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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協議書(集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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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那麼協議怎麼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夫妻協議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夫妻協議書(集錦15篇)

夫妻協議書1

甲方:xxxx

乙方:xxxx

為了確保雙方在今後的發展有一個良好的環境,更好的使雙方友好互助,彼此本著平等自願、相互真誠信任,互愛、互助、互敬的原則特制訂本協議。

一、雙方要坦誠,相互信任,真心相待,相互理解,相互尊重,不得虛情假意,徇私舞弊。雙方必須誠實信任,給予對方個人空間和自由,不得干涉。

二、如果雙方遇到分歧。爭議等問題以及發生矛盾,要用和解的方式解決,不能生氣,堅決不允許輕易說絕交,分手等刺激的.話。若有此事,請自覺選擇退出。

三、雙方均應重視及遵守諾言,甲乙雙方由於特殊原因不能遵守,應及時告知對方並給與諒解。

四、甲乙雙方在外工作或聚會,不得與其他異性有曖昧關係,若有發現後果自負。

五、甲乙雙方見面後,根據自己的事情決定當天的流程,雙方同時給予諒解,

六、甲乙雙方在轉街或遇事發生吵架時,不及時解決,另一方卻轉身離去,此類事件極為嚴重,得不到另一方諒解,後果自負。

七、本協議即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夫妻協議書2

甲方:, 男,1959年5月24日出生,漢族,現住址 ,身份證號碼: ,系乙方之夫。

乙方: ,女,1966年6月29日出生,漢族,現住址 ,身份證號碼: ,系甲方之妻。

甲、乙雙方於 年 7月12日登記結婚,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之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友好協商一致,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供協議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登記結婚之後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形成的夫妻共同財按照雙方達成的協議約定為乙方個人所有,甲方自願放棄相應的財產權利,婚後形成的夫妻共同財產包含但不限於下述內容。

1、 登記在甲乙雙方名下的夫妻共同財產包括:XXXXX有限責任公司股權(甲方持有該公司10%的股權、乙方持有該公司90%的股權);XXXXXX有限公司股權(甲方持有該公司50%的股權、乙方持有該公司50%的股權);XXXXXX經銷有限公司(甲方持有該公司77%的股權)。雙方就上述股權特別約定,上述股權用夫妻共同財產進行投資,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上述股權的實際所有人轉移為乙方個人所有,視為乙方的個人財產,甲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在合理的'時間內,協助乙方辦理股權變更手續,否則甲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 甲乙雙方婚後共同投資購買的商業地產包括:

一、XXX街52號。用途:商鋪,建築面積:4000餘平米,權屬證號: 發證時間: 。

二、XXXXXX街4XX、權屬證號: 發證時間:

三、XXXXX工業地產權屬證號: 發證時間: 。

3、 甲乙雙方婚後共同投資購買的住宅房產包括;

一、XXX街75號XX國際B棟5單元3502。建築面積:133平米,權屬證號: 發證時間:

二、XX崇文街北鴻河畔公寓X號樓2單元XXX室。建築面積:135平米,權屬證號: 發證時間:

三、廣州市XXX房產權屬證號: 發證時間: 。

4、前述2、3項所列商業、住宅地產無論登記在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名下,甲方都自願放棄上述房地產的財產份額,完全屬於乙方個人所有。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後,應乙方的要求,在合理時間內協助乙方辦理相應的權屬變更手續,否則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條、根據夫妻之間上述的財產約定,乙方財產所產生的收益,歸乙方所有,乙方財產產生的未負擔債務由乙方獨自承擔。協議簽署後,雙方各自獲得、接受贈與、繼承的財產歸各自所有,雙方各負擔的債權、債務歸各方獨自享有承擔。

詳情如下:

1、本協議簽署後,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在各自名下的債務歸各自承擔,在各自名下的債權和存款歸各自所有,各自所得的財產收益以及夫妻各自接受的贈與或繼承的遺產等歸各自所有。

2、本協議簽署後,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購置物品所有權歸出資方所有(注:無法證明出資方的,登記在誰的名下則歸誰所有);平時生活費用、老人贍養費用等經雙方確定數額後各自承擔一半。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依據各自財產各自所有的原則處理,也可另簽訂補充協議,確實無法確認財產性質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第三條、甲乙雙方可選擇公證形式進一步確認本協議的法律約束力,進行公證與否,都不影響簽署後的最終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簽署地點:

夫妻協議書3

離婚協議書主要包含以下內容:

1、雙方身份資訊(姓名、住址、身份證號等)。

2、表示登記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

3、對子女的撫養權、撫養費、探視權有約定。

4、對夫妻共同財產、債權債務的約定。

5、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

6、雙方當事人的簽名(手印)。

7、離婚協議書籤署日期。

甲方(男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女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民政局(婚姻登記所)登記結婚,現因_________,雙方感情卻已破裂,無法繼續共同生活且沒有和好可能,故雙方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經雙方充分協商後,就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問題自願達成協議如下:

一、位於______的房產(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是______方婚前購買,離婚後歸______方所有,房產內全部家電、傢俬也歸______方所有。______方自離婚登記之日起一週內搬出。

二、甲、乙雙方的婚生子女______歸甲方撫養,乙方每月給______生活、教育費______元,直至______有獨立生活能力為止。

三、甲、乙雙方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有銀行存款______,______公司股票(價值______),離婚後全部歸______方所有。

四、甲、乙雙方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有______元人民幣的欠款,離婚後該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清償。

五、本《離婚協議書》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婚姻登記機關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

六、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

七、孩子______由______方撫養,由______方每月給付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______元,在每月______號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______教育階段止。______教育階段之後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後重新協商。

八、______可在每月的第一個星期六早上八點接______到其居住地,於星期日早上九點送回______居住地。如臨時或春節探望,可提前一天與______協商,達成一致後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

本協議一式叄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並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後生效。

男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女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夫妻協議書4

第一協議人:____________(你的姓名),男,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現住市_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街___________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協議人:____________(你弟的姓名),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現住市_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街___________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標的房產為:坐落在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街_______________號房產一處,產權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本標的房產現所有權登記人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協議人與第二協議人是同胞兄弟,現標的房產權人_______________的.兒子,依照我國繼承有關法規,兩位協議人共同享有繼承標的房產之權益,經協商一致達成內部有償轉讓協議如下:

一、對於標的房產,第一協議人和第二協議人獨自完全繼承,雙方各擁有50%的產權,雙方約定於此協議簽定後__________月(或日)之內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和房產過戶手續。

二、關於辦理遺產公證和過戶相關手續過程中向有關部門繳納的所有稅費由兩人平均分擔。

三、違約責任,如一方違約,需支付守約方房產價款__________%的違約金(最好不超過房產總價的30%)。

四、如果標的房產的產權或者繼承權益出現本協議以外糾紛,所造成的損失由兩位協議人平均攤。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第一協議人:_______________(簽名)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約地:_______________

第二協議人:_______________(簽名)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約地:_______________

夫妻協議書5

協議人(男方):

身份證號碼:

協議人(女方):

身份證號碼:

本協議經男女雙方友好協商,在公平、誠信、信任、平等的基礎上,本著為家庭長久和睦團結,為了子女的成長、教育及夫妻雙方父母的贍養等提供良好的保障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1、協議的時限及前提

本協議自20xx年1月1日起生效。在本協議簽訂之前,夫妻雙方產生的`相關經濟關係經男女雙方協商處理,自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一切經濟關係從零開始。

2、男女雙方經濟收入及家庭事務的分配權利及責任

(一)權利。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男女雙方各自的收入(物品)屬各自所有,一方不得干預另一方的收入(物品)使用及分配的權利。

(二)責任。

(1)費用: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男方必須每月承擔雙方的各項公共費用,祥情見“協議內容”。

(2)債務:個人債務個人承擔。

(3)特殊情況:任何一方出現疾病或發生經濟困難,自身無能力支付且對方有能力支付的情況下,有責任暫代其支付,待身體恢復健康後或經濟轉好後,視經濟情況、償還能力及其他不確定因素協商是否償還。

3、協議內容

(一)公共費用。家庭所產生的公共費用由男方承擔,包括家庭公共生活費,家庭生活必需品、飲食、水電費、衛生、家用電器、汽車費用等。女方負責家務勞動(包括做飯、洗衣、打掃房間)。

(二)協商費用。需要協商的共同支出,如打車費、出遊及其他可協商支出費用,以共同協商為準。經協商雙方同意後方可支出,否則由提出方自行承擔。

(三)非公用費用。雙方各自承擔個人所需的開銷支出。包括醫療、消費、請客應酬、人情客往、電腦、手機、數碼、交通、電話費等。

(四)子女撫養費。因男女雙方收入差距懸殊,女兒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女方父母照看小孩的費用)由男方承擔。

(五)父母贍養費。男女雙方父母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男女雙方各自承擔。

(六)男女雙方有各自獨立的私人空間和自由空間,對方不得強加干涉。女方有絕對獲得男方尊重的權利,男方不得違背女方意願強迫女方做任何事情。男女雙方以對婚姻忠誠為原則,任何一方背叛婚姻,有出軌行為,則婚姻關係結束,過錯方淨身出戶,女兒歸未有過錯方撫養。

4、意外處理

(一)在協議的執行過程中如果男女一方出現意外事件等特殊情況,另一方必須及時妥善處理,由此產生的費用,待事件處理妥善後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協商處理。

(二)因不可抗力等導致的對協議履行的延誤或者無法正常履行時,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可以免責。

5、協議的修改

(一)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有一方認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一方提出修改建議和理由,雙方協商同意後方可修改,並形成本協議的附件,協議附件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效力。如未達成新的修改意見,則原協議繼續有效。

協議人(男方):

協議人(女方):

年 月 日

夫妻協議書6

協議人(男方):年 協議人(女方): ,女, 年 月 日生,身份證號:

協議雙方於 年 月 日登記結婚,並育有子女如下 。現因夫妻經常鬧矛盾,感情不和,為緩和夫妻矛盾,雙方一致同意分居兩年時間,以便冷靜思考婚姻之繼續與否,分居滿兩年依然無法和好的,雙方可依據本協議離婚或依法提起離婚訴訟。經協議人自願協商,達成正式分居協議,如下:

一、分居時間:

雙方一致確定並認可夫妻分居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二、住所安排:

分居期間男方居住於 ;

女方居住於

三、財產規定:

1、分居前的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存款、房產、車)及其產生的收益雙方平分,一人一半;

2、分居期間,各方取得的財產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不為夫妻共同財產;

3、雙方在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

4、雙方各自承擔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互不干涉。

5、夫妻各自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

6、分居期間的房屋借款由

四、人身規定:

1、分居期間相互不履行夫妻權利義務,任一方不得強制要求對方履行夫妻義務;

2、分居期間,雙方享有平等的分居權利,雙方互不履行相互扶養之義務。

五、分居期間,孩子由 方撫養,正常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等撫養費雙方均分承擔; 方有權探視, 方應為此提供便利。

六、分居期間或結束時,雙方有如下選擇:

1、雙方協議自願恢復正常夫妻關係。

2、雙方達成離婚協議併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

3、雙方協議不成,任一方可以據此協議到法院起訴離婚。屆時本協議將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主要證據。

七、本協議簽訂時有見證人在場,系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一方不得隨意反悔。

八、以上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見證人:

協議人(男方):XXX 協議人(女方):XXX

夫妻協議書7

男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男,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___族,現居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乙方_____________之夫。

女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男,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___族,現居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甲方_____________之妻。

甲乙雙方系夫妻關係,於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記結婚。現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對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歸屬約定如下:

1.房屋拆遷安置補償的房屋所有權及其財產變現歸屬於乙方,(包括尚未兌現房屋的房票_________萬所有權);

2.夫妻對外的共同債務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整)由雙方共同清償;

3.夫妻共同對外享有的.債權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整)由乙方享有並由甲方向乙方代為償還。

4.本協議未明確說明的所有其他財產的歸屬,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相關司法解釋之規定執行。

5.雙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後7個工作日內根據本協議進行相關財產所有權的轉移登記,所需稅費由甲方承擔。

6.如雙方離婚,雙方按本協議約定確定財產歸屬。如發生爭議,任何一方有權要求人民法院依據本協議確認相關財產所有權的歸屬。

7.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並按手印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無欺騙、脅迫、乘人之危等情形,甲乙雙方均已明確知曉、理解、同意本協議所約定之一切內容,願信守本協議,遵照執行。

(以下為《夫妻財產協議》簽字頁,無正文)

甲方(手印):乙方(手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家庭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簽約時間: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簽約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夫妻協議書8

甲方:_______,男,1959年5月24日出生,漢族,現住址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系乙方之夫。

乙方:_______,女,1966年6月29日出生,漢族,現住址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系甲方之妻。

甲、乙雙方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登記結婚,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等法律、法規之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友好協商一致,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供協議方共同遵守。

一、雙方登記結婚之後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形成的夫妻共同財按照雙方達成的協議約定為乙方個人所有,甲方自願放棄相應的財產權利,婚後形成的夫妻共同財產包含但不限於下述內容。

1、登記在甲乙雙方名下的夫妻共同財產包括:XXXXX有限責任公司股權(甲方持有該公司10%的股權、乙方持有該公司90%的股權);XXXXXX有限公司股權(甲方持有該公司50%的股權、乙方持有該公司50%的股權);XXXXXX經銷有限公司(甲方持有該公司77%的股權)。雙方就上述股權特別約定,上述股權用夫妻共同財產進行投資,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上述股權的實際所有人轉移為乙方個人所有,視為乙方的.個人財產,甲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在合理的時間內,協助乙方辦理股權變更手續,否則甲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甲乙雙方婚後共同投資購買的商業地產包括:一、XXX街52號。用途:商鋪,建築面積:4000餘平米,權屬證號:_______發證時間:_______。二、XXXXXX街4XX、權屬證號:_______發證時間:_______三、XXXXX工業地產權屬證號:_______發證時間:_______。

3、甲乙雙方婚後共同投資購買的住宅房產包括;一、XXX街75號XX國際B棟5單元3502。建築面積:133平米,權屬證號:_______發證時間:_______二、XX崇文街北鴻河畔公寓X號樓2單元XXX室。建築面積:135平米,權屬證號:_______發證時間:_______三、廣州市XXX房產權屬證號:_______發證時間:_______。

4、前述2、3項所列商業、住宅地產無論登記在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名下,甲方都自願放棄上述房地產的財產份額,完全屬於乙方個人所有。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後,應乙方的要求,在合理時間內協助乙方辦理相應的權屬變更手續,否則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二、根據夫妻之間上述的財產約定,乙方財產所產生的收益,歸乙方所有,乙方財產產生的未負擔債務由乙方獨自承擔。協議簽署後,雙方各自獲得、接受贈與、繼承的財產歸各自所有,雙方各負擔的債權、債務歸各方獨自享有承擔。

詳情如下:

1、本協議簽署後,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在各自名下的債務歸各自承擔,在各自名下的債權和存款歸各自所有,各自所得的財產收益以及夫妻各自接受的贈與或繼承的遺產等歸各自所有。

2、本協議簽署後,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購置物品所有權歸出資方所有(注:無法證明出資方的,登記在誰的名下則歸誰所有);平時生活費用、老人贍養費用等經雙方確定數額後各自承擔一半。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依據各自財產各自所有的原則處理,也可另簽訂補充協議,確實無法確認財產性質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三、甲乙雙方可選擇公證形式進一步確認本協議的法律約束力,進行公證與否,都不影響簽署後的最終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地點: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夫妻協議書9

男方:______,漢族, 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漢族, 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男方與女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民政局登記結婚,婚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一兒子/女兒,名_________。現因家庭矛盾,夫妻感情不和,經雙方自願協商,訂立分居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願協議分居

(1)在分居期間,男女雙方互不履行夫妻生活義務。

(2)男女雙方享有平等的同居權利,一方不得違背對方意志。

二、分居期間財產的.處理

(1)分居期間各方取得的收入及財物歸各自分別所有,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2)雙方確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三、分居期間子女的臨時撫養

(1)兒子/女兒_________暫由_________方撫養,隨_________方生活,由_________方按以下方式向_________方支付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_________方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撫養費_________元給_________方。

(2)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_________方每月可以前往_________方處所探望孩子____次。具體探望方式為:接出探望。探望的具體時間為每月的第____個星期____早上______點到當天下午______點。

(也可約定由雙方輪流撫養子女,撫養費由雙方共同承擔)

四、分居期限及住所安排

男女雙方分居於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結束,共____個月。

分居期間,男方居住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女方居住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分居的終止

分居期間或分居結束後,雙方有如下選擇:

(1)雙方協議自願恢復正常夫妻關係。

(2)雙方達成離婚協議併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

(3)雙方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自男女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 女方:

見證人: 見證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夫妻協議書10

男方:

身份證號:

住址:

女方:

身份證號:

住址:

男女雙方於 年 月 日在 地辦理結婚登記,因性格不和導致感情破裂,雙方自願協議離婚,雙方經協商,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及債權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1、子女撫養:

婚後有生育一兒一女,兒子 ,現年三歲,女兒 ,現年九歲,離婚後歸男方撫養,同男方一起共同生活,女方依法享有探視權。

男女雙方一致同意,女方支付兒女撫養費(含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的問題在財產分割中解決,即女方放棄要求分割部分夫妻共同財產衝抵兒女撫養費,視為女方已將兒女撫養費一次性全部支付給男方。

2、財產分割:

雙方確認以下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並達成如下分割協議:

(1)住房情況:

位於 地房屋一套。房產證號: ,房屋所有權人: ,歸男方所有,女方放棄要求分割,該處房產佔有、使用、收益、處置及還貸均與女方無關。

(2)傢俱、家電:歸男方所有。

(3)存款:

各自存款歸各自所有。

(4)其它:

女方婚後生育一男一女兩個小孩,體弱多病,離婚時,男方一次性補償女方人民幣 元作為經濟補償。

3、雙方債權債務:

無。

4、雙方老人各自贍養。

5、離婚後男女雙方不得干涉對方的婚姻自由。

6、本協議一式三份。男方、女方、婚姻登記處各執一份,法律效力同等。

7、上述協議事項,雙方保證真實屬實,協議內容如有隱瞞、欺騙、責任自負。本協議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或通過司法程式解決,與婚姻登記處無關。

男方簽署意見:

年 月 日

女方簽署意見:

年 月 日

夫妻協議書11

協議人(男方):身份證號碼:

協議人(女方):身份證號碼:

本協議經男女雙方的友好協商,在公平、誠信、信任、平等的基礎上,本著為家庭長久和睦團結,為了子女的成長、教育及夫妻雙方父母的贍養等提供良好的保障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的時限及前提

本協議自20xx年1月1日起生效。在本協議簽訂之前,夫妻雙方產生的相關經濟關係經男女雙方協商處理,自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一切經濟關係從零開始。

二、男女雙方的經濟收入及家庭事務的分配權利及責任

(一)權利。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男女雙方各自的收入(物品)屬各自所有,一方不得干預另一方的收入(物品)使用及分配的權利。

(二)責任。1、費用: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男方必須每月承擔雙方的各項公共費用,祥情見“協議內容”。2、債務:個人債務個人承擔。3、特殊情況:任何一方出現的疾病或發生經濟困難,自身無能力支付且對方有能力支付的情況下,有責任暫代其支付,待身體恢復健康後或經濟轉好後,視經濟情況、償還能力及其他不確定因素協商是否償還。

三、協議內容

(一)公共費用。家庭所產生的公共費用由男方承擔,包括家庭公共生活費,家庭生活必需品、飲食、水電費、衛生、家用電器、汽車費用等。女方負責家務勞動(包括做飯、洗衣、打掃房間)。

(二)協商費用。需要協商的共同支出,如打車費、出遊及其他可協商支

出費用,以共同協商為準。經協商雙方同意後方可支出,否則由提出方自行承擔。

(三)非公用費用。雙方各自承擔個人所需的開銷支出。包括醫療、消費、請客應酬、人情客往、電腦、手機、數碼、交通、電話費等。

(四)子女的撫養費。因男女雙方收入差距懸殊,女兒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女方父母照看小孩的費用)由男方承擔。

(五)父母的贍養費。男女雙方父母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男女雙方各自承擔。

(六)男女雙方有各自獨立的私人空間和自由空間,對方不得強加干涉。女方有絕對獲得男方尊重的權利,男方不得違背女方意願強迫女方做任何事情。男女雙方以對婚姻忠誠為原則,任何一方背叛婚姻,有出軌行為,則婚姻關係結束,過錯方淨身出戶,女兒歸未有過錯方撫養。

四、意外處理

(一)在協議的執行過程中如果男女一方出現意外事件等特殊情況,另一方必須及時妥善處理,由此產生的費用,待事件處理妥善後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協商處理。

(二)因不可抗力等導致的對協議履行的延誤或者無法正常履行時,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可以免責。

五、協議的修改

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有一方認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一方提出修改建議和理由,雙方協商同意後方可修改,並形成本協議的附件,協議附件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效力。如未達成新的修改意見,則原協議繼續有效。

協議人(男方): 協議人(女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夫妻協議書12

甲方(男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絡方式:

乙方(女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絡方式: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在婚姻登記處辦理了結婚證,歷經餘年,生有,共個子女,系合法夫妻。現因瑣事導致夫妻感情不和,經多次溝通無效,又怕離婚後後悔,最後經多次協商,夫妻雙方均願立下此《夫妻分居(試離婚)協議書》如下:

第1條夫妻分居自年月日起(含當日)至年月日(含當日)止,共計天。

第2條夫妻分居期間,可互不為對方盡夫妻生活義務,也不得干涉各自生活的自由。

第3條在夫妻分居期間,各自所得的所有收益,歸各自所有,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4條在分居期間,雙方應從各自的收益中,拿出同等的費用和一定的時間來,定期或不定期的共同撫育孩子。此項用途的信用卡,由隨孩子生活的一方保管,但無隨便支取的權力。若用此款時,必須由另一方同意後,才可進行。夫妻雙方可一方儲存信用卡,另一方保留信用卡密碼,以此來保留各自應有的權利。

第5條雙方各自的父母,應由各自撫養,所產生的費用,由各自承擔。

第6條住房安排:

甲方住處為:

乙方住處為:

(上述住房安排與房產所有權分配無關)

第7條在分居期間,夫妻各自的所有收益歸各自所有,互不再為夫妻共同財產,也無夫妻間互幫互助的義務。

第8條夫妻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權及債務,歸所產生債權及債務的一方處理並承擔;對分居前,由夫妻共同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及債務,由夫妻雙方平等分割並承擔,且有協助對方處理的義務;對因撫育孩子將要產生的債務,必須由另一方同意後,才可進行。否則,將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第9條在分居期間,夫妻雙方均不得干涉對方的工作與社交的自由。

第10條在夫妻分居期間,夫妻雙方均無私自處理。藏匿和變賣夫妻共同財產的權力。夫妻婚後的共同財產,包括存款,車。房。家居。電器等一切生活用品另列清單二份,各自保管一份。

第11條對夫妻雙方婚前各自的財產,各歸各自所有。但也應列出詳細的清單,經雙方確認。

第12條孩子暫隨方居住生活。沒隨孩子生活的一方,可適當的.多拿一部分撫育費。

第13條夫妻雙方均不得干涉孩子聯絡父母的權力。

第14條沒隨孩子生活的一方,保留對孩子定期或不定期的探視權。

第15條為讓孩子不受影響,夫妻雙方雖然分居,但應各自保留固定的手機號碼並暢通,以便夫妻雙方為了孩子而聯絡對方之用。

第16條對分居之前,由夫妻共同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及債務,仍由夫妻共同處理並等價償還。

第17條分居期間,夫妻各自所產生的生活費用(包括醫療費和其它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承擔並償還。

第18條本協議失效後,雙方再進行協商確定:是否合居,還是正式協議或訴訟離婚。

第19條本協議一式二份,夫妻雙方各持一份。

簽署時間:年月日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夫妻協議書13

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在 婚姻登記處辦理了結婚證,婚後育有一子一女,系合法夫妻。因甲方常年外出工作的原因並有出軌情況發生,男方也承認出軌的事情發生,夫妻關係因此逐漸惡化,鑑於雙方之前的口頭承諾,如有一方出軌淨身出戶,為此雙方多次交流不能達成和解,現在雙方協商下決定分居,現對有關分居事宜約定如下:

第1條夫妻分居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含當日)止,共計 天。

第2條 夫妻分居期間,可互不為對方盡夫妻生活義務,也不得干涉各自生活的自由。

第3條 在夫妻分居期間,各自所得的所有收益,歸各自所有,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4條 在分居期間,雙方應從各自的收益中,拿出相應的費用和一定的時間來,定期或不定期的共同撫育孩子。此項用途的銀行卡,由隨孩子生活的一方保管,但無隨便支取的.權力。若用此款時,必須由另一方同意後,才可進行。夫妻雙方可一方儲存銀行卡,另一方保留密碼,以此來保留各自應有的權利。

第5條雙方各自的父母,應由各自撫養,所產生的費用,由各自承擔。

第6條 分居前因為經營事業所需所欠的債務,由男方承擔,女方有協助男方處理的義務;分居期間因為要償還經營事業在外的欠款和利息、婚後所購房屋的房貸以及日產生活所用,男方位於每年的房租由男方代收後用於償還欠款及家庭生活所用。

第7條分居期間債權債務由個人承擔,個人經濟由個人支配,控制,但收支必須有明細帳目,要求 元以上的收入和支出必須記帳,雙方不能互相隱瞞,雙方共同努力將所欠債務償還。

第8條為了增加出軌行為的成本,最大程度地保障忠於婚姻一方的權益,從而達到維持婚姻的目標。在雙方分居期間,甲方保證不再有婚外情和與其他異性同居的外遇發生,如甲方在婚姻存續期間違反上述保證,由乙方決定是否結束婚姻關係,甲方不得拒絕。經濟上,甲方名下的所有動產與不動產都歸雙方婚生子女所有,夫妻共同債務由甲方一人承擔。

9 在夫妻分居期間,夫妻雙方均無權私自處理共有財產。包括藏匿和變賣夫妻共同財產的權力。夫妻婚後的共同財產,包括存款,車。房。家居。電器等一切生活用品另列清單二份,各自保管一份。

第10 孩子暫隨 方居住生活。沒隨孩子生活的一方,可適當的多拿一部分撫育費。

第11 夫妻雙方均不得干涉孩子聯絡父母的權力。

第12 沒隨孩子生活的一方,保留對孩子定期或不定期的探視權。

第13 為讓孩子不受影響,夫妻雙方雖然分居,但應各自保留固定的手機號碼並暢通,以便夫妻雙方為了孩子而聯絡對方之用。

第14 本協議失效後,雙方再進行協商確定:是否合居,還是正式協議或訴訟離婚。

第15本協議一式二份,夫妻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夫妻協議書14

男方:

女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男方李某與女方塗某某於20xx年4月在襄陽市襄城區民政局登記結婚,婚後於20xx年6月生育一子李某某。男方李某與女方塗某某結婚以來,雙方偶有爭吵,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促進家庭和睦,經協商,現達成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確認:

1.女方塗某某名下有位於襄城區運動場路19號3幢某某室(房產證號:鄂【20xx】襄陽市不動產權第XXXX號。)(注:該房產系女方婚前依法按房改房政策獲得房產相關產權);有位於檀溪路上山水檀溪e區水園小區1幢1單元某某室(房產證號:鄂【20xx】襄陽市不動產權第XXXX號),上述兩套房屋均系女方婚前取得,其中鄂【20xx】襄陽市不動產權第XXXXX號商品房按揭貸款一直由女方個人償還,男方同意並認可兩套房產歸女方所有。

自由俠汽車(車牌號:XXX)系女方全款購買,歸女方所有。

3.福特蒙迪歐(車牌號:XXX),登記在女方名下,歸男方所有。

二、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男女雙方約定各自的所有收入(包含但不限於各自的存款、工資、獎金、生產及經營的收益、智慧財產權的收益等等)歸各自所有,雙方各自的債務由個人負擔。一方向第三人舉債時應當向第三人說明此約定,否則應向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歸一方所有。雙方確認此協議簽訂之日之前的個人名下的債務仍由各人償還,如債權人日後通過訴訟要求協議簽訂日之前發生的債務由另一方共同償還,則另一方償還後可以向另一方追償。

三、婚生子李某一,由雙方共同撫養,相關費用具體分擔方式為:男方承擔育嬰師(保姆)的工資、學費、早教班費用、每年一次的旅遊費用(具體金額以相關費用產生的.票據為準。如因情況緊急,女方先行墊付,則女方憑相關票據向男方索要,男方不得拒絕),以上費用作價為每月5千元,由男方於每月25日前向女方支付;其他費用如衣食住行、文具玩具、保險費(每年3萬元)等等由女方承擔。

四、男方李某與其前妻張燃育有一子李某二,由李某與其前妻按照離婚協議約定承擔撫養義務,女方依法承擔相關義務。男方認可:截止20xx年8月23日,女方為撫養李某二至少花費了現金53000元。

五、因共同生活而產生的公共費用,如水、電、氣、物業費、採暖費、保潔費、家電、設施維修費,均由雙方平均承擔,男方必須自覺交費,一方墊付,另一方必須自覺償還,具體金額以一方交納相關費用時領取的發票、收據等為準。雙方同意各自承擔專屬於個人所需的各種開銷支出,包括但不限於醫療、消費、人情往來、交通通訊費、各自車輛保養、維修、保險費等等。

六、男女雙方應相敬如賓,互相幫助,尊重彼此獨立的私人空間。男方雙方應盡心盡力贍養雙方的父母,以全孝道。

七、男方雙方應互相關愛,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如任何一方自身出現重大疾病等特殊情況無力承擔相關費用時,另一方有義務照顧對方並先行承擔相關費用,待另一方有收入來源時再償還對方。任何一方非因為本家庭付出而發生的經濟困難,另一方有權不予幫助。

八、本協議系雙方真實意願,雙方應當遵照執行,共同維護家庭。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如日後發生糾紛,乃至訴諸法院,雙方同意:相關財產處分以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為準;婚生子李某某由女方撫養,男方按月支付撫養費5000元;李某二由男方撫養。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如需修改,雙方應協商一致。雙方可就未盡事宜簽訂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男方:

女方:

日期:

日期:

夫妻協議書15

甲方: ,男,漢族, 年 月 日出生,漢族,戶籍所在地:

公民身份號碼:

乙方: ,女,漢族, 年 月 日出生,漢族,戶籍所在地:

公民身份號碼: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登記結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約定,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雙方婚前財產狀況及歸屬

甲方婚前財產狀況:

甲方婚前財產歸甲方所有,甲方婚前所欠債務與乙方無關。

乙方婚前財產狀況:

乙方婚前財產歸乙方所有,乙方婚前所欠債務與甲方無關。

二、婚姻存續期限,雙方共同財產及債務約定如下

甲、乙雙方婚後共同財產狀況及歸屬:

上述財產及權益歸 (甲方或乙方所有,也可以約定部分歸甲方、部分歸乙方所有) 所有。

婚姻存續期間共同債務的'約定:雙方確認自本協議簽訂之日前,無共同債務。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如需要用於家庭共同生活而向他人借錢,應由雙方共同書面簽名方可視為夫妻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償還,無雙方共同書面簽名則視為個人債務,由個人承擔。一方對外舉債時必須向債權人明示夫妻間的財產約定,該債務系一方個人債務,另一方不承擔還款義務。如無明示則產生的後果由經手一方債務人自己負責,另一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子女撫養約定:婚後雙方於 年 月 日生於一子,取名: 。子女由雙方共同撫養照顧。撫養費由 負責。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時間: 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