區別。所以作為一名律師一定要有很廣的知識面,要不斷學習,不斷更新自己的知識體系律師事務所實習小結5篇律師事務所實習小結5篇。

3,律師不一定要是一個辯論高手,但要是一個溝通高手。(教師繼續教育總結)

在學校參加過很多辯論賽,演講賽,曾經也天真的認為:作一名律師一定要伶牙俐齒,口若懸河。進入律所後才發現,這種想法其實是很幼稚的。

一定的語言表達能力的確是很重要,但不是最重要的。溝通能力才是更重要的,法庭上法官不喜歡你在那裡滔滔不絕,羅羅嗦嗦,而是希望你能言簡意賅的把你的觀點恰如其分的表達出來。當事人也不需要你在那引經據典,而是需要你能瞭解他,想他之所想,言他之所言。這就需要一種溝通能力,這可能也是一種口才,但這種要求比所謂的辯論口才要求高多了,培養起來也是很不容易的,需要你的知識,閱歷,涵養……

4,律師是一種職業,僅僅是一種謀生的手段而已。

其實,律師僅僅是一種普通的職業,一種養家餬口的手段。社會賦予了律師太多的角色,比如維持正義,追求民主之類的。好像律師很崇高,很偉大似的,其實不然,律師也是普通人,也要吃飯,他們付出了自己的勞動,理應得到報酬,這就是一個簡單的邏輯。當然,律師職業有他的特殊性,律師是聯絡普通人和國家機器的紐帶,是公眾的代言人。社會上不乏有象康健,王選這樣的傑出的,有良知的優秀律師,不過大多數情況下,律師還是以一個普通勞動者的形象出現的,我們不應該把這個職業神聖化,也不應該對他們寄予過高的`期望。

5,律師收入不均衡,”20/80”定律表現較突出。

關於律師收入問題,大家似乎都很感興趣。在普通人眼裡,律師是所謂的“金領”,是社會上的高收入階層。的確,律師中有很多富豪,當律師也可能會成為富豪,但這個前提是你是合夥人,並且要有足夠的案源。

一般掛靠律所的律師,即使說代理費可能成千上萬,但是律所要拿走其中的大部分,一般律所都有規定抽成比率,T所是50%,一般的律所也是45%以上,這種抽成就叫做所謂的“管理費”。律師也會有很多的社會應酬,人際開銷也比較大。同時,廈門也是一個苛捐雜稅很重的城市,這樣以來,實際上最後到律師手裡的錢並不是很多了。要真想成為所謂的金領,就要努力成為合夥人。成為合夥人的路徑有兩條:第一,自立門戶,開一家律所。第二,一般律所都有內部規定,業務量達到多少可以申請成為合夥人,比如T所就規定:年業務量達到20W就可申請入夥。一般成為合夥人之後,律師的待遇馬上就可以提高一個檔次,真正的成為所謂的金領。

以上就是我這幾天實習的一些心得,雖說是“管中窺豹”,但也“可見一斑”。律師的確是個很有挑戰性的職業,對體力,智力要求挺高,需要有旺盛的精力,很高的情商。律師不如醫生,醫生愈老愈值錢,經驗就是財富。但律師不同,我們社會現在正處於社會轉型期,變化很快,更新淘汰也是很快,很多舊的套路,辦事方法,很可能馬上就被社會淘汰。所以老律師並不能有太大優勢,作為一名律師,想好自己的退路也是很重要的。

  律師事務所實習小結(三)

我懷著緊張而又興奮的心情來到xx律師事務所,開始為期一年的實習生活。時光如梭,而今我的實習生涯已近尾聲,在即將踏入執業律師隊伍的這一刻,回首過去的一年,我感觸頗多。一年前我剛從法學院校畢業進入社會,沒有工作過的我,在諸多方面都沒有經驗。好在這一年內,我的指導律師與事務所其他律師給了我一個良好的實習環境。正是在他們的悉心指導和無私幫助下,我有了較為明顯的成長。

實習剛開始,我以為作為一名正規法學院校的畢業生可以輕鬆面對各種事情。我的指導律師沈律師為了能讓我更快的進入狀態,讓我分析一下幾個民事案件並自己起草訴狀,我竟然有無從下手的感覺,這時我才知道,要成為一名合格的律師,必須踏實學習和積累。在接下來的日子裡,我積極地做好指導律師和其他律師交給的每一件事情,包括影印材料、裝訂案卷這樣的小事我都仔細認真對待。付出總有回報,經過一年的鍛鍊,我逐漸掌握了律師辦案程式和技巧,在參與辦理業務過程中對所學知識有了更為直觀的認識,在人際關係方面更加成熟,對律師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也有較為深刻的理解。

在這一年時間裡,我參與了不少的訴訟或非訴訟案件辦理,有的是幫助指導律師及其他律師接待當事人或者解答諮詢,有的是書寫起訴狀或其他法律文書,有的是調查證據,有的則是協助參與了整個案件代理的全過程,包括立案、庭審和調解等,這些工作使我在各個方面都得到了鍛鍊。在接待當事人的過程中,通過解答當事人諮詢、為其提供法律建議等,提高了我溝通交流和分析案情的能力。通過文書寫作,使我在提升法律思維養成良好思路方面有所加強。通過立案、申請保全等,加深了我對於案件辦理程式的把握。通過參與庭審,使我對律師參與案件審理時的舉證、質證、辯論技巧都進行了直觀的學習。此外,我還全程參與了一些較為簡單的法律援助民事案件的辦理,在這些案件中除了開庭等事項,幾乎全部是自己在指導律師指導下獨立進行的,這不僅對我是全方位的鍛鍊,也為那些弱勢的群眾提供了力所能及的幫助。

在實習的過程中,指導律師經常提醒我要重視學習和總結。因此,我只要有空閒時間,都要認真蒐集最新頒佈的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對它們進行學習和解讀。我還會在本所範圍內或者網上尋找一些疑難案例進行分析研究,必要時也會向指導律師或其他律師進行討教。我也對自己參與過的案件有何體會和有何不足及時地進行總結。

我深知,作為一名律師,學習應該是堅持常態化的,不斷更新自己的專業知識,以達到“與時俱進”。另外,我也深知實踐出真知,一名成功的律師,過硬的理論縱然必不可少,但是嫻熟靈活的實踐經驗更加重要。只有在實踐中不斷總結,才能使自己在面對各種問題時遊刃有餘。

經過這段時間的實習,我認識到,律師這個職業是單純的,因為律師的首要職責,就是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為當事人爭取最大的合法利益。同時律師職業也是複雜的,因為不僅要服務於各行各業的當事人,而且要和司法、政府等眾多部門打交道。一個案件往往涉及很多的法律關係和社會層面,對於一個剛剛起步的年輕律師而言,這些經驗無疑是極其鮮活而又深刻的。作為律師,一定要在工作中準確地對自己進行定位,也要靈活地面對不同的人群。

在這一年的實習過程中,經過學習和自己的直觀體會,我認為成為一名合格的律師需要具備職業道德和遵守執業紀律。律師在進行宣傳時,做到規範合法,在代理案件過程中,要保守當事人及國家的祕密。另外還要注意處理好律師與法官、檢察官、警察、仲裁員或他法律職業人員關係。還要時刻不忘利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技能服務於廣大群眾。一名律師可以有高超的辦案技巧和眾多的案源,但如果不遵守執業紀律,沒有職業道德觀念,那其執業生涯註定不會順利。因此我認為,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堅守職業底線,塑造正確的價值觀,甚至要比掌握辦案技巧更為重要。

應該說,在這一年的實習工作中,我也看到了自己還是有不少的缺陷和補足。比如,專業知識不夠全面,遇到一些不常見的法律問題甚至會一頭霧水,不知所措。又比如在參與案件辦理過程中,在與當事人或者承辦法官的溝通方面做得不夠,欠缺積極主動性。另外,對於自己所要進行的各項工作沒有指定清晰的計劃。這其中有些經過指導律師的指正和自身努力已經有所改觀,有些則需要在今後繼續改正和完善。

律師這個行業是大有可為的,同時競爭也是相當激烈的,但是我認為每個人的未來都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只要自己踏實工作,積極探索,一定可以迎來屬於自己的光明未來!最後,在這即將結束實習生活之際,要再次感謝xx律師事務所的全體同仁,今後我會更加努力進取,全方位完善自己,爭取做一名優秀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