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俗稱地動。它像平常的颳風下雨一樣,是一種常見的自然現象,是地殼運動的一種表現,即地球內部緩慢積累的能量突然釋放而引起的地球表層的振動。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搜尋整理的2017年全國防震減災知識競賽試題及答案,希望能給大家帶來幫助!更多精彩內容請及時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1. 我國地震工作方針是什麼?
答:我國地震工作方針是:實行“預防為主、防禦與救助相結合”的方針。
2. 我國地震工作主要任務是什麼?
答: (1)地震監測; (2)地震預報; (3)震害防禦; (4)地震應急;(5)地震救災與重建。
3. 我國防震減災工作機構?
答:我國防震減災工作機構大致可分三個層次。中國地震局是國務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地震局是轄區省級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地、縣地震局(辦)是轄區基層地震工作主管部門。
4. 我國防震減災工作重點是什麼?
答: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通知》(國發〔2000〕14號)明確指出:我國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防震減災工作的重點是切實建立健全地震監測預報、震災預防和緊急救援三大工作體系。
5. 我國第一個防震減災示範區在哪裡?
答:福建省閩南地區,包括福州、泉州和漳州等地。
6. 我國第一個進行防震減災強化宣傳的地區在哪裡、什麼時間?
答:甘肅省臨澤縣。1995年,甘肅省委和省地震局根據中宣部和國家地震局的指示,在張掖行署的指導下由臨澤縣委和縣政府實施的。
7. 我國地震救災的基本策略是什麼?
答:(1)實行以預防為主的救災體制;
(2)實行以行政區域為主的組指揮;
(3)發揮軍隊、民兵和各專業救災隊伍作用。
8. 我國20世紀第5個地震活躍期開始於何年?
答:1988年。
9. 在防震減災方面,我國將採取什麼對策?
答:基本對策:以預防為主,綜合防禦。認真做好地震監測預報、震災預防,地震應急,地震救災和重建四個環節的工作。
10. 防震減災的涵義是什麼?
答:防震減災是防禦與減輕地震災害的簡稱,是對地震監測預報、地震災害預防、地震應急和震後救災與重建等活動的高度概括。
11. 1994年聯合國大會決議將國際減災日定為哪一天?
答:每年10月的第二個星期三。
12. 我國農村防震減災的長遠目標是什麼?
答:(1)逐步改變農村建築材料的構成;(2)逐步改變農村的建築習慣,用抗震效能好的結構形式、構造措施和施工技術,代替傳統的對抗震不利的結構形式、構造措施和施工方法;
(3)加強地震和防震減災知識的普及,使防震減災成為農民的實際行動和自覺需要。
13. 各級政府在防震減災工作中的主要職能是什麼?
答:決策、組織、指揮、協調和監督。
14. 什麼是地震對策?
答:地震對策是人類旨在減輕地震自然災害、獲得社會經濟效益的最佳戰略戰術。
15. 我國2006—2020年的保障措施是?
答:1)、 加強法制建設。 2)、 健全防震減災管理體制。 3)、 建立多渠道投入機制。4)、提高科技支撐能力。 5)、 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16. 全國防震減災三大工作體系是由誰提出,具體內容有哪些?
答:2000年,國務院副總理在全國防震減災工作會議上強調,各級政府必須高度重視防震減災工作,切實建立健全地震監測預報、地震災害預防和地震緊急救援三大工作
體系,居安思危,常備不懈,努力減少災害造成的損失,保護人民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17. 抗震防災對策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答:主要包括生命線系統防災措施、生產(科研、教學)系統防災措施、防止地震直接災害措施、防止地震次生災害措施、防止地震人為災害措施、避震疏散、震前應急準備、震時自救互救和震後搶險救災等方面的內容。
18. 抗震防災規劃有哪幾個層次?
答:區域綜合防禦體系;城市抗震防災規劃:單位抗震防災規劃;單位抗震防災對策;人流集中場所及特殊行業的抗震防災應急預案。
19. 開展村鎮抗震工作是第幾次全國抗震工作會上提出來的?
答:是1986年月28日在唐山召開的全國第八次抗震工作會議上提出來的。
20. 抗震防災工作的指導方針是多少?
答:以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21. 抗震防災工作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答:平震結合,全面規劃,綜合防禦。
法律法規知識
22. 我國關於防震減災工作最高的法律性檔案是什麼,由哪個機關制定頒佈,何時開始生效? 答:我國關於防震減災工作的最高法律檔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由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於1997年12月29日通過,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2008年12月27日,由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修訂通過,自2009年5月1日施行。
23. 什麼是《防震減災法》規定的重大建設工程?
答:重大建設工程,是指對社會有重大價值或者有重大影響的工程。
24. 防震減災規劃應包括哪些內容?
答:防震減災規劃的內容應當包括:震情形勢和防震減災總體目標,地震監測臺網建設佈局,地震災害預防措施,地震應急救援措施,以及防震減災技術、資訊、資金、物資等保障措施。
25. 《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規定,哪些建設工程必須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
答:《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第十一條規定,下列建設工程必須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
(一)國家重大建設工程;
(二)受地震破壞後可能引發水災、火災、爆炸、劇毒或者強腐蝕性物質大量洩露或者其他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包括水庫大壩、堤防和貯油、貯氣、貯存易燃易爆、劇毒或者強腐蝕性物質的設施以及其他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