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於團員教育評議工作的要求
為保證團員教育評議活動不走過場,切實達到預期目的,特作如下規定:
(一)對團員教育評議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的要求:
1、參與團員教育評議主題的確定和各團總支具體方案的制定落實。
2、普查所屬團支部的團日活動,拿出評審意見上交院團委。
3、抽查1—2個非本系團支部的團日活動。
4、參與優秀團支部,優秀團日設計的預評,並根據預評和各團總支上報的材料評尋優秀團支部”和“優秀團日活動設計”。
(二)對團幹部要求:
1、團幹部(包括團總支、團支部、團委各級學生幹部)應按照上級團組織每階段佈置和要求,紮紮實實地組織團員進行教育評議活動,敢於嚴格要求,大膽管理。
2、團幹部應帶頭認真學習有關檔案、材料,帶頭認真總結自己在過去一年的思想行為等情況,積極參加民主評議。帶頭髮言,敢於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3、團員教育評議活動,團幹部遲到一次,在支部大會做口頭檢查。遲到兩次,無故缺席一次在支部大會作書面檢查。遲到三次及三次以上無故缺席兩次及兩次以上免去團內職務,取消此次註冊資格。
(三)對團員的要求
1、以積極、認真、嚴肅的.態度對待教育評議活動,認真參加各項教育評議活動,認真學習有關檔案、材料,認真寫總結,遵守團的各項經律和團組織的各項規定。
2、團員教育評議活動,團員遲到一次,在支部大會上提出批評,遲到兩次,無故缺席一次,在支部大會上作書面檢查,遲到三次及三次以上,無故缺席兩次以上,取消此次註冊資格,不能評為“合格團員”。
3、拒不參加團員教育評議活動,不填寫《團員教育評議鑑定表》,拒不服從支部決議的,視為自動退團,支部應依據《團章》予以除名。
(四)關於請假
1、團員教育評議,一般不宜請假。特殊原因,須向本團總支負責老師請假。
2、凡事先未經請假而缺席,一律視為無故缺席。
3、團支部書記以上幹部請假,須經團員教育評議活動領導小組負責人批准,並在團委備案。
4、在團員教育評議中,團員(包括團幹部),因各種原因請假獲批准而缺席二次及二次以上者,暫緩註冊,待補課並達到要求後再予註冊。
(五)對於不能正確對待這次活動,應付了事者,上級團組織予以批評,仍無改悔者,取消此次註冊資格。
各級團組織、團幹部、全體團員應嚴格遵守上述規定,履行相應的組織處理,報團總支批准,院團委備案。
(六)院團委對各團支部的教育評議活動情況評審驗收,評出優秀團支部、合格團支部、不合格團支部。哪個階段不合格,團支部在哪個階段中進行整頓,重新操作。
(七)樹立一批先進典型。團組織大力宣傳優秀團支部、優秀團員的先進事蹟,在表彰大會上對優秀團支部和優秀團員進行表彰,同時向黨組織推薦優秀團員作為發展物件。
二、團員個人思想總結要求
在團員教育評議中,要求團員根據自己日常工作、學習、生活的表現對照團章的規定,寫出書面思想總結。思想總結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總結內容:
1、寫出在本次團員教育評議活動中的心得體會。
2、能否自覺履行團員義務,執行團的決議,遵守團的紀律,完成組織交給的各項任務,表現出優於一般青年的模範作用。
3、能否積極參加學校及團組織、班集體組織的各項活動併發揮模範作用。
4、能否刻苦鑽研業務知識,並在社會實踐中加以應用。
5、指出自己的缺點的不足之處,明確今後的努力方向。
(二)總結要求:
1、以寫實為主,不能泛泛而談。
2、要對自己的團員作用發揮程度作自我評估,自我定格。
3、對於不合乎要求的總結,支部要幫助團員提高認識,重新再寫,直至達到要求。
4、思想總結全部合格後,由支部將其連同《團員教育評議鑑定表》一起上交團總支。
三、團員教育評議活動團員分類標準
(一)優秀團員(佔團支部成員比例不超過5%)
1、牢固樹立正確人生觀,堅定建功立業的信念。
2、政治上積極要求進步,積極參加馬列學習小組和黨課學習,已遞交入黨申請書。
3、熱愛團組織,遵守團的紀律,積極履行團內義務,發揮模範作用。
4、勤奮學習、成績優秀。
5、勇於實踐,全面發展,不斷完善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