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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交通安全講話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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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師、各位同學:

學校交通安全講話稿

大家好!

同學們!當你走出家門踏上道路時,你是否注意到你已經與交通打交道了,交通已成為你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不斷髮展的現代交通既為我們提供了方便、舒適和享受,也給我們帶了煩惱和憂愁,並隨時可能給我們製造不幸的痛苦。也許,你曾聽人講過駭人聽聞的交通事故,或者親眼目睹過那一幕幕血淋淋的車輪製造的悲劇,感到十分可怕吧!“車禍猛於虎”,已越來越成為現實。此前我們講過,僅2005年1—8月份,我市就發生道路交通事故4933起,死亡498人,受傷5501人,其中涉及中國小生交通事故(包括學齡前兒童)就有400多起,死亡19人,傷281人。是啊!交通事故是很慘痛的,教訓也是十分深刻的,它給我們帶來了極大的危害,時時在吞噬著人間的生靈:

那麼怎樣才能保障外出和乘車的安全,預防和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呢?

下面我就交通訊號燈,以及乘車、行走、騎車時應注意的問題跟同學們談談。如果有時間的話,我想和同學們一起認識一下幾個常用的交通標誌。

一、違反交通管理行為是違法嗎?

在一些人眼裡,《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非常神聖,那才是法,不可違反,違反了要受法律制裁。其它的法,像《道路交通安全法》等這些法律,算不上是法,認為“違反了,也算不上違法”。因此“超速行駛”“不按規定讓行”、“闖紅燈”等時有發生。

“騎自行車靠右通行”、“紅燈停、綠燈行”這都是最基本的交通法律法規,早已是家喻戶曉,人人皆知了,然而,有的人偏偏不按照交通法律法規裡的'這些規定去做。自以為警-察沒看見佔了便宜,一旦事故發生,後悔晚矣。

法律意識,是在日常點滴處耳濡目染中形成的,要從點滴做起。《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是法,違反了,不僅僅是受行政處罰,嚴重的也要根據《刑法》以犯罪論處的,更主要的是行為人有可能要付出血和生命代價的。

二、為什麼選用綠、黃、紅三種光色作為交通訊號燈的顏色?

綠、黃、紅三種光色作為交通訊號燈的顏色,是根據光學原理;經過長期的研究和實踐而定下來的。在紅、橙、黃、綠、青、藍、紫七色中以紅色光波最長,穿透周圍介質的能力最大。因此,在光度相同的條件下,紅色顯示得最遠。此外,紅色能使人聯想到“火”和“血”等危險資訊。所以,選用紅色燈光作為“停止訊號”。黃色光波長僅次於紅色,在七色中居第二位,也會使人感到危險,但沒有紅色那麼強烈,因此被用作“緩衝訊號”,而且我們知道黃色光穿透介質霧的能力最強(如研製的鈉燈)。綠色光波的波長是七色中除紅、橙、黃色以外較長的一種色光,由於它與紅色區別很大,易於辨認,也因它使人聯想起了“樹木”、“水面”,給人以寧靜、安全的感覺。因此,被用來作為“允許通行訊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