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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髮店股份合作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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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合作協議

美髮店股份合作協議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共同出資經營位於 的美髮店,法定人為 ,本店投資金額為 元,乙方持有本店 %股份,餘下股份由甲方分配,甲乙雙方基於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合作宗旨,共同制定了以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託 為本店經營執照的法定人代表。

二、乙方持有本店 %股份,負責出資人民幣 元,

三、甲乙雙方合作期間,共享盈餘,按比例分配;產生債務虧損或再擴大投資,按比例承擔。

四、甲乙雙方合作期間,一方如終止合作,退出或轉讓股權,需徵得股東會同意後,按本店當時市場價(以近一年12個月的平均利潤乘於18個月回報率)減25%折久費評估清算,盈餘或虧損,按出資比例分配或承擔。

五、甲乙雙方合作期間,因不可抗力因素(租賃期滿不能續簽、政府遷拆、倒閉等),雙方按當時剩餘財產按比例分配,如產生債務同樣按比例承擔。

六,甲乙雙方享有的基本權利包括:

a,參與制定和修改店鋪經營方針。

b.參加股東會議並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c,查閱股東會議記錄和店鋪財務會計報告。

d,依照店鋪股份協議的規定轉讓出資。

e,優先認購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或店鋪新增資本。

f,對店鋪經營管理活動進行監督,提出建議。

g,按照持股比例參與分紅分配

七、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作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訴諸法院。

八、本協議實行過程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商討修改補充,修改補充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協議正本一式 份,甲乙各執一份,

十、其他

甲方:

乙方:

美髮店股份合作協議 [篇2]

股東:姓名: 身份證號:

股東:姓名: 身份證號:

第一條股東合作宗旨

本著公平、平等條件、團結協作、互惠互利的`原則,共同維護本店利益,不斷提高經營效益為目的,建立和諧發展業務為宗旨。

第二條佔股份額

1、總投資金額人民________幣( )

2、股東: (姓名),出資金額人民幣_元,按比例佔股_____%;

股東: (姓名),出資金額人民幣_元,按比例佔股_____%;

3、合作期間各股東的出資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股東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股東雙方共同努力分工合作,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盈餘分配是以每月的利潤作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店內債務於本店的利潤償還,利潤不足清償時按比例分配承擔。

2、公司正常運作後按月分紅。

第四條入股、退股及出資轉讓

1、入股:需承認本合同;需全體股東同意;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股及轉讓:為了__________造型的長期合作;股東在退股及轉讓股權時,必須經過股東會書面同意方可轉讓。雙方未經同意將股份轉讓他人,轉讓方視為違約,違約股份視為無效。退股或轉讓必須盈餘或債務清償方可為準。

3、退股或轉讓時股東之間有優先權。盈利經營中其中有一方退出,經股東同意退投資金和店值的比例分配。另虧營業中一方退出,經股東協商其中一方退出,則按償還債務比例再分配。

第五條股東的權利

1、參與合作事業的管理,聽取合作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作帳冊及經營情況;共同決定合作重大事項。

2、公司要正規化管理,為了讓公司財務完善化、透明化、財務管理上,一方負責會

計,另一方負責出納工作,做出納方面應每月做月結表,並隨時允許另一方監督現金狀況,如有一方不按上述約定執行,做帳方被取消做帳資格(直接連帶責任是股東)。

3、店內運做所有的營業額存入公司帳戶,未經股東同意不能私自動用資金。

4、店內的運作資金如開支超過_元以上的,必須經過所有股東同意或簽名方可。

第六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股東允許,禁止任何股東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在店區或周邊業務競爭活動,(包括掛名業務競爭活動)如其業務獲得歸個人所有,造成損失按實際比例賠償;

2、如因股東之間的個人行為引起對公司不利的,直接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後果由個人負責承擔和賠償。

3、除了股東之外(股東_)其餘人員不允許參與經營和管理,全體股東授權外,股東之間要團結、友誼不允許在員工面前說另一方的壞話,股東之間有意見一律避開員工相互協商。

4、股東雙方不允許搞幫派,要合理利用,不能私自調動員工,要互相信任、團結一致

第七條合作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合作終止後的事項: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蔘與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割物,可作價賣給股東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股東出資多少,先以合作共同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1)股東之間權利與責任中任何一方違反以上條約,一經確實問題方必須負全部責任,如有異議,經法律途徑按合約內容解決。

(2)股東之間如發生曰常店務管理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作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

第九條本合同自訂立之曰起生效。

第十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股東全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其他:

第十二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各股東各執一份。

股東簽字:_____________股東簽字:_______________

__年__ 月___ 日___年 __月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