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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省級創業型城市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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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以來,我區高度重視創業型城市建立工作,始終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創業促就業”為載體,以“四大體系”建設為重點,立足實際、搶抓機遇,積極探索、大膽實踐,取得了明顯成效。截至目前,我區先後評選表彰了創業帶頭人20名、創業示範企業20家,扶持創業專案100餘個、發放小額擔保貸款近800萬元,建立全民創業(就業)園7處、全民創業(就業)街1條,實現新增創業6300餘人、創業帶動就業33000餘人。

建立省級創業型城市總結

一、強化組織領導體系建設,切實形成工作合力。始終堅持把強化組織領導,作為建立工作有序推進的首要條件。一是建立組織機構。區政府及時成立全區建立省級創業型城市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區長任組長,人社、財政、工商、稅務等45個部門為成員單位,負責統籌規劃、研究和管理建立工作。各鎮(街道)、各成員單位也分別成立了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的工作領導小組,逐步建立了上下聯動、互相配合,齊心協力、齊抓共管的完善

工作機制。二是出臺實施方案。在反覆調研、充分論證的基礎上,緊密結合張店工作實際,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了“健全區、鎮(街道)、村(社群)三級創業指導機構,完善鼓勵創業的政策措施,建立8處創業(就業)園(街),以創業帶動就業”的總體目標,制定出臺了《張店區建立省級創業型城市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了建立工作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和具體步驟。三是加強協調配合。緊密結合各部門職能,制定建立工作職責分工制度,明確工作重點,推動有序開展。人社部門作為牽頭單位,主動定期進行工作排程,深入開展督促指導;發改部門重點關注全區重大創業專案建設,簡化專案審批程式,積極制定鼓勵政策;教育部門堅持將創業與就業指導培訓納入職業學校日常教學計劃,將畢業生創業就業率列入辦學效益考核重要內容;工商、稅務等部門不斷加大各項稅收優惠政策的執行力度,降低創業門檻,擴大創業領域,進一步優化創業環境。四是注重考核督導。區政府以簽訂目標責任狀的形式,及時將建立工作具體指標分解到各級各部門,並作為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納入年終考核。研究制定了評價建立工作成效的具體標準及考核辦法;建立完善了創業帶動就業統計指標體系和統計制度;區委、

區政府督查室和區建立辦有針對性地採取推動式、調研式、明查暗訪式等督查,對各單位重點工作落實情況進行全過程跟蹤,實現了建立工作有計劃、有安排、有保障、有落實。

二、強化政策支援體系建設,加快推進創業步伐。始終堅持把強化政策支援,作為建立工作有序推進的關鍵因素。一是制定優惠政策。創城成員單位嚴格按照《實施方案》要求,細化分解任務目標,進一步明確職責、落實責任,完善了人社、工商、稅務、財政等配套政策,在市場準入、創業服務、創業培訓等方面加大了扶持力度,精心彙總並印發了《張店區創業優惠政策彙編手冊》,使創業人員能夠更加便捷地辦理各項手續、獲取優惠政策、解決各類疑問。二是拓寬融資渠道。積極發揮金摯聯、匯通等民間融資機構作用,多渠道籌措資金,以小額擔保貸款為突破口,積極完善小額擔保貸款政策,鼓勵擔保機構降低擔保門檻,拓寬創業人員投融資渠道。充分發揮人社部門自身小額貸款擔保中心的作用,加大對符合條件的各類創業人員及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的貸款支援力度。截止目前,共發放小額擔保貸款近800萬元,按期還款率達到100%。三是加大財政投入。把安排就業專項資金,列入區財政年度預算,制定出臺了《張店區

創業扶持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辦法》。創業扶持專項資金包括創業補貼、創業培訓補貼、創業帶頭人獎勵補貼、創業示範型企業獎勵補貼、創業貸款利息與貼息以及扶持公共創業服務等,種類多、覆蓋面廣、受益人群大。2017年,一次性為受到表彰的20名創業帶頭人發放獎勵資金40萬,有效激發了他們創大業、創好業的創業激情。四是強化輿-論宣傳。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路等媒體進行廣泛宣傳,在區廣播電臺、電視臺開設“創城工作專欄”,在《張店通訊》開闢“創業優惠政策”宣傳專欄,在魯中晨報、淄博晚報等各大媒體上陸續刊登創業優惠政策、創業人物事蹟等,通過發揮宣傳優惠政策帶動、創業者典型引領等作用,在全社會營造了人人“想創業、樂創業、敢創業”的濃厚氛圍。

三、強化創業培訓體系建設,全面提升創業能力。始終堅持把強化創業培訓,作為建立工作有序推進的必備條件。一是拓寬培訓範圍。按照國家和省、市統一部署和要求,堅持把有創業願望和培訓要求的城鎮新成長勞動力、城鎮就業轉失業人員、進城務工人員、創業人員、返鄉農民工全部納入創業培訓範圍,使每一位有創業意願的人員都能夠享受到平等的培訓機會。與此同時,同步擴大創業培訓的補貼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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