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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責任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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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體租戶

物業責任承諾書

本公司/本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鋪/寫字樓之租戶/使用人,現宣告同意遵守《物業管理公約》的一切條款及有關修訂,本公司/本人承諾該公約的所有條款及規定適用於本公司/本人及物業使用人。

本公司/本人亦同意在轉讓或轉租、分租上述物業任何部分時,於有關合約簽署之日起一個月內就使用變化情況,書面通知廣場管理處,並應取得本公司/本人的承讓人或承租人遵守該管理公約內的一切條款及有關修訂內容的承諾書。否則,對承讓人或承租人違反物業管理公約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拖欠管理費用或其他根據該公約應付的費用)承擔一切責任。

單元/商鋪號:

租戶/公司名稱(正楷):

租戶簽章:

年 月 日

物業公司清潔服務承諾書範本

一、物業清潔服務承諾目標和指標

我司將從物業清潔服務的基礎工作開始,全面而深入的以科學化、系統化模式對xx進行服務,通過xx省xx甲方的緊密配合和支援,落實我司達到既定的服務目標和服務指標的要求。

1、服務目標

(1)服務第一,客戶至上

通過系統的培訓,強化員工對管理服務的認識和服務技能,做到以客戶至上,服務第一為宗旨。

(2)專業管理,國際認證

根據國家及行業的需求,按照iso9001:2000國際質量體系,融合專業化的規章制度,全面推行高水平的物業服務。

(3)樹立形象,打造品牌

以服務質量的提升,附以我司完善的管理制度和體系,令客戶親身感受優質而專業的物業服務,並且通過我們優質的物業管理幫助科技xx樹立星級辦公樓形象,共同打造品牌聲譽。

2、服務指標

我司鄭重承諾,以最優質、專業的清潔服務,為xx省xx專案營造一流的整潔、舒適、優美的清潔環境,並不斷提升清潔服務水平及質量,特擬定以下指標,並承諾:

物業管理用房承諾書

縣房產局物業監管處:

由永州市祥龍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的《祥龍城市花園》總建築面積112129米2,專案分二期開發,3#、4#、5#、6#、7#、8#樓、地下室為一期工程,1#、2#、9#、10#、11#、樓為二期開發工程。目前暫選定物業管理用房面積為217.9米2,位於6#樓二層,其中辦公用房3間共75.88米2,物業配套用房6間共142.02,

米2.

我公司承諾在未確定正式物業管理用房之前,以上物業管理臨時用房不轉讓,不抵押,屬於全體業主共同所有,如有違反,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在本專案二期建設完成之後將確定正式的物業管理用房。

特此承諾

永州市祥龍置業有限公司:(蓋章)

法人代表:(簽章)

2015年7月10日

天力物業公司承諾書

致:臨潭順達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及臨潭縣天力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為了維護小區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合法權益,規範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行為,促進和提供小區的優質服務管理水平,臨潭順達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及臨潭縣天力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與本人簽署並送達了《物業管理公約》、《業主手冊》現予以承諾:

一、確認已收到臨潭順達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及臨潭縣天力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於2015年 月 日簽署的金洮名苑《物業管理公約》、《物業管理協議》、《業主手冊》各一份。

二、經過對有關條款的研究和理解,對《物業管理公約》、《物業管理協議》、《業主手冊》的內容有了詳細的理解,對所有條款無異議,現宣告願意自覺遵守《物業管理公約》、《物業管理協議》、《業主手冊》的規定,如有違約,願承擔相應責任。

三、同意如將該物業權轉移(包括但不限於出售,轉讓、饋贈、遺贈、或交易)時,及時告知物業管理公司,並將該承諾書向承讓人明示。待物業管理公司與被承讓人簽訂承諾書後,方可辦理該物業權轉移的`相關手續。

四、為計算本人所需負擔之物業服務費,本人所擁有房屋的面積為 平方米,位置在 層 號。

產權人(簽章):

使用認(簽章):

年 月 日

物業公司入職承諾書

深圳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我 ,於 年 月 日已被公司錄取試用,試用期 月,在 部擔任 職務。為明確本人在工作期間之責任,我願向公司作出以下承諾:

一、首先恪守誠信,我保證我所提供的個人簡歷、證件影印件真實、無誤、絕無欺詐成份,且保證本人在前任公司未有任何違規行為或受任何不良處分。

二、認真遵守和履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如因本人原因(過失或故意違規操作)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法律上的責任,本人願承擔公司所受經濟損失1-5倍的罰款,或承擔法律上的責任。

三、 違反操作規程而造成的職業傷害,本人決不向公司提出任何補償要求。

四、不得故意和過失洩露公司的經營、管理機密,及我職務範圍內之業務機密。

五、不得在外單位兼任或任職,不得設立含本人股份在內的公司,及不得直接、間接或變相經營與公司相同的業務。

六、不得損害公司利益,不得利用職務之便徇私舞弊,不得虛報報銷費用。

七、在職期間,若發生與本人業務相關的經濟問題,本人願接受公司財務部及人事行政部的調查。

八、若因某種原因離開公司,必須提前三十日以前書面形式通知人事行政部,且在離職前將本職工作完整地交接清楚,退交領用物品、結清借支款等。若未經批准而擅自離職,公司將保留要求按試用期工資三倍賠償的權力,並追究擔保人的連帶責任。

九、 若被公司證明或認為不符合用人條件,公司有權發書面形式通知我辦理離職手續,並同意履行第七項離職交接、清款事項。

十、如違背公司的管理規章制度及上述承諾,願意接受公司辭退、罰款及追償的處理。

十一、在離職後,不得單獨或聯合他人實施任何有損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為,不得在離職兩年內直接、間接或變相利用未經允許的公司品牌和資源經營任何業務;若有違背,則願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十二、擔保人同意承擔承諾人試用工作中由於過失或故意行為的連帶經濟賠償責任。

承諾人:

身份證號碼:

擔保人: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