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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留學G30計劃的具體政策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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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留學G30計劃是什麼呢?這是很多學生想要知道的政策,其實這是日本鼓勵學生留學的一項政策,下面是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的有關於日本留學政策的介紹,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日本留學G30計劃的具體政策介紹

  日本留學G30計劃的具體政策介紹

1.吸引海外留學生

確立留學日本的正確目標,提高相關服務的質量以吸引海外留學生。為此,日本政府加強工作力度,努力使得留學生在母國就能夠收集到留學日本的最新資訊,相關機構也積極開展留學資訊的傳播工作,加強提供留學諮詢服務能力,增設日語教育基地,為希望留學的學生提供一條龍服務。

2.改進報考、入學、入境等政策標準,讓去日本留學更加便利

放寬限制,實施積極靈活的招生政策,讓學生能夠在母國辦理入學手續。各個日本大學應相應加強資訊釋出及更新工作,推進在當地實施報考招生,讓考生能夠在來日前辦好各種手續。

3.推動大學的全球化程序,加強大學的吸引力

有30所大學將為選為國際化大學,重點培養國際化人才。第一批入選的大學共13所,均為日本一流大學。在這13所大學中,學生僅參加英語教學課程就能夠獲得學位。政府將向這些大學提供財政援助。大學方面將增設使用英語授課的課程,積極推動交換留學和短期留學,加強學生的流動性,強化大學的專業組織體制。此外,這些大學還將增加外籍教員的'人數,確保教學質量,增強國際性以及學校的魅力。

4.改善接收留學生的環境,讓學生能夠安心讀書

大學與各機構相互合作,為來日1年以內的留學生提供宿舍,改善國家獎學金制度,向留學生提供生活援助,充實日語教育,促進留學生與地區及企業的交流。

5.為留學生畢業後就業創造良好環境

為了推動日本的全球化程序,日本政府著力在留學生就業方面加大支援力度。企業與學校、政府攜手合作,共同加強對留學生就業提供支援。具體而言,包括調整留學生在日期限延長等措施,推動社會對留學生的接納,並在留學生回國後繼續提供支援。

  日本留學G30計劃是什麼

作為全球化戰略的一環,為促進日本、亞洲及世界之間的人才、物資、資金和資訊的互動,爭取在2020年實現留學生人數達到30萬人的目標。日本方面認為,要從戰略上獲得具有優秀素質的留學生,就必須加強大學等教育研究領域的國際競爭力,相關省廳、機構齊心協力,共同行動。

  日本留學簽證的特性介紹

有許多象「簽證是什麼?」,「怎樣才可以拿到簽證呢?」,「取得了簽證後入境·居留就不會有困難嗎?」這樣的詢問。

同時,在外大使館發給的「簽證」和法務省(入國審查官)給予的登陸許可(或在留許可)」的不同混在一起,向外務省(不僅對法務省)提出「怎樣做才能延長簽證(這種情況的意思是在留許可)呢?」,「不理解為什麼被拒絕簽證(這個情況也是在留許可的意思)的延期。」這樣的詢問和不滿的人也不少。還有、經常可以看到由於知識文化程度和誤會等原因,在入境時發生糾紛的事例。

如果大家通過這些資訊對簽證的說明有了更深的瞭解,避免很多糾紛的話、我們會感到很榮幸。

(a)「簽證」

「簽證」在英語中被稱為VISA(BIZA),現在與日本語一樣英語名也被親切使用。日本國政府發給的簽證,按照「外務省設定法」規定、是外務省的在外大使館發給的簽證。簽證只能從在外大使館取得、到了日本後不可以再從國內取得。

「簽證」是,對打算到日本的外國人所持的護照(Passport)給予的「入境推薦」,或是該外國人所持的是真正的護照,所表示的內容是日本入境(滯留)認定的「鑑準」。

反過來說,不過,簽證本身不保證入境(停留)的許可,只是在機場或海港時、為登陸申請的1個重要條件、敬請留意。

在各外國當中,簽證是國家持有的到所去國的入國保證的機能的一部份,大半的國家和我國同樣為了外國人入境,採用著簽證和必須獲得出入境管理當局許可的制度。

(b)登陸許可

所謂「登陸許可」,外國人登陸的機場或海港通過入境審查官(法務省入國管理局的職員)在護照上(蓋上「上陸許可證明的印章」印)做的表示,這個登陸許可證明的印章,成為當初入境在我國合法停留的依據。

即,對打算登陸到我國的外國人,在到達的機場或海港時、對入境審查官進行登陸申請,需要檢查護照的有效性,簽證的有無時,登陸檢察官對入境目的,停留期間等進行檢查,這些條件全部符合入管法規定的登陸條件才開始被承認「登陸」。

「登陸許可證明的印章」表示有,在我國能進行的活動並被認可的身分或地位的「在留資格」,和在我國能臨時居住的「在留期間」、另外有「登陸許可年月日」,「登陸港名」的表示。

「在留資格」用英語一般被稱呼為IMMIGRATION STATUS(YIMISURE-SIYON·SUTE-TASU)。

並且在登陸後、對各地方入國管理當局進行的「在留期間更新許可申請」,「在留資格變更許可申請」時,接受「登陸許可」,這成為有效的前提。

「簽證」是在登陸港的入國審查官的審查結束時,被給予登陸許可、認為使用完畢(注),從那以後成為該外國人在我國臨時居住的根據、就是如上所述的「登陸許可承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