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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管你曾經多麼的愛過的一個人散文

文學 閱讀(2.95W)

故事一:

誰管你曾經多麼的愛過的一個人散文

兩個人其實已經分手很久了,但因為是學生時代的愛情,所以就算分開也捨不得做仇人。加上共同的朋友太多,斷斷續續的還有聯絡。男孩已經結婚,女孩也有了穩定的戀情。有天在網上碰到,男孩正在國外玩兒,和女孩聊了兩句,問“你有沒有什麼需要我帶的。”女孩開始說不用,後來想了想,隨口說“上大學的時候你有一次和家裡人出去玩,回來給我帶了一條項鍊,還記得嗎?銀的鏈子,帶一個藍色的小墜子,很簡單。我特別喜歡,戴了好久。”男孩說:“嗯,我記得。”女孩接著說:“前幾年鏈子斷了,墜子就找不到了,你要看到差不多的,給我帶一個,沒有就算了。”

男孩在那頭開玩笑說:“你看你,送你的東西都不注意,太沒良心了。”女孩一下子就不高興,說:“我沒良心?你給我買過一塊手錶,白色的皮錶帶,我戴了四五年,電池都換了兩回,最後帶子都斷了,這款早就停產了,沒得修,一直放抽屜裡。我搬了這麼多次家,像我這種丟三落四的性格,合同都差點找不到。可那塊手錶到現在還好好的在我的抽屜裡。”這話說完,女孩有點意識到自己的失態。男孩也有點尷尬,兩個人都沒有再多說什麼。那塊手錶是一個很普通的牌子,幾百塊的樣子。當時兩個人都是學生,男生後來回憶說,那天買了回到學校,已經挺晚了,本來想第二天見面的時候給她。可在懷裡揣著就覺得存不住,巴不得立馬給她戴上。於是,趕在宿舍關門前把她叫下樓匆匆忙忙的塞給她。她並沒說過有多喜歡,只不過一直都戴著,分手了也沒見摘掉。女孩其實是一個挺得瑟的性格,工作之後,手上戴的,寶格麗的手鍊、卡地亞的鐲子也沒少買,但是手錶確沒再買過一塊。

故事二:

朋友聚會,關係很鐵的一個男生喝醉了,他跟我說起他的初戀。他說那個女孩子對他很好,當年大學時,他愛和兄弟們拼酒,喝醉後總是女孩把他拖回去,給他熬養胃湯,為他擦洗身體。他對我說,不知道當年小小身體的她,是怎麼把他拖回家的;不知道每次喝醉時,她是怎樣默默一個人收拾一地狼藉。不知道她是怎麼一邊心疼的看著喝醉酒的他。可是後來,他們還是分手了,因為女孩家庭條件不好,畢業後沒有正式工作,男生家裡一直反對反對,他的母親甚至說要趕他出門,他們堅持了好幾年,最後還是輸給了現實。他說:“我現在很少喝碎酒了。”我說:“是因為年紀大了,要注意身體了嗎?”他說:“不是,是因為有天我喝醉了,發現自己在車上睡了一夜,沒有人找我,也沒有人管我冷不冷,安不安全。”我說:“你老婆呢?”他說:“我老婆說了,我不管你喝酒,但你喝醉了也別麻煩我。”他現在的妻子是相親認識的,一年內結婚生子,說不上特別愛,彼此相敬如賓。

他妻子幾乎從不跟他和他兄弟出來玩,她有自己的世界和朋友。對他說不上很上心,該做的都做,卻也不會過分的縱容他。不會管他和兄弟出去喝得很醉,但也不會在他醉了之後為他收拾一地狼藉、為他擦洗身體,為他熬一碗熱熱的養胃茶。但她是他父母覺得不錯的女孩,家事不錯,有穩定的工作,性格也不錯。他和她是世俗大眾喜歡看到的般配。他的女兒,叫:思琦。是他堅定要取的名字。曾經在他喝醉後背他回家,默默陪伴他、照顧他、愛他很多年的那個女孩,乳名叫琦琦。他們還很相愛的時候,他開玩笑說:“如果有一天你離開了我,我就給自己的孩子取名叫思琦,我要一輩子想念著你。”現在真的這樣了,他真的只能在一個名字裡思念她。

故事三:

最近有一個已婚的好朋友總是找我聊天。某天夜裡11點多,他給我打電話。我問她“你在哪?”她說“加完班,回家的路上。”我說“一個人嗎?”她說:“是啊。”我問她:“怎麼不叫你老公來接你呢?”她說:“他打牌呢,叫我自己打車回家。”知道她上班的那個地方,在新區,有時候晚上走很遠都打不到車。後來她走了20多分鐘才打到車,我說去接她。她不肯,我說:“你一個女孩子在外面也不安全。”然後她說:“我自己老公都不擔心我,沒來接我,你擔心什麼?”聽出了她話裡的失望。

她跟我說起她大學時候的戀人。她說:“那時候他連讓我一個人下樓買點零食都不放心,要陪我一起。”後來她在一家公司實習,9點半下班,男孩子每天都會騎自行車去接她。實習三個月,90多個夜晚,每晚等在公司門口的身影。她說她一輩子都忘不了。後來,大學畢業她父母在本市給她安排了穩定的工作。男孩家三代單傳,他父母天天吵著要他回去。男孩希望她去他的城市。可她害怕在那邊有一不可預知的未來。父母的獨女,這邊有穩定工作,愛她的父母、家人、同學、朋友。去了那邊,她只有男孩一個人。兩個人遠距離戀愛了一段時間。後來,她越來越沒有安全感,放棄了這段感情。她說,她結婚的時候,男生把她留在他那裡所有東西都寄了回來。其中有她很多年前用過的小玩意、小飾品、耳環、零錢包、還有繡著她名字的毛巾。分手這麼多年,他還保留著。曾經他們一起用過的情侶號碼,男孩用的那個還一直保留著,他說過:“任何時候,這個號碼一直為你開通。”知道她哭了。可是開不了口安慰他,她已婚,丈夫是家人滿意的,有車有房,眾人都說很適合她。28歲結婚,也不算早了。丈夫不會像男孩那樣寵溺她。在丈夫眼裡,她是個成年人了,很多事情完全可以自己解決。她說:“我老公常說,你又不是小孩了,好多事情完全可以自己做的。”所以一個人去超市扛一大堆東西回家,所以11點多加完班自己打車回家,所以習慣了,習慣了這一種淡淡的失落。在一個人回家的.夜晚,還是會想起那個等在公司門外踩著自行車的身影。還是會想起那個人,雖然,回不去了。

到底有多少人。會在一個人回家的夜晚,喝醉酒的深夜,想起從前陪在你身邊的人。那些為你付出千般好、萬般好,最後卻沒有和你走到一起的人。

又還有多少人,會在很多年後,還肯這樣掏心掏肺的對一個人好。

你說:我再也不會這樣無怨無悔的愛一個人了。於是你成了一個吝嗇付出的人。也得到了一個有所保留的愛人。

你心裡藏著一個人,一段回不去的往事。你身邊的人,也許一樣。他們最傻最好的時光。給了另一個人。

是現實在殘忍?還是輸給了時間。或者彼此不夠堅定?還是沒有學會珍惜?現在你身邊的人,是世人都覺得和你很般配的人。

誰管你曾經多麼的被一個人寵愛?誰管你曾經多麼的愛過的一個人?

反正這就是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