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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隱患排查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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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公司、有關科室、專案部:

施工隱患排查治理方案

為進一步貫切落實舟建委[2015]81號檔案轉發《2015年全省建 築施工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通知的內容精神,加強我公司建築施工工程專案、市政工程專案安全生產管理,著力整治安全隱患,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結合我公司與專案的實際情況,制定2015年。

一、工作目標

各分公司、專案部把開展建築施工工程專案和市政工程專案安全

生產隱患排查治理作為常態工作來抓,將隱患排查治理納入專案部日常生產的重要內容,建立跟蹤督促整改制度,實現隱患排查治理常態化、制度化。通過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專項活動,進一步落實我公司安全主體責任,強化工程專案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危險源和隱患的辨識、監控、排查治理和管理制度,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和薄弱環節,認真解決目前施工階段存在的突出問題,消除安全隱患,杜絕較大及以上事故發生,有效遏制和防範一般安全事故發生,促進我公司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為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轉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二、工作要求

為確保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活動有序、有效開展取得成效,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分管副總為副組長,分公司經理及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和指導全公司專案開展此項工作。其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各分公司、專案部根據上級檔案和公司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本公司、專案部實際情況,成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方案。要求把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作為常態工作來抓,將隱患排查治理納入專案部安全監管日常生產的重要內容,建立跟蹤管理整改制度,實現隱患排查治理常態華、制度化,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臺賬。

三、排查治理範圍及內容

(一)排查治理範圍:公司範圍內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

(二)排查治理內容:

各分公司、專案部繼續認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時消除建築施工現場和市政工程專案安全執行過程中存在的隱患,進一步提高加強各分公司、專案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和安全意識,切實解決我公司專案在安全生產中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有效消除事故隱患。根據上級檔案內容繼續開展以預防高處墜落、起重傷害、坍塌事故和起重機械裝置、防護用品用具、裝配式活動房為重點內容的建築安全專項整治,突出抓好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和重點部位及重要環節施工和特種專業人員持證上崗的管理,把深基坑、高支模、腳手架、起重機械等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和橋樑等安全執行作為管理重點,強化安全生產責任和措施落實,促進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提高,切實遏制和防範我公司所屬專案安全事故的發生。

強化民工安全培訓教育工作。要嚴格按照城建委《轉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培訓工作決定的通知》(舟建委[2015]26號)精神,落實相關措施,明確培訓教育工作在安全生產中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建立落實培訓教育工作就是減少事故的思想意識,要進一步明確培訓物件,建立健全培訓制度,不斷完善培訓內容,豐富培訓形式,有效提升安全管理人員和民工安全生產意識和整體素質。

排查治理主要內容包括:

1. 專案經理、專職安全員等相關管理人員到崗並履職情況;

2. 施工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和是否符合規定要求情況;

3. 現場使用的大型機械裝置(包括塔吊、人貨梯、物料提升機等)進場備案、安拆方案編制審批稽核、檢查驗收、安全檢測檢驗、使用和維修保養情況;

4. 腳手架、高處作業、深基坑、高大支模架等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作的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專家論證、稽核、審批、交底、及驗收使用等情況,其中深基坑、高大支模架必須全部檢查;

5. “三寶、四口、五臨邊”的安全防護情況以及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採購、查驗、使用情況;

6. 裝配式活動房及臨時設施搭設及驗收、使用情況;

7. 預防高處墜落、起重傷害、坍塌事故等安全防護檢查情況;

8. 臨時用電方案編制、稽核、審批、驗收及使用情況;用電設施裝置安全與管理情況;

9.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急救援預案制訂及演練情況;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應急救援物資、裝置配備及維護情況;

10.加強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落實相關作業人員方案交底、安全技術交底及崗前教育交底工作情況;

四、實施階段安排

根據上級檔案要求,建築施工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2015年4月15日之前)。各分公司、專案部結合公司與專案實際,分析安全生產現狀,排除施工安全隱患,制定具體點可操作性的治理工作方案,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廣泛動員,統一認識,周密部署。

第二階段,全面排查治理階段(4月16至10月15日),各分公司、專案部對照相關法規和技術標準,組織相關管理人員進行安全隱患全面排查,加強隱患自查和整改,做到邊查邊改,不留死角;要建立完善隱患排查臺賬,及時對檢查情況進行梳理、建檔。根據排查情

況,發現問題或安全隱患的,要及時進行整改落實措施,確保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做到有序、規範,符合各項安全生產條件。

第三階段,精心總結提高階段(10月16日至11月30日)。各分公司、專案部要對施工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全面總結,總結經驗,查詢不足,完善管理制度,鞏固排查治理成果,並形成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報告。

五、推進資訊報送,總結活動成果

各分公司、專案部根據舟建委[2015]81號檔案內容精神按時報送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相關資訊、資料、資料,以利於瞭解和掌握隱患排查治理活動的進展情況。認真總結活動工作經驗,仔細分析和梳理工作中發現的薄弱環節,利用各種安全形式加大宣傳力度,使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人心,推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開展,推動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總體水平的提高,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五月二日

施工隱患排查治理方案 [篇2]

為切實加強建築施工安全管理,堅決遏止施工安全事故的發生,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目的

通過排查,及時發現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環節,採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隱患,解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切實提高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水平,堅決遏止施工安全事故多發局面,防範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組織領導

成立建設施工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高傳業擔任組長,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賈桂華、蘇慶華、李興印、包木升、鄭恩峰、鄭光鋒為成員。各專案部應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制定工作方案,開展排查整治工作。

三、排查內容

依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對所有建築工地進行全面排查,結合《臨沂市建設局2011年建築施工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的有關要求和今年以來高墜、坍塌、起重傷害、觸電、物體打擊等多發性事故的特點進行,做到實體與行為統一,既查詢現場的實體安全隱患,又指出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重點排查:

(一)高支模、深基坑、腳手架、起重吊裝等危險性較大工程;

(二)塔吊、外用電梯、井架、卸料平臺等裝置設施;

(三)“四口”、“五臨邊”、地下管線等重點部位;

(四)高處作業、臨時用電、地下暗挖、裝置拆裝等施工環節;

(五)施工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等是否符合規定;

(六)專案經理、專職安全員、總監理工程師等關鍵人員是否到場並履行職責;

(七)施工組織設計、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監理方案等編制、審批是否符合要求,具有針對性。

四、排查工作安排

排查工作分兩階段進行:

(一)集中排查階段。從8月6日至20日進行全面集中排查,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臺帳,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要按“三定”原則落實整改,並進行復查。

(二)常規性排查階段。從8月21日至年底為常規階段排查,主要是對已排查出的隱患進行監督,確保整改不走過場,對新發現的隱患建立臺賬,並跟蹤落實。

施工隱患排查治理方案 [篇3]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近期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國務院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要求,全面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全國建築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工作部署,按照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緊急會議關於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的總體安排,結合市局《關於立即開展全市規劃建設系統安全生產大檢查的緊急通知》檔案要求,圍繞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體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產隱患,堵塞安全監管漏洞,強化安全生產措施,完善制度,落實責任,加強管理,嚴格監管,進一步提高安全生產保障水平,有效防範建築施工各類安全生產事故,堅決遏制較大以上安全事故發生,不斷推進全市建築行業安全生產總體水平穩步好轉。

二、治理範圍

全縣所有已報建在建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三、治理時間

從下文之日起至9月底結束。

四、治理內容

(一)施工現場管理

1、安全管理: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建立及考核;施工組織設計及專項施工方案實施;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檢查、安全教育的落實;施工現場應急救援組織的建立與應急救援器材的配備;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及安全標誌的設定等。

2、文明施工:包括現場圍擋的設定及封閉管理;施工場地的平整及道路硬化;現場材料的堆放與環境衛生的治理;現場辦公與員工宿舍的設定;消防通道與消防器材的設定、配備等。

3、腳手架:包括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稽核、審批與落實;立杆基礎的硬化;架體與建築結構拉接;杆件間距與剪刀撐的設定;腳手板的鋪設與防護欄的設定;安全技術交底與驗收;懸挑式腳手架懸挑樑的設定與驗收;滿堂腳手架施工荷載驗算等。

4、基坑工程:包括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稽核、審批與落實;基坑支護與排水措施的落實;安全技術交底與驗收;超過一定規模基坑工程作業基坑監測的設立,土方堆放、施工機具的佈置應符合現場要求,應急救援組織應健全,應急物資、材料、工具、機具等應符合應急救援預案要求等。

5、模板支架:包括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稽核、審批與落實;安全技術交底與驗收;支架基礎應堅實、平整,承載力應符合設計要求;立杆、水平杆、剪刀撐設定應符合設計和規範要求;超過一定規模模板支架作業施工荷載應進行設計驗算等。

6、高處作業:包括安全帽、安全網、安全帶的正確使用;臨邊防護、洞口防護、通道口防護設施應定型化、工具式,杆件的規格及連線固定方式應符合規範要求;移動式操作平臺設定應按規定進行設計計算;懸挑式物料平臺製作、安裝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並進行設計計算等。

7、施工用電:包括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稽核、審批與落實;外電防護安全距離應符合規範要求;接地與接零保護系統應符合規範要求;配電線路的設定與架設應符合規範要求;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設定應符合規範要求,分配箱與開關箱、開關箱與用電裝置間的距離應符合規範要求。

8、建築起重機械:包括是否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出具的檢測報告;安裝、拆卸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稽核、審批與落實;基礎承載力和平整度應符合設計規範要求,並設定排水設施;安全裝置、限位裝置、載荷限制裝置、行程限位裝置、保護裝置、緩衝器、通訊裝置等應靈敏可靠,施工升降機防墜安全器使用期限是否在有效期內;停層平臺安全門、防護欄杆等設定應符合規範要求;附著裝置的安裝應符合產品說明書及規範要求,附著裝置的水平距離不能滿足要求時,應進行設計計算和審批;導軌架(標準節)、吊鉤、滑輪、鋼絲繩、連線螺栓、銷軸等是否符合規範要求;電氣裝置安裝使用是否符合規範要求;安全技術交底、安裝(拆卸)與驗收程式是否到位;作業前檢查記錄是否齊全等。

9、起重吊裝:包括是否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出具的檢測報告;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稽核、審批與落實;荷載限制器、行程限位裝置等應靈敏可靠;鋼絲繩、吊鉤、捲筒、滑輪應安裝鋼絲繩防脫裝置,磨損程度應在規範允許範圍內。

10、施工機具:包括平刨、圓盤鋸、手持電動工具、鋼筋機械、電焊機、攪拌機、氣瓶、振搗器等的正確使用、單獨設定保護零線和安裝漏電保護裝置等;樁工機械安裝應按規定履行驗收程式,並按規定安裝安全裝置,作業前應編制專項方案等。

11、安全措施費:包括安全措施費使用和臺賬的建立情況。

(二)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

1、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是否落實識別登記和快報制度。

2、建設單位是否存在違法違規肢解發包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

3、承攬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單位是否具備資質及安全生產許可證書,是否存在超越資質範圍承攬施工任務。

4、承攬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單位是否對施工作業人員開展三級教育和安全培訓,是否持證上崗。

5、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是否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方案是否具有針對性,是否按照程式進行審批和專家論證。

6、施工總承包單位是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施工現場是否進行落實。

7、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施工監理單位是否旁站監理,是否監督企業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的規定組織施工。

(三)在建工程履行建設基本程式

建設單位是否按照要求履行基本建設程式,並辦理質量安全監督手續等。

五、治理步驟

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自查自糾階段

自下文之日起至6月底,為工程專案施工、監理單位自查自糾階段。各施工、監理單位要嚴格對照上述隱患排查治理內容進行自查,對自查發現的安全隱患要立即進行整改。對未按要求履行基本建設程式和辦理質量安全監督手續的,肢解發包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將工程發包給無資質單位進行施工的,要立即停工整改,並主動報告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規定整改至符合條件後方可施工。各施工、監理專案部於6月底前將附件《建築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排查表》進行彙總,報縣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站。

(二)全面治理階段

7月份,為各縣級治理階段。縣城鄉規劃建設局依據相關規範、標準,對轄區內所有在建工程進行全面檢查,對施工現場存在的一般隱患要督促施工單位立即整改;對不能及時整改的較大隱患,要下發停工整改通知書,定措施、定時間、定責任人,直至安全隱患消除後方可繼續施工;對存在重大隱患的,要立即上報上一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嚴厲處罰,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三)執法檢查階段

8月份,為市城鄉規劃建設局執法檢查階段。市城鄉規劃建設局將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各縣(市、區)在建工程施工現場進行抽查。對不按規範、標準進行施工而存在安全隱患的、抱僥倖心理、強行冒險施工的建設、監理、施工單位及責任人,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加大處罰力度,在建設監督網上通報批評,並記“不良行為”;情節嚴重的將予以嚴肅查處。

(四)總結提高階段

縣質監站要將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認真梳理總結,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問題要制定有針對性的監管措施,進一步落實安全監管責任,全面提高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施工單位要切實提高認識,加強對各在建專案的領導,絕不能包而不管,放任自流,要結合本企業特點深化完善本單位檢查要求,並落實到每個施工現場,督促各專案部嚴格按要求進行自查和整改。對查出的隱患,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確責任人,限期進行整改落實到位。監理單位要督促總監每月保證有10天在工地現場,要選派業務熟練、責任心強的監理人員對施工現場監理。

(二)強化責任,嚴格管理。建設各方責任主體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責任,施工單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落實各項規章制度,保證必要的安全生產投入,改善生產條件;建設單位要保證安全生產費用的及時撥付,建設單位要督促監理單位、施工單位落實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要求;監理單位要審查安全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要求,對施工過程的重要危險部位和環節要嚴格執行旁站監理,發現事故隱患,及時督促施工單位進行整改。

(三)加強教育,提高素質。各施工企業要切實重視和加強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大力宣傳安全發展科學理念,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普及和宣傳活動,開展安全文化建設,認真落實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一線作業人員的安全知識教育和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提高作業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四)嚴格執法,動真碰硬。質監站要將安全檢查貫穿於日常安全管理和監督工作中,把安全檢查與“打非治違”專項行動、與安全專項整治、與嚴格執法結合起來,要敢於動真碰硬,加大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對違反標準規範、法律法規進行施工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等有關責任主體和責任人員,依法嚴肅查處;對未在規定時間內對排查出的安全生產隱患治理整改到位的,要按照事故隱患就是安全責任事故予以嚴肅處理。對發生傷亡事故的,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嚴格責任追究,依法從重從嚴查處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