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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華》精選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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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品味完一本著作後,相信大家都增長了不少見聞,需要寫一篇讀後感好好地作記錄了。為了讓您不再為寫讀後感頭疼,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芳華》精選讀後感,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芳華》精選讀後感
《芳華》精選讀後感1

青春的懵懂不過是過眼雲煙,此去經年,回憶起來也不過是苦澀酸甜。

那個時代人性是扭曲的,以說人壞話為榮,以踐踏別人為榮。可憐的劉峰,我們的大善人雷又鋒,因為一次“觸控”事件可以說是毀了他的一生,他也不過是卑微地愛著丁丁。本可相安無事,奈何人言可畏,捕風捉影的流言,後來的集體批鬥,從天上被踩下地獄,原來這麼容易。

另一個悲劇人生應該說是小曼,從小沒了爸爸,跟著母親,當著拖油瓶,被周圍人嫌棄。特別是在文工團裡,這是赤裸裸的冷暴力啊,小曼也真是夠堅強。後來戲劇的是,小曼被表彰為戰地天使,眾星捧月的不適應讓小曼精神恍惚。

戲如人生,人生如戲。不曾想,兜兜轉轉劉峰和小曼走到了一起,也不是,充其量也就是小曼陪劉峰度過了人生最後的時刻。劉峰這樣的人啊,認定了就是一生,恐怕到死也是放不下丁丁的,雖然之前得知丁丁離婚了,但是自己現在是個殘疾,生活窘迫,哪裡還有資本去愛丁丁。人啊,在愛面前總是會膽怯的。

《芳華》精選讀後感2

又一次暈機。整個人難受到不行,胃似乎都翻轉過來了。回到宿舍,沒有收拾行李就躺床上睡著了。醒來時舍友都在,那一刻突然覺得很溫暖。

晚上把《芳華》結尾看完了。影片色調很舒服,但那個年代離我太遙遠,只有共情但沒有共鳴。小說裡講的是文藝的愛情,然而現實卻不是這樣,現實是天涯何處無芳草,不愛我就拉倒,相信愛情就是一種罪。理解何小嫚為什麼會喜歡劉峰,因為她從小到大都沒有得到過愛和關懷,我很難相信,一個妙齡少女會因為別人不嫌棄她的體味而愛上這個人,但是何小嫚會。我唯一難過的片段是為了贏取一個擁抱,何小嫚不惜把自己弄到發高燒,我明白,她的偏執註定了她這輩子都與幸福無緣。在現實生活裡,我們不得不服輸……

很喜歡黃軒,文藝男青年的氣質,看起來話不多,整個人透露著一股憂鬱,但卻又不失內涵。他很愛酒。但他演的不是我想象中的劉峰,那個因為愛情失去一切的人,應該是頹廢和無力的,儘管善良地生活著,可他的臉上應該是沒有希望的光,他隨波逐流,不肯抗爭,默默地為了心上人奉獻一生。但是電影裡的黃軒,還是透著一股光芒,可能我太喜歡黃軒了,因此帶著有色眼鏡去看他吧。

她為她愛的人送終,他的心中始終只有另一個人,一個我們看起來庸俗、平凡、不甚了了的人。可是有什麼辦法呢。愛情就是有它難以想象的路徑,而劉峰的每一條路都指向了林丁丁——靈魂和身體。小惠和小嫚,都只是過客。他一生善良,只破了一次戒,卻揹負了一生的罪孽,這才是最讓我難過的地方,所以我對林丁丁愛不起來,甚至覺得她糟糕至極,生活中如果遇到這樣的人,恐怕我會扭頭就走。

“一代人的芳華已逝,面目全非”,影片的最後一幕還是給劉峰和何小萍安排了一個好結局,不算殘忍。書裡的劉峰和何小嫚終究是無緣幸福,我沒有哭,只是沉重和壓抑,心裡下了一場大雪。旁人像看戲,心上人嫌棄,她只好壓抑。劉峰和何小嫚都是一樣的人,兩個偏執的人怎麼會向現實低頭呢。他們的心中,永遠在追逐著自己渴望的一切,得不到,也不回頭。小說裡的愛情總是無所畏懼,勇往直前,但是我知道,我永遠都不想擁有這樣的愛情,也不想過這樣的人生。我不會為了一顆星星,放棄回家的路燈。

嚴歌苓將《芳華》的英文名譯作You touched me。是的,你曾觸碰過我,你曾打動過我,你曾在我的心上留下最溫暖的回憶。

然而到了最後,我仍一無所有。

《芳華》精選讀後感3

芳華,顧名思義,芬芳四溢的美好年華。單就這個名字都會令人扶首追憶,令人沉吟回味,令人滿心歡喜,令人心生嚮往。我本也欣欣然想去觀影的,不幸沒有時間。退而求其次,購買了書籍。看那軍綠色的封皮,滿是青春氣息,又見軍旅風貌。封皮上那兩條修竹一樣挺拔的小腿,傳遞著活力、激情、優雅、美好。軍旅膠鞋的質樸、奮鬥,芭蕾舞鞋的精緻、高雅,詮釋著芬芳年華。

滿懷嚮往,滿懷參加青春盛宴的激動,開啟扉頁,開啟每一個篇章,卻在閱讀中,慢慢地冷卻了熱情。那平白無奇的鋪敘中,我沒有看到青春飛揚,只看到一地雞毛,一片流言蜚語和八卦嚼舌,直到小說的三分之二,都沒有新奇可言。於是斷言,本書一般,便擱置了。後來本著總要看完的心態,在時間充裕的情況下,我又再次拿起《芳華》。

讀完後,我收回之前對本書草率的判定。一個平凡普通的好人,好一時不難,難在好一世。你好我也好,不難;難在你對我不好,我依然對你好。我好也會對你好,不難;難在我不好,卻依然對你好。把無私奉獻堅持一輩子,堅持到生命最後一刻,這樣的平凡就是不平凡,這樣的普通就是偉大。劉峰就是這麼一個平凡普通又不凡而偉大的好人。他用自己的一生詮釋了“好人”這個概念,也是用他的一生踐行了“好人”的事蹟,他的一生就是大寫的“好人”二字。也正因如此,我改變了對《芳華》這本書的看法。

很多人都會說,當好人能得到什麼?當個好人,在某些世俗意義上,不能比別人得到更多,反而付出更多。所以在功利主義的驅使下,很多人不再願意當個嚴格意義上的“好人”。在這樣的社會現狀下,“好人”變得更加珍貴。我也曾為此困惑。後來有哲學家說“成為好人就是對好人最好的獎勵。”我愚昧,還是不甚理解。直到看到這段話,“成為好人,心中自有美好天地,這就是好人最大的福報。”我心中豁然開朗,上天從不曾虧待過善良的人們。

列夫·托爾斯泰曾說:如果“善”有原因,它不再是善;如果“善”有它的結果,那也不能稱為“善”,“善”是超乎因果聯絡的東西。《芳華》裡的劉峰就是這麼一位不計任何因果聯絡,始終善良的人。他的默默無聞,他的善良,他的人性的光輝,令我深深折服。乃至他的死亡,平靜坦然面對死亡的態度,都彰顯了他豁達和超然。

嚴歌苓貌似擅長從平淡無奇中發掘人生的意義。原來讀過她寫得《陸犯焉識》也是如此。大量的瑣屑的日常生活鋪敘,牽引著你走入一個個平凡的普通的人生。卻在這平凡普通中,看到不可泯滅的人性光輝和愛的影子。

如果說《無問西東》是偉大崇高,那《芳華》就是普通平凡;如果說《無問》是日月霓霞,那《芳華》就是微風細雨。《無問》用那恢巨集史詩般的氣度,碾壓《芳華》中庸庸碌碌的人生百相,但《芳華》卻似燎原野草,恣意在人們心間生長,堅韌頑強,雖雜亂雖渺小,卻無法無視和逾越。就像理想與現實一樣,《無問》是前者,《芳華》是後者。

《芳華》精選讀後感4

小說《芳華》是我看了電影后,從同事那裡借來讀的。坦率地說,我不常讀小說,因為我一直認為這類書都是些閒書,消磨時光用的。或者也可以說,讀這類書純屬浪費時間。之所以找來讀一讀,是因為看了電影——大導演馮小剛的電影,好奇心驅使我想要知道,電影原著是什麼樣子?與電影有哪些不一樣?

說實話,書剛拿到手裡,我都不確定是否一定能看完,以至於讓它在辦公桌的抽屜裡靜靜地躺了半個月。直到前幾天,突然想起來,快該還了,只好拿回來家,或躺在床上,或斜靠在沙發上,開始慢慢品讀。誰知越往後讀,越覺得好看,越想讀,甚至於最後那六、七十頁幾乎是一口氣讀完的,讀完後仍意猶未盡。

說說電影《芳華》與小說《芳華》的不同吧。電影把那個時代拍得很唯美,比如:文工團裡揮汗如雨的排練,插科打諢的日常,還有最後感動電影院的臨別之情,一首送戰友賺足了觀眾的眼淚。甚至男女主人公的相貌都比小說裡寫的美得多。

看了電影的人都會得出幾乎一樣的結論——好人沒好報。男主人公劉峰,一個有熱情、樂於助人的大好人,好青年。

他長期免費為無父無母雙腿殘疾的男孩兒挑水,給快要結婚的戰友坐沙發,在團裡主動做修修補補的工作,連炊事班養的豬跑了,都找劉峰去捉。人們已經習慣在困難的時候“找劉峰”,打趣地叫他“雷又鋒”。這麼好的人,最後結局竟如此悲慘:受處分後的劉峰被下放到連隊,參加越南自衛反擊戰,執行任務時,被敵人伏擊而失去了右臂。轉業後窮困潦倒,做個小生意吧,還被城管沒收了賴以維持生計的三輪車。妻子嫌棄他跟別人跑了……電影演的他真夠慘的。但是這還不夠慘,小說裡的他更慘——他死了,得癌症死的。無兒無女無家庭的三無人員又得了癌症,想想該有多慘!幸好死時還有何小萍(原著裡叫何小曼)在身邊陪伴。

《芳華》精選讀後感5

原諒我的後知後覺,現在才讀完《芳華》。好像每次都是這樣,有什麼熱鬧的事,我總是會等人群散開之後才會前去看看。我不喜歡熱鬧,不喜歡擁擠。

劉峰死了,他終於解脫了,彷彿他活著就是為了拯救別人,他習慣了做一個好人,一個善良卻不被善待的人。其他文工團曾經的花朵,他們都離婚成單身了,心裡有點高興。小曼,還會帶著思念繼續活著。我看完小說以後,我最大的感觸是,當她們老了的時候,總是會一遍遍談起在文工團芳華時代的趣事、糗事,一遍遍的回憶加自我解讀,記憶活了,每次都不一樣。或許她們現在覺得之前做的特別荒唐,但是在我們每個人的芳華里,似乎都是這麼稀裡糊塗,做著長大後看著不靠譜的事情。如果,每個階段都那麼理智,都那麼正確,那當我們老了的時候,我們回憶什麼,我們談論什麼?是的,曾將堅持的,現在覺得一點都不重要了。

每當想起自己芳華時代,也會覺得滑稽、羞澀,但是一點都不會後悔。我想到了男人和女人。一個男人當他是個窮小子的時候,他會為你排很長的隊只為買一杯你喜歡的奶茶,他會在坐公交車的時候用胳膊為你擋住擁擠的人群,他會在過馬路的時候牽著你的手讓你走在左邊,他會記得你的例假為你沏一杯紅糖水,他會陪你逛街吃小吃。他會喜歡你卻不敢靠近你,遠遠地疼著你,因為男人的自信來自於金錢,當他看到別人開著豪車,自己只能和你擠公交車的時候,他不自信了,他愛的卑微而溫暖。男人後來有錢了,他認識了形形色色的女人,突然覺得被伺候、奉承,感覺那麼好,他自信了。他給她錢,讓她去買喜歡的東西。他自以為的這就是給她的最好的幸福。突然覺得有些難過,為什麼愛情不能那麼純粹,無所求又有所求。求一顆始終如一的純粹的心。劉峰愛了林丁丁一輩子,或許當他離開文工團的時候就不愛了,可他固執不敢去愛別人。何小曼(沈小曼)愛了劉峰一輩子,可是一直沒有開口。就這樣,錯過了就是一輩子,就成了活的記憶。那些順風順水、所謂正確的事似乎不被記憶識別。

《芳華》不是讓我們捨棄善良,而是更善於去識別善良,去善待善良。因為覺得可惜才會珍惜。珍惜身邊每個善良的人。

《芳華》精選讀後感6

小說讀完了,故事的結局很悲涼,文工團裡的那幾個女孩都沒有活出幸福的人生。郝淑雯算是嫁的比較好的一個了,丈夫下海經商致富,但最終還是離婚了;小穗子也就是作者自己,文中沒有過多的描述,靠寫作為生,過的也一般;林丁丁千挑萬選,先嫁給一個軍事科學院研究生,卻不被婆家人待見且丈夫懦弱,最後離婚,而後嫁給一個居住國外的潮汕人,也以離婚告終;何小嫚嫁給排長,而後她精神失常,丈夫犧牲,最後一個人踽踽獨行,老來與劉峰相依為伴,沒有名分。

《芳華》,她們哪來芬芳的年華,有的是人間的滄桑與淒涼。

二十歲的劉峰遇上二十歲的林丁丁,默默地為她做了那麼多事情,默默地對她好了那麼久,自以為水到渠成的表白卻以林丁丁哭著喊“救命”結束,以被罰上前線告終。劉峰有沒有用盡全力去愛林丁丁,我們不知道。但我們知道,因為這個女人,劉峰的命運來了個大逆轉,並以失去一隻手臂作為代價,更慘痛的代價應該是對那顆曾經青春萌動的心的打擊吧。傷的越深,記得越牢,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劉峰這一生算是沒法忘記這個女人了。後來的劉峰,娶了售票員為妻育女,而後,妻跑而未見心中波瀾;遇見小惠結一段緣,但也就僅僅是身體的喜歡,我甚至都認為劉峰對小惠連身體的喜歡都沒有,畢竟他與小惠的相識也僅是因為他這個老好人可憐這個髮廊女;老來與何小嫚相依為伴,卻從未碰過她,病危的劉峰,還為小嫚做了不少事情——換竿子、砌地磚、修燈泡、叮囑換碗,讀來感動。小穗子說,“劉峰的心是愛她的,疼她,憐惜她”,是的,劉峰是愛小嫚的',但是這種愛不是愛情,是親情,是戰友情。如果劉峰真的是愛情那種愛小嫚,應該是身體和心都愛她的,除非劉峰認為小嫚是那種不可褻瀆的女神,而事實上小嫚從來就不是劉峰心中的女神,林丁丁才是。終其一生,小嫚就這樣愛著劉峰,而老來能陪伴在他身邊,即使沒有名分,對小嫚來說,她心裡應該也是滿足的吧。

我想,如果當年的劉峰愛的不是林丁丁而是郝淑雯,又或者如果當年劉峰愛著林丁丁的時候而正好林丁丁也愛著他,故事的結局會很不一樣,他們是不是都能過上幸福美滿的生活呢。但是,故事沒有如果,生活也沒有如果。終究是人物的性格決定了他們人生的走向和遭遇。

都說愛對了人,每天都是晴天。那麼,問題來了,怎麼才知道你愛對了人?假如你真的愛錯了人,是不是真的只能自暴自棄?你的選擇,你作主。

每個人都有或曾有青春,但不是每個人都有芳華。願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

《芳華》精選讀後感7

初識嚴歌苓,之於《芳華》。馮導的才華與情懷賦予《芳華》鮮活的生命力,引起一代人的年華記憶與感傷。

不言而喻,人們總會驚歎於馮導背後的女人、《芳華》背後的女作家——嚴歌苓。

簡單直接的描述這本書,故事發生在二戰時期的上海,一名中國女子,在兩個猶太男子之間的情愛糾結。

故事的原型起源於1993年,嚴歌苓和先生去柏林旅遊,發現柏林牆一個展覽館裡“陳列”著很多故事。“有一個故事說的是一個小夥子跟一個女孩子在東柏林訂了婚,小夥子先到了西柏林,他深愛著他的未婚妻。一次很偶然的機會,他在歐洲見到一個女孩子,非常像他的未婚妻,他就勾引了她,把她帶到東柏林,偷了她的護照,讓他的未婚妻假冒那個歐洲女孩,用歐洲女孩的護照過了關。”

在文中的關係則是,主人公玫愛上剛逃到上海的猶太男子彼得,在“終極解決方案”就要實施之際,玫為了讓彼得去美國,臨時抓了個與彼得十分相像的傑克布做救星,最終玫用彼得的錢救了傑克布,用傑克布的護照讓彼得去了美國。

  對這本書的簡要評價和感悟如下:

  1、特殊背景的深刻描述

儘管故事的主線以愛情為主,可作者將其與二戰時期、混亂不堪的上海相結合,描述的是寄居者之間的愛情。文中除了對男女愛情發展狀態及心境的描述細緻入微之外,也將讀者帶入到二戰時期特殊的背景下,更加深讀者對於人物心理和人性的理解。

小說中有這樣的描述:“首先告訴你的這個上海,就是一船一船的猶太難民卸貨一樣傾瀉在碼頭上……一船接一船的猶太佬靠上了上海的岸……有時候,在上海靠岸的遠洋輪嘩啦一下開啟底艙,裡面裝成緊緊實實:一個巨大的人餅。那就是從集中營直接上的‘貨’……告訴你的這個上海,有百分之八是白種人。這個上海的英國人、法國人、德國人勉強把有英國國籍的塞法迪猶太闊佬看做人,猶太闊佬又把俄國流亡的猶太人勉強當人看,而所有這些人再把有錢的中國人勉強當人看,把沒錢的中國人完全不當人。再來看看中國人。中國人在這裡指上海人。上海人把江北佬、安徽佬,所有外地佬勉強當人看,而把巡捕房的錫克人當‘紅頭阿三’,把歐洲來的猶太難民當‘猶太癟三’。假如中國有個說法是‘三教九流’,那麼上海是‘九教二十七流’。”

這樣的描述為主人公的出場和之後的選擇做了充足的鋪墊。也不難理解,在這樣的困境下,女主人公玫所愛之人—彼得,為逃離這個終將不屬於他的城市的不擇手段和靈活應付,與另外一個深愛玫的猶太人—傑克布的樂觀正直、自我發現並自我成全、對玫義無反顧的愛形成鮮明對比。

  2、愛情之外的親情

除了對於三位主角的情愛關係進行描述之外,文中對於枚與父親及繼母的親情也讓人心有觸動。

玫十二歲時母親逝世,父親後來找了一個上海本地女人凱瑟琳,凱瑟琳只比玫大六歲,玫打心眼裡瞧不上小家子氣愛慕虛榮的繼母。此後,便有了玫為避開繼母而離家出走。遇到彼得。玫性格里的任性驕縱是父親對他的寵愛。

正如文中所說:“我們父女都有別人不認識的一個方面,這個方面只有父女面對時才活過來。一旦我和父親以我們血緣中特有的面目出現,一切都盡在不言中。沒有比那種理解、原諒、接受更徹底了。冒犯還沒出現,就已經被原諒了,不管我一生還有多少歧路要走,我爸爸這個時候看著我,全部提前接受。”就是這樣無言偉大,讓人動容的親情。

儘管玫不喜歡繼母,但後來在父親離開上海,她與繼母相依為命的日子裡,繼母表現出一種長輩般對玫的關心。甚至在勸說玫認識到傑克布才是真的愛她的時候,不惜出賣自己的祕密。只為了玫好,讓她認真考慮清楚,傑克布是出去做強盜都會讓她無憂憂慮過好日子的人,才是真的愛她。在越來越艱難的貧窮日子裡,繼母也大方的將自己的積蓄拿出來維持一家的開支。

  3、親情之上的愛國與正義

作者除了對男女愛情和家庭親情描述之外,還有在特殊背景下,抗戰愛國人士的犧牲和努力。文中以一位年輕的闊少年溫世海為典型代表。世海小小年紀,脫離優越的家庭而選擇做一個隨時有生命危險、前途未定的遊擊分子,不惜一切代價,奉獻著自己的力量,可見這個男孩的勇氣可嘉、愛國之心。

後來,也有深愛玫的傑克布加入到這場正義與非正義的抗爭中去。

  4、愛情下的人性窺探

作者除了對男女愛情和家庭親情描述之外,還有在特殊背景下,抗戰愛國人士的犧牲和努力。文中以一位年輕的闊少年溫世海為典型代表。世海小小年紀,脫離優越的家庭而選擇做一個隨時有生命危險、前途未定的遊擊分子,不惜代價奉獻自己的力量,可見這個男孩的勇氣可嘉、愛國情懷。

作者對於玫與彼得、傑克布的愛情糾葛與其中的人性變化環環相扣,描寫的直接鮮明、接地氣。玫在經歷與彼得的一見鍾情之後,慢慢認清彼得的精明能幹與唯利是圖之後,將自己與彼得狂歡之後的平靜描寫為一種“自我厭惡”。

彼得把錢往他手裡一塞,毫不愧疚地開始他一天十四小時的辛勤工作,而玫則開始漫長的一整天的自我厭惡。作者描寫道:“他每天活得井井有條,每個行為完成一項任務,每個任務離預答的目的地更進一步,可我玩完了什麼都完了。”

與此相反,是傑克布對玫的疼愛有加,是不管自己遭遇怎樣的不幸和困難,都保持的樂觀,在與玫約會時,總是花光自己的錢給玫點一桌子她愛吃的東西,是願意用自己的生命去保護照顧玫的男子漢。

最終,玫在一次次的掙扎糾結中,選擇了傑克布,也愛上了傑克布。

故事講到這裡,就結束了,歡迎有同感的你,留下你的感悟。

日漸升溫,春暖花開的日子裡,願你踏實做好自己的事情,珍惜那些值得的。

《芳華》精選讀後感8

工作的繁忙和時間的碎片化讓我很難再認真讀一本完整的書,更別說一本已經“用精彩的熒幕化”加工過的書,也許是眾捧的輿論再一次點燃了我喜歡另闢蹊徑的風格,我緊趕時間,讀完了《芳華》。

書中主人公:劉峰是個不到一米七、熱心且倒黴的山東土包(角色選取的話我覺得“保安周濤”最合適),林丁丁是個林黛玉般嬌柔卻總藏心機的綠婊(當然是年輕時的迅哥),何小曼(電影中名字更改為何小萍)是一個黝黑嬌小的古怪小強(年輕時的國際章),而女配們郝淑雯的潑辣性感(這個角色倒是現在女演員們擅長的)以及文中“我”(要找個臉盲的)的敢說敢想和不食人間煙火。這麼一群富有個性色彩的人物聚在一個壓抑的年代、一個枯燥的場所,之間發生些奇奇怪怪的故事也是必然現象,佐之書裡三十年時間跨度之火一淬,一部多可喜又多可悲的欲揚先抑(亦或欲抑先揚)的小說就橫空出世。

嚴歌苓骨子裡是西化的,又生在中國最先進開放的上海,無論是作書文風還是文中的我(何穗子)都是一副——你隨意熱鬧,我自己過好的不屑情趣。山東人在這類作者(香蕉華僑、南方散文家等)的筆下已經成了——楞、窮、憨的代表,也怪我們山東自己不爭氣,近幾年出來的明星草帽姐、大衣哥都帶著這樣的“時尚”節奏,所以我一看到劉峰,再一看到林丁丁和何穗子,我失望的說為何總是脫不開這個固有的文學圈套。

故事非常簡單,文字一般蒼白,人物略有虛假,但讀完卻充滿戲劇和回味。我想了很久,嚴歌苓的《芳華》是何中能量讓如此多跟那個年代、那個藝術圈毫無瓜葛的讀者深陷其中?

讀者討論說《芳華》是欲揚先抑,然後按人物線層層剝離,讓我們看到劉峰一生的不幸流離,看到林丁丁自作孽不可活的愛恨遭遇,還有何小曼“范進”+“醜女無敵”的逆襲及發狂之旅,人物性格的反反覆覆,人物經歷的層層疊疊,終於在時間過去了三十年後一錘定音——芳華已逝,往事如煙。文中那段唯一令人稱道的愛情:何小曼和劉峰的夕陽戀成了這本書唯一的溫暖之處,在文中的結尾給這些歷經滄桑的文藝兵一個美好善終。

所以在這裡,我也學一下嚴歌苓的欲揚先抑。

我不愛好文藝,對前半部分的敘述提不起興趣,直到文章濃墨重彩的先到了何小曼及其父親的悲慘經歷,才戳中了我憤世嫉俗的脊樑,感悟到大家“寫人”手法的情感細膩,也讓我想到同樣戳中這段歷史痛點的“文革狂人”食指郭路生:“還不都是怪那個年代啊?你說這些好端端的人,被那個時代無情的扔上去又拋下來,有人掙扎的爬起,有人就此沉淪,還有一大部分人變成了那個永遠叫不醒的裝睡人。”

電影總是要顧及藝術和票房,所以當看到電影裡的長腿黃軒和乾淨整潔的芭蕾宿舍時我慶幸自己是先閱讀的書,再欣賞的電影,我在電影裡更多的看到了美好和懷念,而書中更多的是遺憾和釋懷,關於那段芳華,在書中卻一點也不芳,可再不稀罕它它也是自己的唯一的那段青春啊,於是作者抱著愛恨交織的姿態去俯瞰這段歷史,畢竟出生在大上海的嚴歌苓不能因為喜怒沖淡了顏色,所以文風草草浮浮,敘述平平淡淡,矛盾一喜一悲。

所以在這裡,對待這本書,我也學一下嚴歌苓的矛盾體。

《芳華》精選讀後感9

雙休日兩天,把《芳華》一書看完了,相對於電影而言,書描寫的人物更精,時間跨度更長,情節也更細,而且書中所表達的反思與思考也更深刻。不得不說,嚴歌苓的書的確令人不忍釋卷,看起來不累,但卻也透著一股淡淡的悲觀與哀愁。寫的不僅僅是文工團的青春芳華,可能也正是那一整個時代人的青春芳華。不是嗎?在當時的中國,各行各業都有劉峰這樣的“活雷鋒”,也有林丁丁這樣的利已主義者,既有小曼這樣的被團隊排斥者,也有蕭穗子這樣冷眼旁觀者。

  時代: 平凡 背叛

“我們是信仰平凡即偉大的一代人,平凡就是功勞,就是精英,好幾十年我們平凡得美滋滋的。時代有它不可告人的用心,教導我們平凡了更平凡,似乎我們生來還不夠平凡。”“正如那個時代對於人的要求:全因為他平凡,被塑成平凡的塑像,擱在冰冷的基座上。非得強調他的平凡,定性他的平凡,才能確保那份平凡的不變。平凡了,才好使喚;對我們來說,平凡的劉峰真是好使喚。”

“於是誤了他一生,尤其他一生的真愛。因為偏偏天下女人在心底裡,都是不信平凡的。”

從人性的角度來說,因為大家平凡,沒有個性,千人一面,正如工廠機器上的螺絲釘,因為個性的泯滅,才能讓政治動員來得如此迅猛與高效。而也正是因為政治性高於個性的存在,才會有那麼多悲劇的產生。

郝淑雯和蕭穗子在文末的對話:“我們那時候真夠操蛋的,把背叛當正義。”“那就是背叛的時代。時代操蛋。”“我背叛你的時候,真覺得滿腔正義。”

當時的時代,試圖控制一切,所以鼓勵互相舉報,鼓勵互相背叛,鼓勵互相監督。所以,有林丁丁對劉峰的背叛,有少俊對蕭穗子的背叛,有惠雅玲對劉峰的背叛,有眾人對劉峰的背叛。這一切背叛讓我們對人性有了更深的認識與思考。

  劉峰:一個時代的好人

一旦被擺上了神壇,就被綁上了祭壇!

“那個劉峰,為我們修這個做那個,不停地做一堆無成就的瑣屑事物,而做本身就是成就,日積月累,一大堆的無成就就是他的成就,他是個當今誰也不需要、誰也不尊重的人了,這種人就叫好人。”

他對所有人好,對自己心儀的物件小心翼翼地表達著好感,對髒活累活搶著幹,堅持著不麻煩任何人,堅持著幫助所有人。這樣的高大全,因為一個偶然的事件,而變成一個眾人打罵的自我分析與定位的“最難聽的壞話是劉峰自己說出來的,他說他學雷鋒,內心是個資產階級的茅坑,臭得招蒼蠅,髒得生蛆。”

劉峰是一個好人,而且是身邊的好人,但是作為人,他應該有七情六慾,應該有缺點,而因為宣傳的需要,將他的優點與成就無限放大與神化,也就造成了眾人對這種神化的人的懷疑,而一旦群眾發現這種神化破滅的時候,那就容易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

文中所言:“一旦發現英雄也會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會格外擁擠。我們高不了,我們要靠一個一直高的人低下去來拔高,要靠相互借膽來體味我們的的高。為什麼會對劉峰那樣?我們那群可憐蟲,十幾二十歲,都缺乏做人的看家本領,只有在融為集體、相互借膽迫害一個人的時候,才覺得個人強大一些。”

這與《烏合之眾》所言完全一致:“昨天受群眾擁戴的英雄一旦失敗,今天就會受到侮辱。當然名望越高,反應就會越強烈。在這種情況下,群眾就會把末路英雄視為自己的同類,為自己曾向一個已不復存在的權威低頭哈腰而進行報復。”“人一到群體中,智商就嚴重降低,為了獲得認同,個體願意拋棄是非,用智商去換取那份讓人備感安全的歸屬感。群體只會幹兩種事——錦上添花或落井下石。”

  小曼:缺乏關愛的浮萍

自小缺少父愛,於是便偏執般的渴求母愛,甚至不惜用重感冒來換取母親的一個久久的擁抱。寄人籬下的非人生活與現實讓她堅定地離開了家。然而在文工團裡,她依然找不到歸宿與認可,他是團隊中的異類與被排斥者,“一個始終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識得善良,也最能珍視善良。”所以,她在劉峰即將離開文工團時,是唯一一個去送他的人。也是她,在劉峰老了生病的時候,仍然留在在他身邊照顧著他。由於小曼缺乏愛,所以,當劉峰在眾人嫌棄小曼“餿 臭”的時候,站出來自願和她搭檔時,她的心,便永遠地系在他身上。只是,劉峰,那個會愛的劉峰,在林丁丁喊救命的時候,就死了。

  林丁丁:柔弱雙面人

雖然外表柔弱,但卻有著與那個時代主旨精神不同的小女人該有的心思與算計。在文工團的目的就是為了婚姻攀上高枝,可惜命運與她開了一個玩笑,一婚的時候高攀上了將軍之子,但卻在將軍家中不受待見。二婚的時候遠渡澳洲,卻在異國三年,黯然回國,最後只能成為幫人看護豪宅的保姆。因為觸碰事件,因為她的告發與坦白,改變了劉峰的人生軌跡。而在她的心目中,劉峰是神,是遠離他們的另類,是不食人間煙火的活雷鋒。所以他說了句:“什麼人都可以碰,就活雷鋒不行”這,或許可以解釋她對劉峰的觸碰為何如此反感。而退伍後她的所做所為,讓人不由得懷疑文工團裡的她或許是一個演技高明的雙面人。

  郝淑雯:光鮮背後的陰暗

讀到後面,才覺得這個人物也很立體與飽滿。在團隊中,她是分隊長,負責管理與協調這群小兵,但與此同時,她也是團隊的一員,也有著這個團隊中的個性與屬性。所以,她能為維護團隊面子,揪出那個“弄虛作假”的人,也能為了奇異的“競爭心理”,勾引了蕭穗子的男友,並說服男友,一起出賣了蕭穗子。這不由得讓我們對那個告密與背叛的時代感到不可思議。

《芳華》一書,描寫的群體很特殊,但其實文工團所發生的種種遭遇,正是那四十年中國改革大潮中的縮影。在那個日新月異,一日三變的時代裡,每個人都在演繹著不同尋常的自已。每個人都面臨著打碎自己,並重構自己的使命 。緬懷過去的青春,是一種情懷,也是一種不可思議的自我嘲笑。每一個人的青春年華不是這樣的呢?或許正是由於青春年華的青澀、單純、自我才讓青春顯得那樣的彌足珍貴,也才讓我們更加珍惜現在,以及更加憧憬即將到來的未來!

《芳華》精選讀後感10

林峰的人物形象太正經了,典型老實人 正直倆字貫穿一生。唯一不正經的一次還被抓住通過觸控事件為線索才展開一系列。何小曼一生缺愛先後失去了父愛母愛 唯一遇到喜歡的人又得不到 在集體中連群眾的關愛也得不到 窮醜有錯嗎 自卑才有錯吧 對母愛渴望又失望 註定命裡沒有溫情這東西啊,,丁丁展現了女生是多麼善變的。就像那種瓶蓋擰不開 拿到快遞拆的比誰都快的哈哈 還有一個角色對她無感甚至看完連名字是啥都沒記住。但是看到後面覺得很卑鄙。可能是我們每個人內心的真實寫照。只不過有人敢做有人不敢罷了。

一旦發現英雄也會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會格外擁擠。我們高不了,我們要靠一個一直高的人低下去來拔高,要靠相互借膽來體味我們的高。

最後,有些回憶正是因為她過去了才顯得美好。重來一次誰也沒耐心。過去的就過去吧 ,最好的都在夢中,在幻想裡。

身體和精力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他不要看見一個多了許多肉、少了許多頭髮的林丁丁。因為他當年那麼愛那個小林,他不願意她變,不願意她老,不願意她不好看;他不看她,是為了自己好,也是為了小林好。不看,那個年輕的林丁丁,好看的林丁丁,就永生了;至少永遠活在一個人的心裡,夢裡。

《芳華》精選讀後感11

作者的整個故事都是圍繞著劉峰發展的,唯一一個除劉峰外仔細描寫了成長經歷的人物就是何小嫚,可以從穗子多年後對待小嫚與丁丁的態度差別看出,她是喜歡小嫚的,儘管小嫚當年身上有著諸多小毛病,但作者因為她對劉峰的尊敬而愛她。在劉峰活著的時代,小嫚是唯一一個識得並且珍視劉峰善良的人。她彌補了作者無能為力的遺憾,以她自己微薄的能力,為良知為理性盡了自己的力,她代表著一個時代對劉峰微薄的彌補,讓人不那麼絕望的唯一一點彌補。

作品中最讓人感到壓抑的還是時代,在那個政治隨意控制那些年輕而不成熟的大腦的時代,很少有人能夠逃避開那些非理性的漩渦,無論你是否理智,最終都難以逃避那些激昂的紅色風暴。或許作品的意義就在於讓多年後的我們去更清醒地看到人性,看到政治鬥爭的可怕。無論是何種思想意識形態,一旦被國家拾起,冠以絕對正確,真理正義的名頭,便有可能變得可怕起來,它會吞噬其它思想,讓人們有話不敢說,當年那般激烈的非理性風潮或許在今日不會再發生,但類似的價值觀灌入,或許至今都沒有停止,正在以一種略微溫和的方式潤物細無聲。

但我們這個時代畢竟進步了,我們有太多的渠道去豐富自己,太多的渠道去了解這個世界,讀史以明智,小說中的歷史也是一種歷史,有時候它會比寫在歷史書上的歷史更加真實,生動,殘酷,活靈活現。

那些年的芳華已逝,但作品依然可以向一代又一代人傾訴當年的故事,故事讓我們多一些思考和理性。但願我們再遇到身邊的"劉峰",能夠珍惜他,善待他,能夠讓他有一個不同的歸宿,也讓我們的心裡不留遺憾,或許這也是對作者最大的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