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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美麗的邂逅的愛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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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堅信,再神通廣大的人,也不會一下子就遇到自己的夢中情一人。

那些美麗的邂逅的愛情散文

母親的嘮叨已經像強烈的電波充塞我的耳骨,而且有愈演愈烈的態勢:看看對門的英子吧,比你小兩歲,懷裡都有一一團一肉一乎一乎的娃了!文文那丫頭片子呢,怎麼不見來家呀,張羅結婚了吧!

我疑心母親是擔心我賴在家裡,恨不能像一盆髒水將我潑出去,因為在母親看來,我笨手笨腳,我倔強傲慢,我脫離群眾,嫁給誰誰都會倒了八輩子的大黴。

我躲避著母親拉長的臉和無休止的囉嗦,獨自拿過小鏡子將自己打量,唉,真的很糟糕呢,臉上的青春痘像發起的天花一樣長得轟轟烈烈,紅腫的豆豆將我原本凸起的前額一團一團一包圍,崛起的下巴顯更加張揚,這樣一副面孔讓青春期的我自卑到了極點,幻想雨巷裡演繹的一場浪漫的相遇幾乎成了泡影,自己如何能成為那個結著愁怨的丁香一樣的姑娘呢?

那些時候母親在外面跑的更勤了,我知道母親是在調動自己所有的人脈為我張羅婚事。這樣辛勤的結果是很有成效的,那一日,母親見我進門就嘩啦啦從臉上掉喜色,母親關了門低聲與我嘮叨了半天,大致的意思我知曉了:介紹人系爸爸單位的蘇會計,人嘛,中等個,函授大專,一個男孩兒,住房三間,爸爸是個小頭目……

這樣優越的條件不去相看母親無論如何不會饒恕我的。 唉,又是相親……

說實話,那時候我對相親這樣古老的習俗厭惡極了,它讓我想起了萬惡的舊社會,議婚階段批了八字,換了庚帖,當事人渾然不知,其中的操作全憑媒人的快腿和一張巧嘴,傻乎乎被人帶到集市或是廟會上,由 媒人隔著人群遙遙一指,雙方只是一瞥,哪能看得真切。也有下三濫的媒人使用指鹿為馬柱移花接木的法子,把沒有鼻子的說成“眼下沒啥”,把一個胳膊的說成“幹活就一把好手”,這樣受騙的一方悔之晚矣。在從一而終的舊社會,既然生米做成了熟飯,只能自認命苦,日子久了,也就有了白頭到老的婚姻。

我可是有理想有抱負的新時代青年啊! 母親以不容商量的目光生生壓回了我的質疑。

哼,相就相吧,也許前面向著一片開闊之地,也許向著一條幽靜的小路……

那一天,天色陰暗,看不出老天爺有什麼好心情,我簡單收拾一下就趕赴那場蓄謀已久的見面相親,我穿了件乳白色的小翻領單衣,舊的,我是不喜歡見面要穿新衣服的,如果說相親是要挑一毛一病的話,那麼應該初次見面就要把一毛一病抖落乾淨了,免得日後慢慢顯現出來。

天越來越暗,終於走到半路就掉下雨點來,我沒帶雨具,又想準時赴約,不得不在雨中奔跑,白箭似的雨點急急地鑽,我的身上掛滿了水,邊跑邊想,天公不作美呀,這次相親估計是泡湯了。我的樣子狼狽極了:頭髮溼成一綹,像破抹布一樣趴在腦門兒,而溼衣服貼在身上,鞋子裡面也進了水,瓜瓜響,有熟人見了我就打招呼,這是急著幹什麼呀?哼!相親。

到了相親地點我已累的氣喘吁吁,只是不停地擦臉上的水珠,當時腦子一片空白,不知道做了怎樣的回答,只記得屋裡七大姑八大一姨圍了很多人,我像小丑一樣接受許多雙眼睛的檢閱…… 回到家裡我做賊一樣逃避母親的追問,對於這次失敗的相親,我是很內疚的,感覺對不起母親的一片苦心。

花喜鵲在我家樹上嘰嘰喳喳唱歌的時侯,母親說,這個春天一定是有喜事了! 我是期望真的能如母親所願,鎖定自己的終身大事,因為我對相親這碼子勾當已經越來越沒有信心了,把兩個互不相識的人為了結婚的目的放在一起,總是會有一點點的尷尬,第一眼就那樣重要嗎?一個人的才華和能力怎好在很短的時間內完全展現出來呢?

看得出,家裡對我這次的相親是引起的足夠重視的,姐姐陪我買了一件大紅的西服上衣,母親一親自助陣陪我相親,城裡那些時候隔三岔五就停電,那天正好趕上了。介紹人小郭家裡點起了三根蠟燭,搖曳的燭光將那晚的氣氛烘托得暖意融融。這一次我藉著光亮偷看了那個他幾回,他也裝作滿不在乎地乜斜了我幾眼。小郭媳婦是個心直口快的人,她說,我們別瞎攪合了,讓倆孩子單獨出去走走。

那晚的月亮極好,我們並肩走著,男孩個子很高,我需仰視才能看見他的臉,這種仰望的'感覺極其美妙也很熨貼,因為在我潛意思裡,喜歡高高大大的男孩。一路的行走沉悶得要命。男孩子說話不多,幾乎都是我問他答,我問他每天吃晚飯都做些什麼?他說,睡覺。啊?他聽出我驚恐的語氣,急忙改口說:不不,有時是看了電視才睡覺的!我知道他的語無倫次是有些緊張,他只是個電工,電工是不需要不懂得托爾斯泰和魯迅的。回來的時候,路燈亮了,在一顆銀杏樹下我們停下來,男孩終於大膽地對我說,你身上的紅衣裳很漂亮,他說希望明天還能在這條街上看到我,我沒有抬頭,也沒有說不,在他送我到衚衕口的時候,我輕輕地向他擺手,說了聲再見……

一道光從木柵欄射過來照在我的臉上,我仰著頭在邈遠的天空下晾晒自己的日子。 他的到來,顛覆了我以往對相親的偏見,也許在由紅娘引薦的人選中不乏優秀的異性。相親終究比偶遇來的穩妥,畢竟對對方的人品和家境有所瞭解。

他是我哥哥的朋友,經常來我家,但那時我在外地上學,並沒有見過,他倒是在家裡的相框裡熟知了我的模樣,他個子不高,黝一黑,左臉太陽穴的位置有塊黑痣,我說一定是上帝眷顧他怕他走失,特意留了記號。他是唯一給我寫過信的物件,信寫的簡明扼要,像是領導的口氣,事實上他後來果真做了領導。他的字寫的很有風骨,我一下子就喜歡了。

週末回家,他邀我去看海,我們沿著海邊走,那天我穿上了一雙潔白的護一士鞋,走得格外小心。他的語速很快,話題也四方八面的,談社會,論人生,暢想對藝術獨到的見解,我只有亂點頭亂嗯嗯的份兒,對於他,我一半欣賞,一半懷疑。當走過一個漁灘的時候,我不小心一個趔趄踩進了水裡,泥巴濺漫了鞋子,我的心掠過一絲惆悵。果然我們終究沒有同上一條船,就像我鞋上的汙點,暗示著前面的淤泥險灘。這一次,起因不是我,也不是他,是我的母親。母親說他太狂妄,將來我會吃虧的,母親還說,臉上有痣,終是不吉利的。

一年以後,我終於像一棵行走的樹,在一個屋簷下安營紮寨了。有人說,一生談三次戀愛最好,一次懵懂,一次深刻,一次一生。最後的一次,不管有怎樣的開始,不管中間經過怎樣的波折,最終要在一個點上相會,那為什麼會如此順利如此圓滿呢?原來在我們相看之前,他已經在前世將我的底細打探的一清二楚了,所謂的人生際遇,總是有不確定的風景在等著你,那才是真正屬於你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