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我廳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審批工作,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政策,特制定本審批程式:
一、檔案受理。對符合特殊工種提前退休規定條件,需要辦理的人員,由省屬各企業、各市縣人勞保局於每月15日前將本人檔案和退休登記表報省人勞保廳工資處,工資處受理接收報送的'檔案資料並妥善儲存。
二、閱檔審查。每月18日前,工資處審查梳理原始檔案資料,將審查同意的人員名單登記造冊;再送社保處閱檔審查。最後工資處、社保處分管處室領導核查,簽名報聯席會議。
三、聯絡會討論。每月20日前,工資處、社保處召開聯席會討論,討論意見經兩個處處長簽名後報分管廳領導。
四、廳領導簽名。分管廳領導不定時抽查檔案,簽名同意後由工資處辦理相關手續。
上述時間安排如遇節假日或其他原因確實無法執行,則相應推延,但審批工作必須於當月25日前辦理完畢。
經辦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關於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的相關政策,廉潔自律。違者按有關處分辦法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