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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耶穌的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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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尋求神的旨意:

主耶穌的話語

婚姻是人的需要,但很多人在尋求婚姻之路時,只尋求自己的愛好,而不尋求神的心意;若是妳能尋求神的心意,第一步妳就走對了路!

我們有需要,主就有供備,這是聖經的原則。妳若認識了這點,在人生道路上,不管遇見什麼事,神就會藉著妳所看見的而行,來成就祂的旨意。但有的人雖然也在尋求神的旨意,卻仍不清楚,原因是什麼呢?這裡有三個基本原則:

一、愛神:

“愛神”是所有遇見事情的關鍵。妳若愛神,遇到任何事,妳裡面就很清楚有主的帶領;妳只要照著主的帶領而行,不用仿徨,也不用掙扎,該放下的就很容易放下,該脫落的,就很容易脫落。“愛是最短的路”也是“免去迂迴的路”

,一個人若是一直照著他的“看法”在作,他就一直在走很迂迴的路;我相信在座的,一定有人在這方面經歷了很多。“若有人愛神,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在希臘原文的“知道”,是“親自曉得”、“面對面知道”的意思。妳愛神,神知道妳的一切需要,知道妳一切的道路要如何定奪。妳要愛祂,要操練與祂聯結,在愛中生活,並把自己交給祂,祂將給妳絕對的供應!

二、單純:

單純不是無知,馬太五章

8節:“清心的人有福了,他們必得見神”,若妳在一切事上沒有自己的要求,敞開心,非常單純、非常清楚,神的旨意就很容易顯明,一個人一遇見神,問題就都解決了。有的人雖然禱告了很久;但是越禱告越胡塗,因為他一直都在自己的需要裡打轉,沒有遇見神。若有年長的弟兄姊妹稍微為她安排一下,回去心裡就七上八下,不知到底是不是神豫備的,原因都在於她沒有遇見神。要遇見神的條件就是

“清心”,清心就是沒有自己的條件,聖經上的話都是可行的,妳一定要操練向著神單純。

三、殷勤:

聖經中未婚女子最顯明的例子就是利百加,在創世記二十四章,我們看見一個未婚女子,如何藉著聖靈的引領來完成神的經綸。當艾薩克四十歲,母親過世了,他很孤單,父親亞伯拉罕就差派老僕人到本地本族去為艾薩克娶妻(豫表信和不信的不能同負一軛),老僕人到了拿鶴城,天將晚,眾女子出來打水,老僕人便禱告神說:“亞伯拉罕的神阿!求你施恩給亞伯拉罕

… ,使我今日遇見好機會…

,我向那一個女子說:請妳拿下水瓶來,給我水喝,她若說:請喝,我也給你的駱駝喝,願那女子就作你豫定給你僕人艾薩克的妻。”話還沒說完,利百加就肩頭上扛著水瓶出來,僕人上前向她要水喝,利百加不但給他水喝,也為他所有的駱駝打上水來,僕人定睛看她,心裡就清楚,利百加就是神所為艾薩克豫備的人。利百加的殷勤和仁慈,神就顯明瞭祂的路。在召會生活中,我看見很多姊妹因著她的殷勤,她們立刻就被人看出。二十多年前,有一位年長的姊妹從巴西來,一面來參加特會,一面也為她兒子娶媳婦,她在巴西有非常大的農場,她請我弟兄幫忙找。正好特會時,有一位念大一的姊妹,就坐在她旁邊,那位姊妹很殷勤,一會兒幫她翻詩歌,一會兒又倒水給她喝,陪她聚會。聚完會,這位年長的姊妹來對我弟兄說:“就是她,就是她!”我弟兄就把這位年輕姊妹請來,告訴她原委,問姊妹要不要答應這事,這姊妹嚇壞了,她從來沒有想到這事會臨到她,但她因著信任我弟兄的介紹,她就像利百加一樣地單純,她就說:“我去!”。特會完,她就退學,跟著老姊妹去巴西。這個家現在在巴西非常盡功用,有很好的見證。在召會生活裡,大家都在觀察,但要從妳的殷勤開始,自然地流露生命,聖靈就在那兒工作。

李弟兄在創世記二十四章的生命讀經裡提到:“青年姊妹若要在神的主宰之下,尤其是在婚姻的事上,她們就需要仁慈又殷勤。不仁慈又鬆懶的青年女子應當獨身。人請妳作一件事,妳必須為他們作兩件事,並且第二件事該遠超過第一件事。妳不僅該給人水喝,也該為他的十隻駱駝打水。妳若這樣作,妳就有資格得著妳的丈夫,妳的艾薩克,這是對所有青年單身姊妹的忠告。利百加是絕對的。雖然她從來沒有見過艾薩克,但她毫不猶豫的.願意去他那裡。她沒有對母親說:“母親,我從來沒有見過艾薩克,也許我該先與他通訊,然後請他來訪問我們,我才能決定要不要和他結婚。”利百加沒有這樣說。雖然她的哥哥和母親猶豫不決,要她至少再住十天,但她說:“我去。”她是絕對的。在已過的四十年間,我見過一些青年姊妹,太過考慮結婚的事,結果演變成精神問題。有的人花了多日、多周、多月,甚至多年,考慮一位弟兄是不是神為她豫備的人。這樣的姊妹來找我的時候,我就帶著責備的口氣說:“妳若覺得他是那位弟兄,就盲目的嫁給他;若覺得他不是那位弟兄,就忘掉他,不要談這事。妳越考慮,就越攪擾神、攪擾自己、也攪擾我。我怎能告訴妳是或不是?我若說是,妳會說我不瞭解他;我若說不是,妳會覺得不喜樂,因為妳已經愛上他了。或者嫁給他,或者忘掉他。”我很嚴肅的告訴她們。青年姊妹們,妳們若要結婚,必須學習仁慈、殷勤且絕對。李弟兄以他四十年的經歷,給了我們非常中肯的忠告和建議,但願我們都能:一、愛神,因為這是最短的路。二、單純,因為只有單純,才能遇見神。三、殷勤,才能帶進所有的行動。

發實行原則:

一、奉獻:

奉獻是指妳這個人主權的轉移,這是經歷屬靈事情的根基,也是第一要務。妳要跟主說:“主啊!你是我的主,我信靠你,我不信靠自己。”有的人什麼事都可以信靠主,惟獨婚姻大事抓在自己手裡。妳在想,我一輩子要和這人在一起,怎能不看清楚?但,妳能看得比神清楚嗎?希望每一位在座的今天就去實行,告訴主:“主啊!我沒有自己的揀選,我只有信靠;你是主,你來為我顯明、你來為我揀眩”在奉獻的事上,妳必須這樣絕對地經過,不可馬虎,否則事情來時一片模糊,搞不清楚,結果被絆倒,成為久不聚會的。妳的主最關心妳的需要,妳有需要,妳要禱告求主為妳創造。訂製一個“艾薩克”,來配妳這“利百加”,這就是神的路。

妳要渴慕妳的家,妳的弟兄一同在主面前同過召會生活,一同來承受生命之福。人常對愛情有很多幻想,“只要愛情,不要婚姻”,認為“婚姻是愛情的墳墓”,這種觀念是大錯特錯。在神面前的婚姻,是愈過愈進入佳境,每一個“現在”都是最美好的,天天都在度蜜月。妳不要羨慕那被撒但糟蹋過的思想,去過那種被撒但蹂躪過的生活;妳需要的是純正地活在神面前,過一種神為人豫備伊甸園的生活,就是召會生活,就是召會中事奉的生活。妳若沒有這個心要愛神、事奉神,神就很難在召會中為妳顯明這個路;妳若有心在召會中事奉神,很特別,神可以從天上為妳訂製一個給妳。妳要定住妳的腳步,看見神為妳規劃的人生,實在是一個伊甸園的人生。妳要愛神、事奉神,在婚姻的事上,將自己奉獻??

,這是真正必要的條件。

二、要學習主動找年長的弟兄姊妹交通:

這對妳是很好的保護。有的人平常都不來交通,她若來,不是來“交通”的,而是來“蓋章”的。她在外面已經有交往的物件,不很合適,她來是來尋求你的答應和認同。這就像有的兒女在外交友,“生米煮成熟飯”,作父母的只好許可;這種作法卻不是上好的。在召會裡有那麼多關愛妳的年長弟兄姊妹,妳就要主動尋求交通,我們一定要建立一個家風,讓每一個年輕未婚的姊妹,都有一個如母親一般的姊妹作妳的保護;我們也許不能做什麼,但我們可以禱告;不要說召會都沒有人關心妳,那是因為妳不常來聚會,妳沒給人關心妳的機會,別人都不清楚妳在哪裡。妳主動,主就會動;這些年長的姊妹們都願意張開雙臂,歡迎妳的交通,願在召會裡,有一個敞開的門和一個暢通交通的管道。

三、在交往的過程裡,不採取主動:

一個尋求神旨意的人,是不採取主動的,舉一個例項,有一位未婚姊妹,有人為她介紹一位弟兄,才一見面,姊妹就立刻拒絕,說怎麼介紹這樣的弟兄給我,她覺得不合適,就再沒有交往。這位弟兄雖然外貌不是很好,口才也不怎樣,但卻實幹愛主,這種有內涵的弟兄,常常只有有智慧的姊妹才看得見。結果主為他豫備了一位很好的姊妹,經過了十年,這個家成為很有功用、很盡職的家,成為當地召會的榜樣。反觀那位拒絕的姊妹,經過了幾年,仍沒找到物件,草草嫁給外邦人,最後卻以離婚收常當有弟兄姊妹為妳介紹或在聖靈的帶領時,要操練把自己放在主手裡,要操練不主動提什麼,就是要斷,也是對方要斷的。妳只要禱告主:“主啊!我不提什麼,我願意讓你來顯明;雖然我不願意斷,但若這事是出於你,我就默然不語;若這事不出於你,就求你讓對方提出要斷。”這事對妳原本就沒有什麼損失,因為妳本來也不要。若沒有成,妳又喜歡上他了怎麼辦;妳就要學習忘掉他,絕對不要一直放在妳的腦海裡,在妳的腦子裡打結。感情婚姻的事是極大的試驗,妳要學習單純,“是就是,不是就不是”,雙方都不會受傷。既有前面的弟兄姊妹提起,妳就要學習尊重、學習等候、學習不要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