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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藥師的工作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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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臨床藥師工作制度和崗位職責

臨床藥師的工作職責

1、臨床藥師工作職責:

(1)參與臨床藥物治療方案設計與實施,協助臨床醫師選藥和合理用藥,使病人不受或減少與用藥有關的損害,提高臨床藥物治療水平,提升患者生活質量。

(2)開展藥學資訊與諮詢服務,進行用藥教育,宣傳、指導病人安全用藥。

(3)進行臨床藥學研究,為提升藥物治療水平提供科學的監測或實驗資料。

(4)承擔醫院臨床藥學教育和對藥師、醫師、社群醫師進行培訓,開展患者用藥教育。

2、臨床藥師的工作內容:

(1) 深入臨床科室瞭解藥物應用動態,對藥物臨床應用提出改進意見;

(2) 參與查房和會診,參加危重患者的救治和病案討論,對藥物治療提出建議;

(3)進行治療藥物監測,設計個體化給藥方案;

(4)指導護士做好藥品請領、保管和正確使用工作;

(5)協助臨床醫師做好新藥上市後臨床觀察,收集、整理、分析、反饋藥物安全資訊;

(6)提供有關藥物諮詢服務,宣傳合理用藥知識;

(7)結合臨床用藥,開展藥物評價和藥物利用研究。

3、臨床藥師深入臨床工作程式:

(1)首先到病房巡視病人、或通過電腦瞭解病人一般情況,和最新檢查資料。

(2)參加醫護查房,在查房討論中提出用藥建議;對病人用藥進行指導,詢問和觀察用藥後的情況,瞭解藥物相互作用,藥物和食物間相互作用,保證安全用藥,記入藥師書寫的藥歷;如發現藥物不良反應,進入不良反應處理程式;對病人用藥後是否需要進行血液濃度監測提出意見,並對血藥濃度監測結果進行分析,根據引數制定和調整給藥方案;

(3)對特殊病人的用藥進行指導;

(4)參與危重病人的搶救,現場指導用藥;

(5)向醫生、護士以及病人提供藥物諮詢。

4、臨床藥師參與臨床工作制度及指標:

(1)根據臨床藥師工作職責,臨床藥師應定期深入臨床病房,參加臨床藥物治療查房、會診、急救及病例討論。

(2)臨床藥師每月深入臨床查房應不少於10次,每次不少於2小時;

(3)臨床藥師查房可分為跟隨臨床醫師查房和臨床藥師單獨查房兩種。跟隨臨床醫師查房可重點了解病人病情和治療難點,查房結束應參加醫療小組的討論。臨床藥師單獨查房主要針對有特殊情況(如發生藥物不良反應、危重病人、藥物治療複雜及嚴重肝腎功能損害者等)的重點病人進行查房,臨床藥師可結合查閱病歷、與醫生交流了解病情後,對病人或陪員進行詢問。每週至少進行1次單獨藥學查房,對重點病人建立藥歷,並做好工作記錄;

(4)參與危重病人的搶救和病案討論,並做好記錄。臨床藥師在參加會診前,應事先查閱病歷、問診,瞭解病情,進行必要的資料查閱和計算,以提出科學謹慎的觀點,協助臨床醫師提高救治效果。臨床藥師應積極參加和旁聽所在臨床科室的其他相關會診;

(5)每週進行工作小結,每月舉行1次工作例會,交流心得、溝通訊息、討論疑難藥歷;

(6)臨床藥師應積極進行藥學情報諮詢,對醫生、護士和患者提出的問題都應積極給予答覆,若當時不能給予解答,應及時記錄,事後諮詢有關專家或查閱資料儘量給予滿意答覆。對重點諮詢或典型問題應有詳細記錄,年終有總結;

(7)收集、整理、分析、反饋藥物安全資訊,做好藥物不良反應監測工作,應主動關心和指導發生不良反應的`病人,幫助他們提高用藥依從性。不漏報嚴重的藥物不良反應,每季度出版1期藥訊;

(8)根據臨床需要和藥物特點協助醫護人員做好治療藥物監測工作的設計、申請、取樣、結果解釋及用藥調整,應積極做好檢測病人狀況及監測結果記錄,積累群體藥物動力學資料。

(9)結合臨床用藥,積極開展病歷、處方分析等藥物評價和藥物利用研究每年確立1個重點用藥調研課題,寫出調研分析報告;積極與醫護人員進行多方面的交流,從中發現臨床所急需的藥學科研課題,促進臨床藥學科研的發展;每年至少開辦一次藥學教育講座,有講稿,公開發表論文1篇以上;

篇二:臨床藥師崗位職責

臨床藥師是指以系統藥學專業知識為基礎,並具有一定醫學和相關專業基礎知識與技能,直接參與臨床用藥,促進藥物合理應用和保護患者用藥安全的藥學專業技術人員。臨床藥師應當具有高等學校臨床藥學專業或藥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並經過規範化培訓且考核合格後方能進入臨床藥師工作崗位,開展以病人為中心、以合理用藥為核心的臨床藥學工作。其崗位職責或工作職責如下:

1、深入臨床一線工作,專職專科直接參與用藥相關的臨床工作,在選定專業的臨床科室參加日常性藥物治療工作。

2、參與臨床查房且開展藥學查房,對重點患者實施藥學監護和建立藥歷,體現臨床藥師用藥分析能力和對患者實施持續藥學監護的過程。

3、參加臨床病例討論,提出用藥意見和個體化藥物治療建議。

4、參加院內疑難重症會診和危重患者的救治,協助臨床醫師做好藥物鑑別遴選工作。

5、稽核參與的臨床專科病房(區)患者用藥醫囑,對不合理用藥進行干預並記錄。在用藥實踐中發現、解決、預防潛在的或實際存在的用藥問題,促進藥物的合理使用,提高醫療質量,與醫師、護士合作,盡力保護患者免受或減少、減輕與用藥有關的損害。

6、定期為臨床醫師、護士提供合理用藥培訓,宣傳合理用藥知識,促進臨床合理用藥。

7、掌握與臨床用藥有關的藥物資訊,為醫護人員和患者提供及時、準確、完整的用藥資訊及藥學諮詢服務。

8、對患者進行用藥教育,視患者情況修正其不當用藥行為,指導患者安全用藥。

9、在臨床工作實踐中,與醫師、護士共同做好藥品不良反應、用藥錯誤和藥害事件監測,並及時做好收集、整理和反饋工作。

10、定期收集、整理藥學資訊通過《惠滇醫療》宣傳藥學資訊,促進臨床合理用藥。

11、檢查所在臨床科室備用藥品的管理與使用情況,指導護士做好藥品的正確保管與貯存工作。

12、參與醫院醫療質量管理工作,重點關注藥品質量、藥物臨床合理應用情況以及與藥物治療相關的臨床工作,處方或用藥醫囑點評、藥物治療質量評價等工作。

13、認真完成教研室安排的教學任務,做好實習生、見習生的帶教工作。

14、結合臨床用藥實踐開展藥學科研工作,如藥物評價和合理用藥調研;臨床藥物治療經驗總結和用藥病例分析;與醫師共同進行新藥上市後臨床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

15、做好其它與醫院藥學相關的專業技術工作。

總之,臨床藥師工作的核心職責是面向臨床與患者,直接參與臨床藥物治療,提供藥學專業技術服務,鑑別遴選治療藥物,發現、解決、預防潛在的或實際存在的用藥問題,促進藥物合理使用,提高醫療質量,與醫師、護士合作,盡力保護患者免受或減少、減輕與用藥有關的損害。

篇三:臨床藥師工作職責

臨床藥師是臨床醫療治療團隊成員之一,應與臨床醫師一樣,堅持通過臨床實踐,發揮藥學專業技術人員在藥物治療過程中的作用,在臨床用藥實踐中發現、解決、預防潛在的或實際存在的用藥問題,促進藥物合理使用。其主要工作職責為:

一、深入臨床瞭解藥物應用情況,直接參與臨床藥物治療工作,稽核用藥醫囑或處方,與臨床醫師共同進行藥物治療方案設計、實施與監護;

二、參與日常性醫療查房和會診,參加危重患者的救治和病案討論,協助臨床醫師做好藥物鑑別遴選工作。在用藥實踐中發現、解決、預防潛在的或實際存在的用藥問題。對用藥難度大的患者,應實施藥學監護、查房和書寫藥歷;

三、根據臨床藥物治療的需要進行治療藥物的監測,並依據其臨床診斷和藥動學、藥效學的特點設計個體化給藥方案;

四、指導護士做好藥品請領、保管和正確使用工作;

五、掌握與臨床用藥有關的藥物資訊,為醫務人員和患者提供及時、準確、完整的用藥資訊及諮詢服務;開展合理用藥教育,宣傳用藥知識,指導患者安全用藥;

六、協助臨床醫師共同做好各類藥物臨床觀察,特別是新藥上市後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監測,並進行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分析、評估和反饋工作;

七、結合臨床藥物治療實踐,進行用藥調查,開展合理用藥、藥物評價和藥物利用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