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久以來,我都過得很孤單。你知道我過得有多孤單。
那些個黑夜,如果沒有你,陪伴我的只有黯淡的星子、殘缺的月亮、蕭瑟的秋風,還有冰雨。可是,假若沒有遇上你,我又怎能知道,思念,是如此、如此的綿長。
可我不是妖。我是妖精。妖,什麼人都吃,妖精有心的人才要。妖精只比妖多出個精字,卻要付出上萬年的修行。妖的指甲總是很骯髒,妖精的指甲總是很乾淨,長長的、尖尖的,掏心的時候,她會先吹口香氣,讓你麻,讓你癢,再讓你痛。
妖一定很物質,妖精有些物質,但住在離俗世更遠點的地方。妖喜歡當小三,妖精願意做小鳥,只願當老大,妖精就是這麼犟。所以,有一首歌反覆在唱:相遇恨晚。
都很難過。都很難過。那麼,別再做撲火的飛蛾,別再讓妖精的.名字穿透你的心野。那麼,別再在夜深人靜的時候,迎著冷風登上山頭,只為看一眼妖精家的燈火。那麼,別再一百次寫妖精的名字,別再一千次畫妖精的名字。
下一次輪迴,記得帶好我的名字,第一個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