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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辦學協議書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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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社會,我們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一起來參考協議是怎麼寫的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聯合辦學協議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聯合辦學協議書9篇

聯合辦學協議書1

甲方:寶清縣技工學校

乙方:寶清縣環球美容美髮學校

為了大力發展我縣的職業技術教育,發揮社會力量辦學在職業培訓中的優勢,促進我縣就業形勢的穩定,甲乙雙方本著互相合作、共同發展、積極交流、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聯合開辦美容美髮專業技工班,學制2年(理論、實訓課1年,實習1年)。雙方按照國家規定,共同制定教學計劃。

二、乙方按技工學校有關政策,負責招生和日常教學管理工作,應按計劃完成教學任務,學員畢業達到中級職業技能標準,學生畢業後負責向社會推薦工作。

三、甲方負責部分基礎課的教學工作,開設就業指導、職業道德、勞動法等相關課程。

四、乙方應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來收取學費,按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認真發放國家助學金。

五、甲方負責學生的錄取和畢業證的發放,並協同乙方做好畢業生的就業工作。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錄取費、畢業證書費及基礎課的課時費等。

六、其它未盡事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七、合作時間為5年,根據雙方合作意願和實際情況,可長期合作。首次合作結束後,雙方可共同商議形成新的合作意向。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即生效,雙方應遵守有關條款。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單位公章:單位公章:

簽定日期:年月日

聯合辦學協議書2

為了滿足社會對高層次專業人才的需求,更好地為地方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聯合舉辦成人高等教育,為保證聯合辦學的順利進行,在符合國家和院校規定的情況現就有關事項協議如下:

  一、聯合辦班招生計劃、專業及學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承擔的主要工作和責任

1.負責聯絡主考院校的招生計劃的申報與落實。

2.負責學籍的管理、註冊及畢業證的辦理工作。

3.檢查、督導教學計劃的實施。

4.對學習期滿,成績合格者,頒發主考院校的成教專本科畢業證,省教育廳納入電子註冊,國家承認其學歷 。

  三、乙方承擔的主要工作和責任

1.組織宣傳、報名、招生,並按甲方要求將學員有關資料報送甲方,以便招生、錄取和註冊,組織學生按國家和甲方要求參加成人大學聯考

2.依據甲方提供的教學計劃及教學大綱,提供教學場所、聘任合格教師,組織實施教學。

3.根據甲方的要求,負責學生在學習期間的日常管理。

  四、經費及分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具體事務及操作,由甲方所屬相關部門與乙方會同辦理。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單位蓋章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聯合辦學協議書3

甲方:北郭一中

乙方:學生

為規範義務教育階段教輔材料徵訂發行環節的管理,有利於規範辦學,減輕學生負擔,方便學生家長,也有利於教師隊伍的廉政建設,根據河南省教育廳《關於印發河南省中國小教輔材料使用管理實施意見》和安陽縣教體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國中教輔資料實施方案》精神,甲方對九年級教輔資料採取學生自願徵訂的形式,乙方家長可以根據自己實際情況進行訂購,一旦訂購,不予退還,望乙方家長認真抉擇。

經甲乙雙方協議,乙方家長同意訂購教輔資料的請提出意見並簽上您的姓名,謝謝合作!

甲方:北郭一中(蓋章)

乙方家長意見:

乙方家長(簽名):學生(簽名):

附:九年級七科資料書140元(會考備戰、面對面、會考專家),專門英語聽力訓練(10元)、會考模擬試卷訓練55元(7科),共計205元

聯合辦學協議書4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聯合舉辦____________,為有利於教學管理,確保培養規格和教育質量,明確雙方責任,協議如下:

一、招生

第一條 乙方負責組織生源,嚴格入學條件,開學後一個月內及時向甲方提交學員名單及證件。甲方負責審查學員入學條件(未參加全國成人大學聯考本科學員必須具有國家教委承認的專科以上學歷)。審查合格批准為學員。

二、學籍及行政管理

第二條 甲方負責學員的學籍管理,學籍資料包括:學籍卡、新生入學登記表、學員畢業鑑定表、畢業生登記表及學員有關學習檔案。乙方需要時,可印製副本。

第三條 乙方負責安排符合教學要求的教學場所及學員學習期間的食宿。

第四條 乙方應有專人擔任班主任(報甲方備案)負責學員的管理工作,到課率不低於______%。甲方負責檢查學員的課率情況。

三、教學計劃及教師

第五條 甲方負責制定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乙方根據條件向甲方推薦任課教師並填報任課教師登記表,報甲方審查批准,作為甲方的兼職教師,甲方在一定時間對兼職進行指導或短期培訓。任課教師費用由乙方負責。任課教師必須認真備課,寫好教案,保證上足課時,認真檢查批改作業,保證教學質量。

第六條 乙方根據甲方教學計劃擬定教學進度表報甲方備案。甲方負責檢查教學計劃落實情況。

四、教材

第七條 甲方負責提供學員教材及參考資料,乙方需先付款,後領取教材、資料。為保證教材、資料的正常供應,乙方不得自行外購教材、資料。

五、命題、考試、閱卷

第八條 考試由學院統一命題。經甲方同意,也可由任課教師命題。

第九條 乙方負責安排場地(單人、單桌)及監考人員,甲方負責派出巡考人員,攜密封試卷進行考試。乙方按學院規定組織好考試,維持好考場紀律。監考人員費用各自承擔。

第十條 甲方負責閱卷,並付給閱卷人閱卷費,同時將成績通知乙方,乙方負責將考核成績通知學員。

六、驗印、發證

第十一條 凡參加全國成人大學聯考成績合格被甲方錄取者,學習期間完成全部學業考試成績合格,頒發教委驗印的畢業證書;未參加全國成人大學聯考或參加成人大學聯考未被甲方錄取者,學習期間完成全部學業,考試成績合格,頒發由當地政府部門承認,學院驗印的學業證書,每人須交驗印費______元,由甲方掌握使用。

第十二條 學員考核不及格者,補考一次,再不及格者,畢業前再進行一次性補考。補考不及格者,由甲方發給肆業證書。

七、經費

第十三條 甲方按註冊人數______人,每人每年收取學費______元,共計(大寫)______元。

凡參加成人大學聯考,並被甲方錄取者,每人加收______元。共計(大寫)______元。

學費可一次交清,也可每學年交一次。

第十四條 乙方在開學時將學費收齊,開學後一月內將應交學費,送交甲方。拖欠不交的,甲方有權停發教材,限制考試,直至扣發畢業證書,並收取滯納金。

八、其他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違反本協議的雙方應賠償對方因其違約所受的損失,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扣發學員畢業證書。

第十六條 未盡事宜,以補充協議解決。

聯合辦學協議書5

學生姓名:

性別:民族: 年齡: 出生日期:年 月 日 家庭住址:就讀學校: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校長: 地址:

電話:

乙方:

父親姓名: 工作單位: 聯絡電話: 母親姓名: 工作單位: 聯絡電話: 家庭住址及固定電話:

其他緊急聯絡人姓名及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保護學生的權利和合法利益,促進學生全面健康成長,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制定本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方經對乙方被監護人 (以下稱學生)進行測試,同意接受為 級學生。

二、學生在甲方就讀期間,甲乙雙方應密切配合,共同擔負教育和管理學生的責任。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教育教學:

1.甲方應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和裝置,建立完整的教育教學管理體系。

2.甲方及其教職員工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3.甲方應定期舉行家長座談會或以電話、書信等方式與家長聯絡,共同商討教育、教學和管理方面的問題。

4.甲乙雙方應定期向對方通報學生在校或在家的學習、生活情況及其他各方面的表現,並就對方在教育中的不當行為提出批評和建議。

(二)學生安全及傷害事故處理:

1.學生髮生傷害事故,依照教育部頒佈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進行處理,但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2.甲乙雙方及學生均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教育管理試行辦法》、《學生安全要求》、《學生宿舍安全十不準》、《住校生管理細則》及《外來人員進出暫行辦法》等有關學生安全保障方面的制度,以保障學生在校期間及學校組織學生校外活動期間的人身、財產安全。

3.甲方為學生代辦意外傷害保險。

4.甲方可以根據乙方要求為學生提供乘車方便,如因學生在路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5.乙方應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向學生傳授基本的安全知識,培養學生基本的安全技能,提醒學生在校外要遵守交通規則和基本的社會公德,在學校要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不做與規定相違背的事情。

6.乙方對學生出現的問題(包括身體健康、心理健康、同學間的`矛盾、家庭矛盾等)應及時與學校及老師進行交流和溝通,要求學生出現上述問題應及時向學校或老師反映,不得以自己的方式自行處理,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學生和乙方自行承擔。

7.乙方應教育學生在離校時應向學校或教師履行請假手續,未經學校或教師批准不得擅自離校。學生擅自離校或經學校批准離校後發生的學生安全事故均由學生和乙方自行承擔。

8.如果學生在校期間出現重大異常或其他嚴重情況,乙方應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趕到學校,不得以任何藉口推延或拒絕。乙方未能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到校的,甲方有權將學生送到乙方住所,交由乙方管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學生的生活、衛生:

1.甲方在本著自願的基礎上為學生提供統一的校服,校服制作成本費由乙方負擔,其餘衣物由乙方自備。

2.甲方為學生提供食宿,食宿條件由乙方自行選擇。

3.乙方須為學生提供一定數額的零花錢,交由班主任代管,用以醫療,購買生活、學習用品等。每學期結算一次,多退少補,按實結算。

4.乙方為學生提供的零食須交由班主任代管,不得自行食用,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學生和乙方自行承擔。

(四)學生的休、轉、退學及教育費用退還(詳見本協議附件一)。

四、協議的變更、解除

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解除本協議,但應訂立書面協議。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嚴重違反本協議規定其應承擔的義務時,另一方有權解除協議。

五、不可抗力

由於地震、狂風、水災、火災、政府政令以及其他不能預見或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按約定履行時,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並應在自發出通知之日起15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其對履約影響的程度的有效證明檔案。由雙方協議決定是否解除協議,或部分免除履行協議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協議。

六、違約責任

(一)乙方不能按照本協議約定期限和金額向甲方支付學生的各項教育費用,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加付千分之五的違約金,超過約定期限15日後仍未足額繳納各項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轉學,並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和標準辦理退費。

(二)甲方不能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和金額向乙方退還有關費用,每延期一天,應加付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三)本協議簽訂後至學生正式入學就讀前,因甲方原因導致學生不能在甲方就讀,或因乙方原因不將學生送到甲方就讀的,為嚴重違反本協議的約定,違

約一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貳萬元。

七、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雙方協商未果提起訴訟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八、其他事項

1.乙方應填寫《學生體質健康登記表》,向甲方如實告知學生是否存在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如乙方未如實告知導致乙方學生自身受到傷害,或傷害到其他學生,或導致甲方不或未能及時給予關注或照顧,並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九、本協議附件一《學生休、轉退學及退費辦法》、附件二《學生住宿、安全、違紀處分補充規定》及附件三《學生體質健康登記表》均為本協議的必要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修改或解除,協議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校長: 身份證號碼: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學生休、轉、退學及退費辦法

為維護學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保障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特制定本辦法。

一、學生的休學、轉學及退學

(一)學生因下列事由,可以休學、轉學或退學;

1.學生入學2個月後,因嚴重不適應學校教育教學和管理方式,對其生活、學習造成極大困難的;

2.學生因傳染病、心臟病、精神性疾病及其他可能影響自身及他人學習、生活的生理或心理疾病的;

3.學校及其教職工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給學生身心造成嚴重傷害的;

4.學校及其教師無故以停課或其他形式限制學生受教育權,經學生家長提出後仍不改正的。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長及學生不得提出轉學或退學:

1.入學後不足2個月的;

2.轉學或退學無正當理由的。

(二)學生只能因病休學。學生休學,需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縣級以上醫院診斷,經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批准後出具休學證明。

(三)因學生健康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提出轉學或退學的,家長鬚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並與學校協商,凡屬正當理由,學校應予以辦理轉學或退學手續。

(四)對學生有上述(一)款2項中的事由,不再適合在學校正常就讀的學生,學校有權作出責令其限期轉學或退學的決定,學生家長應自接到學校的轉學或退學決定通知之日起2日內辦理完畢轉學或退學手續。

(五)因學生嚴重違反校規校紀,學校有權作出勸其轉學的決定。學校應在作出決定後3日內通知家長,學生家長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2日內到學校辦理完畢轉學手續。

二、教育費用的退還

(一)學生因轉學、退學和限期轉學、退學要求退費的,自學生繳費後即以學期為單位計算應退學費,所退費用僅包括學期學費。書副資料費、校服費、住宿費等不在退費之列。

(二)學校的退費方式:按剩餘款項的百分之五十退還。如已領取校服、副本等,應扣除相應費用。

(三)學校於學生辦理完畢轉、退學手續之日起7日內學生辦理退費手續。

(四)學生入學後申請休學的,休學期間,學校不退任何費用,學生復學時可繼續在學校就讀,休學當時學期及以後學期所交費用仍然有效。如休學期滿不能復學而退學或不在學校復學,經學生家長與學校協商同意轉學的,退費處理按上述規定執行。

(五)捐資部分不屬退費範疇。

XXX實驗國小

2015年3月

學生住宿、安全、違紀處分的補充規定

為規範學生的日常行為,確保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安全,保障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特制定本補充規定。

一、學生住宿管理

1.學生應嚴格遵守學校的宿舍管理制度,如果不服從生活阿姨的管理,屢次出現違紀現象,宿舍管理得分不及格,學校將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2.學生應嚴格遵守《宿舍安全十不準》,在宿舍裡不能私拉亂接,不能擅自改變拆裝已配置裝置,不能擅自使用電器,不得使用行動電話。第一次發現教育批評,第二次發現予以沒收並予以相應的紀律處分。

3.為了師生的人身財物安全,學校有權對進出學校及學生宿舍的人員、財物和宿舍內進行檢查,學生應積極配合,不得以任何藉口進行干涉和阻撓。

4.家長應在學校規定的時間看望孩子,不得隨意進出學生宿舍,更不得在宿舍內住宿。平時如果家長確實需要進學校的,應先與班主任、生活阿姨或其他教職工聯絡,核實身份後方能進入學校。

二、學生週末、節假日等留宿管理

1.學生週末、節假日留宿接受學校託管時,應遵守學校管理制度,不得亂竄宿舍,不得滯留校外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學校,不得在校外留宿。

2.節假日時,學生在路途中應服從司乘人員及相關管理人員的安排,不得擅自行動。

3.學生留宿學校時,家長應督促子女服從學校安排,不得提出過分要求和無理要求,應積極配合學校的工作。

三、學生安全教育管理

1.家長應督促子女配合學校的安全教育,遵守學校的安全規定。學生中發生了矛盾應及時告知家長和教師,在老師的指導下化解矛盾,杜絕私下裡採取過激或極端行為,由此產生的不良後果由學生及家長負責。

2.學生應注意自己的交往方式和交往範圍,不得發生男女生之間不正當交往及拉幫結夥、以大欺小等不正當交往行為,由此產生的不良後果由學生及家長負責。

3.學生在校期間任何時候都不得以任何藉口翻越門窗,攀爬圍牆,不得自行外出或擅離學校或在校外留宿,由此產生的不良後果由學生及家長負責。

4.學生應服從學校的教育,主動抵禦成人化的消費方式及社會不良習氣的影響,不得進入營業性歌舞廳、迪吧、遊戲廳等未成年人不得進入的地方消費,不交網友,由此發生的安全事故由學生本人負責。

5、學生貴重物品如相機、手機、首飾等不得帶入校內,如攜帶現金必須交由班主任代管,防止貴重物品和現金遺失。

6.家長車輛不得進入校園。如有特殊原因需要進入學校的,經同意進入學校後,應服從保安的安排,停在指定位置。

四、學生常規管理要求

學生在校遵守學校制訂的規章制度,同時還應特別遵守以下規定:

1.學生的髮式、著裝應符合學生的規範,不著奇裝異服。

聯合辦學協議書6

甲方:(身份證)

乙方:(身份證)

甲、乙雙方(三方及三方以上)本著對教育共同的思想與理念,希望共同創辦一所 學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中有關聯合舉辦民辦學校的法律、法規,現就各方出資舉辦 學校的辦學宗旨、培養目標以及各方的出資數額、方式、權利、義務等,經充分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供各方出資人即舉辦者共同遵守和履行:

一、聯合舉辦 學校的辦學宗旨:

二、學校名稱:福州 學校

三、辦學地點:租賃 辦學,租期暫定 年。每年租金 元,由學校辦學經費中支出。

四、投資總額、股份比例及權利義務

1、學校的啟動辦學資金即註冊資金 萬元,其中甲方佔 %股份,即出資 萬元;乙方佔 %股份,即出資 萬元。甲乙雙方(三方及三方以上)出資均按以上股份比例,在向教育主管部門申請之日起 天之內將以上出資額存入指定的帳戶。

2、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第1項規定履行出資義務後,即成為學校的股東(即舉辦者)。雙方(三方及三方以上)在學校正式設立後或變更後均按以上出資比例承擔後期增資義務以及法律上的權利和義務。

3、股東(舉辦者)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有權取得合理回報;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董事會並享有表決權;

(三)對學校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四)依照法律、法規及本協議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或優先受讓其他舉辦者的股份;

(五)依照法律、章程的規定獲得有關資訊;

(六)學校終止或者轉讓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學校剩餘財產的分配;

(七)法律、法規及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4、股東(舉辦者)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聯合辦學協議書及學校章程;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及為發展需要增資擴股;

(三)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未經其他股東和教育主管部門同意不得轉讓;

(四)法律、行政法規及學校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經營風險和其他義務。

五、辦學規模

1、學校辦學規模根據設定標準和校園校舍的總體容量進行10年規劃,

總容量設定 個教學班 人規模。

2、學校組織結構: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對股東和董事會負責,依照《民辦教育促進法》和《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規定的董事會職責和校長職責及章程約定的條款運作。

六、籌備與正式申報及開學時間

1、自聯合辦學協議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成立籌備組,開展市場調研,進行辦學可行性與必要性的論證。

2、擬定 年9月正式開學。

七、招生意向與規劃

學校正式設立後第一年擬招收 人。以後每年逐級增加,計劃在 200 年學校容量與規模達到辦學目標。

八、聯合辦學的變更、轉讓與終止

依據《民辦教育促進法》第第五十四條規定,股東(舉辦者)可以變更,但需經董事會同意並報教育主管機關核准。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單位或個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股東轉讓經各方協商一致,並經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後,根據轉讓變更情況再簽訂變更聯合辦學協議。各方按法律程式辦理變更後的學校事宜。聯合辦學合作期限暫定 年,合作到期前一年,學校董事會應將是否繼續聯合辦學或終止辦學的意見上報股東討論後決定。若需終止辦學,對終止涉及的一切程式均按法律規定和學校章程執行。

九、聯合辦學對合理回報的約定

雙方(三方及三方以上)均同意要求取得合理回報,並遵守法律對合理回報取得的有關規定,以每次會計年度進行的預決算為依據。

十、本協議經雙方(三方及三方以上)簽字生效,一式 份,雙方(三方及三方以上)各執一份,一份上報教育主管審批機關,一份交法人登記機關。本協議未盡事宜以學校章程為準,同時根據學校發展過程需續簽補充協議的,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簽字): 乙 方(簽字):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聯合辦學協議書7

甲方:

乙方:龍州縣職業教育中心

為了適應龍州經濟發展和前社會對旅遊業人才的需求,促進龍州旅遊事業的發展,龍州縣職業教育中心(以下稱為乙方)與廣西 (以下稱為甲方)舉辦普通中等旅遊專業教育,辦班人數25人。經雙方協商,協議如下:

一、甲方責任:

1、根據乙方的申請以甲方名義向自治區教育廳申報招生指標,並辦理錄取手續,錄取手續費用由乙方支付。

2、對乙方的教育教學管理、計劃實施進行指導和監督,監督乙方的教學管理、命題、考試等事項,並定期進行教學質量檢查和評估。

3、保證對學生的實踐教學環節(見習、實習、教育實踐)的落實,並考核成績。

4、負責學生畢業後就業有關安置的工作。

5、負責對學生進行畢業證書的稽核、辦理及頒發工作。(手續費由學生支付)

二、乙方責任:

1、做好招生宣傳工作和具體的錄取工作,確保招生任務的完成。並根據生源和就業情況與甲方協商下一年的招生指標。

2、負責辦理學生的初錄工作,在初錄截止後一週內將新生錄取名冊及相關材料報甲方,並按計劃開展教學工作,接受甲方的指導和監督。

3、全面負責學生的學習、生活、國家助學金申報、發放及各方面的管理,嚴格治校、嚴格治學,培養優良學風。

4、保證辦學所需要的教學場所及設施,在甲方的指導下,制定教學計劃和選定教材,負責日常的教學管理和教師的管理工作,選聘教師上課,組織日常的教學、考試的考查,確保完成教學的任務。

5、按當地物價部門核准的收費標準,負責向學生收取學費、住宿費等費用,不得多收費,亂收費。

三、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送縣教育局備案一份。未盡事宜,另行協商解決。

四、本協議有效期為 年,時間為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如有需要,雙方可協商延長。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聯合辦學協議書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設立____________學校,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簽訂本聯合辦學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乙雙方依法自願聯合辦學。其具體專案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聯合辦學的辦學宗旨、培養目標、專業設定、招生計劃、招生物件、學制及收費標準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也可以用表格形式)。

第三條 雙方的出資數額與出資方式

(一)甲方的出資數額與出資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也可以用表格形式)。

(二)乙方的出資數額與出資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也可以用表格形式)。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辦學收益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其他事項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爭議處理。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協議自_____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年。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____(簽字)

委託代理人:___(簽字) 委託代理人:____(簽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附:

1.民辦學校聯合辦學協議的內容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聯合辦學協議書9

甲方:_________學校

乙方:_________學校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全國職業教育工作會議和《國務院關於大力推進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精神,廣泛開展多種形式的聯合招生和合作辦學,充分利用優質職業教育資源,加強地區之間、學校之間職業教育的合作,為經濟建設和需要培養更多的專業技術人才,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如下聯合辦學協議:

一、甲乙雙方自_________年起,聯合舉辦經省招辦正式錄取並取得甲方_________學籍的_________年制普通_______班。學制_____年,招生物件為應、歷屆_________畢業生。第一學年學生在乙方學習基礎文化課,第二、三學年在甲方學習專業課。

二、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申報招生計劃,向乙方提供招生宣傳材料,辦理入學新生錄取手續和_________學籍,制定教學計劃,負責完成入學新生戶口向甲方所在地遷移工作。

2.甲方負責學生在校第二、三學年的教學和管理工作。

3.學生三年修業期滿,考核成績合格,甲方負責頒發由省教育廳驗印的普通_________畢業生證書,負責推薦學生就業。

4.甲方按照省物價局核定的_________學校收費標準收取第二、三學年學費,按實收取包括書籍簿本費在內的代收支費用。

5.學生一入學,甲方負責與學生簽訂《就業協議書》。

三、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負責招生宣傳,組織生源,辦理新生報到手續。

2.乙方負責實施第一學年的教學、學生的思想工作和管理工作。實施甲方制定的教學計劃,使用甲方指定或認可的教材,保證教學進度和正常教學秩序,確保教學質量。

3.乙方要為學生提供必備的生活、學習條件並負責學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甲方統一的管理規定對學生進行獎懲,用於獎勵學生的有關費用從收取學費中開支。

4.學生在乙方就讀期間,乙方按照核定標準收取第一學年學費及代收支費用。學費標準可按_________檔案規定標準(_________元/年),結合當地經濟水準自行擬定,但最高不得超過省規定標準。代收代支費用(如書籍費、公寓用品費)由乙方收後交甲方,甲方提供書籍及公寓用品。

四、甲乙雙方在長班合作的基礎上,可進行職業技能短期培訓班的合作,具體合作方式另行協商。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壹式伍份,雙方各執兩份,上報省教育廳_________處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學院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學校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