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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播稿的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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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播稿作為一種新聞稿,同報紙、通訊社發的新聞稿在寫作上有若干相同之處,但是廣播稿寫出來不是直接給人看的,而是給人聽的,因此在寫作上就與報紙通訊社發表的新聞稿又有若干不同之處。

廣播稿的寫法

這些不同之處主要源於一個“聽”字。聲音具有易逝性,往往一聽而過。因此,人們聽廣播很難像讀報紙那樣,沒明白可以回過頭來再讀一遍,甚至還可以一段一句慢慢讀,聽廣播沒有反覆聽、仔細思考、咀嚼的機會。這樣,廣播要取得最佳的'收聽效果,廣播稿的寫作就必須儘可能地克服上述弱點,作品要力求符合人們的聽覺習慣。寫作過程的每一個環節都要把握住廣播自身的特點。

一、內容宜精練概括,忌紛紜龐雜。廣播稿最好是一事一報,單一主題。內容紛繁的報道,即使都很重要也很難叫人都記住,所以應善於擇其要。再豐富的素材,也要高度提煉濃縮,做到抓住基本內容,闡明基本觀點,報道基本事實。有些人寫稿常常忽略這一廣播稿寫作規律,總喜歡全一點,常常出現多主題或主題分枝的情況,這樣反而影響了宣傳效果。

二、篇幅宜短小,忌長篇大論。廣播稿應以短新聞為主,提倡多寫二三百字的新聞,最多不宜超過五六百字。因為長新聞多數情況下不可能取得好的收聽效果。洋洋千言的報道,聽眾往往記住這部分而忘了那部分,記住後面的而忘了前面的,真正耐心聽到底的是極少數的。

三、結構宜時間順序,忌倒敘、插敘。在文章結構上,常常運用倒敘、插敘的手法,這在報刊雜誌上很普遍,但在廣播稿寫作上卻是一大忌。因為倒敘、插敘不符合人們的聽覺習慣。這樣寫往往叫人聽不明白,如有的報道一開篇就用很長一段文字描繪一個精彩的場面,或者一個曲折的事件,然後概括一句話:這就是記者在某某工地見到的勞動場面,或者這件事就發生在某某農貿市場等等。這樣的寫法往往使聽眾一開始就莫名其妙,聽半天不知怎麼回事,如果精力稍不集中,即使聽完了也稀裡糊塗。所以,廣播稿一般情況下都要按時間順序寫,儘可能讓聽眾一聽就明白。同時,段落也要力求簡潔明瞭,每段都具有完整的意義。

四、語言宜通俗簡短,忌生澀冗繁。語言通俗、句子簡短、一聽就懂是廣播語言最基本的特點,也是廣播稿寫作的最基本要求之一。為了讓聽眾聽懂,寫廣播稿要儘量用主謂結構的順句少用倒裝句,多有單句少用複句,多用標準語言、常用詞彙,少用文言、方言和冷僻生造字詞。 為了讓人聽得清,避免造成同音近音歧義,應儘量多用雙音節詞。如“但是”、“曾經”、“因為”,而少用單音節詞,如“但”、“可”。標題語言應儘量選用能夠表達一個完整意義的句子,而少用含義不清或不完整的字、詞或片語。 為了讓人願意聽,廣播稿的語言還要注意音節的抑揚頓挫,適當講究平仄,避免播起來拗口,聽起來彆扭,如“孤山雲峰映於水中”仄聲字太少,語調缺少變化,感染力就不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