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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協議書模板錦集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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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協議書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簽訂簽訂協議書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書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司成立協議書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成立協議書模板錦集五篇

公司成立協議書 篇1

甲方:****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為了整合資源,充分發揮各自優勢,促進共同發展,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成立****責任公司**分公司,現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分公司名稱

******(以下簡稱分公司)

二、分公司註冊地址

本協議簽訂後,由乙方到**市工商局辦理分公司工商登記手續,分公司註冊地址為*****。

三、分公司經營模式和組織機構

分公司實行由乙方負責承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營管理模式。乙方分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及甲方的有關管理制度,不得損害甲方聲譽和利益。分公司成立後,甲方與分公司另外簽訂內部經營管理承包協議。分公司的一切人事組織安排由乙方負責,分公司負責人同時兼任總公司副總經理,但不參與總公司的經營管理。

四、財務管理

分公司設立獨立財務賬戶,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分公司承攬的所有工程專案的工程款由建設方統一打入甲方指定賬戶,由甲方統一開具正式預收款收據,工程結算後開具正式發票。甲方按總公司

與分公司簽訂的協議規定扣除上交管理費、代扣建安稅等費用後,及時將剩餘款項匯入分公司賬戶,由分公司根據內部工程承包協議向專案經理支付工程款。專案工程款實行專款專用,總公司與分公司均不能將工程款挪作他用。

甲方定期對分公司財務進行檢查、指導,分公司必須按照總公司的規定統一對外報表,統一財務統計,依財務制度有關規定定期、按時向甲方報送財務、統計報表和工程成本票據資料。

五、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

1、甲方有權對分公司經營期間所承建的工程進行安全、質量監督。

2、有權按雙方協議收取管理費用。

3、有權對乙方分公司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4、甲方有義務協助分公司辦理所承包建安專案的相關招標、報批、報建手續。

5、有義務協助分公司對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培訓和考核工作,並註冊或辦理有關資質證書。

6、有義務採取有償方式向分公司調劑技術人員和裝置,向義務為分公司提供技術服務和支援。

乙方:

1、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章程,按期向甲方交納管理費用,服從甲方的管理。

2、乙方必須依法經營,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維護甲方形象和利益。

3、分公司成立後,乙方有權以甲方的名義和資質對外承攬工程業務。

4、分公司承攬的業務,統一以甲方的名義對外簽訂工程承包合同。

5、乙方有義務按時交納管理費用和有關報表資料。

6、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組織生產,並承擔有關責任。

7、分公司由乙方承包經營,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乙方擁有完全的利潤分配權。

六、合同期限和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限暫定五年,期滿後可協商續簽。

2、如遇以下情況,總公司有權中止合同:

1)、分公司違法經營,被上級有關部門查處;

2)、分公司不遵守質量、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嚴重損害甲方聲譽。

3)、分公司嚴重虧損,無法繼續經營。

七、其他約定

1、由乙方擔任董事長兼總經理的***程有限公司與本協議組建的分公司不存在任何隸屬關係,其資產及債權、債務與本協議組建的*****分公司無關。

2、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成立協議書 篇2

第一章 總 則

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同意在共同合作成立有限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條 合作的各方為: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第三章 成立合作經營公司

第二條 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它有關法規,同意共同建立和經營

有限公司(公司名稱為暫定,並以工商核准登記為準,以下簡稱為新公司)。

第三條 新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地方有關條例、法規規定。 新公司的法定地址為:

(以工商核准登記為準)。

第四條 新公司的組織形式為 有限責任公。

第四章 經營宗旨、目標、範圍

第五條 新公司經營宗旨和目標:

第六條 新公司的經營範圍:以工商核准登記為準)

第五章 註冊資金、佔股比例、利潤分配

第七條 新公司註冊資金為萬元人民幣。

第八條 各方出資金額、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以現金人民幣萬元出資,佔股(公司註冊資本)比例為 %。 乙方:以現金人民幣萬元出資,佔股(公司註冊資本)比例為 %。 丙方:以現金人民幣萬元出資,佔股(公司註冊資本)比例為 。

第九條 甲、乙、丙三方的現金出資,在《公司法》與公司章程規定的時間內投入到新公司的指定帳戶。

第十條 甲乙丙三方按所持股權比例分配公司利潤承擔責任。

第六章合作各方的責任

第十一條 甲乙丙三方應按約定的出資金額及形式、時間投入認繳出資,並以認繳出資額為限對新公司承擔責任。(有特殊約定除外)

第十二條 出資人享有下列權利:

(一)、出席股東會,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二)、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監事;

(三)、可查閱股東會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

(四)、按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五)、按出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後為出資人可分配的資產;

(六)、按章程規定轉讓出資;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權利。

第十二條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 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

第十三條 三方應遵守新公司章程,保守新公司商業祕密,不得將新公司的商業密給第三方。

第七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七條 新公司設股東會。股東會是新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新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重大投資、重要資產的抵押及轉讓、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才有效。

第十八條 司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於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十九條 股東會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並應當於會議召開十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條 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人,由方擔任或委派,對公司股東負責。

第二十一條 新公司設監事一人,由方擔任或委派,對公司股東負責。

第二十二條 新公司法人代表由執行董事擔任,並依法登記。

第二十三條 新公司設總經理1名,由方委任或公開招聘,負責公司運營及日常管理;設副總經理1名,由方擔任,主要負責市場營銷及產品研發等。(副總經理的設定可隨公司今後發展而調整)

第二十四條 新公司的財務會計,由方委派或公開招聘;出納人員由 方委派或公開招聘。如果新公司的財務會計人員在兩人以上,方委派人員應擔任新公司的財務經理(主管)職務。

第八章 稅務 財務 審計

第二十五條 新公司按中國的法律和有關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二十六條 新公司根據國家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設立會計機構,配備會計人員,制定新公司的會計制度。

第九章 合作期限

第二十七條 新公司的經營期限為 年。經一方提議, 股東會一致通過,可在期滿六個月前向當地有關部門申請延長。

第十章 特殊約定

第二十八條 新公司成立後,在新公司增資擴股後,甲方持有新公司的股權應不低於 %,乙方持有新公司的股權應不低於 %。丙方持有新公司的股權應不低於 %。

第二十玖條 新公司成立後,應當每月向各股東報送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等財務報表。並於每個月向各股東書面報告公司的日常經營情況,重大事項等。

第十一章 合作期滿財產處理

第三十條 合作期滿或提前終止合作,新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後的債權債務,根據合作各在新公司中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二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和解除

第三十一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本合同各方簽署才生效。如須報當地有關部門批准的,應報當地有關部門批准才能生效。

第三十二條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於新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經營,經合作各方協商同意或股東會一致通過,可提前終止合同。

第十三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三條 新公司成立後,由公司承擔的研發專案,合作各方不得將專案的相關技術.密給第三方。否則,由洩密方賠償因此造成新公司的損失。

第三十四條 甲乙丙三方應按本合同與公司章程約定投入註冊資金,否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本協議承諾投入新公司註冊資金的相等金額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五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各方,並應在事發之日起三十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其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合作各方協商決定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五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六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向公司註冊地在地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判決,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三十七條 在訴訟過程中,除有爭議正在進行訴訟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十六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三十八條 按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的附屬協議檔案,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需當地有關部門批准的,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不需報批的,簽字蓋章即可生效。

第三十玖條 新公司註冊成立,組織機構設定及其權責,股東的具體權利義務以及有關公司的其他規定,由新公司章程規定。如公司章程沒有本合同約定內容,或者與本合同約定內容相沖突,以本合同約定為準。

第四十條 任何一方發生名稱或主體變更,必須依法辦理相關變更登記手續,並由該方變更後的權利義務承受人繼續履行本合同,享有本合同的.權利。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新公司留存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簽字蓋章之日即刻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公司成立協議書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長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為實現技術研發與市場營運的直接聯,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方式及條件:

1.甲方以現有的市場營銷網路及社會資源為基礎,更進一步的開發市場潛力,逐步形成一個規範化,全國性的營銷網路。

2.甲方根據社會需求,收集和承接企業應用軟,硬體的開發專案。

3.乙方利用強大的技術開發力量,開發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雙方共同確立的專案。

4.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技術諮詢及在開拓業務程序中提供技術支援。

  二、權力義務

1.屬於甲、乙雙方共同策劃,共同開發的專案,其所有權屬於甲,乙雙方共同擁有。

2.屬於乙方單方承接的開發專案,其所有權屬於乙方擁有。

3.在雙方合作過程中,甲,乙雙方無權干涉對方企業內部管理。

4.雙方應以誠信合作協議)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業務動作狀況,以便互相促進。

  三、合作宗旨:

促進科學技術產業化的發展,充分利用甲方廣泛的市場資源優勢和發揮乙方科研平臺能力,實現技術研發與市場營運的直接聯盟。

  四、合作範圍:

1.多媒體軟體,硬體的開發

產品的市場營銷

3.網路工程

4.網路營運

  五.利益分配:

1.屬於雙方共同開發的系列產品,由雙方協商市場價,按稅後利益的 %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調節一次,根據合作情況協商調整。

2.屬於乙方單方開發的產品,甲方如有興趣合作,可在雙方協商後,另外確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六、同開發專案的成果歸屬與分享

1.一方轉讓其有專利權的,另一方可以優先受讓其共有的專利權.

2.合作各方中,單方宣告放棄專利申請權的,可由另一方單獨申請.

3.開發專案被授予專利以後,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取得該項專利的普通實施許可,該許可不得撤消。

4.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單方申請專利.

5.在特殊情況下,當事人各方還可以在合同中規定對技術成果權的分享份額以及各自享有的專利申請權,將對在技術開發的各主要階段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約定各自獨立享有的權利。

  七、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所提供給對方的一切資料,專項技術和對專案的策

劃設計要嚴格保密,並只能在合作雙方公司的業務範圍內使用。

2.甲、乙雙方公司的全部高階職員,研發小組人員將與合作公司簽訂保密協議,保證其在就業期間和研發期間所接觸的保密資料,專項技術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雙方提供與專案,資金有關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資本營運計劃,財資情報,客戶名單,經營決策,專案設計,資本融資,技術資料,專案商業計劃書等均屬保密內容。

4.凡未經雙方書面同意而直接,間接,口頭或者書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內容的行為均屬洩密。

甲方: 乙方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簽定地: 簽定地: 簽定時間: 簽定時間

公司成立協議書 篇4

甲方xx縣xxx養殖有限公司等。

委託代理人顧xx.

乙方馬xx等。

委託代理人馬xx.

為加強各方合作,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合資成立有限公司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作為發起人,共同籌資設立xx縣xxx磁選有限公司,公司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

二、公司擬註冊資本100萬元,甲乙雙方各代表己方股東出資50萬元,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乙方以實物出資,各方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三、甲乙雙方負責各自所代表股東按照約定金額和時間出資到位。甲方負責1月內按照建廠進度50萬元資金全部到位;乙方負責公司設立前的土地使用、採礦協議等相關手續的辦理。在公司名稱預先核准之日起30日內,股東實物出資須將實物交付公司;需要辦理產權過戶手續的,應在公司登記成立之日起90日內辦理完畢。

四、公司投入運營及運營過程中資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負責籌集,作為公司對外負債。

五、公司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關,負責公司重大事項決策。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名;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一名。

六、執行董事由乙方指定人員馬xx擔任,併兼任總經理,全面負責公司日常管理;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由甲方指定人員擔任。監事由甲方指定人員擔任。上述人員的聘任程式按照公司章程規定執行。

七、公司經營範圍為鐵礦開採、磁選、銷售。

八、甲乙雙方共同擬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股東會通過後全體股東簽署,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九、公司經營狀況、財務資料或重大事項實行公開制度,按月或者按照股東的要求公開,股東有權查閱公司各種經營資料。

十、甲乙雙方保證各方所指派公司經營管理人員符合公司法任職資格的要求,並監督所指派人員不得為自己或者他人從事與公司相同或者相似的業務。

十一、公司管理機構、股東會、執行董事、監事、財務負責人的組成、職權和報酬等內容,公司的稅收、財務制度、清算等制度,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

十二、公司員工獎懲、財務核算、生產管理等規章制度,由總經理負責制訂,報經股東會稽核後實施。

十三、公司利潤在按照規定進行各項提取後,按照股東出資金額比例進行分配。

十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股東協商一致予以補充,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按照補充協議執行。

十五、如因本協議履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二○○x年十二月八日

公司成立協議書 篇5

甲方: (以下簡稱“甲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長

乙方: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長

丙方: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長

甲方以[ ]為技術依託,具有豐厚的技術資源、人才資源等優勢。乙方是****企業,具有豐富的企業管理經驗與市場開發能力以及很強的資金實力。丙方掌握了*****技術,該技術在國際(國內)處於領先地位,技術成熟,且有較好的市場前景。甲乙丙三方經過充分的可行性論證和調研,一致同意使***技術產業化,合資成立*****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

為此,協議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並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 公司性質和經營範圍

1、合資公司的性質為:

2、公司註冊地點在:

公司住所:

3、合資公司的經營宗旨是: 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對資本、技術、管理、營銷資源優化組合,提高市場競爭力,使投資各方獲取滿意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4、合資公司的經營範圍是:

二、註冊資本及認繳

1、合資公司的註冊資本為**萬元人民幣。

2、甲乙丙方出資形式及金額如下:

(1)甲方以貨幣資金***萬元投入,在合資公司中佔**%的股權。(或*****技術評估作價**萬元投入公司,佔合資公司**%的股權。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獎勵給丙方**%)

(2)乙方以貨幣資金***萬元投入公司,在合資公司中佔**%的股權。

(3)丙方以貨幣資金**萬元投入,在合資公司中佔**股權。

(或丙方以乙方獎勵的股權在合資公司中佔**的股權)

3、在本協議簽定後15日內甲、乙、丙三方應完成出資,並由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驗證並出具驗資報告(無形資產出資要立項、評估、確認)。

4、待公司成立後,公司向出資各方出具“出資證明書”。

三、宣告、承諾及保證條款

一、宣告、承諾及保證條款

1、遵守公司章程;

2、依其所認購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認繳出資額;

3、各方代表要嚴守公司的商業和技術祕密,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與其他公司或單位從事與本公司業務相同或相似的經營活動,不得再將與公司相關的技術專案轉讓與透露給他方。

4、保證出資及時足額到位,並積極協助公司辦理工商登記等事項。

5、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權比例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6、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權比例行使表決權;

7、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8、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轉讓、贈與或質押其所持有的股權;

9、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權比例參加公司剩餘財產的分配;

10、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二、甲乙丙特定的權力和義務

甲乙丙各方承諾,在甲方意欲將相關產業進行整合發展時,一定給予配合和支援。

四、股權的轉讓

1、董事、監事、經理以及其他高階管理人員在其任職期間以及離職後六個月內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權,須經本公司董事會同意。

2、股東向股東方以外的人轉讓全部或部分股權的,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必須購買該股權。

3、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的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4、股東之間相互轉讓所持有的股權,須經董事會同意。

五、禁止行為

1、禁止任何股東以個人或公司名義進行有損公司利益的活動;否則其活動獲得利益歸公司所有,造成損失按有關法律賠償。

2、禁止各股東經營和參與同公司競爭的業務。

3、禁止以技術入股的股東再將其所投技術投入第三方。

4、禁止技術股東方私自或與他人合夥成立公司開展與公司經營業務相同或相似的業務。

5、禁止技術股東方以其擁有的技術祕密和技術優勢對公司進行要挾。

6、如股東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公司實際損失賠償。嚴重者經董事會討論按有關法律法規可減少其持有的股權比例以彌補其他股東的損失。

六、關聯交易

公司應當將涉及的所有關聯交易情況進行合同規範,並於簽定關聯交易的合同前將相關的關聯交易情況報告公司董事會,取得公司董事會董事的一致同意後方能簽定相關合同。董事會在討論關聯交易時,關聯方須迴避。

七、董 事 會

1、公司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並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甲公司推薦**名董事候選人,**公司推薦**名董事候選人, **公司推薦**名董事候選人。

2、公司設董事長1人,副董事長**人。董事長由***委派,副董事長由**公司和**公司各派一名

3、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1) 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 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3) 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 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 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 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發行債券或者其他證券及上市方案;

(7) 擬定公司重大收購、合併、分立和解散方案;

(8) 在股東會授權範圍內,決定公司的風險投資、資產抵押及其他擔保事項;

(9)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董事會祕書;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等高階管理人員,並決定其報酬事項和獎懲事項;

(10) 制訂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1) 聽取公司經理的工作彙報並檢查經理的工作;

(12)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規定,以及股東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4、公司董事會應當就註冊會計師對公司財務報告出具的有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向股東大會作出說明。

5、董事會制定董事會議事規則,以確保董事會的工作效率和科學決策。

6、董事會應當確定總經理運用公司資產所作出的投資許可權,建立嚴格的審查和決策程式;重大投資專案應當組織有關部門的專家、專業人員進行評審,並報股東會批准。

八、監 事 會

1、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由*名監事組成,甲方推薦*名,乙方推薦*名,丙方推薦*名,設監事會召集人一名,由*方推薦。監事會召集人不能履行職權時,由該召集人指定一名監事代行其職權。

(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名,由*方推薦。)

2、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1) 檢查公司的財務;

(2) 對董事、經理和其他高階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3) 當董事、經理和其他高階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 機關報告;

(4) 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5) 列席董事會會議;

(6) 公司章程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九、經營管理機構

1、公司設立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人,總經理由**公司委派,副總經理由***公司、***公司各派一人,甲方委派財務總監一名。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任,每屆任期三年。

2、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依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四)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訂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3、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4、總經理、副總經理等高階管理人員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決議可隨時撤換。

十、稅務、財務、審計、勞動管理

1、公司按照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2、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公司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建立財務制度。

4、公司應在會計年度內,每月終結十天內編制月度財務報表,並將該財務報表的副本分送各股東方及各董事。公司應在會計年度終結後三十天內編制年度財務報表,並將財務報表的副本分送各方股東及各董事。年度財務報表需經有審計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予以審計並證明是真實、正確無誤的。每一會計年度的頭三個月,由總經理組織財務部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

5、各股東方有權隨時在公司每個財務年度終結後三個月內派會計事物所審查公司的經營賬目及記錄。所需費用由各股東方自己負責。

6、公司職工的招收、招聘、辭退、工資、生活福利和獎勵等事項,按照國家有關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訂方案,由公司集體或分別的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勞動合同訂立後,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十一、違約責任

1、資金提供方:任何一股東方未按合同的規定依期按數提交完出資額時,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1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付應繳出資額的5 %的違約金給守約的一方。如逾期3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繳出資額的15 %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技術提供方:在合同存續期內,如果任何一方發現技術提供方有違本合同的行為時,其他股東有權要求立即停止違約行為,違約方以其所持股本的15%作為違約金賠償守約方。

3、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多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過失各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十二、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十三、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按有關法律解決,各股東方均可向其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

十四、其他

1、甲乙丙三方均同意,在本公司增資擴股時,如果甲方股權低於25%時,不能繼續使用“中科大”冠名。國家對企業冠高校名有規定時,從其規定。

2、甲乙丙三方均同意,如果本公司在經營過程中連續連年虧損或三年沒有按最低額分紅,則登出本公司。

3、協議自各方簽字並加蓋法人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一式***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份供辦理有關手續用,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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