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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實習心得體會(通用15篇)

心得體會 閱讀(2.8W)

在平日裡,心中難免會有一些新的想法,可用寫心得體會的方式將其記錄下來,這樣可以記錄我們的思想活動。那麼心得體會怎麼寫才恰當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律師實習心得體會,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律師實習心得體會(通用15篇)

律師實習心得體會 篇1

在律所實習的這段時間,一直都是悶著頭在辦公室裡看書,總覺得實習除了每天過來打掃一下衛生什麼東西都學不到,有時心裡會很抱怨,不過想想自己要是在家裡呆著連書都不想看,還是有收穫的,至少時間沒有浪費掉。今天是我來律所實習以來收穫最大的一天。

早上律所的副主任叫我到他辦公室一趟,我很詫異,因為副主任平時有事情不會來找我的,今天這是怎麼了?到了辦公室,他指了指牆角的一盆盆景說,這盆東西不要了,你把它搬到樓下去。原來是叫我做苦力來了,心裡不禁有點憤怒,來實習,除了每天打掃律所的走廊外,還要做這些事情,真把我當成免費的清潔工了。不過心裡氣氛歸氣氛,事情還是要做的。我把盆景端了下去,回來準備把辦公室裡原本放盆景的地方打掃一下,沒想到,副主任說你把辦公室都掃掃吧,沒辦法我就耐著性子把辦公室掃了一遍,看著他放在一旁的拖把,我就說我再把辦公室拖一下吧。“好的,你拖吧。”副主任隨口一說。我想您還真不客氣。接著我就托起了辦公室。天太熱,他辦公室的空調壞了,電扇也沒開,我衣服都被汗溼透了。拖著地,副主任問我你是哪個學校的,學的什麼專業,哪兒人,我都耐著性子回答著。當我說我是研究生時,副主任看著我一臉的驚訝,然後說了句深深觸動我的話,你性格太內向了,平時也不大說話,幹我們這一行的,專業水平固然重要,但與人的溝通能力更重要,不會溝通,肯定幹不好,你來咱們律所,就要學著和所裡的律師打成一片。寥寥數語,把我的弱點暴露無遺。雖然每個人都不喜歡聽對自己不好的話,不過能有人給你指出你的問題,是很難得的。我這個人就是太內向了,遇到人不愛說話,喜歡把自己封閉起來,這個問題一直存在,我心裡也知道這樣不好,但一直都沒重視,只覺得以後工作了會慢慢好轉的。現在想想,問題要靠自己積極採取行動去解決的,不解決問題自己不會就這樣消失,而且在這個社會上,與人溝通交流的能力是最重要的。我想從今天起,我就要重視這個問題,努力改善自己,提高自己。此為今天實習心得之一。

上午,主任拿來一個案子,說讓我看看我們作為被告方的代理人如何處理,拿著一卷厚厚的案件材料,越看越迷惑,裡面關係錯綜複雜,腦袋都看暈了,上午沒看完,下午回來接著看。我把案件的材料反覆看了兩遍,又在紙上把關鍵部分理出來,這才有點頭緒,理出了事實,關鍵還得看證據,看適用法律,以前學過的法律規定,一到實際案例中才覺得自己對法律瞭解得太少了,很多東西都不懂,不得不去翻看法律條文。看來法律功底還是太差。不過分析案子的過程中,也體會到,要想掌握好法律,一定要有豐富的人生閱歷,光看法條,很多東西都不瞭解的。難怪美國的大學本科教育中不開始法律專業,難怪美國的最高法院的大法官都是上了年紀的老頭了。此為今天實習心得之二。

下午4點多,有幾個人過來找主任諮詢案子,主任叫我們過去聽聽。其實就是一個離婚分割財產的案子,只是財產的構成比較複雜。不過主任在給當事人提供諮詢的時候所表現出的清晰的邏輯思路,精練的語言,以及紮實的法律功底和豐富的實踐經驗,讓我受益匪淺,聽了主任的分析,我學到了很多東西,這些都是書上學不到的。感覺自己現在的差距太大了,不過樂觀的說,提升的潛力也很大。此為今天律所實習心得之三。

回到家都6點多了,雖然今天沒看書,雖然今天是七夕,不過感覺還是過得最充實的,我真喜歡這種狀態,就是每天都能學到東西,每天都能感覺到自己在進步,以後要更加努力,為了自己的事業而奮鬥!

律師實習心得體會 篇2

本人於20xx年3月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同年5月到XXX律師事務所實習,實習期限自20xx年7月至20xx年7月3日,實習指導老師為XXX律師事務所xxX律師。

實習期間,在老師的指導下,首先,認真學習律師實習管理規則和律師執業規範及職業風險防範知識,認識到作為執業律師應嚴格遵守各種相關法律規定和執業規範,在法律規定的框架內進行工作,同時在執業過程中也要有意識地防範各種風險,法律風險、人身風險等,不能因為當事人爭取最大限度合法利益而導致律師本身遭到不應有的懲罰和傷害,在此基礎上才能真正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最大化,維護法律最根本的正義,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此階段的學習為我以後的職業生涯起了保障性作用。

其次,刻苦學習法律法規及法律理論知識。在xxX律師的指導和幫助下,系統地,有步驟、有方法、有選擇地學習律師應掌握的各種法律法規和理論,就像有槍無子彈的士兵不會對敵人起任何實質作用一樣,律師只有執業證書無深厚法律知識體系和辦案技巧作保障,辦案就只能是空談。只有掌握大量的法律知識,熟悉較多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才能理清案件涉及的法律關係,找到解決問題的關鍵。X經常教導我們說不掌握大量的英語詞彙,說一口流利的英文是不可能的,來比喻掌握大量法律法規的重要性。同時我所實習的XXX律師事務所也為律師搭建了一個較為實用的學習的平臺,律師所規定每兩週舉辦一次律師學習討論會,使我們既增長了知識,有學習到其他律師很多的個人辦案經驗技巧,為我以後的執業夯實了基礎。

再次,理論聯絡實際,潛心學習各種辦案技巧。在X律師和律所其他律師的指導幫助下,積極參與一些案件的調查取證、案情分析、解答諮詢、法律文書製作、會見犯罪嫌疑人等工作,協助執業律師查閱案卷,參與談判和解,在實際工作中掌握了一定的辦案技能,加深了對法律的認識和理解,深刻感受到學習法律要精、深、細,並與實際案件相聯絡,剖析案情到位、準確,法律的適用得當,才能維護當事人最大的合法權益。

在實習期間,參加了xx市律師協會、xx省律師協會組織的培訓並通過了考試,取得了較好的成績,符合申請專職律師的條件。

總之,在這一年裡,我在XXX律師事務所各位律師的幫助下,經過努力的學習,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識和基本的辦案技能,深知律師在執業過程中也要不斷追求進步、終身學習、再學習,才能維護當事人最大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

律師實習心得體會 篇3

從第一天李會長講課開始,就有好多律師講我們律師應走專業化的道路,要一門精,不要樣樣都懂,樣樣又都不行。好多律師都好拿英美、香港來舉例,證明律師專業化的重要性。直到後來一位律師講到臺灣律師的情況時,說人家臺灣的高雄平均每2個半律師就有一個所,且大多律師都是萬金油律師,專業化程度不高。我就在想,為什麼臺灣會和英美,香港不一樣呢?難道臺灣的市場經濟不發達嗎?顯然不是。那是什麼呢?突然我恍然大悟了,我明白了,兩者區別的最根本原因在於兩者處在不同的法系,也就是我們通常講的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

我們大家都知道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在法律適用上要證明問題或者說論證某一觀點時的論證方法不同前者習慣用歸納的形式,後者者習慣用演繹形式。歸納有時叫做歸納邏輯是論證的前提支援結論但不確保結論的推理過程。歸納是從個別性或特殊性知識的前提得出一般性知識的結論的推理。它是一種或然性的推理,即前提真結論未必真。它是從一系列具體事實概括為一般原理的推理方法。透過大量的現象來抓本質,將一定的事實(現象、過程)歸入某個範疇,並找到支配的規律性。大陸法系則是演繹法,特徵是從一般到個別,也就是從一般的原理為前提去論證個別事物,從而推匯出一個新的結論。

這樣的論證問題方法的差異表現在立法上就是英美法系採用的是判例法,大陸法系則是成文法。判例法其基本原理是遵循先例,即法院審理案件時,必須將先前法院的判例作為審理和裁決的法律依據;對於本院和上級法院已經生效的判決所處理過的問題,如果再遇到與其相同或相似的案件,在沒有新情況和提不出更充分的理由時,就不得作出與過去的判決相反或不一致的判決。法院的審級越高,其判例適用的範圍就越廣,所有法院必須考慮本院以前的判例;上訴審法院一般也要受自己判例的約束,最高審級法院判例,對所有下級法院都有約束力。大陸法系則是規則明確、系統。規則之間的邏輯關係構成一個概念體系、制度體系,運用容易。是指從一個大前提出發來得出一個結論。一個大前提,一個小前提,如果大前提包含了小前提,從而得出一個確定的結論。例如大前提,人都會死。小前提,蘇格拉底是人。結論,蘇格拉底會死。

在實行判例法的國家,由於長期的歷史積累,各國的判例浩如煙海,使得這些判例法國家的訴訟越來越職業化,對法律界人士的專業化要求程度也就更高。律師要做的最重要的事也是從卷帙浩瀚的判例彙編中搜覓出自認為最利於自己的當事人的判例,並精巧地運用區別技術。判例法將創制法律的權利交給了法官,法官就成了立法者,可以說法官每天都在創設新的法律,只要他們審理案件,其審理的過程也就是立法的過程。英美國家法官斷案遵循遵從先例原則,就是從以前判斷的先例中抽取其法律原則和精神以作為以後斷案的準繩,每個有拘束力的案例大多收編進判例彙編,導致判例彙編浩如煙海,即使是以之作為職業的法官也是棘手難從,沒有長期的法學專門訓練是根本無法駕馭判例法的。這樣形成嚴重的職業門檻,法律行業成為巨大的產業,全社會在法律的規制下運轉,普通人根本就是處於法律人的統治之下。判例浩如煙海,相應的法律也就是浩如煙海了,在這樣的國家,要想成為萬金油律師那是絕對行不通的。單單就一個法學領域的法律就天天有新的,天天需要律師去領會和掌握,律師們那裡還會有心思學習其他的呢?律師們想專業化程度不高也不行啊。也就是說在實行判例法的國家,律師想成為萬金油型的是想都不用想的事,而不是你律師個人願意不願意的事。人家英國就單單從律師一開始入職就分工明確,即事務律師與出庭律師。

律師實習心得體會 篇4

人生苦短,歲月流長。無謂的感嘆已毫無意義,不覺中四十天的暑假即將結束,一個多月的實習生活也隨之成為了美好回憶。在此,我首先要感謝辛主任能同意我在事務所實習,給我提供了這種學習實踐的平臺;感謝李老師和楊律師對我的指導,讓我有自己動手將所學知識用於實踐的機會,讓這種對工作的渴望成為了現實;感謝小姚姐和趙律師對我的幫助與關懷,以及其他律師的尊重和理解,讓我能愉快的度過這個暑假。

在這一個多月裡,我學到了許多學校裡很難學到的東西:為人、處世和工作,特別是大大提高了處理事務的能力和把所學知識運用於實踐的能力。在李老師和楊律師的指導下,我參加庭審三次,外出取證五次、立案三次,參加調解一次,同時書寫了大量的法律文書。其中,法庭記錄五份,調查筆錄六份,取保候審申請書及保證書六份,行政答辯狀一份,民事賠償協議書一份,民事起訴狀三份,代理詞一份,人身損害賠償清單兩份,通知證人出庭申請書一份,民事裁定上訴狀一份,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一份,訴訟財產保全申請書一份。另外,我還獨立接待諮近二十次,涉及執行問題、離婚和解除同居關係、賠償、人身傷害及工傷等各方面。對這段重要的人生經歷,也是最可貴的學習經歷,我做了如下總結:

一、社會關係方面

律師作為法律服務工作者,他的本質屬性是社會服務,因此律師所要處理的社會關係,往往大於純法律關係。除了基本的家庭親友關係、同事關係外,要下大工夫在當事人、證人、公檢法獄政部門等他們身上。對商人來說,顧客是上帝;而對律師來說,這些人都是上帝,哪個也惹不起,哪個也不能得罪。從比較功利的角度來看,他們都是衣食父母。

1、家庭親友關係。一支超強戰鬥力的作戰部隊,必然有堅實的後勤保障,一個要叱吒職場的律師,當然要有和睦的家庭關係和穩定的親友關係。律師是相當辛苦的一種職業,長期奔波於當事人、證人與法院之間,需要大量的時間和充沛的精力。要是哪個律師經常後院起火,常被家庭和親友的瑣事煩的焦頭爛額,心情老是悶悶不樂,那他哪有精力再去研究當事人委託的案件,哪有時間再去接新案子呢?但要是律師能事先處理好這些關係,不僅會節約大量時間和精力,同時也產生了一個穩定的案源。可謂一箭雙鵰,何樂而不為?

2、同事關係。世上沒有永恆的敵人,也沒有永恆的朋友,只有永恆的利益。但要是加入一份感情在裡面,那這句話就大錯特錯了。人是感情最為豐富的一種高階動物,沒有感情的人幾乎是不存在的,除了植物人和精神病人。同事關係是工作中最基本的社會關係,是社會最基礎的人際關係之一。律師在我們這裡作為從業人員較少的一種職業,同事也就不應該限於自己所在事務所裡的人,而是本區域內所有法律服務工作者。雖然法律明確規定:同一事務所裡的律師不能同時為原、被告雙方代理。但根據現實需要,同所的律師出現兩軍對壘法庭的情況也很常見。這樣以來,使這種同事關係更加複雜化。在所裡大家需要團結融洽、和睦相處;而在法庭上為了自己當事人的利益爭得面紅耳赤,互相給對方難堪。那他們平時在事務所裡表現出來的和氣是真的嗎?若是,那這些律師需要多麼大的氣量;若不是,那如此虛偽又要多累呢?但我寧可相信他們是前者,那也是大家共同追求的目標。

3、與當事人、證人的關係。律師接受當事人的委託,就要盡職盡責為當事人牟取最大利益,而如何取得當事人和證人的信任對律師開展工作十分重要。在實踐中,有些當事人處於對對自身利益的考慮而隱瞞一些事實,很容易導致律師的工作誤入歧途,陷於兩難境地。證人也時常因對某些社會關係的顧忌而拒絕作證或提供虛假證言。這些對律師來說都是非常危險的。因此,如何讓當事人毫無顧忌的把事實講清楚,讓證人放下顧慮能為當事人作證,證明客觀事實的存在,這便體現出律師的執業水平和綜合素質。對這一點,我從楊律師那裡學到了許多有用的東西:(1)端正態度、擺正身份、作好應對一切困難的思想準備;預見事情將會出現的最壞結果並設計好解決方案。(2)注意觀察社會環境與生活細節,尋找到與當事人(證人)共同的話題,拋磚引玉,進而進入主題;夾敘夾議,以聊天的形式蒐集最有價值的線索。(3)換位思考,從當事人(證人)的角度考慮問題,以情動人,以理服人。

4、與公檢法獄政機關的關係。從工作性質上來說,律師與警察、檢察官、法官及其他司法工作人員都不是為自己的利益而奔波。儘管他們各自代表了一方利益,但這種利益只與案件本身有關,也正是這種利益衝突將這些不同職務的人聯絡在了一起。對於一個案件來說,無論是在偵查起訴、審理還是執行階段,律師是介入時間最長的一種人。他們要跟與此案相關的各行政、司法機關打交道,而此過程中也常因對案件的認識不同發生一些爭議。對這種情況的出現,律師無能為力,或者說是不可避免的,但如何處理又體現一個律師的水平。雖然法律規定律師應當為當事人的利益盡職盡責,但理論與實踐總是有差距的。在處理這些矛盾時應該注意區分輕重緩急,最好先禮後兵,決不可因小失大,搞僵了與這些國家職能部門的關係。因為人總是有感情的,感情是會延續的,如果那樣後果將不堪設想,留下的後遺症是會給律師帶來長期的麻煩。

二、法律運用問題

由於我接觸法律才兩年,有許多課程還沒有學習,加上平時學得並不太紮實,因此在法律規定和法學理論上仍有許多問題;以前又未參加真正的實踐,所以在實踐方面更是一片空白。就像剛來那幾天一樣,我似乎覺得自己每時每刻都在學新東西,接觸到的一切都是新鮮的。關於法律知識和運用方面,我感觸較深或記憶深刻的有以下幾方面:

1、基層人民法院的法庭審理規則問題

在一個月的實習過程中,我參加刑事審判2次,民事審判1次,參與立案2次,大體看到了基層人民法院的辦案實際情況。也許是我過於理想化,沒有從審判實際出發考慮問題,也許這正是學生的純真與幼稚。但無論怎麼理解,問題的確是客觀存在的,這是誰也無法否認的。在我印象裡較深的有:

(1)基層人民法院所設立的人民法庭的管轄權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庭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規定:人民法庭根據地域大小、人口多少、案件數量和經濟發展狀況等情況設定,不受行政區劃的限制。而在實踐中又該以何為依據呢?派出人民法庭與基層人民法院內設庭之間又是怎樣的關係呢?就麥積區人民法院對周邊區域的管轄而言,開發區法庭、北道埠法庭、馬跑泉法庭之間不以行政區劃為限,那他們的管轄權又是以何為標準的呢?發生管轄權衝突時該如何解決的?不會只是你簽字不管了我再管吧?而實際就是這麼做的。我認為至少應該由法院院長簽字才說得過去吧!況且當事人怎麼知道他的案子屬於哪個法庭管轄?反正我是沒弄清楚,是因為法院內部自己制定的規章制度嗎?還有特別奇怪的是法院行政庭怎麼還在審理離婚一類的民事糾紛?待以後有時間再仔細研究了。

(2)關於法庭秩序問題。根據規定,人民法院在開庭審理案

開庭時書記員要首先宣讀法庭紀律,可我參加的幾次開庭,無論是刑事審判還是民事審判,都未發現書記員向法庭作過任何有關法庭紀律的表述,即使是隨便的提醒。也許他們認為這沒有必要,但我覺的這正為其它不規範行為埋下了隱患,這是其一。第二,除審判長外,其他審判人員以及公訴人員隨意出入法庭。在刑事審判中,法警幾乎都是老的早該退休的爺爺輩人,假如有被告人逃跑或轟鬧法庭,這些人員能幹些什麼?不是我瞧不起這些前輩們,只是審判工作真的需要更有力的安全保障。就這樣他們還比較心急,呆在法庭沒幾分鐘就沒影了,要帶被告人候審或需要交換證據時,審判長法錘敲幾下才能把人叫來。在民事審判中,書記員在法庭辯論階段竟然退庭了!第三,參加法庭審理的人員幾乎都沒有關閉通訊工具,甚至有人在當庭接電話。這種情況你說還審理什麼呀?內外隨時保持聯絡,如何確保能法庭查清的是事實?

(3)法官自審自記現象。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還是在上面第(2)條。書記員隨意出入法庭,法庭記錄又不能不做,所以只能由審判員大人代勞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庭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5條規定:人民法庭審理案件,必須有書記員記錄,不得由審判案件的法官自行記錄。我個人認為,要是書記員或是其他審判人員確實有十分迫切的事情需要解決,法庭可以宣佈休庭幾分鐘,這絲毫不會影響法庭對案件的公正審理,應該是可行之法。

2、執行難問題

原來在學校學習理論知識時,常從新聞報道或學術文章上看到關於一些案件的執行情況,執行難似乎進入標題的可能性比較大。但是還不以為然,認為那些情況只是個案,絕大多數判決應該是可以順利執行的,而從我在所裡實習這段時間遇到的情況來看,執行難的確是一個很值得關注的問題。

記得一天有位當事人來諮詢:他因故借給村國小一筆款,後學校因沒錢還債而被他告上法庭。法院很快有了判決結果:學校敗訴還款。但是,因學校沒錢而使得法院判決成了一張空頭支票,當事人陷入無期的等待。案子放在執行庭已經4年了,可法院給當事人的答覆是村國小沒有帳戶,也沒有其他可執行的財產,要當事人自己想辦法。面對這種情況,你說該怎麼辦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工作的規定(試行)》的相關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時:

(1)人民法院有權向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情況,有權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的存款,但查詢、凍結、劃撥存款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範圍。

(2)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3)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而《民事訴訟法》第233條規定人民法院採取本法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百二十二條、第二百二十三條規定的執行措施後,被執行人仍不能償還債務的,應當繼續履行義務。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那麼,人民法院依靠特別授權都無法查明的東西,怎麼能讓當事人自己去查清呢?難道真要當事人拿著法院的判決書去到大街上叫賣嗎?艱難的訴訟道路盡頭等你的將是一紙空文,在程式上正義是實現了,可當事人得到了嗎?

3、頻發的離婚案件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人們思想的進步,現代人快速的生活節奏也導致了婚姻家庭關係的高速更新。在我在所裡這段時間,幾乎每個律師手裡都有離婚案件,什麼原因呢?以我的能力幾句話也說不清楚,但我對這些案件進行了簡單分類,大體有三類:未領取結婚證(同居)、領證但未共同生活、夫妻生活多年。

(1)同居關係。《婚姻法》第8條關於結婚登記的規定,是強制性規範而不是任意性規範。因此,未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法律不承認其關係,不受法律保護。(當然法律規定有1994年2月1日前後之分,但目前現實生活中遇到的大多數都是1994年後的情況。)對於解除同居關係,主要還是涉及兩方面的問題:子女和財產。對子女問題,法律明確規定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權利,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在解除同居關係時對待子女的方法和離婚時所對應的各種情況相同。對於財產,又要看是不是有彩禮:若有,彩禮應該退還,但數額較小時可以不在退還;若沒有彩禮,分清各自所得,不存在共同財產,但可以比照離婚處理共同財產的規定進行。

(2)領取結婚證但未共同生活。根據《婚姻法》第8條的規定男女雙方只要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結婚登記,是確立夫妻關係的唯一的標誌和法律程式。登記後,不論是否同居,或者是否舉行婚禮,都不影響夫妻關係的確立。一經結婚登記,就受到國家法律的承認了保護,一方或雙方都不得自行解除。即使在登記後未同居和未舉辦結婚儀式的情況下,一方或雙方另行結婚就會觸犯刑法。遇到這種情況,一方或雙方要求解除同居關係的,如果雙方都同意解除,可以到原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交回結婚證,領取離婚證;如果是一方要求解除婚姻關係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由人民法院按照《婚姻法》第31條規定的精神進行判決。這時,一般不存在子女問題;但可能涉及彩禮的返還問題。

(3)夫妻生活多年。這種離婚案件就是最普通意義上的離婚,對這種情況的處理法律規定的比較詳細。最明確的規定有《婚姻法》第四章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當然還有其他法條和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

4、法律文書的寫作

(1)寫作態度問題。

在學校裡雖然我認真學習過一學期的法律文書寫作課程,也練習過許多文書的寫作,但對我今天在律師事務所的工作幾乎沒多少幫助。原因有二:其一,學校講授和練習的法律文書寫作集中於公、檢、法各職能部門的文書型別,雖然對律師所用文書也有所涉及,但只是帶過而已,似乎沒怎麼重視這塊,而且所講內容均跟刑事訴訟有關。也許我們老師認為我們最多隻能進入國家職能部門,當不了律師吧!第二,法律風險的要求不同。在學校裡看著案例寫文書,當然寫的好了得的分數自然高,可幾乎沒怎麼考慮法律風險問題,寫錯了大不了少得點分數而已,不會有什麼責任問題。而在所裡寫東西就大不一樣了,無論是格式上還是內容上都需要慎重下筆。格式體現一位律師的基本素質和技能,出現瑕疵將會導致當事人、法官對律師產生不稱職的影響;內容關乎當事人的切身利益,發生紕漏直接導致當事人的實體權利得不到應有保障。那就不僅僅是律師的聲譽問題,而是當事人會不會追究你法律責任的問題。

到事務所後,李老師和楊律師為我提供了大量書寫各種法律文書的機會,使我很快學會了許多常見法律文書的寫作技巧。就寫作這一點,使我既愛又恨。給我寫作的機會是鍛鍊我的能力,可每次分到的任務都不是那麼容易完成,甚至我從未見過或是聽過的文書也要試著寫。我總不能說我不會寫吧,畢竟還在大學裡呆了兩年,不會寫就不該到這地方來。既然來了就得按要求去做。所以,克服這種不會寫的心理是非常重要的,只要你努力去做了,結果總比自己想象的要好。實踐中我也是這麼做的,李老師和楊律師在大體肯定的前提下不忘對細節進行指導、對技巧進行點撥,對我寫作能力的提高起了很大作用。

(2)寫作技能問題。

在律師所提供的各種法律服務中,書寫法律文書是一項對律師的法律功底、邏輯思維、文字表達能力等均有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師法律專業素質的一個重要尺度。在我認為律師寫作文書的技能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第一,要充分領會當事人的意圖和目的。在下筆之前首先應該佔有資料和事實,注意加強與當事人的交流和溝通,不能自以為是,現實中發生的許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無法預測的。當然也不能一味的依從當事人的意志和願望,還要融入自己的見解和知識,發揮本人的聰明才智,用法律的語言將當事人的意志和願望完整的、甚至是創造性的表達出來。要是沒有充分表達,或者錯誤表達了當事人意圖和目的的法律文書,不論寫的多麼完美,也同樣是南轅北轍,毫不可取,甚至還要給律師本人招惹麻煩。

第二,在書寫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都頒佈過關於法律文書格式的規範,律師在書寫時一定要參照,特別是向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呈送的訴訟文書和正式的合同協議、遺囑等一定注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切忌律師閉門造車,自創一套,否則不僅會帶來程式上的麻煩,甚至導致你寫的東西無效,成為廢紙一堆。另外,在書寫上要注意相應得要求,塗改之處一定要當事人摁印確認。

第三,在文書內容上,一定要以法律為依據,以事實為準繩。律師在進行法律文書寫作之前首先應該對可能涉及的法律規定進行確認;認真研究案件事實情況,對涉案的法律關係仔細分析和定性。在內容上努力做到準確、全面、深刻。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經得起推敲和考驗。切忌事實表達錯誤、法律運用錯誤或有重大缺陷。同時要求主題明確,法律邏輯清晰,表達簡練流暢。

5、其他問題:

鑑於理解程度和其他原因,還有對許多問題的看法或感觸等下次我再總結了,但提綱我大致列一下:

(1)關於如何很好的接待法律諮詢;

(2)公安機關經常成為諮詢者意圖起訴物件的原因;

(3)犯罪低齡化的原因及與社會環境的關係;

(4)當前基層司法機關是如何保證程式合法的。

三、後記

在學校,我是一名勤于思考、善於學習的學生。

在家裡,我是一個尊敬長輩、孝敬父母的孩子。

在所裡,我是一個怎樣的人呢?該成為怎樣的人?我思索過,但無法回答。

人生充滿了酸甜苦辣,成功與失敗,歡樂與痛苦。即便如此,每個人也都應該在不同的舞臺上去盡力展示不同的自我,不論是否有觀眾在喝彩或詛咒。因此,我也強迫自己登上舞臺,但我並不擅長歌舞,我努力模仿著,是否是在耍猴戲也不一定,舞者的水平只有觀眾看得最清楚。我不奢望能給觀眾留下美好的回憶,但我期盼自己沒給大家帶來痛苦與不便。

最後,向你們各位獻上我最美好的祝福:祝大家工作順利,身體健康,天天都有好心情。

律師實習心得體會 篇5

實習工作是大學學習生活的最後一項課目,也是大學生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過程。當我們即將離開象牙塔的時候,就要時刻做好面對社會面對自己工作崗位的準備。我之所以選擇去律師事務所實習,是因為律師事務所是律師的執業機構,律師接受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託擔任代理人蔘加訴訟和非訴訟業務時,涉及的法律面較寬,實踐性強,而到律師事務所實習並親身經歷一些法律實務、學習一些辦案經驗,不僅可以彌補知識的不足,還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識。抱著這一心態我來到了xx律師事務所。

在xx律師事務所裡,我還得到了領導和律師們的許多幫助。在學校期間,我學習的都是法律的基礎理論和法律具體規定,對於法律實務,對我而言十分的陌生。xx律師的幫助對於我的實習工作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在這裡我非常感謝她。到所裡的前一段時間,我幾乎什麼都不會,是她一點一滴地很耐心地教我。在她的幫助下我學到很多東西。整個一個月的實習中,我一直跟著xx律師,到現在我倆已經成了好朋友,當然我也協助其他律師做取證和開庭準備工作等等。

通過實習,對法律專業知識和律師執業經驗有了進一步的理解和掌握,尤其是律師實務方面。以前在學校主要是在理論上進行法律學習,實際運用法律解決現實問題的機會很少。而在律師事務所實習、工作就不一樣了,直接到法律工作的最前沿,每天運用法律解決實際問題,解答法律諮詢,審查修改合同,起草起訴狀,答辯狀,代理詞,參加法庭審理等,從中學習很多律師執業工作的經驗和技巧。

以前學習過法律文書寫作,知道起訴狀的格式寫法,但真正應用到具體案例,就要好好琢磨一番,怎樣把訴訟請求寫得準確精練,最大程度的維護當事人的利益,怎樣把事實理由寫清晰,使法官一目瞭然,這都不是簡單套用格式就能得來的。

在實習過程中我發現原來翻閱案例能學到很多很多東西。因為案例是各式各樣的,有刑事類,有民事類,有社會經濟類等涉及方面十分廣泛,對以前學過的知識重新梳理,溫故而知新。一般的案卷對於怎麼判,為什麼會採取這樣的判罰是一目瞭然的,可也有一些學藝不深,無法全都看明白,那麼辦公室裡的,厚厚的一堆書籍便派上了用場,把個別已經淡忘了的法學術語以及法學名詞更加清晰地記錄一遍,把案卷裡的案例根據自己的瞭解寫下來,並用自己的理解對整個案例進行解說和分析,得到了一個鍛鍊學習辦理案件的機會,又得到了前輩們處理案件的基本經驗,還能把以前只是紙上談兵的知識溫習一遍,又何樂而不為呢?

現在我同時發現,做任何事情都有其自身有利的一面,做任何事情要用善於發現的眼睛去慢慢學習一切,感悟一切,不要把自己比做海綿會撐飽,我們應該比做植物,慢慢吸收養分,進行光合作用,呼吸作用,也在慢慢成長。面對生活,我們總要抱著謙虛的態度逐步去嘗試,取其長而補其短,那麼我們的知識會和我們的生命一樣不斷茁壯成長,自身修養也就會不斷提高,個人價值也就與日俱增了。

“律所需要什麼樣的人才?”主任的嚴格要求給我很大的影響和震撼,讓我清楚的認識到,做人在任何時候都要有個“格”,有原則,有些事不能作。要先做人,再做事。律所除了在為人方面給我樹立了嚴格的標準和原則,為以後我為人處事的理念打下堅實的基礎,更讓我看到他們作為法律人的嚴謹和專業,一絲不苟,真誠敬業,以及坦蕩寬容的人格魅力。

在實習期間我獲益匪淺,以下是我的一些心得體會:

一、優秀的律師必須是優秀的人

優秀的人必有優秀的人品優秀的律師不僅業務精湛、案源廣闊、社會知名度高,而且在客戶心中的形象應是“品質高尚的人”。人終其一生都應是在不斷地自我完善,而品質的修養則是自我完善最為基礎的一部分。

二、做律師必備的工作品質

1、維護正義和法律公正是律師工作的基礎。

儘管律師從經濟意義上講也是商人,但律師這一職業為法律的公正和正義而存在則是根本。如何根據自己的特點和優勢,設計出最佳的職業發展模式,處理好客戶利益和法律公正關係,則是每一個律師在工作中必須面臨並思考和解決的,在這一點上,根本是正義和法律公正而不是經濟利益,律師們用最生動的事實為我樹立了這一觀念。

2、責任心和勤勉是律師執業必備的工作素質。

應該說,做任何一項工作都必須有責任心,都應該有勤勉的態度,但律師的工作是提供法律服務為當事人未雨綢繆、排憂解難,當事人是基於完全信任來委託律師工作的,律師的哪怕一次疏忽都有可能給當事人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這時律師損失的不僅僅是經濟利益更是“人心”和自己的聲譽。所以,雖然是“人非聖賢,孰能無過”,但做律師必須將責任心和勤勉訓練成為下意識地工作習慣,這樣才能算做是一個合格的律師。

3、積極進取,常學常新。

我國目前處於法制不斷完善和發展的階段,經濟也處於改革發展時期,因此,各項法律法規常常推陳出新,法律理論和實踐也在不斷髮展,在這樣的大環境下要為客戶提供最貼切到位的法律服務並開拓自己的業務,必須保證對最新經濟社會動態和司法實踐、法律理論等的全面學習和把握才能不斷提高自己法律服務的質量,提升自己的市場競爭力。

三、工作方法是塑造律師良好形象的有效手段

好的工作方法不僅事半功倍,更是在客戶面前提升自我形象、獲得客戶認可的有效途徑。

1、工作日誌。

律師工作常常有很繁雜的業務、長達幾年的專案,在律師服務客戶又眾多的情況下,如何將所有的事務都安排妥當、與客戶進行最及時有效的勾通,將每天自己的工作任務進行歷史記錄並對未來工作制定計劃,記入計劃日誌,則是最簡單有效的辦法。工作日誌是“吾日三省吾身”的具體體現,定期、不定期地回顧自己的工作日誌則能很好地促進自己在業務能力上進步。

2、工作總結與報告。

所裡對各項業務工作都有相關制度,其中各類工作報告就有不少,除此之外,我們還應對自己處理的各項業務、在所裡與同事的工作合作、人際關係,與客戶進行交流等諸項事情對自己做定期的總結與回顧。這既是通過反思提高自己的能力,也是鍛鍊自己對事的思維敏捷度和判斷力。

3、良好的自我資訊管理工作。

律師工作是一份條理性很強、要求很細緻的工作,在我們面對非單一客戶的種類各異的多項事務時,一方面要對業務有巨集觀上的把握,另一方面對自己所掌握、收集的資料和工作成果等及時整理、分項歸類,這樣有助於提高自己處理事務的效率和效果。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在學校以為自己學得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麼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

通過實習,我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檢驗並鞏固了自己以前三年來專科學習的知識,同時也為自己以步入社會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積累了經驗,打開了一扇門。實習只要有收穫,就是成功的。

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群眾,服務大眾,為健全社會法治,為我們的依法治國服務的。畢業後我將為建設我國的法治社會貢獻自己的力量。

律師實習心得體會 篇6

在歷時3個月的實習期間,我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於實際的工作中,在實踐中鞏固了自己的專業知識,鍛鍊瞭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對專業術語、程式都有了更進一步的掌握。實習不僅使我在專業知識方面受益匪淺,在其他方面也獲益良多。比如在為律師整理準備材料時,我學會了如何使用影印機和傳真機;在接待尋求法律援助的訪客來電時,我學會了禮貌地待人接物;在與同期的實習生一同完成翻譯、檔案歸檔的工作時,我學會了團隊協作、揚長避短。

總的來說,這次實習讓我收穫頗豐,既增加了對行業的瞭解,尤其是工作方法、技巧方面,同時又鍛鍊了與人溝通的能力。更重要的是,短暫的實習使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專業知識的匱乏。在學校時以為自己學得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麼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而實習恰恰使我認識到了一些課程的價值,尤其是那些曾經被自己忽視的課程。

時間過得真快,我還沒有“清醒”過來,實習的生活就不得不結束了。由於時間短、專業知識不紮實、經驗不足等,使我對這次實習留下了一些遺憾和困惑。可能正因為有這些遺憾和困惑,我以後的日子才會更精彩,我將本著“學高身正、明德睿智、剛正堅卓”的構想和精神前進,打造一片屬於自己的空間。

最後,我要衷心感謝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老師們給了我成長的空間,我的指導律師胥主任教給了我許多為人處世的道理。在今後的學習中我將更加努力,爭取成為一名真正的法律從業人員。

律師實習心得體會 篇7

為將自己所學的理論轉化為律師實務,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我和所有新律師一樣,進行為期一年的實習。在律師事務所接受訴訟和非訴訟業務鍛鍊,學習辦案經驗,以及如何拓展市場,規劃律師職業,從而展開另一種職場人生。

剛開始,主要的工作是協助老師解決相關的業務,包括:在律師業務活動過程處理一般事務性、聯絡性的工作;庭審前的準備工作,即為律師的開庭審理案件做好準備工作,使訴訟代理能順利、高效地完成;在律師的指導下擬寫法律文書;進行或輔助進行調查取證工作,進行或輔助進行案源開拓工作,雖然工作辛苦,但也學會不少實踐真知。

一、在受理案件後,協助老師填寫卷宗、對卷宗進行編碼以及整理卷宗並草寫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書,請老師審查並給予指導。整理卷宗過程中,從已經審結的案件中學到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採信,責任的認定等等,對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式及流程逐步熟悉。

二、旁聽案件,對案件的審理並不像我們想象的那樣充滿了激情的辯論,學校模擬審判一般是刑事方面的案件,比較注重程式,法庭審理比較嚴肅,但實踐中的民事審判,在通過程式在化解、調和雙方矛盾的同時,也有靈活的一面。

三、在跟隨老師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門調查取證的過程中,我們深深體會到律師通過閱卷所獲得的案件材料非常有限,比如,法律對律師向被害人、證人取證有很多限制,一年的實踐,也從中領悟了諸多律師在辦理案件中的職業風險。

四、理論與實際的工作常有脫節的地方,這常是常有的疑問。這讓我們深深認識到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對此,我們抓住每一次機會提高自身業務素質,促進知識向實務的轉化。

律師實習心得體會 篇8

深圳市2010年度律師事務所實習人員崗前教育培訓班於8月21日—8月30日在深圳市金盾劇院舉辦。我是八百多名學員中的一員,故而有幸參加,收穫也頗豐。一位同樣是實習律師的網友讓我寫點我的學習心得和體會,好讓其學習和參考一下,希望能對他有點幫助。我就隨手寫了這點東西,對網友也算是有個交代,對自己也算是個提高的過程吧。我的這點學習心得和體會,大多是我在坐公交車時思考和構思的,今天來辦公室後才把它整理出來,不足或不到之處,望見諒。

下面我就幾個我認為重要的幾個問題談談我的看法;

一、有關“萬金油”律師和專業律師的問題

從時,必須將先前法院的判例作為審理和裁決的法律依據;對於本院和上級法院已經生效的判決所處理過的問題,如果再遇到與其相同或相似的案件,在沒有新情況和提不出更充分的理由時,就不得作出與過去的判決相反或不一致的判決。法院的審級越高,其判例適用的範圍就越廣,所有法院必須考慮本院以前的判例;上訴審法院一般也要受自己判例的約束,最高審級法院判例,對所有下級法院都有約束力。大陸法系則是規則明確、系統。規則之間的邏輯關係構成一個概念體系、制度體系,運用容易。是指從一個大前提出發來得出一個結論。一個大前提,一個小前提,如果大前提包含了小前提,從而得出一個確定的結論。例如大前提,人都會死。小前提,蘇格拉底是人。結論,蘇格拉底會死。

在實行判例法的國家,由於長期的歷史積累,各國的判例浩如煙海,使得這些判例法國家的訴訟越來越職業化,對法律界人士的專業化要求程度也就更高。律師要做的最重要的事也是從卷帙浩瀚的判例彙編中搜覓出自認為最利於自己的當事人的判例,並精巧地運用區別技術。判例法將創制法律的權利交給了法官,法官就成了立法者,可以說法官每天都在創設新的法律,只要他們審理案件,其審理的過程也就是立法的過程。英美國家法官斷案遵循“遵從先例”原則,就是從以前判斷的先例中抽取其法律原則和精神以作為以後斷案的準繩,每個有拘束力的案例大多收編進判例彙編,導致判例彙編浩如煙海,即使是以之作為職業的法官也是棘手難從,沒有長期的法學專門訓練是根本無法駕馭判例法的。這樣形成嚴重的職業門檻,法律行業成為巨大的產業,全社會在法律的規制下運轉,普通人根本就是處於法律人的統治之下。判例浩如煙海,相應的法律也就是浩如煙海了,在這樣的國家,要想成為“萬金油”律師那是絕對行不通的。單單就一個法學領域的法律就天天有新的,天天需要律師去領會和掌握,律師們那裡還會有心思學習其他的呢?律師們想專業化程度不高也不行啊。也就是說在實行判例法的國家,律師想成為“萬金油”型的是想都不用想的事,而不是你律師個人願意不願意的事。人家英國就單單從律師一開始入職就分工明確,即事務律師與出庭律師。

在實行成文法的國家,相對而言法律不如判例法國家那樣浩如煙海,也就是有立法權的機關制定幾個重要的部門法,一年也出不了幾部法律,即便是加上司法解釋一年也不是很多。一年下來我們的法律遠遠不及判例法國家的法律多,

相對而言就好掌握些。在大陸法系國家,律師要做的在於從現存的法律規定中找到適用的法律條款,將其與事實相聯絡,推論出必然的結果。成文法直接建立在抽象的法律思維與社會經驗之上,就是直接將法律原則和精神規定進法律,不需要法官對案例進行歸納整理。即便是沒有長期的法學專門訓練,只要把為數不多法律條文給搞明白,弄清楚了,就可以說你懂得法律了,法律職業的門檻相對的也就低一些,專業化程度要求也就沒那麼高了。這樣大大減少法官與律師的工作量,律師也就有時間和精力多學幾門法律,多涉及幾個領域了。這樣也就有了個別稱叫“萬金油”律師。當然伴隨著社會的發展,法律所觸及的領域也越來越多,每個人的精力有限,正真包打所有官司的“萬金油”律師將要不存在了,但是在實行成文法的國家裡,律師的專業化程度不高確實是個不爭的事實。

當然,我不是反對什麼我們律師一定要專業化,我只是把我想到問題的寫出來,來說明我們大陸律師的專業化程度和英美、香港比起來為什麼會不高的原因在哪裡。只是在理論上分析一下造成這種情況的根源在哪裡而已。這些所謂理論的東西沒有一位講課的律師涉及,我權當給他們做個有益的補充吧。

我個人認為在經濟不發達的地區,接觸到案子相對簡單些,用的的法律也就是那幾部重要的大法律,做個“萬金油”型的律師沒什麼不好的,也無可厚非。首先要解決自己的生存問題不是嗎?而在經濟發達的地區適當的追求點專業化,不為過,但不能盲目的為了專業化而專業化,其他的法學領域還是要掌握點的,不是天天在喊培養符合型人才嗎?

二、面對律師界存在“二八現象”我們該如何應對的問題

今天我來談談我們律師界的所謂“二八現象”,或者叫“二八定律”。這個問題也是從培訓一開始就有幾位律師一直在談,反覆講到的問題。下面我來談談我個人對此現象的理解和看法。我還是那句老話,一家之言,寫的不足或不到之處,望見諒。

我大學畢業後,先後從事過不少的行業,諸如超市,賓館,保險業推銷員等行業,自己也嘗試著做了幾年的書店小老闆,在成為律師的道路上,也算是歷經磨難,走了不少彎路。我先後從事過幾個不同行業,所以也就有機會參加了上述幾個行業的相關培訓、講座,有幸聆聽了各方面所謂“專家“的高見,有趣的是,大家都無一例外的講自己的行業存在“二八現象”。在律協培訓上我又有幸聽到律師同行們大講特講自己行業存在“二八現象”,這好象還被當作是個十分重大的發現,讓我感到頗有點意思。

“二八定律”是商品經濟社會普遍存在的現象,是市場競爭的必然結果,律師業作為商品經濟社會的一部分,出現“二八”現象沒什麼大不了的。所謂定律也就是規律性的東西,我們是沒辦法變的啦,既然人家都成規律了,咋地你還想人為的改變規律不成。“二八定律”反應了一種不平衡性,但它卻在社會、經濟及生活中無處不在。

“二八現象”應解釋為“二八法則”,也稱帕累托法則,不平衡法則。因為在現實社會中,通常20%的人掌握80%的財產,20%的人集中了80%人的智慧,20%的人完成80%所完成的任務,在我們律師界就是說20%的律師掌握了80%案源,或者說是20%的律師掙了80%的錢。

在我看來,我們律師界“二八現象”的出現,恰恰從一個側面證明了我們國家回覆律師制度幾十年來,我國律師業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我指的是單單從數量上看,律師業也開始出現僧多粥少了,也開始兩極分化了,與此同時律師業也就有機會進行所謂的產業升級換代了。

律師和其他的有些行業比起來還有一個十分重要的'特徵,就它是個大小通吃的行業,相對來講是個純粹的單人表演的專案,只要你一個人的能力、學識超群,在你的行業領域內,只要有你一個人在,其他的人就該一邊歇菜,哪裡涼快哪裡呆著去,你一個人就足以代表一個行業,一個領域。我們這個行業的這個特徵,也就決定了我們行業成功的只能是少數人。我們律師業不象農民工他們蓋房子,一定要很多人在一起幹活,相互照應才能把房子蓋好。我們行業通常狀態就是單兵作戰,所以就一定要分出個一二三四,三六九等來不可,我想要是沒有了競爭我們的行業發展也就成問題了。也就正像美國的游泳運動員菲爾普斯一樣,在游泳賽場上只要有他,那麼金牌非他莫屬,其他的人想分一杯羹是很難很難的事。人家在奧運會上一人獨得8枚金牌,相信你也不能有什麼別的想法,是啊誰讓人家能耐超大呢?遊戲的規則如此,誰也沒有辦法啊。而作為團體運動的籃球就不同了,儘管姚明球技出眾,也人高馬大的,可中國隊照樣不行,為何?因為籃球是項集體運動,光單單憑某一個人能力是不可能成大事的,需要其他隊員的配合,是要打配合戰的。

就算是退一步講,人家老律師工作十幾、二十來年了,案源多點,錢賺的多點,也很正常的嘛。就算是按工齡計算,人家也應該多拿點。這沒什麼啊。超市、酒店,商場哪個行業不存在“二八現象”呢?名牌的商品就是貴,這又有什麼辦法呢?這就是市場法則。我們律師提供的是法律服務,在某種程度上講提供的就是一種商品,那也就會有知名和不知名的區別,畢竟我們每個人能力、水平、經驗不同嘛,針對不同等級的商品服務,消費者給予不同的、有差別的待遇很正常啊。

苦練內功,抓住機遇,力爭上游,努力開拓案源,努力擠進那為數不多的20%,才是當下我們實習律師應該乾的事,而不是在這裡坐井觀天。

律師實習心得體會 篇9

實習是大學學習中最重要的實踐之一,在實習中將大學學習的理論知識與實踐相結合。不管對於什麼專業的大學生,實習都是非常重要的。律師事務所對於法學院大學生的實習經歷非常看重,律師不僅需要考取相關的證書,更需要有相關的實習經驗才能成為一名真正的律師。

法學專業的學生在大學一般是學習法學的理論知識,對於實踐方面很是欠缺,所以為了讓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社會實踐成為法學專業的一個重要學習過程。法學專業學生的實習方向一般是在一些律師事務所,在律師事務所,實習生有更多的鍛鍊機會,律師事務所會為實習生提供很多的工作,如案件整理、案件的調查分析、蒐集資料等等。在律師事務所實踐的過程中,慢慢地提高實習生處理問題的能力,讓實習生在校園裡學習的理論知識與實踐充分結合起來。

紙上得來終覺淺,在校園裡學習的專業知識如果不能與實踐相結合,那麼所學的知識始終是膚淺的,即使在學校裡學的非常優秀,實際運用操作的時候也會覺得所學的知識只是廬山一角。

總而言之,律師事務所是法學專業學生實習鍛鍊的重要場所,千里之行始於足下,實習雖短但是將會是法學專業學生走向社會的一個重要的橋樑。

律師實習心得體會 篇10

我叫李銳源,是雲南滇東北律師事務所的一名實習律師。20xx年,我通過了國家司法考試,取得了《法律職業資格證》,20xx年8月至20xx年8月,我開始了在雲南滇東北律師事務所的實習生活,我的指導老師是潘昌友律師。在指導老師的悉心指點下,我參與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十餘件,開展了法律文書、代書等訴訟業務。經過一年的實習,使我基本掌握了律師業務的基本技能,較為完整的瞭解了律師職業的道德規範和執業紀律要求,同時,也對市場經濟條件下河法治環境中律師所面臨的風險有了一定了解。

更進一步的認識來之於本期的學習培訓。從20xx年3月20日至4月29日,我全程參加了由雲南省律協組織的申請律師執業實習人員培訓。培訓共分為兩個部分,一是3月20日至4月20日的網上聽課培訓,這一部分我按時聽課,超課時完成聽課任務,總共聽課時間達79小時,同時,我也通過了全部23門課程的考試。我的聽課比較認真,有筆記,有心得,還對課程講義和視訊課件進行下載儲存,以便今後適時學習領會,培訓的另一個部分是4月28日、29日的集中培訓,我全程聽了納麒老師、馬軍老師、蘇建明老師的精彩演講,聽課中做到了不遲到、不早退、遵守課堂紀律,積極記錄思考,在學習中也獲得了一些心得體會。

通過一個多月的培訓,結合以往的實習經驗,我的體會是要想做好一名律師,必須具備兩個方面的條件。第一是對法律的信仰,這是我們賴以生存並孜孜不倦追求發展的精神動力和支柱;

第二是對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堅守,這是我們得以立業、立信、走好路的基本準則。

眾所周知,我們正面臨一個社會大轉型的時代。舊的觀念被迅速解放,新的觀念尚不成熟,全社會都缺乏統一的普世價值觀的指導、約束。如果說80年代人人提倡助人為樂、講奉獻,那麼30年後的今天,社會已經滑向看救濟功利主義氾濫成災的地步,為了獲得超常的收入,人們不惜踐踏公平正義。於是法律職業人中出現法官受賄、律師行賄的醜惡現象,年輕律師把搞好與法官的不正當關係為必修課。這些行為嚴重損害了法律的威嚴,把法治的環境和水源給汙染了。他們獲得的只不過是眼前的利益,失去的卻是廣大人民對法律的不信任,並最終會危及法律職業人的生存環境。對此,許身健老師、錢列陽老師、馬軍老師都語重心長而又嚴肅認真的指出過。

江流滾滾,泥沙俱下。做一個什麼樣的律師,是首先應該明確的問題,面對"潛規則"肆虐的執業環境,年輕人該怎樣"突圍",也並非找不到答案,那就是堅定自己的信念,堅守自己的底線。信仰,一個多麼神聖而又被時代遺忘,被眾多人拋棄的詞語。然而,信仰卻牢固主宰著社會、國家、和民族發展的軸心,沒有信仰,什麼法治,什麼和諧進步俱為空談。哲學家指出,法律只有被信仰,才能構建真正的法律國家。被人們紛紛仿效的美國。之所以立國200多年而不亂,總體得益於這個多種族、多民族過度從上到下的對法律的信仰。公民請律師,是因為相信法律是公平的,而不是靠人情、靠拉熟人關係驅動裁判的。反過來,如果一名律師放棄了信仰,就會淪為金錢的奴隸,就會放棄學習、放棄思考、急功近利,最終突破底線成為李莊之流。因此,法律職業人應該具備特定的責任,遵守法律,牢固的樹立對法律的信仰,並持之以恆地終身學習,不斷的提高思想境界,才能成為一名真正的有責任感的律師。

我認為,恪守職業道德的執業紀律與堅定法律信仰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很難說一個對法律毫無情感、視法律為牟利工具的人會去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一個對法律有感情、願意為國家的法治程序貢獻畢生精力的人,一定是一個敢說敢做,同時又是模範的遵守法律、道德規範、和執業紀律的人。那我們應該怎樣恪守道德和紀律呢?翻開法律彙編,有關律師道德、紀律的規範何止百條?但歸根結底,不過是告訴我們去做一個老實人,做一個踏實做事,誠懇做人的人。

然而,老實人會不會吃虧?我認為律師得到業界認可尊重的途徑有一條學習。學習法學經典,讓你的觀點去折服法官吧;

學習歷史上那些法治沃土上耕耘畢生的人吧,他們的精神會帶來戰勝困惑的力量;

總之,不斷學習,讓自己成為某個領域的專家、學者,讓你的職業品格和專業水平成為你安身立命的根本。同時,你有了信仰,就會持續的思考律師對於社會的責任。有責任感、使命感是永遠不會孤獨、失落和卑微的人。

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我願以此為起點,為了自己的信仰,前進。

律師實習心得體會 篇11

又到一年年末時,不同的只是這次是對我近一年的實習律師工作而已。發自內心地講,我要非常感謝律師事務所給我實習的機會,尤其是在實習期對我予以了極大的關照,讓我有機會參與各類案件的辦理,儘快熟悉律師的實務操作程式,這讓我有了開始律師理想的良好基矗也非常感謝主任和同事們的幫助和教導,讓我認識、理解律師行業、也正慢慢的融入進律師行業;尤其是律師事務所有這麼好的學習和相互交流的氛圍,使自己的知識和能力正逐步的提高,從而更快地適應律師這一職業。實習期也接近結束,以下寥寥文字,算是對自己實習期工作的梳理和對未來執業的規劃吧。

一、做"人"

要做事,先做人。做律師也不例外。雖然我在做律師之前有過四年的高校教師的工作經驗,身上也沾染了許多自由知識分子的"習性",但是我對重新開始的職業規劃的思路還是比較明確,那就是事事都要重新開始。早上提前到單位打掃衛生,下班之前一定將今天的工作做完,給被接待的當事人端茶倒水,主動幫助執業律師處理案件的細枝末節而從不計較報酬,這些每樣都能圓滿完成;勤勤懇懇、認真負責、小心謹慎、誠信做人,也樣樣都不能少。回過頭來看這一年的律師實習期,我可以自豪的告訴自己,這些我都做到了。

二、做"事"

一年的實習律師經歷,讓我明白了一個道理,細節決定成敗。從避免法律文書中出現哪怕一個錯別字,到裝訂列印材料是訂書釘不能有一點偏差;從案例分析必須關注每一個細微的法律問題,到閱卷必須查清每一個事實情節,無不體現作為一名律師的執業態度和素養。雖然在從事律師這一職業之前已經做好了充足的思想準備,因此不會經歷遠大理想與律師現實的巨大心理落差,但是每天忙忙碌碌的工作,卻很少停下來思考自己對於細節的關注程度,雖然知道自己在細節的處理上仍然還有很多不足之處,但是也很少進行總結。在這一方面,所裡的同事給我樹立了很好的榜樣,大家樂觀積極的心態、融洽的氛圍、勤懇務實的工作作風、專業上精益求精的學習鑽研精神……對我產生很大的影響,我對細節的處理也更加到位,儘管這種轉變是潛移默化的。

三、做"律師"

正如我在我的部落格副標題中寫到的,"漫漫實習路,我始終告訴自己我是懷揣著一種理想在做律師"。我自始至終都是把律師作為自己一生的事業去經營,而不是將律師作為發家致富、滿足自尊心的暫時的一項工作。

近一年的時間以來手機版,我作為一名實習律師跟隨所裡的各個律師辦理多種業務。在刑事案件領域,參加張姓被告人盜竊罪辯護,被告人被判緩刑;參加了搶劫罪等辯護,案件以被告人被判處緩刑告終;參加L姓被告人詐騙罪辯護,案件以檢—察—院撤回起訴終結;參加C姓當事人保險詐騙罪二審辯護,案件以二審減刑二年判決終結。同時還參加了其他數十起刑事案件的閱卷、調查取證、書寫辯護詞等工作。

在民事案件領域,參與代理了山東省第一例三鹿受害人索賠的民事案件,還參與了其他數十起人身損害賠償、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產品質量責任糾紛、礦產轉讓合同糾紛的案件,已經熟諳於各類民事案件的辦案流程。在行政和非訴訟領域,參加了數次法律顧問談判,參加了L姓當事人訴某市國土資源局、某縣政府、某縣國土資源局的系列案件的庭審。

訴訟經驗的增加使我認識到,做律師最基本的態度是勤奮和認真。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律師是典型的自由職業者,其實不然,律師不僅不是一個輕鬆的職業,而且還是一個充滿挑戰、需要付出艱辛的工作,獨立、勤奮和認真是一個律師必須具備的執業態度。

四、做"好律師"

就像大學教授也分三六九等,律師也是這樣,每個律師走的路不同,每個律師給自己的定位也不同,自然也有"好律師"與"壞律師"之分,不然何來淨化律師環境之說呢。我想,既然把律師當作一項事業來經營,那麼自然應當走一條規範的律師成長之路,尤其是對於我們年輕律師而言,這一點顯得更為重要。在這種理念的指導之下,我從以下幾個方面做了一些工作:

1、培養自己的終身學習意識和能力。雖然有11年系統的法律學習過程,但是在涉足律師行業之前一直停留在法律規範和法律理論的層面,並沒有真正的接觸實踐中的法律。一年來,通過辦理具體的律師業務,我對法律的理解不斷加深,也越來越體會到"理論上的法律"與"實踐中的法律"的差異。當然面對律師行業競爭壓力的不斷增加,面對越來越專業化的律師分工,我也確實確實的感覺到自己所掌握的知識的匱乏。因此,作為一名律師,一定要培養自己終身學習的意識和終身學習的能力。

2、誠信對待每一位當事人。在律師營銷觀念大行其道的時代,越來越多的律師卻都忽視了這樣一種道理:"真誠對待每一位當事人,才是自己最有效的營銷方法。"作為一名實習律師,案源對我來說當然是最重要的,但是我始終有一種意識,那就是"不能為了案源而案源",絕對不能做一個挑訴煽訟者。在採取非法律手段能夠有效解決糾紛的情況下,絕不建議當事人採取法律手段。總之,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應當視當事人的利益為先。

3、盡職處理每一件我所代理的案件。我很慶幸自己能夠接觸到各種不同型別的案件,不論案件是哪一種型別,也不論案件是大是小,我都一視同仁,盡職處理每一個案件。這不僅可以使我儘快熟悉各種型別的案件的辦理流程,也使我積累了一定的潛在客戶。給當事人留下認真負責的印象,我想在當事人今後選聘律師時會為我加上不少的籌碼。

美國著名的上訴審辯護律師德肖微茨在他的小書《致年輕人的一封信》中談到了一個話題,即"好律師能不能也是好人"。至少在一部分人的觀念裡,"好律師"與"好人"是多少是有些矛盾的詞彙。我也曾經參與過為殺人犯罪和搶劫犯罪的當事人辯護,對此也有了一定的感受。其實,律師作為辯護人,法律授予的職責就是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提出被告人最輕、無罪的辯護意見。從這個角度來看,在實踐中,律師為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法庭上發表一些在常人無法接受的觀點,其實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因此,做"好律師",也做"好人",並非價值選擇問題,也非是否忠於當事人利益問題,而是個人從業道路的選擇問題。

五、做"大律師"

大律師,算是我給自己的未來的職業規劃。

一年來,自己參與了大量的訴訟和非訴訟業務,這幫助我擴大了視野,增長了見識,讓我對律師這一職業也有了更全面和深入的認識,也讓我更加堅定的把律師作為自己一生的事業來經營。雖然通往"大律師"的道路充滿艱辛,要面對無數的波折,克服許多難以克服的困難,但是我堅信,"志存高遠、腳踏實地",我必能開拓屬於自己的"大律師"的天空。

律師實習心得體會 篇12

非常榮幸,能捉住尾巴成為xx市第四批“法援惠民·助力鄉村振興”活動派出的實習律師。作為本批唯一一位被安排到xx市xx區xx實習律師,雖難免有些孤獨,但充滿挑戰而富有意義的工作讓我這一個月過得無比充實。

來到xx工作的第二天,適逢第五個國家憲法日,xx區司法局舉辦了“12·4”國家憲法日暨全國法制宣傳日宣傳活動,我也踴躍參加並在法律諮詢區為群眾提供免費法律諮詢。

在xx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我被安排到了下屬的中華街道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在中華司法所的工作更多是偏行政性的,諸如協助社群矯正人員報到、安排其進行社群服務勞動。讓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為xx區人民法院招募人民陪審員。具體工作是對著名單逐個逐個的打電話邀請,這需要耐心的為電話的另一邊解釋人民陪審員的工作內容和職責。也許打十個電話才會有一個人會耐心的聽完我說話,因為當我告知對方“司法局”、“人民法院”等詞彙的時候,對方的語氣就立刻變得侷促不安了,甚至還有一位母親問我是不是他兒子犯了什麼事情。而等我說明人民陪審員的工作內容弄以後,就只能收穫尷尬而不失禮貌的拒絕“不好意思,我沒時間”。其實群眾對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機關的認知還停留在“官司纏身”、“是非之地”的映像裡,普法之路依然漫長而艱辛,要依靠我們每一位“法律人”一步一個腳印的實現。

在完成中華司法所的工作之餘,我也會前往xx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值班,和另外兩位xx的實習律師一起為群眾提供免費法律諮詢。記得一位60多歲的老奶奶,是一位交通事故傷者的護工,起初我以為是來諮詢如何追討護理費的,沒想到她是替傷者前來諮詢的,傷者是一位中年那男子,無兒無女,只有一位智力殘障的妻子,同樣無兒無女無配偶的兄長在同一起事故中喪生,雖有一位親生姐姐,但年事已高,而其子女則對兩位叔叔的遭遇置若罔聞。因傷者未獲得任何的賠償,又行動不便,她最終選擇不再向傷者護理費,並希望幫助傷者獲得應有的賠償。瞭解詳情後,我為老奶奶解釋如何通過法律的途徑向保險公司和肇事車主主張賠償,並帶著老奶奶去到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員處瞭解申請法律援助的事宜。

通過參加這次“法援惠民,助力鄉村振興”活動,讓我更加深刻的認識到律師這個群體身上揹負的使命和社會責任,而在實體平臺上工作也讓我對我國普法現狀有更清晰的瞭解,這些經歷將對我以後的職業生涯有重要指導作用。

律師實習心得體會 篇13

經過一個月的網路培訓和兩天的集中培訓,作為一名即將步入律師行業的實習人員,我對於這個職業有了初步的感知,對即將從事的工作即充滿希冀又有幾分擔憂,培訓老師們說的每一句話,讓我收穫頗豐。

律師是一個受人尊敬的職業,正如老師們所說:這是一個精英行業。以前一直聽人們說:律師收入高。但實際進入事務所後,才發現不是這麼一回事,收入高的只是一小部分,整個律師行業的收入呈一個金字塔狀,位於塔基的人才是大部分的。我在實習中也曾想過,有朝一日,自己也能成為塔尖的那一部分吧!聽了老師們的講課,我猛然醒悟:自己或許想多了,想偏了。在律所實習的日子裡,為前來諮詢的每一位群眾進行法律服務,每當看到離去時握住你的手,滿臉笑容地感謝你的那一幕,我感覺自己找到了職業的幸福感。律師要有社會責任感,是的!這應該就是律師行業幸福感的來源吧!如果僅僅用錢來衡量律師,那太失敗了,作為社會的精英行業,應該為這個社會盡自己的責任,維護法律的尊嚴,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推動社會的和諧進步。

我曾對一位老師說:"我覺得自己的口才不是很好,這樣從事律師行業不太好吧!"但是他的回答出乎我的意料,他告訴我:"口才只是你能幹好這份工作的一個方面,作為一名律師,廣博的知識也是一個重要的因素,你口才好,如果法律知識不精深,你也是白講。"馬軍律師在培訓中說:"要做一名成功的律師,取決於多方面,法律知識以及其它各行業的知識。有的律師在執業後,把很多時間和精力花在一些娛樂上,不求在業務和知識上精益求精。這樣的律師指能是平庸地過一輩子。"作為一名實習律師,馬軍律師的話讓我感受很深。初入律師業,我們肯定是為生存而奔波,但是無論前路多艱,不要忘記學習,一名優秀的律師,不僅使一名人格高尚的人,更應該是一名知識豐富甚至是淵博的人。

"律師應該耐得住寂寞。"這是極為授課老師都強調的,"耐得住寂寞",不是對月空嘆,也不是鬱鬱寡歡。應該是在艱難的執業過程中,充實自我,超越自我,挑戰自我。

律師在辦理每一型別的案子,就必須熟悉這一行,以前說是三百六十行,但是今天,又何止三百六十行。辦理醫療糾紛案,就得對醫療行業相關致知識瞭解;處理經濟案件,還得對企業經營管理,產品工藝等有所涉及。可以說,活到老,學到老,但是到老也學不完。一名律師,要讓自己的生命更加充實,要讓自己的執業生涯更加順利,唯有做一名學習型的律師。

"路在腳下,事在人為。"初入律師行業,我一時到自己的前路未必一篇坦途。但我相信,上天眷顧有準備的,眷顧勤奮的人。

我在路上,莫愁前路多艱!

律師實習心得體會 篇14

做律師真的不容易。做個優秀的、業務精、人際廣、受人尊敬的律師更難。

儘管自己選了劉春田老師作為導師,人大的教授,智慧財產權界的泰斗,但是現在想來我對智慧財產權其實興趣並不大,況且經過和少鵬的一番探討,我們一致認為我其實並不喜歡機械,以後做專利業務可能也是會力不從心,如果下功夫去學也不見得比別人優秀,最後做到平庸,實在是沒有意義。儘管本科學工程可能會有一些優勢,但是事實上本科工程的學習在我學習生活中的其他方面還是給我帶來了不少的優勢,工程思維以及對風險的控制能力等等。而證券法律業務,公司治理、股權激勵、上市、併購、重組、發債、破產重整等等我似乎更加感興趣一些,對於財會知識也有一定的學習興趣。

對於整個證券律師市場來說,儘管在萎縮,而且競爭激勵程度也比以往更甚,但是自己可以循序漸進,在這個行業裡做好了,把國內市場學通了,再去做國外市場或者去如五礦等央企或者去證券公司以及商務部等政府部門,都是不錯的選擇。研二一年好好學習歐盟法律和英語,抓住一切機會去學習提高,同時學好財會和證券,加強社會活動,多與他人溝通,另外也要鍛鍊身體,多看雜誌和報紙提高綜合素質。寒假裡可以嘗試去法院實習,拓展一下家鄉的社會關係。研三就去跟著張律師實習學習,下半年參加公務員考試(如果有好的職位的話),爭取跟大專案,然後做兩年,轉行去其他,這個問題還需要多溝通。

(一)業務體會

1、營銷推介

從事任何職業大凡都是如此,從區縣以上的公務員到五礦集團的專案工程師,工作很多時候不僅僅是幹出來的,而是“賣”出來的。當然,自身的業務能力首先要達到一定的水準,不需要太高太精但是至少各種場面和問題能hold住。作為公務員要能處理一般事務,能寫的了好文章,能陪領導擋得住酒;做工程管理要有自己的技術,看得懂圖紙,管理得了專案;做一名非訴律師業一樣,除了過硬的業務本領,比如相關法律知識、財務知識、業務經驗、處理問題的能力、與人交往的人際關係等等這些基本的素質外,也要懂得營銷自己。

比如說做上市,非訴律師競爭如此激烈,大部分律師都能將公司上市說出個二五六來,能處理一般問題的律師業不在少數,更有能寫得一手好檔案的律師。除了在外語、財會、管理、經濟等方面增強自身的競爭力以外,拓展人脈,敢於營銷、善於營銷自己就顯得尤為重要。比如說,參加各種俱樂部、展會、論壇以及培訓,不僅要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能力充分展示,而且要適時的與相關主辦方通過交流進行溝通、贊助、廣告、推介等營銷手段,更要善於在各種場合推銷自己以及律所。所謂低調做人,高調做事真是言淺意深,知易行難,如何在處理營銷中高調和低調之間的度的把握需要長時間的實踐經驗來累積,具體方式對每個人來說也是不一樣的。

作為一名實習律師,要做好業務營銷的相關輔助工作,比如發放宣傳資料、名片,收集相關客戶材料,以及在溝通交流時及時、準確的將律師、律所的優勢、特點等宣傳出去,從實習律師口中放出的資訊也具有一定的可信度,這也要求實習律師要充分了解該律師事務所以及主辦律師的相關專案、業務經歷和資質以及優勢特點。正所謂,言未及之而言謂之燥,言及之而不言謂之隱,未見顏色而言謂之瞽,如何把握,真真有些難度卻值得去嘗試。

2、專案準備

成功營銷後便會慢慢的有一些業務來進行溝通、洽談,這些業務溝通可能大部分是客戶的一些試探性的諮詢,如何將這些潛在的業務夯實,使之進入實質階段需要在專案前期進行充分的準備。

在通過與客戶的簡單溝通了解客戶、當事人的初步想法和願望後要積極進行專案前期準備,包括但不限於客戶、當事人的相關資訊以及與客戶初步想法相契合的一些實踐經驗或者案例、資料。

作為實習律師,要及時將上述資訊整理成文,並附錄檔案一起在業務進一步洽談前傳送給主辦律師以供參考,同時在專案進場時能保證自己具有一定的資訊儲備,便於儘快進入角色,著手解決問題。

3、專案進場

經過上述準備,主辦律師在同客戶、當事人進行進一步洽談的時候就會有的放矢,如果專案商談合適就可以簽署合同,同時安排律師進場了。

實習律師進場時,要提前做好相關準備,如需住宿要帶好必需用品以及名片等其他物品,記好相關地址、路線及聯絡人聯絡方式。進場後要及時與聯絡人溝通安頓,與相關人員交換名片,並儘量讀出對方的名字和職務,如果沒有帶夠名片要及時向對方致歉。實習律師進場後不僅要做好主辦律師安排的各項工作,同時也要做好後勤以及影印等其他零碎工作,多動腦子,為主辦律師的工作做好後備工作,而不僅僅是主辦律師說什麼才做什麼。

律師實習心得體會 篇15

宋朝詩人陸游有詩曰: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它表明的是理論知識必須要投入到實踐之中才能有更深刻的體會。為了將所學知識與實踐相結合,我抱著期盼與激動的心情,走進了廣東xx律師事務所,置身於真實的法律職業環境中。從七月份至今,我已進行了為期四個多月的實習。在實習的過程中,xx所的律師、律師助理和其他工作人員為我提供了一個提高自我、積累經驗的機會和平臺。在此,我整理實習記錄,總結實習期間的見聞、實踐和感受,並寫下此份實習報告。

一、實習期間完成的主要工作

在xxx所實習所做的工作可以簡單地分為業務工作和所務工作兩大類,其中,業務工作即具體的案件承辦工作是主要的部分。由於我加入的是金融部,所以我主要從事的是金融法、公司法以及涉外法律事務方面的工作。但偶爾也會接受其他部門同事所交辦的工作任務。具體完成的工作簡要歸納如下:

1、案件歸檔工作

整理卷宗幾乎是每個法學專業的實習生都要做的事。在加入xxx這個大家庭之後,我接到的首要任務就是整理卷宗。看似簡單的工作其實在你沒做之前還是需要時間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裝訂次序排列就和辦案流程緊密相關,也和相應的司法程式相對應。通過整理卷宗,我初步瞭解熟悉了律師的辦案流程及相應的司法程式。

2、非訴訟業務工作

所與許多大中型企業集團和政府機構建立了長效的合作機制,為其提供合同起草與審查、土地開發合作、股票證券、銀行業務、法律顧問、商事談判等非訴訟服務。而我所在的金融部就主要是處理非訴方面的工作。在實習期間,我協助律師辦理了廣州某旅遊集團公司發行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廣州某鋁業集團公司發行短期融資券、山東某公司股權收購、北京某汽車軟體公司重組等具體專案。除此之外,還包括一些顧問單位的合同審查以及法律諮詢等工作。

3、仲裁與訴訟工作

由於勝倫所在勞動法領域具有十分豐富的經驗,因此,我在實習期間也協助律師辦理了一些勞動仲裁和訴訟方面的工作。除此之外,我也協助律師處理了一些商事合同糾紛,包括準備證據材料、研究具體的法律問題、和律師討論訴訟策略等。

4、產品研發工作

在實習期間,我參與了金融部資產證券化和新三板兩大產品的研發工作。具體包括查詢資料、整理法規、研究法律問題、提出修改建議等。

二、實習的收穫與感想

在實習過程中我遵守單位紀律,服從工作安排,積極完成律師交辦的工作,在律師的指導和自己的努力下,我初步掌握了律師事務所的運作程式和律師的辦案經過及技巧,彌補了知識上的不足,增長了社會見識,對自己學習和掌握法律、運用法律有了一個全新的認識。

1、實習使我認識到專業化在行業競爭中的重要性xx所雖然是綜合性的律師事務所,但其每一位律師都是某一特定領域的能手,可根據需要隨時組成不同專業領域的律師工作團隊,為客戶提供特定領域的專業化法律服務。這提醒學法學專業的我,對未來職業發展方向的選擇要儘早明確,因為只有明確目標,通過努力學習過硬的專業水平,才能在未來的競爭和業務工作中取得優勢。

2、實習幫助我樹立法律職業的敏銳性和法律人思維。

律師的工作是嚴謹和實事求是的,律師的思維是敏銳與辨證的。面對案件,律師根據自身知識和經驗往往很快便能著手解決。而面對問題的分析討論,律師更是滔滔不絕,有理有據。我觀察律師的臨場發揮,通過討論獲取知識、更新知識。“好記憶不如爛筆頭”,為了提高動筆能力和儲存有益資訊,我習慣將所見所聞所思記下來,有時也展開分析,這是為了樹立法律職業的敏銳性和法律人思維。

3、實習對今後學習和工作的指導作用

一是嚴謹、辨證與恆心。嚴謹、辨證的法律人思維在法律專業知識學習中起著重要的作用,而只有以堅持的心態才能樹立信心,取得成功。

二是發現不足,彌補欠缺。實習過程中無論碰到的是專業還是非專業領域,我都積極查詢資料,虛心請教律師。同樣這個方法也應該運用到今後的學習上,這對提高自己是非常必要的。

三是切忌急功近利。雖然意識到學識上與經驗上的欠缺,但也許是積累不足,我對有些問題始終找不到解決途徑。我想學習上也一樣,不要急功近利,凡事講究一個過程。我決定在今後的學習中根據這次實習所得到的經驗,處理好課堂學習與社會實踐的關係,以及理論知識與實踐內容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