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人或者委託的代理公司向移民局遞交簽證申請。
二,移民局的簽證官根據審理守則作出決定,原則批准或者是拒籤。原則批准是指這個時候簽證官會給你發一封預評估信,現在基本批准你的簽證申請,開始付學費、生活費、做體檢。
三,學生不需要在報名時就遞交學費,只是在收到移民局原則批准信之後再交學費,可以避免學生可能遭受的損失。
四,當學生安排好學費、生活費,做完體檢,出具公證之後,簽證官簽發最後的.簽證。
紐西蘭的簽證稽核是按照留學目的、資金能力、健康、無犯罪記錄等標準來進行的,絕對不存在配額或者指標等。
需要注意的是有六種情況一般會拒籤。
一、所有材料沒有英文譯文;
二、只提供近期大額存款證明;
三、沒有資金來源說明的詳細提供情況;
四、申請人父母雙方的工作證明檔案未提供具體的聯絡辦法,無法核實其真實性;
五、未提供申請人必要的聯絡資訊(住址、電話);
六、只提供中文材料的影印件,原則上要求提供所有材料的原件,稽核後會如數退還。另外,不得以旅遊簽證申請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