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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金和養老保險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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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金,是企業或事業單位職工或工作人員退休後一次或分次支付給職工的服務酬勞的一部分。下面就是小編整理的退休金和養老保險區別,一起來看一下吧。

退休金和養老保險區別

養老金和退休金的區別在於:

一、概念不同

1、退休金是國家按照社會保險制度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出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支付給貨幣形式的保險待遇,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

2、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二、資金渠道不同

1、退休金一般都是國家財政或地方財政列支,未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退休人員(如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不含事業單位企業化管理的單位)的退休待遇簡稱退休金或退休生活費。

2、養老金是由社會保險資金列支的,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退休人員的退休待遇統稱為養老金。

三、繳費方式不同

1、退休金由單體或企業提供,不需要受益人繳費即可享受。

2、社會養老保險費用一般由參保人員的單位代扣代繳,一部分交給國家,一部分存入個人賬戶。社會養老保險的繳費標準往往遵循統一的繳費準則。

四、領取方式不同

1、按退休金的支付方式可分為一次支付退休金和分期支付退休金。前者指在職工退休後一次支付退休金,企業支付退休金後對職工退休退職無任何給付義務,後者指在職工退休後分期支付退休金,直至死亡為止,如按月或按年支付退休金。

2、社會養老保險金由政府部門機構統一發放,養老金的領取問題方面,對每個社會成員有統一的養老金領取規則,以重慶地區1996年後參加工作的人員為例,其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為社會統籌,即單位繳18%那部分匯入社會養老金的大池子裡;個人賬戶養老金則是個人繳8%的那部分的累積。它所提供的養老金往往是最為基礎性的保障,只能解決最為基本的溫飽問題。

五、社會養老保險型別

(一)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保)

繳納比例:企業繳20%,職工繳8%。

賬戶管理: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領取條件:企業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男性職工60週歲,女性幹部55週歲,女性工人50週歲),且個人繳費滿15年的,退休後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參保範圍:年滿16週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在戶籍地自願參保。

繳費方式: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領取條件:年滿60週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三)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參保範圍:年滿16週歲(不含在校學生)、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可在戶籍地自願參保。

繳費方式:居民繳費、政府補貼

享受待遇:參保居民年滿60週歲,可按月領取包括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在內的養老金。已年滿60週歲、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居民,不用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

六、社會養老保險特點

養老保險是以社會保險為手段來達到保障的目的。養老保險是世界各國較普遍實行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一般具有以下幾個特點:①由國家立法,強制實行,企業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符合養老條件的人,可向社會保險部門領取養老金 ;②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或單位和個人雙方共同負擔,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③養老保險具有社會性,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因此,必須設定專門機構,實行現代化、專業化、社會化的統一規劃和管理。

七、社會養老保險繳費

(一)社會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社會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年繳費年限)必須達到15年,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才能按月領取退休金,如果超過15年則繳費年限越長退休金就越多。其中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金期間,可以免繳養老保險費,其個人養老保險帳戶暫予保留,待重新就業時辦理續保手續,繳費年限則連續計算。養老保險交多少年最划算,養老保險30歲以前交是最划算的,因為年輕交保險保費低,保障高,繳費時間選擇20年繳費的,時間長,壓力低。就是用很少的.錢,獲得很高的保障。建議根據自己的收入情況確定保費,不管你交多少錢,應該是年收入的15%左右為好,按現在的生活水平每人每年交保費5000--10000元為宜。包括附加意外、意外傷害醫療、住院醫療、重大疾病保險。

不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者,均可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但是,達到退休年齡而繳費不滿15年者,不能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因此,養老保險交多少年領到的養老保險金是最多的,應該是及早參加養老保險,參保時間越長、繳費越多,將來退休後領的養老金就越多。

參保人員必須達到退休年齡且繳納養老保險滿15年以上,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後因故中途中斷繳費的,其中斷期間不能補繳,以後可以繼續繳費。其中斷繳費前所繳保險費不會作廢,社保機構已作封存,中斷繳費前後所繳養老保險費可合併計算。

(二)社會養老保險繳費計算

1.繳費數額: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負擔:企業按本企業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的20%繳納(部分省市略有調整),職工個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的8%繳納;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例如:2010年4月份陝西省公佈的2009年度全省社平工資為30293元左右,因此2010年繳費金額=30293*20%=6058.6元。

2.上繳比例:繳費比例分作以企業參保和以個體勞動者參保兩類:各類企業按職工繳費工資總額的20%繳費,職工按個人繳費基數的8%繳費。個體勞動者包括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按繳費基數的20%繳費,全部由自己負擔。

3.基數:職工繳費工資高於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300%的,以所在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職工繳費工資低於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60%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個人身份參加養老保險的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作為個人繳費基數,可選擇的檔級為60%、80%、100%,基於如今社平工資逐年提高,考慮到個人承受能力,部分省市增加40%的檔級。

(三)社會養老保險補繳費

1.在國家規定勞動年齡內的職工,由於用人單位原因應繳未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書面補繳申請,並提交申請補繳期間與被保險人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以及工資收入憑證,經確認後,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從規定實行企業和個人共同繳費之月起,補繳養老保險費。

2.單位整體未參保的,應從企業註冊成立之日起為職工全員參保,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但補繳時間最早不早於1995年1月。按規定參保補繳後,其已辦理退休手續由單位負擔其養老保險費用的人員納入養老保險統籌。

3.未參保的原國有、集體企業職工,與企業解除勞動關係後,現從事個體經營或靈活就業的,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與原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原始證明材料和原職工檔案,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稽核後,可對原在企業工作期間未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時間進行補繳。建立個人賬戶後連續繳費滿5年以上的,其在原國有、集體企業工作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連續工齡,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後可視同繳費年限。

4.未參保的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等靈活就業人員,不允許補繳。未參保人員男不滿60週歲,女不滿55週歲的,允許其參保繳費,從參保之月起計算實際繳費年限。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繳費不滿15年的,可延續繳費滿15年後辦理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

5.關於中斷繳費人員補繳。實行個人繳費後核定過繳費基數,也曾繳費,後因各種原因不再申報繳費基數,也不再繳費的,為中斷繳費。2005年底以前中斷繳費的,可按本文規定補繳。各省市的養老保險補繳具體政策不相一致,參保人可到當地社保局進行詳細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