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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校車應急處置方案範文(精選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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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力保證事情或工作開展的水平質量,時常需要預先開展方案准備工作,方案是計劃中內容最為複雜的一種。那要怎麼制定科學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幼兒園校車應急處置方案範文(精選8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幼兒園校車應急處置方案範文(精選8篇)

幼兒園校車應急處置方案1

為保障學生生命安全,我校成立了以校長長為組長,分管安全的副校長和幼兒園長為副組長的校車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全面協調指揮校車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並制定了應急預案和處理措施,確保此項工作落到實處。

一、雨雪天:

1、如果雨雪較小,正常接送,但應強調學生注意安全,上車不要擁堵,尤其注意傘尖、傘把等尖銳部位;

2、雨雪較大,無法通車時,學校立即通知隨車管理員校車停運;

3、班主任立即通知各村學生家長,通知校車停運,學生如果在家中由家長負責看護學生;如果學生在學校由學校負責學生安全。注:雨雪天氣,領導要全部跟車。

二、如遇車輛刮蹭等輕微交通事故:

1、隨車管理員要立即將時間、地點及簡要情況上報校長;

2、隨車管理員主要負責學生車內安全,嚴禁學生下車或開窗;

3、由駕駛員與事故車主進行交涉協調。如果可能影響到正常的上課時間,隨車管理員要報告學校校長,臨時調車接送學生上下課。

4、如果無法協調,馬上打110報警。

三、如出現學生傷亡等交通事故

1、一旦發生車輛交通事故,隨車人員應當在第一時間疏散車內學生至安全地帶,安撫學生情緒,並立即對傷者進行施救或撥打120,同時報告校長、園長和主管人員。

急小組成員趕往事故地點查勘處理。勘查現場時應注意觀察事發地周圍環境,詳細詢問調查肇事原因以及造成的損害情形(包括對方車及乘客財產的損失)等,做好現場保護。

3、應急小組成員應分工協作,向交通主管部門報警或報告當地政府及教體局,儘量尋覓目睹事故的第三者作證。

4、做好學生和家長的安撫工作,儘量消除事故帶來的影響,避免事態進一步擴大。

四、交通事故應急注意事項

1、在接送學生途中,無論何種原因造成車輛晚點十五分鐘以上應通知前方家長。為避免家長情緒緊張,對原因應區別對待告知家長。

(1)因本車之外的原因造成晚點,如交通堵塞,前方車禍等,應如實告知家長原因,避免家長對司機的業務熟練程度等產生懷疑。

(2)因本車發生交通意外以及火災等情況,應優先將學生轉移到安全地點或送醫院治療,同時與學校取得聯絡,由學校領導作出如何處理的指示。

2、發生交通堵塞、意外,延遲半小時仍無法預期到達時,除與家長保持聯絡外,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請求解決。學校接到報告後,在五分鐘內安排好應急措施。

3、發生交通事故後,園長或主管領導應在第一時間趕往事故現場處理和指揮。

善安置學生。

5、車上應張貼常用電話號碼(包括校長、園長、各班老師以及跟車接送老師和司機的電話),便於工作銜接和與家長聯絡。司機和接送人員應時刻提高警惕,把學生生命安全作為重中之重,儘量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

幼兒園校車應急處置方案2

為預防我校校車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做好我校交通安全事故防範處置工作,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師生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確保在第一時間內做好搶救和消除隱患工作,特制訂我校關於處置校車交通事故安全應急方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江蘇省《校車安全工程的實施意見》根據區教育局、公安局的安全工作要求,現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工作原則:

1、教育性原則;經常召開全體校車駕駛員安全工作會議,不斷強化安全行駛要求,使全體駕駛員高度重視安全工作。

2、預防性原則;堅持預防為主,防患於未然;一旦出現突發情況,即應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儘可能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3、統一指揮原則;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規範安全工作管理,使安全工作做到經常化、制度化;堅持責任到人,強化安全督查。

4、緊急處置原則;

5、協調一致原則;

6、區域性利益服從全域性利益原則。

(二)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指揮體系:

1、成立學校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x

2、領導小組職責:主要是對各部門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組織,統一指揮。小組成員將分別擔任本單位交通安全事故工作組負責人或成員,上一級行政因外出公幹等特殊情況無法達到現場或不能履行職責,經授權由下一級行政(副組長)代履行職責。

3、領導小組組長是應急預案的總指揮,根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和釋出解除救援行動的資訊,各小組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崗位責任、互相配合的執行原則,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做好穩定教育教學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向當地上級或當地有關部門通報應急救援行動方案,並提出要求支援的具體事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各項工作。

(三)應急響應過程和應急處理程式:

1、接警與通知:一旦出現交通安全事故,我校所有在現場的教職工均有權、有義務立即報告。一般情況報告程式: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正副組長或組員報告情況;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成員在第一時間內趕赴的事故現場,並馬上展開營救工作,同時立即向武進經濟開發區領導、區教育局、區校車辦、交警、急救、消防等部門報告情況,請求支援。

2、學校校車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正副組長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強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後,領導小組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搶救。

3、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並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四)現場應急搶救、現場保護:

1、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職工)應首先檢查學生受傷情況。如果有學生受傷,根據先重後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學生進行應急救護處置。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並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2、醫護人員到達現場後,應馬上對受傷師生進行救護處置,儘快確認傷者中哪些需要送醫院救治,撥打“120”送醫院救治。急救車到達後,組長應立刻向急救人員報告情況,派班主任及校醫隨車參與救治。

3、政教處及時通知家長事故情況和學生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長到醫院。

4、搶救小組應組織在場人員,組織事發現場人員簡單調查事件發生的過程,用分隔調查形式,不誘導;並實事求是做好書面記錄,被調查人員要簽名。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待公安交警部門到達後及時移交現場保護。

(五)聯絡、教育:

1、接到校長通知啟動預案後,當天寫出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報告部門、部門負責人和報告人。報告內容經校長審查同意後送交上級部門。屬校方責任保險事故還要及時報知保險公司。之後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

2、做好教師和學生教育工作,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絕對不能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訊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對情緒反應較大者安排心理教師進行輔導;如有新聞媒體要求採訪,必須經過校長和上級部門同意,統一對外發布訊息。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採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六)家長接待和後勤支援:

1、組長根據通知啟動本組工作及通知保衛人員防止肇事車輛逃脫。

2、看望、援助、救助傷亡師生家庭。如有個別家長來訪,政教處、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分別協助處理傷亡學生和教師的善後工作。

3、要依法調解安撫,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則。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學校在無力調解學校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時,組長報請上級部門介入調解解決。

4、事故處理結尾階段,由學校起草《協議書》。《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補償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整理病歷卡影印件、醫藥費發票原件和影印件報保險公司理賠。

5、保衛組織人員嚴格核查外來人員身份,不準非當事人家長和閒人進入校園,保證校園的治安秩序的穩定。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區公安局依法處理。

(七)事故調查:

1、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記錄,形成書面報告。

2、向經發區領導及教育局報告事故處理結果。對違反本預案,不履行應急救援工作的,釋出假訊息的,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的.人員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總結經驗教訓,查詢制度、政策、設施等存在的問題,制定防範措施。

(八)本預案在釋出之日生效。

幼兒園校車應急處置方案3

根據市教育局關於加強校車安保工作相關要求,確保幼兒園所自有的運載幼兒車輛的公共交通安全,確保乘車幼兒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現根據幼兒園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為主、防控結合”的方針,提高校車運營安保工作,建立健全校車各項管理制度,開展宣傳教育,努力保證我園校車交通營運安全,保障師生安全,維護相關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會穩定。

二、責任分工:

1、成立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校車安保督察員)

組員:XXX(校車司機)

XXX(隨車管理員)

2、明確各成員職責

組長:對本園校車直接實施安全管理;落實工作崗位人員並明確其職責。

副組長:對校車上所涉及的組員進行安全行車教育,做好安全教育,並隨時抽查各崗位人員的工作。及時收集上級對校車安全的要求;根據需要,擬訂各類校車管理制度等校車安保督察員:負責校車的安全管理工作;對幼兒安全負責,發現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應積極處理,重大問題及時向幼兒園彙報或者報警;阻止家長上校車。

校車司機:每天對車容、車況、安全效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自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發現車輛安全隱患和技術故障要及時報修,並做好校車的例行維修保養工作。

隨車管理員:測量幼兒體溫;開展乘坐校車安全宣傳教育,勸阻不安全行為;及時化解校車內幼兒之間的矛盾。

三、具體應急措施

(一)預防措施:

1、加強對師生、家長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家長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完成對校車滅火器的設施配置。

3、嚴格要求校車相關人員履行自己的職責,組長和副組長隨時進行抽檢。

(二)處理程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安全事故:

1、報警求助。校車安保督察員在事故後第一時間打110報警,撥打120急救。

2、報告。校車安保督察員報告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啟動本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3、立即向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彙報(先口頭後書面)。

4、第一時間通知家長或家屬。

5、調查和總結。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小組及時對事發原因、處置經過、損失、責任認定、援助需求等做出評估調查,並及時將總結情況報告市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

幼兒園校車應急處置方案4

佳佳幼兒園校車應急預案為了預防和減少校車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乘車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精神,特制訂校車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可能引起校車交通事故的原因駕駛員疲勞駕車、超載、超速、隨意變道、闖禁令標誌、應變能力差、車容車況差、車輛安全效能差(特別是制動系統)等情況都是可能引發校車交通事故的原因。

二、預防方法和措施1.加強對駕駛員進行交通法規、安全行車的教育2.加強對乘車師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別要教育幼兒不要把頭手伸出車外。

3.選擇經驗豐富、駕駛技術熟練、駕齡較長、自覺守法的同志擔任校車駕駛員。

4.選擇認真負責的老師隨車,做好幼兒的安全保護工作。

5.做好車輛例行保養工作,出車前要對車容車況,安全效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檢查。

6.不準違法超載、超速。

三、應急處理程式一旦發生校車交通事故,應按下列程式處理:

1.撥打“110”報警;

2.上報上級領導(一般事故三天內報;

重大事故立即報;

可先口頭後書面報告);

3.處置乘車人員(另外調動車輛接送幼兒,換成車輛是,隨車教師要看清周圍交通、車輛行駛情況,避免發生新的交通事故;

如有受傷者,要儘快及時送區級以上醫院救治)

4.立即通知受傷家長。

幼兒園校車應急處置方案5

為做好我校校車安全事故防範處置工作,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和上級有關規定,現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校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

2、緊急處置原則;

3、協調一致原則;

4、區域性利益服從全域性利益原則;

(二)校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指揮體系:

1、成立學校校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總指揮長:xxx

成員:xxx

領導小組職責:主要是對各單位各部門實行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小組成員將分別擔任本校校車事故工作組負責人或成員,上一級行政因外出公幹等特殊情況無法達到現場或不能履行職責,經授權由下一級行政(副組長)代履行職責。

領導小組組長是應急預案的總指揮,根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和釋出解除救援行動的資訊,各小組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崗位責任、互相配合的執行原則、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點;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做好穩定教育教學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向當地上級或當地有關部門通報應急救援行動方案,並提出要求支援的具體事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各項工作。

(三)應急響應過程和應急處理程式:

事故發生熱鬧後,在場人員宋志超、尚衛進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的事故的情況報告給趙莎莎,趙莎莎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強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並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四)現場應急搶救、現場保護

如果有師生受傷,根據先重後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師生進行應急救護處置。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並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醫護人員到達現場後,應馬上接替在場領導、教師對受傷師生進行救護處置,儘快確認傷者中哪些需要送醫院救治。如需送醫院救治,應確定送哪一家醫院,搶救小組組長趙莎莎馬上通知司機或撥打110、120急救電話將傷者送往醫院救治,受傷人員較多時,組長應通知本校教師動用其私人小車運送傷者。在急救車到達前,衛生室、醫生負責受傷學生救護處置,組長通知門衛要確保急救車、交通車輛進校後有人引導。急救車到達後,組長應立即向急救人員報告情況,派班主任隨車參與救治。並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件等,待公安交警部門趕到後及時移交現場保護。

幼兒園校車應急處置方案6

為預防幼兒可能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確保在第一時間內做好搶救和消除隱患工作,保障幼兒安全,我園制定了本預案。

一、成立幼兒園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留園處理)

副組長x(現場處理)

成員:各班班主任

要求領導小組成員必須做到:工作日,上班前至淨園後兩小時內,必須保持通訊暢通;休息日,上午儘可能開機;特殊情況,必須做到24小時開機。

二、該預案本著預防性和教育性相結合的原則,堅持預防為主,防患於未然,經常召開安全工作會議,不斷強化安全工作要求,使全體師幼及家長高度重視交通安全工作,使安全工作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三、制定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報告制度。規定一旦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幼兒園所有教職工均有權、有義務立即報告。一般情況報告程式: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幼兒園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或組員報告情況;組長根據情況決定向上級鎮教辦報告。

四、應急工作分工。幼兒園根據人員特點把幼兒園交通安全工作人員分成現場處理組(負責迅速處理現場情況。根據現場情況決定:向交警報告;聯絡醫院做好搶救準備;向校內發出指令;向鎮教辦報告);留園處理組(負責迅速做好了解情況、接應工作)。

幼兒園校車應急處置方案7

一、編制目的

為預防和減少幼兒園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切實做好幼兒的交通安全管理共作,確保事故發生後能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穩定,明確安全事故處理的責任,確保幼兒人身安全不受傷害,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園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幼兒園交通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四、工作原則

1、安全至上原則

一切為了幼兒的安全,盡一切可能降低事故的發生;生命是第一位的,一旦出現事故,要第一時間搶救受傷幼兒。

2、統一指揮與團結協作原則

特殊情況下,全體師生要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共同應對出現的問題,團結協作。

3、緊急處置原則

遇到重大突發事件時,減少中間環節處理,抓緊時間,對受傷幼兒進行妥善處理,不得延誤時機,造成不應有的後果。

4、區域性服從整體原則

遇有突發事件,所有人員應從大局出發,一切以幼兒園整體利益為重,不計較個人得失,做好自己應盡的職責。

五、組織機構及職責

幼兒園成立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處置幼兒園範圍內發生的交通安全事件。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xx

職責:xx

(1)根據上級檔案精神及幼兒園實際,研究制訂應急方案。

(2)統一指揮交通安全事故處理,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

(3)做好事故善後處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儘快恢復幼兒園正常教學及生活秩序。

(4)定期進行幼兒交通安全事故隱患分析,形成評估和反饋意見,並督促落實。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合辦公室,主要負責應急預案,教育幼兒增強自我保護能力,要求相關人員強化重點部位保護;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後,立即向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報告,並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做好向上級報告和續報工作,保障應急處理工作有序進行。

在教學樓內值班老師負責注意幼兒課間活動的安全。在本樓層上課教師負責管理本樓層教室、走廊、樓梯(下一樓層至本樓層間)及廁所等公共場所的紀律,對該範圍幼兒安全負責;負責維護幼兒集會、上操等上下樓梯秩序,管理幼兒。

六、日常防範

1、幼兒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幼兒應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幼兒應走路邊。

(2)過馬路時,必須走人行橫道。通過由交通訊號控制的人行橫道時,必須遵守訊號規則;過沒有交通訊號控制的人行橫道時,要注意車輛,不得追逐、橫衝直撞。如果沒有人行橫道,你必須直接穿過。車輛駛近時,不允許突然橫過。如果有立交橋或地下通道,必須走人行立交橋或地下通道。

(3)不得在人行道、車道、鐵路道口的護欄上橫過或斜靠。

(4)在道路上,不得對車輛拾取、追趕、強行停車或拋拋物線。

(5)幼兒在街道或道路上行走,必須由大人或老師帶領。

2、幼兒在乘車時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公共汽車、有軌電車和長途汽車必須依次在站臺或指定地點和家長一起等候,待公共汽車穩定停車後隨大人一起上車。

(2)禁止乘坐公共汽車、電車、計程車等攜帶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險物品。

(4)機動車行駛時,不得將車身任何部位伸出車輛外或跳躍。

(4)加強師生日常安全、行為規範和法制教育,提高自衛意識、自衛能力和自救能力。

幼兒園校車應急處置方案8

一、制定本預案的目的、依據。

為確保幼兒園的安全和穩定,有效地處置突發事件,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運轉有序,反應迅速、處置有力的應急處置體系,最大限度降低事件的危害,維護和保障我園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

二、設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遵照安全管理的要求,設立樂樂幼兒園成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長:朱寶珍(園長)

副組長:盧豔(副園長)

組員:柳萍 徐靜 邱盼 邱桂香

領導小組職責:負責指揮協調突發事件應急工作。

三、實施方案

1、報警程式:

A 、發生交通安全事件時,現場人員馬上通知交警和幼兒園領導小組。

B 、撥打112報警電話,幼兒園 交通事故,車號為 ,請迅速前來救援。

2、 啟動應急指揮部。(指揮部下設三個職能機構小組,負責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組織與實施。)

(1)、指揮組人員、職能。

成員:現場總指揮由園長擔任,園長不在由安全主任或當值的行政領導擔任。

職責:接到報警,立即組織人員到事發現場,全面負責指揮處置工作,總指揮選擇的集合地即為指揮中心。

(2)、控制組

成員:餘斤海(組長)、及其他保衛人員

職責:

1)負責設定警戒線。

2)廣播疏散圍觀人員。

3)作好疏導--到路口引導救護車、交警進入現場;

4)保持通訊順暢,杜絕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四、善後處理工作

1、 積極協助有關單位、部門對事件進行調查,作好事件的調查記錄。

2、 及時與有關人員、部門溝通,做好記錄。

3、 儘快恢復正常的教學秩序。

五、有關聯絡電話

交警電話112

火警電話:119

救護電話: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