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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湯姆索亞歷險記有感

校園 閱讀(2.35W)

湯姆·索亞歷險記(簡稱湯姆·索亞)是馬克吐溫的一部傑作。他的這部作品以它獨有的幽默言語和有趣的情節而著稱。下面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於讀湯姆索亞歷險記有感的作文,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讀湯姆索亞歷險記有感
  讀湯姆索亞歷險記有感一

在這一次的寒假,我讀了一本美國馬克吐溫所寫的《湯姆索亞歷險記》。這本書令我受益頗深。

這本書最主要寫的是一個聰明調皮的兒童的故事,突出表現少年追求新奇、喜好冒險的經歷。本書的主人公則是湯姆。湯姆是一個調皮搗蛋的孩子,他是分討厭枯燥乏味的課堂、單調死板的生活。但是在書中,他擁有堅定果敢的精神,他富有良知和正義感,這些都是我們所要學習的。

在我們的身邊,無時無刻都存在著危險:乘車時,可能會遇到小偷;走夜路時,興許會遇到搶劫……這些人為什麼不去打工掙錢,非要做違法的事情?可能是家裡拮据,迫不得已;可能是一時糊塗;可能是這樣“掙錢”方便簡單又迅速……許許多多的理由我們不得而知。但是我所知道的是隻要我們還富有良知和正義感,那麼世界上興許會少一些壞人,多一點好人。難道不是嗎?為什麼好人不去做壞事?那是因為他們知道假如做了不利於社會的事,他們自己的良心上會不安甚至會構成犯罪!那麼壞人呢?他們正是缺少了良知,缺少了正義感!有時好人和壞人僅在一念之差!所以湯姆他身上的堅定果敢、富有良知和正義感是值得我們學習的,也是我們應該學習的!

試想,如果每個人都會向湯姆那樣,那麼社會將會變得多麼美好與和諧!

  讀湯姆索亞歷險記有感二

馬克·吐溫是世界文明的小說家,他擅長將現實主義的刻畫和浪漫主義的抒情和諧地統一。

而《湯姆·索亞歷險記》的主人翁湯姆是個有理想有抱負也有煩惱的男孩,在馬克·吐溫的筆下湯姆以其栩栩如生的頑童形象,給我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它描寫的是以湯姆為首的一群孩童天真浪漫的美國生活。

湯姆的父母早年就去世了,寄養在姨媽家裡,在姨媽眼裡,他是個搗蛋將軍,而自己卻又情不自禁地喜歡這個孩子。湯姆本人則是一個天真活潑又調皮的典型美國少年,在他身上我們看到了自己想要的影子:聰明、勇敢、正直、樂觀。在那個年代,湯姆有一點叛逆,有一個夢想就是去當綠林好漢。在他們的頭腦裡,強盜就是劫富濟貧的英雄好漢。“西班牙海上黑衣大盜”,“血手魔王”,“海上霸王”,這都是孩子們嚮往的頭銜。在此次冒險中,他們完成了自己的心願,而湯姆成了這三個離家出走的孩子的.領袖。逃到荒島後,人們以為他們淹死了,正在為他們舉行喪禮時,他們卻回來參加自己的喪禮了。

小湯姆的故事是一個個令人廢寢忘食的故事。

在主日學校裡,他是頑皮,惹老師頭疼的問題兒童。週末被罰刷牆,湯姆竟施出詭計,不但讓那些男孩不知不覺地自願成為他的“俘虜”,還自動奉上謝禮。去墓地探險,他目睹了一起凶殺案,在無辜者即將遇難時,湯姆勇敢地站了出來,指證凶手卓依。成了一個不起的英雄。去郊遊,他救了自己和小夥伴佩琪還找到了真正的屬於自己的寶藏。

湯姆·索亞的作為,已經遠遠地超出了一個孩童所能經歷的一切,在湯姆的身上我們能看見許多人童年的幻想。而實現這一夢境的就是鬼精靈湯姆和賜於他“生命”的小說家馬克·吐溫。

湯姆·索亞不僅僅是為兒童所作的一個多面性人物,更是為使所有人回憶童年,夢想童年所刻畫出來的一個小精靈。湯姆在充滿陽光的世界裡,告訴我們只要有歡樂,有夢想,美夢便可成真。終有一天,我們的天性可以自由自在地發揮,創造出一片屬於我們自己的夢幻天地。

希望你,希望我,希望我們大家在湯姆的故事裡找到與自己夢境相同的畫面,讓自己的想像暢遊“世界”吧!

  讀湯姆索亞歷險記有感三

最近,我看了一篇關於美國作家馬克。吐溫寫兒童歷險小說《湯姆。索亞歷險記》,小說中的主人公―湯姆。索亞是個有理想有抱負也有煩惱的男孩,他是一個天真活潑又調皮的典型美國少年。他生性活潑,善於說謊,會搞無窮無盡的惡作劇,卻又不乏正直,勇敢,善良的品性。小說的主要內容是:湯姆為了擺脫枯燥無味的功課,虛偽的教條和呆板的生活環境,他們作了種種冒險來改變自身的環境;去墓地探險,他和哈克親眼目睹了一起凶殺案,在無辜者即將遇難時,湯姆勇敢地站了出來,指證凶手。後來,凶手逃了。學校裡的老師組織學生去野炊,在一個山洞裡,湯姆和貝基突然發現了凶手,雖然如此,可凶手最終還是被活活餓死了。湯姆和他的朋友們成了當地了不起的英雄。

當我看到“第二章”―無奈刷牆,戰績輝煌中的“湯姆一隻手拎著一桶灰漿,另一隻手拿著一把長柄刷子。他環顧柵欄,所有的快樂,立刻煙消雲散,心中充滿惆帳”的時候,想到:在過去外國的生活中,他們的生活真是艱難,那些像湯姆那樣大的孩子還要刷牆,幹家務,才知道現在我們的生活比他們要好很多。雖然現在改革開放了,生活漸漸變好了,可在西部地區的人們還是吃不到飯,就連一日三餐都不全,更別說那些孩子上學的事了。

當我看到“第九章”―墳地慘案,波特受過中的“突然醫生猛地把對手摔開,抓起威廉斯墳上那塊重重的碑,一下子把波特打倒在地。與此同時,印第安。喬乘機把刀子一下子全捅進了醫生的胸膛”的時候,想到:過去的外國與中國差不多,也是隨便殺人,有時還拿殺人尋開心。如果故事發生在現代,那麼印第安。喬一定會被判死刑,波特也是一樣。我一想到“殺人”兩字,立即就毛骨悚然,這樣傷天害理的事只有不孝子才做得出來。

當我看到“第三十一章”―得而復失中的“這時,不到二十碼的地方,有隻手,拿著蠟燭,從石頭後面出來了。湯姆大喝一聲,那隻手的主人―印第安。喬的身體立即露了出來”的時候,我嚇了一跳,心想:這樣湯姆和貝基會不會被殺掉,或者是被殺後做成人肉包子?還是他們給他帶路出去,還是。。。。。我害怕極了,我實在是不敢再往下看了,可是強烈的好奇心趨使我拿起了書。噢,還好,還好,是好的結局,印第安。喬以為是法官派人來捕他,被嚇跑了。

這篇歷險小說的結局是美好的:湯姆和哈克兩人意外地發了橫財,轟動了聖比得堡這個窮鄉僻壤的小村鎮。最後,湯姆和哈克組織了一個隊―海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