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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就業援助活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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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4050”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特困失業人員、低保家庭以及有就業能力和就業願望的刑釋解教人員等實施就業援助,對自願申請登記的援助物件分類登記,建立工作臺帳,實施“一對一”就業服務幫扶。實施再就業援助專案,應採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寧夏就業援助活動制度

(一)宣傳到位。 藉助社群的露天宣傳板和入戶宣傳等多形式大力宣傳就業援助政策,使轄區內每一位援助物件都及時瞭解就業援助服務內容和相關政策。

(二)登記到位。轄區內每一位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都能夠進行登記認定,每一位有就業願望的殘疾人都能夠按規定進行失業登記。登記臺賬做到基本住處完整清楚,就業狀況和就業需求記錄準確。

(三)家訪到位。對轄區內確定的所有援助物件進行家訪,瞭解其就業需求和政策落實情況,提供針對幫扶和援助。

(四)幫扶到位。

1、多數未就業的困難人員能夠通過企業吸納、公益性崗位安置或靈活就業等方式實現就業,活動期間未能就業的,登記造冊並納入當地後續的就業援助工作中。

2、應享受扶持政策的困難人員能夠享受到以社保補貼為重點的就業扶持政策,符合條件的殘疾人能夠享受到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和養老保險補貼政策等殘疾人專項就業扶持政策。

3、每一個零就業家庭中基本實現至少一人就業,活動期間沒有落實就業崗位的,登記造冊並納入到當地後續的就業援助工作中。

4、建立4050就業困難人員臺賬,每月至少與“4050”就業困難人員聯絡1次,隨時掌握“4050”就業困難人員的就業動態,幫助“4050”就業困難人員分析困難原因,根據個人實際情況設計就業援助方案,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諮詢、職業指導、培訓及崗位資訊提供、就業後跟蹤指導等服務,促進“4050”就業困難人員儘快實現就業。

5、開闢就業服務熱線。勞動保障站在本社群公佈一條就業服務熱線電話,隨時解答“4050”就業困難人員遇到的就業和社會保障問題,提供政策諮詢,就業崗位,培訓專案等資訊服務。

寧夏就業援助活動制度 [篇2]

就業困難群體的就業援助是各級就業管理機構的工作重點和難點。為落實各項就業援助政策,有效實施各類就業援助服務,建立一支業務能力過硬、工作效果顯著的基層就業援助協理員隊伍,特制訂《》,以統一、規範的就業援助工作滿足城鄉就業困難群體需求,提高其就業穩定性,有效提升基層公共就業服務水平。

一、任務目標

就業是民生之本,幫扶困難群體就業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內容。為了進一步強化就業援助物件實名制動態管理,創新工作方法,落實援助措施,突出就業援助的精細化、個性化、品牌化,建立一支理民情、貼民心的“就業援助協理員”隊伍。注重援助效果、強化後續服務,努力實現援助物件穩定就業,使勞動保障協理員成為名副其實的“就業援助貼心人”。

二、內涵意義

就業援助“一對一”是指社群(村)勞動保障協理員對轄區內就業援助物件開展“一對一”的專人幫扶,根據援助物件的自身特點和就業意願,研究制定個性化的援助方案,設計安排專門的服務路徑和援助措施,以援助協議的方式實施“一人一策”的重點幫扶。

三、援助服務物件

1.符合認定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

2.“雙零家庭”中的登記失業人員;

3.困難家庭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等其他需要援助的人員;

4.其他需要就業援助的困難人員。

四、實施標準

1.瞭解援助物件基本情況

⑴瞭解人員基本情況、職業意願和就業需求;

⑵瞭解援助物件就業困難情況,為符合條件的人員辦理就業困難人員認定。

2.分析就業困難原因

根據援助物件的特點,通過綜合分析其就業觀念、心理因素、社會認知、自身條件、職業定位等,幫助確定就業困難原因,為選擇適當的援助方式奠定基礎。

3.確定就業援助方式

針對援助物件的基本情況、職業能力特點及就業需求,確定適合援助物件的一種或多種就業援助方式。

4.制定就業援助方案

在上述工作的基礎上,針對就業援助物件的就業需求,擬定針對性強、切實可行的個性化援助方案,明確援助時間、方式、效果、幫扶人等。

5.簽署就業援助協議

根據就業援助方案,由社群勞動保障機構與就業援助物件簽訂個性化的就業援助協議書,確定“一對一”就業援助人和就業援助內容,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明確就業援助的結果。

6.實施就業援助方案

按照雙方簽署的協議,為援助物件提供專業化、個性化的就業服務,通過多形式、多渠道的政策援助、崗位援助、培訓援助和就業服務援助,幫助援助物件實現穩定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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