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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卷詩書喜欲狂隨筆散文

文學 閱讀(1.67W)

一個個溫暖的名字,覆蓋著一段段冰冷的故事;一篇篇優雅的文章,描繪著一幕幕過往的風景;一首首絕美的詩歌,埋藏著一個個詩人孤獨的靈魂,一場場華麗的戲劇,演繹著生活中的悲歡離合。透過文字看世界,遙遠的距離也變得咫尺天涯。文字傳承了世界的文明史,文化傳播著人間的真善美。一個喜歡讀書的人,一定是熱愛生活的人,追求高質量高品味的精神享受,從那流芳千古的書海里汲取的精神食糧,遠遠比身上的錦衣,盤中的美食得到的快樂更愜意,更充實。

漫卷詩書喜欲狂隨筆散文

從小,就對文學情有獨鍾,二年級,剛剛認識了不多的一些漢字,連一句囫圇句子都寫不出,就喜歡上了看書。那時候家裡窮,沒錢給孩子買書,除了那本語文課本,我能看到的書,就是哥哥好不容易從別人手裡借來的連環畫了。出生在六七十年代的人,對連環畫的印象應該記憶深刻吧,那時候我們叫它小人書,它可沒今天孩子們看的彩色故事書好看,但內容,卻比故事書豐富多了。一張彩色的封面,裡面是一張張黑白畫面的人物影象,下面配上簡單的文字介紹,薄薄的,半本書大小,一頁頁看完,就是一個完整的故事或電影。至今還記得,我看過的第一本連環畫的名字,是《鋪滿陽光的路》,寫解放戰爭時期,一對小兄妹尋找革命隊伍的故事。也許我的記憶力真的夠好,童年裡經歷過的人和事,歷經幾十年歲月的風塵,依然覺得記憶猶新,回想起那時候躲在被窩裡翻看著那些破破爛爛小人書的情景,還忍不住會啞然失笑。

四五年級的時候,同學們手中開始有了比連環畫內容豐富多彩的故事書和雜誌,也偶爾會看到有人拿《魯迅文選》那樣高階的文學名著看。這些書,基本都是從家裡大人或者年長一些的哥哥姐姐手裡軟磨硬泡借來的,一本故事書,一個人帶來,幾天之內全班同學都能輪流藉著看完,看書還書的時間就限制的很緊,為了儘快看完,經常有同學一邊聽課,一邊把書藏在桌洞裡偷偷地看,這些同學當中,自然少不了被大家譽為“書痴”的我。“書痴”的來歷也有淵源,為了從一個家裡爸爸頗有藏書的同學手裡借到書,我幾乎承包了他每天所有的家庭作業,後不幸被老師發現,罰站不說,手上還捱了三教鞭。想想那班主任老師平日對身為學習委員的我也青睞有加,卻在逼問出我給同學寫作業後痛下殺手,打得我手心都腫了好幾天,再也不敢做那種交易了。

捱打歸捱打,一點也沒改變我愛看書的“惡習”,每次借到一本書,不管什麼型別什麼內容,我都會在最短的時間裡迫不及待地看完,儘管都是囫圇吞棗,看完的書也記不住多少,但對書的那份痴愛,卻似乎一直伴隨了我半生時光。五年級臨畢業的時候,借到一本《兒童文學》,在數學課上偷看,被數學老師發現,當場沒收。當時的我們都還是一個個孩子,根本沒有能力去賠償同學的一本幾元錢的書,我們的數學老師又是出了名的暴脾氣,經常體罰學生,我根本就不敢去向他要書,沒辦法,只好跟那個同學商量,拿一本別的書去頂。我自己哪裡有一本書啊,哥哥已經上國中,他的枕頭下經常壓著各種書,我趁哥哥不在的時候,偷了他的一本《故事會》,給了那個同學。哥哥找不到書找我要,我矢口抵賴,差點挨一頓打。後來老師讓我和一位女生去給他收拾辦公室,在他辦公桌抽屜裡發現沒收的'那本書,我就不客氣地拿回來,還給了那位同學,可惜,哥哥的那本故事會,早被他弄丟了,再也沒要回來。

上國中的時候是我看書最多的時候,自認為已經長大了的我們,再也不貪圖看那些小人書了,我們可以從同學們手裡借到瓊瑤的言情小說,金庸的武俠小說,各種文學雜誌,我看書向來沒有選擇性,是書我就愛看,見到同學們手裡的課外書,想方設法也得借上看看。國中的課程多起來,作業也多,看書時間就覺得很緊張,每次課間活動,別的同學出去玩,我卻趕緊把書拿出來看上兩頁,看的書多了,還練成了一目十行的功夫,其實說白了還是囫圇吞棗,哪裡真正看懂過文章的意思。白天沒時間,晚上看書也不方便,因為家裡條件差,每月估計也很少的電費,在媽媽眼裡也是大事,每天晚上寫完作業,媽媽就要我們關燈,借的書明天必須還,看不完又不死心,就等媽媽睡著了,再偷偷開燈看,可媽媽瞌睡輕,往往是我剛看幾分鐘,門外的罵聲就響起,嚇得我趕緊關燈。後想出一個辦法,把家裡的手電筒塞到被窩裡,蒙著頭在被子裡看,這樣做的結果也好不了多少,媽媽晚上去澆地,發現新換的手電筒電池居然沒電了,準猜到是我乾的好事,也逃不脫一頓臭罵。

國中時看過的書,最有印象的是一本魯迅的《吶喊》,一本是路遙的《平凡的世界》,魯迅的著作,一直是我讀書的最愛,為了買一本魯迅文選,我積攢了半年的零花錢,還問出嫁的姐姐討來幾塊孩子的奶粉錢,才去城裡的新華書店買回一本,用牛皮紙精心地包好書皮,每天有空都要看兩頁。路遙的《平凡的世界》是從哥哥手裡討來的,至今還擺在我的書架上,泛黃的紙頁,密密麻麻的蠅頭小字,前後部分都已缺失,女兒笑我從垃圾堆裡撿來的,我卻固執地把它儲存著,我怕隨手丟棄一本文學大師的書,是對作者和文字的不尊重。也就在那個時候,我心裡有了一個夢想,長大了要當一名作家,用手中的筆,寫出和作家們一樣屬於自己的文章。這個夢想,一直在我心裡埋藏著,我開始嘗試著寫一些幼稚的小詩,把汪國真作為心中的偶像,他的一本小小的詩集,我背得滾瓜爛熟,那些寫在日記本里羞於見人的詩歌,不知怎麼就被同學們發現,一個個瘋傳,我也在同學們眼裡贏得了個才女的稱譽。我還用夢遙的筆名,寫過兩篇稚嫩的小說,分別寄到《少年文藝》和《兒童文學》雜誌社,結果自然是毫無音訊,直到現在,我也沒在報刊雜誌上發表過一篇文學作品,真的是一個無比遙遠的作家夢了。

上國中的時候,我還養成了一種習慣,吃飯的時候,面前必須要放一本書,邊吃邊看,妹妹也如法炮製,於是,我們經常吃飯的時候,倆姐妹一人一頭坐在寫字檯邊,每人面前擺一本書,眼睛在書上看,飯往嘴裡扒,看到精彩處就只顧看書,飯也忘扒拉了。媽媽總是忙,看到我們半天吃不完一碗飯著急,就一通罵,說我們邊吃飯邊看書,看的書都下飯吃了,有用嗎?可惜,媽媽罵了好些年,也沒把吃飯看書的毛病去了,直到結婚後到了婆家,在公婆面前不好放肆,才慢慢收斂不看了。

國中畢業後出外打工,能夠看書的時侯也就越來越少了,而且,不上學了還整天天抱著本書看,在旁人的眼裡好像也是另類了。為了和姐妹們融合在一起,我也只能把大把的時間用來和她們一起去逛街,打撲克牌,看電視,曾經那個小書痴,徹底跟我絕緣了,連上學時寫下的幾本厚厚的日記,都被我一頁頁撕下來,流著眼淚火葬了。一個女孩的讀書生涯,伴著雨季的早早來臨匆匆結束,那些曾經暢遊在書海里的日子,成了一段段不願想起的傷心往事,塵封在心底,終於失去了了開花結果的沃土。都說回憶是一杯醇香的酒,擱置的時間越長,越有味道,而我,寧願它們是一場夢,我能回到那個被文字包裹的夢境裡,不再出來。

結婚後,我成了一名徹頭徹尾的村姑,整天面朝黃土背朝天,忙地裡的莊稼,忙照顧孩子,七八年的時間,除了輔導孩子做功課看看孩子的課本,都快與書絕緣了。我二伯哥平時做收廢品的生意,經常會收到一些舊書,他也喜歡看書,沒事的時候就挑出來一些廢舊雜誌看,我去他家串門子,看到也會拿幾本回來,晚上臨睡前翻上幾頁,就當是催眠了。有時候想想,一個人的愛好一旦形成,不管多久不去觸碰,在心底裡還是愛著的,也不會輕易就放棄,即使沒以前那麼痴愛了,還是看到書就忍不住翻幾頁,兒時就養成的看書習慣,斷斷續續持續了幾十年,雖然沒把我薰陶成文藝女青年,也給我蒼白的內心世界一份豐厚的精神食糧。

前幾年隨老公進了城,閒暇時間多了,我又開始戀上了讀書,每每出去轉街,走到書店門口,就邁不動腳步了,進去轉一圈出來,手裡準會多出一本書,坐在公交車上,忍不住先翻開看上幾頁,一抬頭,車裡的人用異樣的目光看著我,不由得也會臉紅一下。其實,外國人更注重讀書,地鐵裡,公車上,隨處可以看到捧著書看的人,而在我們這裡,抱著手機走路的人比比皆是,若捧著一本書邊走邊看,則會被人當作奇葩了。

幾年時間過去,我臥室裡的書架上,都擺滿了一層層的書,老公常笑我,說不當吃不當喝,整天看廢書有用嗎?我沒法跟他解釋,秀才遇上兵,有理說不清,在不喜歡文字的人眼裡,書就是沒用的廢紙,他們哪裡會想到,那些優美的文章,精彩的故事,是文學作家們嘔心瀝血的思想結晶,看書不僅能開闊我們的視野,啟迪我們的心靈,淨化我們的思想,還能傳播溫暖和愛,教會我們生活和做人的道理,我們從書裡學到的知識,也是一筆寶貴的精神財富。

喜歡過這樣的日子,沐浴在午後的陽光下,坐在陽臺上,泡一杯清茶,捧一本厚厚的書,一頁頁讀著,沉浸在或精彩或憂傷的故事裡,心底溢位的,卻是暖暖的愛意。許是上了點年紀的緣故,對於所看的書也有了選擇,不再漫無目的地亂翻,更願意看一些優美的散文,短小精悍的小說,甚至戀上了古詩詞,興致來了,也會有模有樣地吟上幾句,充充雅興。記得杜甫寫過的一句詩,“漫卷詩書喜欲狂”,杜甫的本意,是聽到官兵收復失地,高興地熱淚盈眶,趕緊收拾行李書卷歸家,對於一個愛讀書的人來說,書籍就是他必不可少的行囊,遇到多大的事,首先收拾攜帶的是自己鍾愛的書卷,我雖沒有文人的才華,詩人的境界,但對書的熱愛一樣多年不曾忘懷,愈老愈愛,看到書店裡那麼多文學名著,若不是怕囊中羞澀,也真恨不得漫卷回去,淹沒在書海墨香裡,流連忘返,而看到一本好書或讀到一篇好文章的心情,還像當年看小人書一樣欣喜和急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