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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政策法規心得體會

心得體會 閱讀(1.97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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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政策法規心得體會

  學習政策法規心得體會篇1

通過對《高等教育政策法規》的學習,我對高等教育政策法規有了一定的瞭解,對於自身定位有一定認識,高等教育政策法規以教育法為基礎,教育法規的研究的主體是教育體系,教育法規以馬克思主義、教育學理論、政治學為理論基礎,通過社會調查、歷時考察、比較分析、個案研究的等方法發現教育體系中存在的問題,把問題反饋給國家教育部門,教育部門通過制定新的法規不斷的完善我國的教育政策法規從而推動我國高等教育的發展。在高等學校教育法規中高等學校、教師、學生三者的地位、權利、義務是本文著重要闡述的。

一、教育法規相關的基礎性知識

高等教育法的研究,是依法管理高等教育事業的必要手段,同時,教育法制也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制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認真學習,掌握以及運用教育法規,是推進我國教育制度發展的重要前提之一。我國教育法的基本原則,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保證教育社會主義方向的原則;

2、受教育機會平等的原則;

3、堅持教育公益性的原則;

4、權利和義務相一致的原則;

5、教育與終身學習相適應的原則。

二、高等學校、高校教師和高校學生的相關法律問題

高等學校的相關法律問題,如高校的法律地位,即高等學校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權利能力、行為能力及責任能力,具有辦學自主性、財產獨立性、機構公益性的特徵,通常是由法律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而確定。高等學校的法律地位依據在不同關係中的不同特徵分為兩大類,一類是以權力服從為基本準則,以領導與被領導為主要內容的教育行政關係;另一類是以平等有償為原則,以財產所有和流轉為主要的教育民事關係。高等學校在辦學過程中與社會、教師、學生之間都會發生法律關係。所以高等學校的法律地位包括高等學校在民事法律關係中的地位和其在行政法律關係中的地位。因此,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也包括其在民事和行政法律關係中的地位。高等學校教師的相關法律問題,如法律地位,高校教師的權利和義務,考核,培訓等。高等學校學生的相關法律問題包括學生的法律地位,特點,基本權利和義務等核心問題。

(一)高等學校的法律地位及權利與義務

高等學校的法律地位具有辦學自主性、財產獨立性、機構公益性等特徵,通常是由法律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而確定。高等學校的法律地位依據在不同關係中的不同特徵分為兩大類,一類是以權力服從為基本準則,以領導與被領導為主要內容的教育行政關係;另一類是以平等有償為原則,以財產所有和流轉為主要的教育民事關係。並且高等學校的法律地位在不段變遷,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即改革前的高等學校,是計劃體制的一個縮影。作為國家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高等學校實際上具有一種類似國家行政機關的性質。第二階段是1985-1995年的高等學校體制改革。這一時期學校的法律地位雖然有了諸多細微的變化,卻沒有得到根本性的改變,仍然具有典型的強制性和計劃性特徵。第三階段是1995年以後的教育體制改革。確立了學校的法人地位,賦予了教育界舉辦的高等學校法人資格,使高等學校真正擁有了自主辦學的實體地位。

《教育法》規定,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行使的權利有:

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

2、招收學生和其他受教育者,對受教育者進行學籍管理,實施獎勵或處分;對受教育者頒發相應的學業證書;

3、聘任教師及其他職工,實施獎勵或者處分;

4、管理和使用本單位的設施和費用,拒絕任何組織和個人對教育活動的非法干涉;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同時,《教育法》具體規定,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應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法律、法規;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2、維護受教育者、教師及其他職工的合法權益;

3、以適當方式為受教育者及其監護人瞭解受教育者的學業成績及其他有關情況提供便利;

4、遵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費用並公開收費專案;

5、依法接受監督。

(二)高等學校的教師和學生

教師和學生是教育的主體,在教育法規中對這兩個主體也著重提到。教師教書育人,為社會培養人才。教師個人素質對學生的影響十分的'大,從而教師不但要提高自身的教學水平,還要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質,在教學中尊重學生人格、保護學生。教師也有相應的權利如接受培訓等。學生作為教育體系中最大的群體,也是教育法規的主要對像,但隨著我國教育的發展現代競爭激烈的社會所需要的是自立、自信、自強的新一代大學生,為自己爭取應有的權利、待遇和機會則正是大學生自立、自信、自強的體現。法規就應更加註重大學生在個性方面意識的配養和在傳統文化的教育。

三、我國教育基本制度:學歷制度和學位制度

學歷制度和學位制度對我國教育的基本制度進行了詳細的界定和劃分,同時吸收了與時俱進的特點,對於當前多種多樣的在教育形式均有相關的描述,嚴明瞭證書的管理和發放,督導等各個環節的細節問題。這些政策與法規的制定,使關於學歷和學位證書的嚴謹和公平合理性得到了極大的提高。

四、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制度

職業教育是給學生從事某種職業或生產勞動所需要的知識和技能的教育。隨著我國生產力發展水平和我省自身的發展需求來看,教育結構應適當的調整,當前應加大職業教育的發展。我國的職業教育包括職業學校教育、職業培訓和職前培訓。對國小、國中、高中後未能升學的青少年進行就業前培訓,提高其職業適應性和職業技能,有利於發展生產。通過改革逐步形成和普通教育相互銜接、共同發展、比例合理的新格局。成人教育的是學校教育的繼續、補充和延伸,是終身教育的組成部分。它具有多方面的職能,它使未受教育的人們受基礎教育;使受過不完全教育的人們補受初等、中等文化教育和職業技術教育;使已經受過相當教育的人們充實新的知識;使任何人根據自己的需要和興趣,進行學習,發展個性,增長知識才能和道德修養。

五、學歷證書的分類和獲取的資格

1、學歷證書是學業證書的主題,是學制系統內的教育機構,對完成學制系統內一定階段的學習任務的受教育者所頒發的文憑,分畢業證書、結業證書、肄業證書三種。

2、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是普通高等學校,以及承擔研究生教育任務的其他機構發給學生受教育程度的憑證。

3、對具有學籍的學生,學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成績合格(或修滿學分),德智體育合格,准予畢業者,可取得畢業證書。

4、對具有學籍的學生,學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其中有一門以上課程補考後仍不及格,但不屬於留級範圍內或未修完規定的學分,德智體育合格者,准予結業,可取得結業證書。

5、對具有學籍的學生,學滿一學年以上而未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和中途退學者(被開除學籍者除外),可取得肄業證書。

6、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畢業證書;

7、普通高等學校接受的進修生,進修結束後可取得進修證明書;

8、普通高等學校未按國家招生規定,而自行招收的學生,以及舉辦的各種培訓班的學生,

學習結束後學校只能發給學習證明書,不得頒發畢業證書。

9、此外,隨著高等教育辦學形式的日趨多樣化,在教育部相關規定中,特別規定了對於高校中一些特殊的辦學形式的畢業或肄業證書的填寫要求.

  學習政策法規心得體會篇2

利用放假在家休息這段時間學習了《新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後,讓我更明確了,作為一名人民教師我該履行的義務和遵守的行為規範。在工作中,嚴格規範自己的思想和行為,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讓學生滿意,家長放心,社會認可,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諷刺,挖苦,不威脅、責難家長。時刻以教師的道德行為規範來要求自己,不穿奇裝異服,處處“身正為範”。對於接受能力差的學生,不拔苗助長,不諷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個學生的特點,因材施教。有句話說的好:“一個教師,不在於他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年書,而在於他用心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書。”用心教、創新教與重複教的效果有天淵之別。

此次學習我收穫很大,首先認識到作為一名任職在教育崗位的我,必須時刻充分認清自己,要知道自己為什麼要選擇這個職業,我最想為誰服務;其次我要正確把握好自己的現在,未來。在有限的人生中充分挖掘自己的潛能,利用好寶貴的時間,不要虛度人生。第三,就是做好,選擇好自己的角色,以最完美的形象立足在社會上,把自己的知識奉獻給學生,奉獻給社會。在教育教學過程中,不斷豐富自身學識,努力提高自身能力、業務水平,嚴格執行教育法的規程,有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愛崗敬業。堅持“一切為了學生,為了學生的一切”,樹立正確的人才觀,重視對每個學生的全面素質和良好個性的培養,不用學習成績作為唯一標準來衡量學生,與讓每一個學生健康快樂成長工。

通過學習,我深知作為人類靈魂的工程師,必須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質,對學生要有慈母般的愛心,且不斷更新、充實自己的知識,做到與時代同步,才能培養出符合社會發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這付教書育人的重擔。

這段時間的學習與實踐,讓我深刻地認識到:要想成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須不斷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實自己。二十一世紀的學校教育需要的是對學生有愛心,對工作敬業,對自身不斷充實的高素質、強潛能和綜合知識能力完備的教師。

通過對這些法律法規再次學習,讓我感到依法執教是一件不可忽視的事情。在教學過程中,我們難免有時對學生說話不當。因此,我們在平時要多注意加強對法律法規的學習,有意識的剋制自己的行為,以免對學生和自己都造成傷害,保護學生也就是保護我們自己。同時,我們也要正確引導學生,提高學生的思想道德修養,使師生關係更加和諧。希望我能在自己的努力後,無愧於教師這一稱號!

  學習政策法規心得體會篇3

對教育政策法規的認識,大多數人會標籤為枯燥、條條框框。但在許老師的圖文並進,案例視訊下,我們對新教師的職業標尺有了明白的認識:從獨角獸的公平正義講到了為什麼要為教師職業樹立職業標尺;從範跑跑講到了生命健康權的選擇;從笛卡爾的《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吳非老師的《不跪著教書》和萬偉老師的《教師的五重境界》講到了教育既要有教法和學法,也要有自己的認識和思考;從中信高階工商學校高振東校長講到了要關注學生的整體生命成長;從懲戒和懲罰的區別講到了管理學生要適當、有目的、能斟酌利弊。

無規矩不成方圓,政策法規是國家發展的標尺,同樣,教育政策法規更是教育發展的標杆。俗話說“教師的工作是良心活”,教師這個職業,本身就受到很多社會道德的約束,但是,對一個新教師來說,知法才能守法、知法才能用法。案例中教師的一些自以為合理的“措施”,給學生帶來的傷害是巨大的,比如讓搗亂的學生坐在廁所門口,這像是在懲戒他,但坐廁所門口和不搗亂這兩者之間並無科學關聯,卻可能讓當事的孩子受到同學的嘲諷,旁觀的學生學會了“看笑話”。這個案例像一面鏡子,讓我反思該如何更有效地運用懲戒權。

在許老師的影響下,當天晚上,我就看了電影《地球上的星星》,這個電影講述了一名患有閱讀障礙的小男孩,在經歷了學習的挫折,老師的責罵,家長的不理解下,被迫轉學。在新學校新美術老師尼克的細心幫助下,重新拾起自信的故事,故事的美好在於“世界從來不缺少美,而是缺少發現美的眼睛”。作為教師,擁有這樣的一雙眼睛,應該是必須的。但是,怎麼做到呢?

尤其當面對每個班八九十個學生,如何用適合每個人的方法教育他們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教育是不允許悲觀思想的,智慧的老師會努力挪開教育路上的絆腳石。一百個讀者,就有一百個哈姆雷特,不一樣的老師看到的學生,也會是不一樣的。

我是一名新教師,渴望擁有一雙智慧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