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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好英語的四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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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是一門工具性較強的學科,因此學英語不僅是為了交流,也是為了獲取各方面的資訊,以及學習其他學科知識。但環顧我們的英語教學,似乎永遠只是為了考試。英語學習的最終目的是為了應用,教師應該採取各種方法,授學生以漁,教會他們終身學習的本領。我是一名國小英語教師,相對於國中、高中的英語教師來說,少了一份升學的壓力。因此,我有較多的時間來經營我的試驗田。

學好英語的四個方法

一、走進家庭

萬事開頭難,要打好英語啟蒙攻堅戰。在三年級英語啟蒙階段,我力求讓學生將英語和實際生活聯絡在一起。三年級的英語淺顯易懂,學習的單詞都有相對應的實物,學生並不陌生。因此,我讓學生在家長的幫助下,各自制訂一個表格,表格的題目是“今天我學會了……”有的家長甚至把學生的表格製成了一個大轉盤,學生在單詞旁邊畫出了實物的圖片,而不是單調的漢語意思,看著孩子濃厚的學習興趣,家長也樂此不疲,甚至和孩子一起學英語。這樣,“英語”也悄無聲息地走進了家庭。

二、延伸課外

建構主義理論認為,學習總是離不開一定的情境,知識也是在一定的情境中才有意義。只有把學習者置身於真實的情境中,並儘可能在實際任務中獲取經驗和建構知識,才能使學習者掌握並學會應用知識。因此,為學生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情境十分重要。在實際英語教學中,課堂教學的學時有限,第二課堂應運而生。四年級開始,我帶領學生開闢了第二課堂。第二課堂不像課堂教學那樣要遵循教學計劃的統一規定,而是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自願選擇活動的內容,形式也是學生喜聞樂見的,既富有吸引力,又沒有班級的限制,也沒有年級的限制;高年級的學生也好為人師,時常“指點指點”,那些在課堂上不敢開口說英語的學生在這裡邁開了第一步,第二課堂的語言實踐為學生語言行為的鍛鍊提供了廣闊的空間。

三、考倒老師

杜威說過:“學生也是老師的老師,在這種共同參加的活動中,教師也是一個學習的人,學生雖自己不知道,其實他們自己也是一個教師,師生愈不分彼此愈好。”一天,一名五年級學生拿著一張紙條,笑眯眯地說:“老師,考考您!”“什麼呀?”我很奇怪,接過紙條,發現上面的單詞我真的不認識,我笑著說:“把我考倒了,我真的不認識。從哪裡學的呀?”原來,是他家跑步機上面的英文單詞,他爸爸教他學會的。我靈機一動,號召學生尋找身邊的英語單詞,拿來考老師,前提是自己會讀、會認,考倒老師有獎。於是,各種各樣的包裝盒、說明書絡繹不絕,尤其是那些把老師考倒的學生,興奮得滿臉通紅。

四、上臺表演

魯子問說:“在國小英語教學中,應該把英語當作英語教,不要把英語當作漢語教,或者當作另一種漢語來教,不要從漢語出發去教英語,強化有意義模仿,減少機械模仿。”好的英語是“讀”出來的,不是練習做出來的。多讀是學好英語的最佳途徑,也是必然途徑。古訓:“熟讀唐詩三百首,不會做詩也會吟”“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 這對英語來說也適用。語言是一種習慣,沒有很多道理可講。背熟了就會形成一種表達的慣性。背誦是一種模仿,語言學習就像學寫字需要描摹一樣,往往從模仿開始。背誦要“一步三回頭”,不斷複習,不斷鞏固。 否則,遺忘快,效果差。因此,學完對話練習後,我要求學生先背誦,然後上臺表演。表演過程中還可以加入我們原來學習的內容。由於學生年齡小,喜歡錶現自己,所以對錶演要求聽得特別認真,看教師示範後他們都爭先恐後,興趣盎然,迫不及待地上臺表演。有的扮演爸爸、媽媽,有的扮演醫生、老師;在教室裡,在公園裡,在醫院裡,在商店裡,在不同的情境中扮演不同的角色,表述不同的語言。如踩了別人的腳、騎車碰到別人、遇到困難得到別人幫助的都可以引出一系列的對話。由於學生的.想象力和創造力豐富,教室裡不時傳出陣陣笑聲,這樣,使學生感到學習英語是快樂的。實踐證明,在充滿趣味的教學情境中學習,學生就不會把學習當成一種負擔,這種學習樂趣的體驗不僅可以提高學習效率,而且可以不斷地給學生以激勵,使英語學習活動對他們產生強烈的吸引力,並在活動中鞏固所學知識,學以致用。

教育部在《國小英語課堂教學的基本要求》中指出:“國小英語教學重點應放在培養學生用英語交流。”《義務教育英語課程標準》也特別指出:“國小階段英語課程的目標首先是激發學生學習英語的興趣,培養他們學習英語的積極態度,使他們建立起初步的學習英語的自信心;與此同時,也要注重培養學生一定的語感和良好的語音、語調基礎,使他們形成初步用英語進行簡單日常交流能力,為進一步學習打下基礎。”因此,如何切實提高國小生的英語口語交際能力,如何讓學生將學到的英語用在實際生活中,是英語教師必須面對的問題。外語學習終歸是學生自身的學習,要讓學生懂得外語課是一門實踐課,要求學生主動參與,積極實踐,不斷積累,持之以恆,以實現授人以漁的最終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