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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託晚託的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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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午託晚託的協議書【1】

午託中心午(晚)託服務委託協議書

午託晚託的協議書

甲方(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與學生關係: 家庭住址:手機號碼:

家庭電話:辦公電話:

乙方名稱:

設立者:法定代表人:

詳細地址:

聯絡電話(辦公):手機:

甲方因工作需要等原因中午無法接送孩子回家和上學,在自願的

前提下,甲方決定將現就讀於 學校 年級 班的被監護人和午休(或晚餐和託管)服務。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委託期限和時間

乙方同意接收學生自月年 月日(不含節假日,如週末,寒、暑假,法定節日,學校放假等),於中午放學後點,由乙方為學生提供午託(午餐和午休)服務。下午放學後點,由乙方到校接學生到午託中心至晚上 點,由乙方為學生提供晚託(晚餐和託管)服務。甲方應在晚上8點鐘前到午託中心接孩子回家。

二、收費標準

午託:元/月,晚託: 元/月,午託+晚託:元

/月。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乙雙方要密切配合,共同擔負起教育和管理孩子的責任。乙方

管理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要認真履行託管職責,為學生提供良好的託管環境,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為學生安排相應的休息和實施有效的管理。甲方要認真履行監護人的責任,積極配合乙方教育學生遵守有關規定。

(一) 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認真履行監護人職責,與乙方共同承擔教育學生的責任,配合乙方培養學生養成良好的習慣,教育學生遵守託管期間的有

關規定。

2、甲方應按時交納午(晚)託費,費用交納方式 。如甲方拒不繳納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對學生因故不能參加午(晚)

託的,甲方須提前一天向乙方請假,請假當天託管費用 可以扣除 。

3、甲方要積極主動地保持與乙方的聯絡與配合,甲方如果發生住址、電話等聯絡方式的變更應及時通知乙方,同時,對乙方的管理

有建議和監督權。

4、甲方不能將患有傳染疾病的學生交給乙方託管,否則,責任自負。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乙方應嚴格按照《深圳市校外午託機構管理辦法》深圳市人民

政府令(第199號)及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為午(晚)託學生提供安全規範的託管場所,做好午(晚)託學生的服務工作。

1、乙方應對午(晚)託學生登記造冊,建立家長聯絡制度,向甲方通報學生午(晚)託期間的各方面的表現情況。遇特殊情況隨時

通報;

2乙方應高度重視學生的安全問題,應建立健全午(晚)託安全保障各項制度和應急預案,定期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食品安全及

消防安全應急演練。如發生食品或消防等突發安全事故,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積極採取措施,防止事態擴大,立即向相關部門報告,並通知學生監護人及其學校;

3、乙方須在午(晚)託期間為學生提供安全衛生的就餐環境,合理配餐,按規定做好食品留樣和採購臺帳記錄,保證食品安全;

4、乙方確保午休時始終有工作人員看管學生,否則責任自負; 5、乙方在託管期間應預防和避免暴力事件,保護午託學生人身不受傷害;

6、乙方不能接收患有傳染性疾病的學生,否則責任自負; 7、乙方有權收取合理的午(晚)託費用,但應當公示收費標準;

8、乙方派專人接送午託學生,保障學生上午放學後到校外午託

機構及午託後返校的安全。晚託接送方式由甲乙雙方約定,並各自承擔相關責任。晚託接送方式 放學後由晚託班老師接回,完成作業後有家長到午託中心接回家;

9、受午(晚)託服務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在決定作出之日起兩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在本協議履行期內停止服務的,應提前30日告知午(晚)託學生及其監護人,退還委託剩餘期限的午(晚)託費用並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四、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上述約定,另一方有權依法追究違約方的相關責

任。

五、爭議解決

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糾紛的,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

1、本協議自甲方簽字、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經授權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字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簽字) (簽字並加蓋公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午託晚託的協議書【2】

學生午託服務協議書

甲方(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姓名: 與學生關係:家庭住址: 手機號碼:

乙方(學校)名稱:南陽市第X國小電話:

甲方因工作需要等原因中午無法接送孩子回家和上學,在自願的前提下,

甲方決定將現就讀於年級的被監護人(一下簡稱學生)交由乙方,接受乙方提供的午託服務。為明確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認真履行監護人職責,與乙方共同承擔教育學生的責任,配合乙

方培養學生養成良好的習慣,教育學生遵守學校午晚託期間的有關規定,不擅自外出、脫離乙方管理。因學生擅自脫離管理髮生意外事故而致人身或財產嚴重損失的,乙方已經履行了相應的職責,行為並無不當的,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賠償要求。

2、甲方應按時交納午餐費。如甲方拒不繳納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對學

生因故不能參加午託的,甲方須提前向乙方請假,請假當天如已交了伙食費,當天伙食費留作下一天伙食費,甲方如不提前請假,當天伙食費照常扣除。

3、甲方要積極主動地保持與乙方的聯絡與配合,甲方如果發生住址、單

位、電話等聯絡方式的變更應及時通知乙方,同時,對乙方的管理有建議和監督權。

4、甲方作為學生監護人,應對學生損壞或破壞學校的公共財產承擔賠償

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建立家長聯絡制度,向甲方通報學生午晚託期間的各方面的表現

情況。遇特殊情況隨時通報。

2、乙方應高度重視學生的安全問題,採取有效以並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3、乙方須在午託期間為學生衛生、安全的就餐環境。午餐執行分餐制,由

學校食堂統一配餐,學校食堂必須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學校衛生工作

條例》,領取餐飲服務許可證,食堂從業人員必須只有健康證。

4、乙方應制定有關管理制度並要求學生嚴格遵守,安排午託管理人員做好學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對於嚴重違反管理規定、經乙方教育後仍不能改正的學生,乙方有權作出必要的處理,直至終止本協議,並在決定作出之日起兩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二、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

1、甲方有義務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如學生不聽乙方管理而發生安全問題,乙方不承擔責任。

2、學生午託期間,若出現生病現象,乙方要及時通知甲方來學校接學生去醫院就診;若出現較重疾病或其他需要緊急救助的情況,乙方在及時通知家長的同時,要協助甲方進行應急處理,學校不給學生提供內服藥物。對不服從乙方教育管理擅自外出或打架鬥毆對他人或自身造成傷害的,其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由乙方過錯產生的後果由乙方承擔救助和賠償責任。 本協議自甲方簽字、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授權的代理人簽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 方: 乙 方:南陽市第X國小午託部 時 間:時 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