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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青少法制教育講話稿(通用5篇)

演講稿 閱讀(3.24W)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我們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觸到講話稿,講話稿包括人們在工作場合當眾發表的口頭講話文稿,和參加各種社會活動所發表的講話文稿。你寫講話稿時總是無從下筆?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2021青少法制教育講話稿(通用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2021青少法制教育講話稿(通用5篇)

  青少法制教育講話稿1

老師們,同學們: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國旗下講話的題目是:增強法制觀念,增強維權意識。

同學們,我們是祖國的希望和未來。在校園裡,我們雖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識,有了一定的獨立意識,普遍希望得到社會、學校老師的支援、理解、尊重和讚揚,以體現自己在社會中的價值。但年齡特點決定了同學們的某些方面的不成熟,在出現諸多問題時可能做出一些不該做的事情。甚至因為法律意識的淡薄,而導致一些違法現象的發生。當我們走出校園的時候,不會利用法律武器增強自身維權意識,可能就會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生活水平提高了。在家庭生活和社會生活中,我們有些學生因為法制觀念不足,辨別是非能力有限,心理往往會有陰影,進而模仿學習了社會上不成熟的處事方法,當受到不良因素刺激時候可能會行為失當,進而違法犯罪。

因此,我們完全有必要一起來學習有關的法律知識,藉此機會,我特別向全校師生提出以下幾點倡議:

一、首先從各位教師出發,要認真學習《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等,在學生中樹立標榜,以自身實際行動宣傳法制教育,依照法律的要求切實保障學生的受教育權、人格尊嚴及隱私權等,堅決杜絕校園內的邊緣性違法行為。學校可以成立督查小組,保證中國小教學及各項工作有序穩定的開展。

二、各位同學,法制教育先從認真學習、貫徹和執行《中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國小生守則》入手。它是規範學生們行為、提高學生們素質的最好的教材,希望你們能用校紀校規約束自己的行為,做到嚴格遵守。因為遵守紀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礎的環節。自己要明確的知道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知道法律與法規所具有的強制性與約束力。學會對自己行為的控制,增強辨別是非和自我保護能力。

三、今天下午各班要在班主任老師的帶領下召開一次以法律在我身邊為主題的班隊會,要在本週內出一份法制教育宣傳的黑板報。學校做好法制教育的宣傳與普及,營造和諧的、安全的校園環境

同學們,“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希望我今天國旗下的講話,能進一步喚起每位同學的法律意識,你們要認識到法律無處不在、法律無時不在,遵法、守法應是我們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生活中的我們無論是校內,還是校外都應學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要做到既避免傷害別人,又要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我的講話完畢,謝謝!

  青少法制教育講話稿2

老師們,同學們:

大家好!安全這個永恆的主題,今天我們再一次提起它,心裡總是沉甸甸的。安全究竟是什麼?安全就是愛護和保護人的生命不受損害。安全就是一種尊嚴,它既是對他人的尊重,也是對自己的尊重。有了安全,家庭才會有歡樂和溫暖;生活中,擁有了安全,就有歡聲笑語。但是據調查顯示,我國中國小生因溺水、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建築物倒塌等意外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

童年,不應該被這些血淋淋的數字所充斥!因此,1996年,國家教委等單位聯合發出通知,決定建立全國中國小生“安全教育日”制度,並將每年3月的.最後一個星期一作為“全國中國小生安全教育日”。今年是第14個“全國中國小生安全教育日”,在這個特殊的日子裡,讓我們將更多的目光聚焦在我們自己的安全上吧。為此,要求每位同學時刻增強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同學們,在上學、回家路上,你是否遵守了交通規則。違反了交通規則,可能會給我們帶來什麼樣的後果,你想過沒有?可千萬別存僥倖心理;我們中的個別同學,溺愛於進“營業性網咖”玩遊戲,這不但把珍貴的時間和美好的青春浪費於遊戲中,同時你注意到了“網咖”中存在的各種安全隱患了嗎?在這人員複雜,烏煙瘴氣的環境中,各種傳染病、消防隱患等不安全因素相當凸現,難道你熟視無睹嗎?開學不久,我校一位同學路遇不法青年敲詐,如果是你,可曾想過如何保護自己?!在日常生活中,若與他人發生不愉快的事,要冷靜清醒地思考該如何妥善處理,卻不可一時衝動而鬥毆。

作家柳青有這樣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雖然漫長,緊要處卻常常只有幾步。”同學們還沒有走上社會,前面的道路還很長,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學會分析,學會辯別,學會拒絕,才能學會自我保護,否則一旦觸犯法律,法律是無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會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遺憾,後悔莫及。在新的學期裡,大家要多學習一些系統的法律知識,逐步樹立較強的法制觀念,有效預防違法犯罪,樹立守法的觀念,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使個人生活和社會生活都能正常執行。俗話說“籬笆扎得緊,野狗鑽不進。”

生命是美好的,童年是多彩的,要享受這一切必須以人身安全為前提。我們的安全不僅關乎我們自己,更關乎著我們的家人、朋友,甚至社會各界關注我們成長的人。

讓這些無謂的“離去”少些再少些吧,讓“安全的承諾”多些再多些吧!

謝謝大家!

  青少法制教育講話稿3

各位同學:

你們好!

今天我以法制副校長的身份,給大家上的第一堂法制課,希望大家進一步提高法制觀念,在學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幫助。,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同時更是拋磚引玉。由於本人的學識和能力所限,加上時間有限,準備不足,有不當之處,敬請批評指正。我今天講的題目是《學法、懂法、做一個守法的公民》

一、我們應懂得哪些法律常識:

(一)法是如何解釋的這個問題,有無數種說法,漢語中的法字。左旁的水字是公平的意思。右旁的來自“神明裁判”故事裡的一頭剛直的獨角神獸。傳說當兩方打官司時,審判官便把拉出來,它的角去頂撞誰,誰就是不直者,誰就敗訴。律字是“均布”既“不偏不倚的意思。由此可知,在我國法律一詞的本來含義就是以國家強制力作保證的“公平、公正”,它是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規定公民權利和義務,對社會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範。

(二)法制,有廣義和狹義之解,廣義的法制,指國家的法律和制度的總和。狹義的法制,指全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職人員和公民都一律平等地嚴格按照法律辦事。社會主義法制是按照工人階級和廣大人民意志建立起來的社會主義國家的法律和制度,它是立法、執法、守法和監督法律實施幾個方面的統一。中心環節是一切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公職人員和全體公民都要嚴格地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以確立工人階級和廣大人民實現統治和進行建設所必須的法律秩序。

(三)法律體系:我國的法律可概括為兩大類,一類是憲法和法律,另一類從屬於憲法和法律的規範性檔案。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的立法基礎。它經過嚴格的立法程式,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就其內容和制定機關而言,可分為基本法律和其它法律,基本法律是指刑法、民法、訴訟法律、行政法律、經濟法律。其它法律是指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如森林法、商標法、海關法、食品衛生法。

(四)什麼是違法與犯罪?

在這裡,我先給大家講一個案例,事情發生在2015年5月26日某縣城水上花園小區的住宅樓,這天是星期日,三位中學生在四樓的樓道窗前嘻玩,甲失手將乙推出窗外,重重地從高達20米的四樓摔下,當時乙的臉色鐵青,血從鼻孔、耳孔直往外流,在這裡我給同學們出三個思考題:(1)第一步應該怎麼做,(2)甲失手致傷乙,算不算犯罪,(3)如果甲構成犯罪,犯什麼罪。結果應是(1)儘快送附近醫院或是拔打120急救電話,治療傷者,同時報警。前提是如果鑑定部門確定為重傷,且甲的年齡已滿16週歲,首先是甲的這種行為構成犯罪,其次違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條,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處三年以下有徒刑或拘役。這個案例要考慮兩個問題:一是受害人的傷勢,如果是輕微傷,構成治安違法,如果是輕傷,則是自訴案件,適用刑法。再次就要考慮的是刑事責任年齡的問題。所謂刑事責任年齡,就是指對犯罪後果承擔刑事責任的法定年齡。我國《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已滿16週歲的人犯罪的,應負刑事責任。同時《刑法》第十四條規定,已滿14週歲不滿16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搶劫、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所以在這個案件中,如果某甲不滿16週歲,不構成犯罪。因為他是過失傷害,而不是故意傷害,但是某甲的監護人將承擔治療費用和行政處理。這裡我特要提醒違法和犯罪不是同一個概念。

首先違法是指違反法律、法規禁止做的及不允許做的或是應當做的而不去做的行為。犯罪是指觸犯《刑法》,嚴重危害社會,依照《刑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行為。

其次根據我們的辦案實踐,違法行為主要表現在違法治安管理的行為,觸犯的法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犯罪觸犯的是《刑法》。

第三,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對違法的處罰種類有治安警告、治安罰款、治安拘留。按照《刑法》對犯罪分子處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

從以上我給大家介紹的有關法律常識和案例分析,違法不等於犯罪,犯罪必定違法,無論是違法與犯罪,同學們都不能觸犯,要從點滴做起,從遵守校紀、校規入手,做學法守法的好學生、好公民,禁止對老師的教育置若罔聞,否則就可能走上犯罪道路。

  青少法制教育講話稿4

同學們大家好,去年《國務院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整治的通知》(國教督辦函〔2016〕22號),要求各地各中國小校針對發生在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路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校園欺凌進行專項治理。校園欺凌事件之所以高發,與多方面教育缺失有關。今天很高興有這一個機會來和大家談談校園欺凌這個問題,我的演講分三個角度。

  一、 防微杜漸,嚴於律己。

近幾年來,校園欺凌案例不斷出現,同學們通過媒體多有所瞭解,生活中也耳聞目睹。19世紀義大利犯罪學家龍勃羅梭提出過天生犯罪人理論,認為犯罪是一種返祖現象,是異常的人,當然今天的刑事犯罪理論認為犯罪的原因很多,既有先天更有後天,特別是社會環境,所有我們才有“孟母三遷”的故事。在校園這個環境下,是我們預防犯罪的第一個重要場所,可以毫不誇張的說多一所學校就少一所監獄。

我從事律師工作來接觸過不少犯罪人,其實,並沒有天生的犯罪人,人之初,性本善。中國人的傳統儒家思想就是這樣的觀點。很多犯罪都是從小事發展而來的,我們有句常德話就是“小時偷針,長大偷金”,所以我們平時就有要嚴於律己,學會正確處理矛盾。第一次違法被制止,其實是拯救了自己。(體育館約架殺人案,2014年8月13日12時40分許,常德市鼎城區江南城區花溪路體育館北門口發生一起聚眾鬥毆致人死亡案,鼎城區第九中學學生胡某被刺身亡。胡某,男,17歲,鼎城區蔡家崗鎮延壽庵村關湖組人,為常德市鼎城區第九中學學生。8月13日,胡某與15歲的丁某因女朋友問題發生矛盾衝突。當天12時40分許,雙方約定在江南城區花溪路體育館北門口“談判”,並各邀集數人助陣。期間,雙方發生鬥毆。在鬥毆過程中,胡某被刺中腹部,送常德市第六人民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另一涉案人陳某被砍傷頭部。)

  二、 常見的犯罪行為簡介

我國刑法規定,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對於社會危害性極大的8類暴力(犯罪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應當負刑事責任,14週歲以下犯罪的一律不能處以刑罰。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常德未滿14殺人案、山東警校學生不滿18歲殺人案)故意傷害、尋釁滋事、搶劫、搶奪等罪。

  三、 如何面對欺凌,學會自我保護,學會正確應對。

不鼓勵硬碰硬,不能沉默,事後告知成年人,老師,家長處理。生命、健康、財產的價值取向。最後,建議學生們不妨有意識地多吸收對自己成長有利的資訊,如此才能讓青春遠離危險,遇到危險時做到從容、有效應對。同時也要學法、尊重他人、尊重人權,擁有現代文明意識。

謝謝大家!

  青少法制教育講話稿5

老師們,同學們: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國旗下講話的內容是安全法制教育。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從事的各種活動都有可能遇到各種不安全的因素甚至造成嚴重安全事故。據瞭解,我國每年有近1.6萬中國小生因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溺水等原因非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的中國小生平均每天達40多人,而其中位居首位的,就是交通死亡人數。在現實生活中,當我們走在馬路上,會時不時地發現有人闖紅燈,有人逆行車,有人邊騎車邊聽音樂,有人騎車帶人等違反交通規則,危害交通安全的不良行為。在這裡,我要鄭重地提醒我們的同學為確保我們自身的生命安全,也為了維護良好的交通秩序,做到不闖紅燈外,騎自行車時不要帶人,不要多人並排騎車,更不要逆行車。

在我們的校園內,同樣也存在著很多威脅著我們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現象。有的同學在樓道里嬉戲追趕,上下樓時互相打鬧;有的同學在運動時不注意自我保護而受傷;有的同學不能正確處理同學之間的矛盾,打架鬥毆等。在這裡我要提醒同學們的是要遵守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目前,社會上還存在著違法犯罪現象,青少年因安全防範意識和社會實踐經驗的缺乏,在應付各種異常情況方面能力還有所欠缺。但僅僅依靠社會、學校、家長的保護是不夠的,更重要的是每一位同學都要樹立自我保護意識,提高思想道德素質,增強遵紀守法觀念,時時刻刻把“安全”二字放在心中,隨時隨地為著我們的安全而約束自己的行為,機智勇敢地處置遇到的各種異常情況或危險。

同學們,生命無疑是可貴的,她帶給我們激情與活力。同樣,它給了我們展示一切才能的機會,讓我們的生活可以絢麗多彩。希望全體同學都能把安全作為我們學習、工作、生活的第一準則。同學們,我想大家對生命都充滿了無限憧憬與期望,那就讓我們為了自己的安全,為了我們校園的和諧美好,在以後的生活中增強安全法制觀念,提高防範意識。

我的講話完了,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