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小時候,一直覺得寫文是作家的特權,是一件很高尚的事情。小小的我,從那些印在紙質上面的鉛字裡,獲取著無限的成長的能量。
平日裡雖然也愛記下那些細碎的情緒,用稍稍動情的詞句組合成的那一篇篇,但對我來說,那隻叫做"寫字",而不配叫做"文章"。
寫字,對我來說,就是一件很開心的事情,有人讀我的字,便使我歡喜;有人喜歡我的字,對我來說更是萬分鼓舞。
02
長大的日子,藏在春風,隱在秋葉裡面,細碎而自然。
春風秋葉裡,時光慢慢教會我,原來寫字寫文,其實是每個人天生的權利,就像"人生而平等,生而自由"。
當禁錮被解禁,自由便是常態。
國中高中,那些作文本上或者試卷冊上,那些稚嫩而幼稚的文字,無論是情緒還是觀點,是傷春悲秋,或是激昂澎湃,都表現的那麼直白,單純。
偶爾翻看後,會有些窘迫和臉紅,有時甚至會忍不住笑出聲音,笑看若干年前的學生時代,無論對於何人,都敢通過文字,表達自己真實的情緒。
反過來想一想,在某個角度上來看,我是在羨慕那些年的自己吧。沒有太多的顧慮,說出自己的內心最真實的想法吧。
現在的我偶爾會質問自己:這麼多年了,寫字,對你來說意味著什麼呢?
03
或許是情緒的宣洩,或許是妄圖使得讀者產生共鳴,或許……
其實,差不多這樣就夠了。
小時候,被老師誇獎作文寫得好,會激動的跑回家,告訴爸爸媽媽,幼稚地仰著頭說,"我長大以後要當作家!"。
"為什麼呢?"
……
為什麼呢?
不記得了。
於是,長大了,我沒有成為作家。
或許,那時候小小的虛榮心,和驕傲之下的誓言,只是一時興起。
而我,僅僅是喜歡寫字,僅此而已。
04
現代的物慾橫流,使得神聖啟人的文字,有時也一不小心粘上一點點虛榮,甚至掛鉤與利益。
有時,我會惋惜,一篇原本絕好的文章,可以看出作者的文筆實在精妙,可是看到最後,確是一篇聲情並茂的廣告文……
經濟社會,作為宣傳手段,無可厚非。只是,有時候,會讓真正喜歡文字的人,有點不舒服而已。
於是,社會上的`一些人,繼續寫著;一些人,繼續閱讀著、惋惜著。
05
哲學上的兩面性,告訴我們這個資訊發達的時代,既帶來了利益大流的盛行,也為愛文字和愛寫字的人之間,架起了一條難能可貴的"虹橋"。
於是,愛文字的人有了更多的途徑去閱讀,去產生共鳴;愛寫字的人突然發現,原來自己可以不是孤獨的寫作者,原來在螢幕的另一端,也會有人喜歡自己這種直白而略顯幼稚地文字!
為什麼我要寫字,因為喜歡啊。
喜歡通過文字,表達自己的情緒,妄圖獲得一部分人的共鳴。
喜歡,始終是簡單而有說服力的理由。喜歡寫字,也歡喜有人,喜歡我寫的字。
嗯,感謝你們的喜歡。
沒人喜歡,我也會繼續,慢慢寫下去,一如往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