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範例>幼兒>

2017年山東威海中國小新生入學報名規定

幼兒 閱讀(2.2W)

日前2017年普通國中、國小新生入學報名規定已新鮮出爐,幼兒園升國小一年級的孩子必須是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下面是關於中國小新生入學報名規定,希望大家認真閱讀!

2017年山東威海中國小新生入學報名規定

  一、報名資格

1、幼兒園升國小一年級的,入學年齡截止為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2、國小升國中一年級的,需具有五四學制國小五年級或六三學制六年級的全國學籍號。

  二、入學手續辦理流程

3、文登城區範圍內的國小、幼兒園在籍生報城區學校流程:①6月5日前,交入學資料到當前所在的學校(園);②6月12日—6月30日,學校(園)提交材料至區教育局普教科稽核;③8月25日—8月31日,錄取學校發放入學通知單。

4、文登城區以外學生報城區學校流程:①7月1日—7月30日工作日時間,由家長提交報名材料至區教育局普教科;②8月25日—8月31日,由錄取學校發放入學通知書。

5、文登各鎮所屬學校報名流程:各鎮本區域內的學生報名工作由各鎮中心校組織,報名時間為7月20日—7月30日,報名地點各鎮中國小;

本鎮以外學生報名稽核由區教育局普教科稽核,報名時間為7月20日—7月30日工作日,報名地點區教育局普教科。

  三、提交材料

6、戶口證明:學生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本,一家三口不在同一戶口本上的需提交父母的結婚證,父母離異的需提交離婚證、離婚判決書。

7、居住證明:(1)有個人產權證的,提交產權證和購房發票(或正式版本買房合同和購房全款發票);(2)屬個人房產但無法提供個人產權證,需提供一家三口的城區無房證明、房屋買賣合同和交款單據,2016和2017兩個年度的能佐證住址的交費發票(供暖、天然氣、閉路、寬頻、保險單等),相關費單起止時間為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供熱公司、燃氣公司、網路公司、保險公司、電業公司等單位出具的費用單據有效,村居、物業公司出具的無效);(3)個人名下無房產,戶口與學生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的,需提交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產證、一家三口城區無房證明(戶口不在城區的不屬此類,入學者本人和至少一名監護人的戶口需在學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口本上);(4)個人名下無房產,租房居住的,需提交房屋租賃合同,一家三口的城區無房證明;(5)威海市以外戶口的,如果在城區無固定住房,需提供學生父母雙方的居住證。

8、工作證明:非文登城區戶口,且城區租房的,需提供學生父母雙方在文登城區的勞動合同(或人社局出具的勞保證明)或營業執照。

9、兒童出生證明(國小一年級新生提供)。

10、學籍證明(文登區以外的升國中一年級新生需提供,由原所在的學校和教育主管部門蓋章有效)。

  四、就讀學校安排原則

11、國小班額不超過45人,中學班額不超過50人。

12、按“劃片招生,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劃定學校招生區域。

13、同時具有城區內戶口和固定住房的,給予優先安排。

14、產權證登記時間為2017年5月31日前的,較2017年5月31日後登記的,給予前者優先安排。

15、學生父母有固定住房的,較學生祖父母(外祖父母)有固定住房的,給予前者優先安排。

16、有固定住房的,較無固定住房的,給予前者優先安排。

17、有城區戶口的,較非城區戶口的,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給予前者優先安排。

18、文登區戶口的,較非文登區戶口的,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給予前者優先安排。

19、在城區務工經商,有勞動保險或有營業執照的,較沒有的,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給予前者優先安排。

20、無法提供房產證,提交的交費單據多的,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較提交單據少的,給予前者優先安排。

21、學區內的,較學區外的,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給予前者優先安排。

22、在租房居住時間長的,較時間短的.,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給予前者優先安排。

23、學生或其父母殘疾、烈士子女、留守兒童、孤兒、單親(父母一方去世)的,給予照顧安排。

24、延期提交材料的,給予調劑安排。

25、提供材料不齊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不予安排或給予調劑安排(虛假材料將上交相關管理部門,不予返還其本人)。

五、提交材料說明

26、入學提供的房屋應為日常生活固定住址,房屋用途為居住或商住兩用,非商業用途。

27、房主姓名為孩子父親、母親或入學孩子本人,三者均可。

28、如與其他人共同擁有的房產,本人所佔份額須超過50%。

29、購房合同應為在房管局備案的標準列印版本,且有房地產開發商和本人蓋章或簽字。

30、購房發票應為地稅出具可辦理房權證的標準發票(非收據)。

31、租賃合同、一家三口的無房證明均應由房管局出具。

32、務工合同由單位與個人簽訂,參保證明由人社局出具。

33、學生與父母不在同一戶口本上的,還需提供學生家長結婚證。

34、按照《威海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規定,現役軍人子女入學,家長需提交軍官證、戶口本、結婚證、房權證(租房提供《房屋租賃合同》)。

35、外籍人員子女入學,提供學生法定監護人及本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簽證原件、影印件,學生法定監護人及本人在文登轄區的居留證原件、影印件,境外公證機構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並進行中文翻譯,出生證。屬於外商子女的,還需要提供外商身份證明(由有關外事部門出具證明);工商執照原件、影印件;外商投資企業協會會員證原件、影印件;外國人就業證原件、影印件。

36、按照居住證管理相關規定,居住證辦理從登記之日起,滿6個月方能頒發。家長可到所居住轄區的公安機關申請出具資訊登記表(蓋派出所公章)。

37、材料提交稽核後不再變動,確需變動的,視為延期提交材料,延期提交材料的給予調劑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