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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協議書12篇

書信函 閱讀(2.6W)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協議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協議的簽訂是雙方或數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什麼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結婚協議書,歡迎閱讀與收藏。

結婚協議書12篇

結婚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自願訂下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婚後財產(如家庭內部一切用具、用品等)均屬雙方共同擁有。婚前購買的資產或有一方姓名的資產均不屬雙方共同財產。

2、甲乙雙方共同承擔婚後家庭建設費用。

3、雙方婚後應相敬如賓、互相尊重、互相關心體貼、坦誠相對,且尊重和愛護對方父母及親人。雙方任何一方不得向對方隱瞞任何相關家庭利益的重大事項(家庭內部有重大決策之行為由雙方協商而定)。

4、在婚後的日常生活中,雙方應共同承擔家務,各展所長為家庭作貢獻。

5、結婚滿一年後,如甲乙雙方相處不和,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則不能拒絕。

6、如雙方育有子女的,甲乙雙方每月應抽3天時間,共同在家陪子女或帶子女到外面遊玩(特殊情況的,需徵得對方或孩子的同意)。7、甲乙雙方應互相尊重對方親友,如有一方的家族親友有宴席或聚會,另一方必須參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時,應先徵得對方同意,否則不能拒絕參加。

8、婚姻存續期間,除向家族親人公佈兩人的婚姻關係外,甲方可不用向外人介紹兩人的婚姻關係。

9、婚姻存續期間,甲乙雙方應相互尊重對方的私隱權,不能隨意檢視、撕毀、刪除對方的信件、手機資訊及各類聊天資訊等。10、婚姻存續期間,甲方可繼續維持婚前的生活方式,乙方不能干預。但甲方亦要尊重乙方,不能帶有曖昧關係的女朋友回家。11、婚姻存續期間,乙方不得與對方以外的任何異性建立曖昧或戀愛或同居的關係。

12、婚姻存續期間,甲乙雙方不得在家庭內部使用顯形暴力(對方身體受到傷害)及隱形暴力(言語傷害、精神折磨)。13、雙方如有一方違反上述任一款,違反次數累計達到一定數量導致雙方夫妻感情破裂的,無過錯方有權提出離婚,離婚時,上述過錯方被視為自動放棄共有財產分割權,且一次性賠償無過錯方精神損失費人民幣 圓整(自簽訂之日起,每年增加 元)。14、離婚時如雙方育有子女,子女撫養權歸乙方,甲方則擁有正常的子女監護權。甲方及其親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及手段爭奪子女的撫養權,除乙方自願放棄。

15、如雙方育有子女,在離婚後,甲方每月支付子女撫養費 元以上直至子女 週歲,

另外如子女有學業,則每年另加金額為子女年學業所需的 %的人民幣,並直至子女學業完成。

16、婚姻存續期不超 年(含 年)離婚的`,除雙方共同擁有的資產可分割外,乙方不能向甲方索取贍養費(除子女扶養費)及甲方名下的財產。

17、婚姻存續期 年至 年離婚的,除雙方共同擁有的資產可分割外,甲方還需每月支付乙方贍養費 元以上,直至乙方改嫁。18、婚姻存續期 年以上,離婚時乙方可以分得甲方一半財產。(例行此條款,不用例行第17條款)19、無論婚前或婚後,任何一方負有的債權、債務,均與另一方無關,另一方不予承擔其債權、債務。

20、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議。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 日

結婚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姓名:xx性別:男 姓名:xx性別:女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是在大學時通過自由戀愛認識的。戀愛期間,雙方共同經歷了大學的浪漫與生活的艱辛,彼此對對方都有著刻骨銘心的感情。但由於客觀條件不允許,現無法到國家民政部門辦理結婚證,特決定在雙方自願平等的情況下籤署此結婚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一、本協議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經雙方協商一致,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條文的情況下公平公正地制定。

二、財產

1、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只要是甲乙雙方通過所有來源所獲得的財產不論其對財產收益貢獻的大小,雙方均有平等地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2、甲乙雙方對夫妻共有財產均不得監守自盜;

3、甲乙雙方均不得以不正當理由干預對方給父母錢財;

4、甲方不得干預乙方買書、衣物等物品;

5、乙方不得干預甲方往外借錢、請吃飯等活動。

三、債務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一切債務均為夫妻共有債務。

四、子女教育

1、子女為甲乙雙方共同撫養,教育;

2、甲乙雙方應尋求合適的教育方法,以思想教育為主;

3、甲乙雙方應按照子女的天性使之健康成長,不得逼迫子女做其非常不願意而又超出其能力範圍的事情;

4、甲乙雙方不得以工作忙等為由忽視對子女的關愛和教育;

5、甲乙雙方應每月帶子女出門遊玩,均不得以工作忙等為由缺席;

6、在子女的教育方面,甲方應負主要責任;

7、在子女的`生活方面,乙方應負主要責任。

五、老人贍養

甲乙雙方父母具有同等地位,享有同等待遇。甲乙雙方必需尊重,孝敬雙方父母。違背者罰俸祿一年給予雙方父母。

1、甲乙雙方必須對甲方母親的衣、食、住、行等一切日常活動負責;

2、婚後乙方有義務定期給甲方母親打電話報平安,時間不得超過半個月;

3、婚後乙方不得干預甲方母親與甲乙雙方暫住;

4、婚後甲方不得干預女方回家看望其父母或親友。

六、甲乙雙方婚後義務

1、甲乙雙方有共同承擔家務的義務,如做飯、洗衣、拖地等;

2、甲乙雙方每週開一次小型座談會,每月開一次大型座談會,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不正當理由缺席。同時,乙方做好會議記錄工作;

3、甲乙雙方每年出去旅行一次,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不正當理由拒絕;

4、甲乙雙方外出超過23:00必須告知對方;

5、甲方嚴禁搶乙方喜歡看的電視節目,或者看乙方不愛看的節目;

6、乙方在甲方面前陳述同一件事情或說同一句話不得超過3次,音量不得超過60分貝;

7、乙方要加強家庭精神文明建設,不得浪費攀比,努力提高自身修養;

8、處罰。若違反,視情節嚴重給予警告、買禮物、分居一個月、直至解除婚姻關係。

七、甲乙雙方一致認為:反對家庭暴力。家庭暴力不利於夫妻和諧。溝通和理解有助於解決矛盾,若不可抗拒因素,可以走法律途徑。

八、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直系親戚負責監督執行,但最終解釋權由甲乙雙方保留。

九、未盡事宜,結婚後補充完善。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人執一份。協議從雙方簽字之時起升效,直至雙方之中任意一方死亡或雙方解除婚姻關係後失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公 證 人:

年 月 日

結婚協議書 篇3

協議方姓 名:xxx 性別:男

出生年月:xxxx年x月x日 身份證號: xxx 協議方姓 名:xxx 性別: 女

出生年月:xxxx年x月x日 身份證號:xxx 為了相互忠實,維護夫妻感情,協議人 xx 和 xxx 在xxxx年x月x日,就有關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因協議人雙方在結婚登記前已經同居,所以本協議中的“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指的是從簽訂本協議書之日算起)的財產、子女撫養、老人贍養和特別事項的處理及婚後義務自願達成如下永久不可更改協議:

一、財 產: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只要是協議人雙方通過所有來源所獲得的財產不論其對財產收益貢獻的大小,雙方均有平等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1、所有夫妻共有財產均歸協議女方管理,協議男方擁有財產的支配權;

2、雙方對夫妻共有財產均不得監守自盜;

二、地位

1、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協議人雙方在家中擁有同等地位;

2、協議男方對家中的事情擁有決定權,協議女方擁有否決權;

三、債務

夫妻關係關係存續期間的一切債務均為夫妻共有債務;

四、子 女:

子女為夫妻雙方共同撫養,教育。

五、老人贍養:

總則:協議雙方父母具有同等地位。享有同等待遇。

1、協議人雙方同男方母親同居;

2、協議人雙方必須對男方的母親的吃、穿、住、行負責;

3、協議人女方對去看女方父母擁有決定權,男方擁有否定權;

六、親友:

協議雙方親友具有同等地位。

七、義務:

如協議人發生下列情況,對方可要求另一方支付一定的賠償。具體賠償內容為協議男方每發生下例情況一次,則要對女方做出賠償。每發生五次為一級,最低賠償標準為1000—1500元的物品一件,每加一級就在其上次的最低標準上加1000元,例如犯規1-5次男方需每次賠償女方1000—1500元之間的物品一件,犯規6-10次,則要每次賠償

20xx—2500元之間的物品一件,以此類推??(此賠償屬於男方對女方的贈與行為,不算是夫妻共有財產。)

男方:1、必須以養活女方和孩子為已任,不得對其合理的要求推諉或拒絕;

2、外出超過12點必須告知協議女方,如超時回家則不得過問女方的去向;

3、與關係曖昧的固定異性朋友關係不得超過一年;

4、與異性發生曖昧關係之前後,不得讓協議女方知道;

5、當女方對男方的去向產生疑問時,男方必須解釋到女方滿意為止。

八、特別事項:

如果協議雙方發生下列情形,對方除可以要求離婚並全得夫妻共同財產和擁有孩子的撫養權,並要求其支付不低於人均水平的撫養費及教育用金外,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一切債務均為發生下列情形的一方獨自負責:

1、 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2、 在家庭內部使用顯形暴力(身體上的)及隱形暴力(言語上、心理上及生理上)。

3、 遺棄對方。

4、 帶關係曖昧的異性回家;

協議人簽名:

協議人簽名:

xxxx年x月x日 xxxx年4月28日

(注:如協議雙方均未曾違背本協議各項條約,但因雙方性格不合而解除婚約的情況下,財產與債務各分得一半。)

此協議一份共兩張,雙方各執一份。

協議從雙方簽字之時起升效,直至雙方之中任意一方死亡或雙方解除婚姻關係之後,失效

結婚協議書

鑑於***先生與***女士擬建立合法夫妻關係,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促進雙方婚姻的甜蜜美滿,並保障雙方長輩以及未來子女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婚

姻法》及其他相關規定,訂立本婚前協議。

第一章協議當事人本協議由以下兩方當事人簽署:

(一)

照片男方(以下簡稱老公)

姓名:***

暱稱: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手機)(辦公室)

(二)

照片女方(以下簡稱老婆)

姓名:***

暱稱: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手機)(辦公室)

簽署地:簽署時間:*年*月*日

第二章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

(一)老公的`權利與義務

1、老公的權利

①對自有財產,在不違反本協議第三章規定的情況下進行投資管理、運用、處置和消費;但出現大額資金或財產運用時,須向老婆提交書面請示,如獲得老婆口頭/書面同意或老婆六個非工作日內無反對意見,方可執行。(大額資金或財產的定義,老婆擁有最終解釋權)

②根據老婆簽發的《共有財產管理運用授權書》,對雙方共有財產進行投資管理、運用、處置和消費

③及時、足額的獲取協定的零用錢

④在雙方意見統一時,按老公的意見執行

⑤對老婆提出的要求有執行或申訴的權利(若申訴被駁回,須認真執行,不得陽奉陰違、心存不滿)

⑥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老公的義務

①孝順岳父、孝順丈母孃、熱愛老婆、熱愛孩子

②好好工作,多多賺錢,爭取做一個德“財”兼備的好丈夫

③堅持鍛鍊身體,保證以健康強壯的體魄來保護老婆,取得老婆歡心

④規律作息,按時出門,按時回家,不得在未經老婆允許的情況下以任何藉口在外留宿;出差在外須每日主動向老婆彙報,保持手機處於開機且有可用餘額狀態,以便老婆隨時檢查;

⑤不得違反本協議第三章的規定

⑥保持浪漫,瞭解老婆之喜好,並盡其所能滿足妻子的要求;

⑦堅貞不渝,從一而終

⑧根據本協議的約定和國家其他規定接受老婆及岳父岳母的監督和指導

⑨熱愛勞動、熱愛生活、無保姆時主動承擔力所能及的家務(力所能及的標準,老婆擁有最終解釋權),

有保姆時應督促和監督保姆做家務

⑩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二)老婆的權利與義務

1、老婆的權利

①根據本協議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對老公的行為操守、道德品質進行監督指導;

②對自有財產,進行投資管理、運用、處置和消費;

③對雙方共有財產,進行投資管理、運用、處置和消費;或簽發《共有財產管理運用授權書》,授權老公進行投資管理、運用、處置和消費;

④在本協議簽訂的個非工作日內,針對本協議第三章的規定製定《處罰辦法》,並根據與時俱進的原則,保留修改的權利;

⑤對老公的大額資金或財產運用進行管理和監督,擁有否決權。(大額資金或財產的定義,老婆擁有解釋權)

⑥根據老公綜合身體狀況,合理制定、調整飲食標準

⑦根據老公的綜合表現與實際需求,合理制定、調整零用錢標準

⑧在雙方意見不統一時,按老婆的意見執行

⑨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老婆的義務

①孝順公公、孝順婆婆、熱愛老公、熱愛孩子

②應持之以恆,以各種法律未禁止之方式,竭盡所能保持美麗,防止淪為黃臉婆

③對外進行有關老公的資訊披露時,應以表揚肯定為主,對老公的批評教育應作為雙方隱私,不得未經老公同意單方面對外披露。

④老婆要時刻注意儀容、儀表,嚴禁在家中蓬頭垢面、衣冠不整(性感服飾除外);在戶外嚴禁未經老公同意穿著奇裝異服以及舉止妖豔,要作到“入得廚房,出得廳堂”。

⑤老婆在單個自然季度內,對相同事物的複述不得超過3次(含),每次複述不得超過5分鐘(含),音量

結婚協議書 篇4

協議方姓名:

性別:男

出生年月:xx年xx月xx日

身份證號:

協議方姓名:

性別:女

出生年月:xx年xx月xx日

身份證號:

為了相互忠實,維護夫妻感情,協議人和在 年 月 日,就有關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因協議人雙方在結婚登記前已經同居,所以本協議中的“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指的是從簽訂本協議書之日算起)的財產、子女撫養、老人贍養和特別事項的處理及婚後義務自願達成如下永久不可更改協議:

一、財產: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只要是協議人雙方通過所有來源所獲得的財產不論其對財產收益貢獻的大小,雙方均有平等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1、所有夫妻共有財產均歸協議女方管理,協議男方擁有財產的支配權;

2、雙方對夫妻共有財產均不得監守自盜;

二、地位

1、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協議人雙方在家中擁有同等地位;

2、協議男方對家中的'事情擁有決定權,協議女方擁有否決權;

三、債務

夫妻關係關係存續期間的一切債務均為夫妻共有債務;

四、子女:

子女為夫妻雙方共同撫養,教育。

五、老人贍養:

總則:協議雙方父母具有同等地位。享有同等待遇。

1、協議人雙方同男方母親同居;

2、協議人雙方必須對男方的母親的吃、穿、住、行負責;

3、協議人女方對去看女方父母擁有決定權,男方擁有否定權;

六、親友:

協議雙方親友具有同等地位。

七、義務:

如協議人發生下列情況,對方可要求另一方支付一定的賠償。具體賠償內容為協議男方每發生下例情況一次,則要對女方做出賠償。每發生五次為一級,最低賠償標準為1000_1500元的物品一件,每加一級就在其上次的最低標準上加1000元,例如犯規1-5次男方需每次賠償女方1000_1500元之間的物品一件,犯規6-10次,則要每次賠償20xx_2500元之間的物品一件,以此類推?(此賠償屬於男方對女方的贈與行為,不算是夫妻共有財產。)

男方:

1、必須以養活女方和孩子為已任,不得對其合理的要求推諉或拒絕;

2、外出超過12點必須告知協議女方,如超時回家則不得過問女方的去向;

3、與關係曖昧的固定異性朋友關係不得超過一年;

4、與異性發生曖昧關係之前後,不得讓協議女方知道;

5、當女方對男方的去向產生疑問時,男方必須解釋到女方滿意為止。

八、特別事項:

如果協議雙方發生下列情形,對方除可以要求離婚並全得夫妻共同財產和擁有孩子的撫養權,並要求其支付不低於人均水平的撫養費及教育用金外,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一切債務均為發生下列情形的一方獨自負責: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2、在家庭內部使用顯形暴力(身體上的)及隱形暴力(言語上、心理上及生理上)。

3、遺棄對方。

4、帶關係曖昧的異性回家;

協議人簽名: 協議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如協議雙方均未曾違背本協議各項條約,但因雙方性格不合而解除婚約的情況下,財產與債務各分得一半。)

此協議一份共兩張,雙方各執一份。

結婚協議書 篇5

男方:楊斌 身份證號碼:46003118202130839

女方: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合同法》、《公司法》的相關規定,男女雙方均無配偶,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瞭解對方的身體健康狀況。因為彼此相互愛慕,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結為夫妻。男女雙方謹定於公元20xx年10月01日舉行結婚典禮。

為更好的保護男女雙方的婚後權益,最大程度上經營好家庭婚姻,男女雙方經過誠實,友好及平等的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基本條款

第一條

女方不應當是處女。

男方不得要求女方是處女;女方不得要求男方是處男。

男方不得要求女方出具任何有關是處女的證明

第二條

男女雙方的身體應當屬於男女雙方自己。

女方不得把屬於女方自己的身體交給男方支配;男方不得把屬於男方自己的身體交給女方支配。

第三條

性生活應當在雙方自願、情況允許的條件下進行,任何一方不得強迫,威脅對方。

性生活應當確保男女雙方都得到性愛的享受。任何一方沒有享受到性愛,應

當明示給享受到性愛的另一方,另一方當且僅當地給予性愛上的補償。

性愛應當雙贏,任何一方的性冷淡均視作絕接性愛的明示。

第四條

由女方決定是否生育後代,男方不得強求。

女方決定生育後代,男方應當配合。

生育的後代應當跟女方姓,不得跟男方姓。

第五條

男女雙方共同生育的'後代,由男女雙方共同等額出資撫養。

女方應當保證她生育的後代是男女雙方共同生育的後代。

男方有權要求親子鑑定。

第六條

男女雙方應當辦理婚前各自財產公證。

在婚姻存續期間,男女雙方應當以各自的支出承擔相應的有限責任。

為明晰婚內財產,男女雙方在家庭生活所需的共用財產的支出上,應當平等協商並實行AA制;男女雙方在家庭生活所需的日常費用上實行AA制。

任何一方不得強迫另一方在共用財產和日常費用上多於對方支出。

第七條

男女雙方在互敬互愛的前提下,本著民主、平等、透明的原則,共同承擔家務。

男女雙方應當根據各自的特長共同做好每天的家務瑣事,所有家務要平均分配,自覺完成。

第八條

男女雙方應當牢記這些日子——對方的生日、初識紀念日、結婚紀念日,並給對方準備禮物。

結婚協議書 篇6

一、總則

1、本協議以雙方自願組建家庭,並以婚後家庭和睦,生活幸福為最高準則。

2、本協議經雙方(老公和老婆)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

3、本協議的修改程式:雙方任何一方可提出異議,雙方協商通過後進行修改,並經見證人見證簽字。

4、本協議的最終解釋權歸夫妻雙方。

二、權利

1、夫妻雙方有保留各自的朋友圈子和必要的私人空間的權利。

2、夫妻雙方有了解對方工作生活和心理狀況的權利,有了解對方收入和花銷情況的權利,雙方應主動交流溝通,任何一方不得故意隱瞞和欺騙。

3、夫妻雙方有提出無理由離婚的.權利,任何一方提出離婚,對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同時過錯方應賠償對方精神損失費用人民幣 年過節有義務參與應當參加對方父母、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等直系親屬的生日宴會等必須的活動,已促進小家大家都和和睦睦。

5、夫妻雙方承諾婚後互負貞操、忠誠義務,不得有婚外情婚外性等行為,如有一方違反者,應給付他方精神上損害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如果想和別的男人或者女人好,必須先提出離婚。(離婚條件參考第四條第4點)

6、絕對不發生家庭暴力,如有一方違反,經濟處罰人民幣 元次,存入夫妻公共賬戶,有意造成對方刑罰規定輕傷以上時,應給付他方精神上損害人民幣 元(大寫:拾萬圓整)。或若對方因此產生了心理陰影甚至影響以後共同生活,無過錯方可提出離婚,對方不可拖延。(離婚條件參考第四條第4點)情節嚴重交於當地公安機關刑法處理。

三、夫妻個人守則

1、夫妻間不得說謊(無論善意的還是故意的),包括與任何朋友(尤其以前的男女朋友)的聯絡,借貸,都應及時跟告知對方,以免引起誤會,影響感情。夫妻間不得有任何隱瞞,所講的必需是事實之部份或全部。

2、不得出入色情場所。(包括合法或非法之色情場所)

3、不可沉迷賭博。(包括合法或非法之賭博)

4、不可服食違禁藥物。

5、不可經常性攝取過量酒精。應酬及朋友聚會適量可理解,但堅決杜絕借酒發瘋,如辱罵對方人格,親人,甚至打罵。

6、夫妻間不可作出傷害彼此的行為。包括心理上、生理上,傷害之定義以雙方的感覺為依據(相應處罰可參照第五條第5、6點)。

8、夫妻間在任何時刻,均不能子失去聯絡。任何藉口,例如沒有帶電話、電話沒電…之類原因,皆不被接納。

9、夫妻間不能企圖或意圖影響各自的觀點意見、以及對事物的看法。若夫妻間對事物持有不同意見,以共同協商的意見為最後依據。

10、夫妻間不可沉迷工作,忽略家庭生活,一切需以家庭為重。

11、夫妻間需互相關心愛護,夫妻間有責任瞭解雙方之喜好,並應盡其所能滿足要求。

12、夫妻間應彼此尊重,不可勉強對方做任何非自願去做的事。

13、吵架不當著父母、親戚、鄰居的面吵,更不能在老人和孩子面前發生爭執。在公共場所給對方面子。

14、夫妻間繼續努力上進,不可懶惰墮落。若因個人發展不同步,導致雙方不再有共同語言,非過錯方可提出並讓對方改進,提醒超過三次,仍無進步,對方可提出離婚。

15、不管誰對誰錯,只要一吵架,男方必須先輕聲輕氣哄女方一次,女方才能馬上冷靜下來,否則一看到男方哇啦哇啦女方也忍不住哇啦哇啦,一旦造成嚴重後果,全部由男方負責。

16、要出氣不準砸東西,只能吃東西,實在手癢只能砸枕頭。吵架時男方不準掛電話

17、夫妻雙方不得對對方使用暴力及咬、掐、撓、摳、撕、抓等不恰當行為,如發生,不得傷及對方裸露部位。

18、夫妻雙方必須尊重對方家庭成員,發生任何情況,均不得辱及對方家庭成員。

19、夫妻雙方互不干涉對方隱私,保留各自個人生活空間,互不干涉對方的人身和行為自由

協議人簽字蓋章(未婚妻):

公正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結婚協議書 篇7

甲方:陳紅

乙方:鍾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在一個月內(20xx年5月12日至20xx年6月12日)不得吃零食(除水果、西紅柿、黃瓜),週一至週五必須每天三餐,雙休至少一餐。雙方相互監督。

二、甲乙任何一方若出現違約行為,洗碗兩週。自任何一方第二次違約起,一方每發現一次,少洗碗兩天,另一方增加兩天,最多累加三次。期間,可以跟蹤,如有發現,應拍照或錄影為證。

三、本協議書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原處理。

四、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05 月12 日 20xx年05月12日

結婚協議書 篇8

雙方因相親相愛而締結婚姻,故此雙方承諾婚後互負貞操,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條所規定的忠誠義務。為保證婚後生活的和睦,特簽訂以下協議:

一、老人贍養

1、雙方父母具有同等地位,享有同等待遇;

2、夫妻雙方本著尊老敬老的傳統美德,互相承諾婚後必須尊重孝敬對方父母,任何一方不得阻止對方贍養父母並必須協助另一方贍養雙方父母,對此不得有任何異議;

二、地位

1、夫妻雙方在家中擁有同等地位;

2、男方對家中的事情擁有決定權,女方擁有否決權;

三、子女

子女為夫妻雙方共同撫養教育,孩子的名字由夫妻雙方共同決定;

四、財產與債務

1、夫妻雙方必須勤儉持家,不得亂花錢;

2、夫妻雙方通過所以來源所獲得的財產不論對財產收益貢獻的大小,雙方均有平等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3、夫妻雙方共有財產均歸女方管理,雙方共同擁有財產的支配權;

4、一切債務均為夫妻共有債務,前提是雙方知曉債務來源;

五、親友

1、雙方親友具有同等地位;

2、夫妻雙方有義務陪另一方參加對方家庭活動、事項,不得找藉口推脫、拒絕;

六、夫妻間生活守則

1、無論吵架多嚴重,都不許提離婚,有錯一方要主動道歉,無錯一方在有錯方道歉並補償後要儘快原諒對方,錯誤的前提是沒有原則性錯誤,例如出軌;

2、夫妻之間應相互信任、相互忠誠,相互寬容、相互坦白,若雙方當事人中有一方行為不軋,或做出任何傷害夫妻感情的事,應視其情節嚴重進行處理,處理決定權由受傷害一方決定;

3、一方生氣的時候,另一方必須先承認錯誤,不與對方爭吵;

4、若雙方當事人中有一方感情出現變故(移情別戀),或其它異性朋友過於親密,則該當事人不得欺騙其變心行為,坦白相告,且與另一當事人協商處理該問題,若受害傷不想原諒過錯方,或過錯方有欺瞞行為,則受害方有權要求過錯方無條件答應任何合理要求,包括離婚;

5、外出超過12點必須告知對方,當女方對男方的去向產生疑問時,男方必須解釋到女方滿意為止;

6、丈夫需要定時向妻子報告行蹤。在任何時刻均不能與妻子失去聯絡。

7、丈夫如反以上條款中的任何一條,妻子有權要求丈夫答應任何處罰。

無論天山之巔、還是海上瀛洲只要你需要我、我都會跋山涉水趕到你身邊!我會在你無助時,給你力量;我會在你傷心時,給你依靠;我會在你失敗時,給你鼓勵。我用我的整個生命來愛你,所以我們一定要好好的!

1、無論發生什麼事情,都要一起面對,一起承擔,一起克服。

2、彼此都要剋制下自己的脾氣,別讓情緒影響彼此的感情。

3、不管未來的路有多難走,我們都要同舟共濟,一起去拼未來。

4、你一定要健健康康的,為了我,也一定要健康快樂的生活。

5、無論發生什麼事都不許瞞我,要讓我和你一起面對和承受。

6、我們都要堅定自己的心,不要受世俗的干擾,要抵擋住誘惑。

7、當彼此犯錯時,耐心的告訴對方,勸說對方改正,但不要爭吵。

8、要奔著我們倆的夢想而努力,一個家,有你,有我,有兩個寶寶。

9、把每一次爭吵當作調味劑,把每一次磨難當作墊腳石,這樣,我們的感情磨合到一定程度後,我們便無什麼障礙可言啦。

10、除了彼此、對任何人都很不屑、一定努力要讓彼此在一起!

本協議從即日起開始生效,履行期限為一輩子!

簽下本協議後,雙方必須要做到:生不離、死不棄!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結婚協議書 篇9

甲方(女)姓名:_____________

乙方(男)姓名:______________

茲因雙方情投意合,故訂於________年___月__日在________舉行婚禮儀式。為了能夠營造一個互信、互敬、互愛、互諒、健康樂觀、民主和諧的家庭氛圍、美滿婚姻的共識下,繼續發揚戀愛時期相互欣賞、互為促進的恩愛精神,使婚後的家庭幸福美滿。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婚姻法》中有關規定,雙方基於平等自願的情況下協商,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財產約定

(一)房產

甲方擁有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產一處,面積________平方米,為________權房,由________方式取得。

乙方擁有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產一處,面積________平方米,為________權房,由________方式取得。

婚後若對該房產進行處置,重置財產中如包含該部份財產價值,仍屬原產權人,不視作夫妻共同財產。婚後若對該房產另行添附,其增值部份視作夫妻共同財產。

(二)動產

1、甲方擁有貨幣存款人民幣________元。乙方擁有貨幣存款人民幣________元。

2、婚後,貨幣存款不因存單到期另行轉存而視作共同財產,因存款取得的利息收益仍歸原存款人所有。

3、婚後雙方繼承或接受的贈予歸各自所有,被繼承人和贈予人有明示的遵照明示。

(三)貴重物品約定

甲方擁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擁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婚後若對該部分財產變現,現金歸原所有人。

(四)家庭財務

1、登記後,乙方須向甲方公開經濟收入賬目,不得少報、瞞報和漏報。

2、乙方方將工資卡、信用卡及現金等所有收入,交由甲方管理和支配。

3、甲方承諾在管理家庭的經濟賬目中,財務公開。

4、甲方保證家庭收支平衡,並有節餘。

5、在單項家庭消費1000元以上,須告知對方,並一起商定。

二、相互忠誠義務

對方有知情權,並徵得對方同意方可,若違犯視同背叛性質。

三、信任尊重

(一)雙方要互為信任,不管什麼時候,都要信任對方。

1、若遇事心有疑問,應抱以信任和積極的態度,及時向對方求證。對方也應用積極的態度及時迴應,解釋,消除疑問。

2、雙方在出現任何問題時,都要抱著向前看的態度和加深感情的原則,以積極的態度化解矛盾,不出口傷人,不翻舊賬,不消極。

3、在雙方遇有矛盾、爭執,雙方要主動退讓,包容。必須傾聽對方的說明,解釋。

4、若雙方發生爭吵或生氣,必須當天和解,不管什麼不愉快的事不能放過夜,更不應以消極的態度,引入冷戰。

(二)夫妻個人守則

1、文明用語,相互尊重。一切能傷害彼此的`話語請三思後再說,杜絕一切難聽的罵人詞語。

2、夫妻間不得有任何隱瞞,不得說謊(無論善意的還是故意的),包括與任何朋友(尤其以前的男女朋友)的聯絡,借貸,都應及時告知對方,以免引起誤會,影響感情。

3、不得出入色情場所。(包括合法或非法之色情場所)

4、不可沉迷賭博。(包括合法或非法之賭博)

5、不可服食違禁藥物。

6、不可經常性攝取過量酒精。應酬及朋友聚會適量可理解,但堅決杜絕借酒發瘋。

7、夫妻間不可作出傷害彼此的行為。包括心理上、生理上,傷害之定義以雙方的感覺為依據。

8、夫妻間在任何時刻,均不能失去聯絡。2小時內任何藉口,例如電話沒電…之類原因,皆不被接納。

9、夫妻間不能企圖或意圖影響各自的觀點意見、以及對事物的看法。若夫妻間對事物持有不同意見,以共同協商的意見為最後依據。

10、若因個人發展不同,導致雙方不再有共同語言,非過錯方可提出並讓對方改進,若無改進,對方先提出警告,而後屢教不改則提出離婚。

11、夫妻間應彼此尊重,不可勉強對方做任何非自願去做的事。

12、夫妻間需互相關心愛護,夫妻間有責任瞭解雙方之喜好,並應盡其所能滿足要求。

13、吵架不當著父母、親戚、鄰居的面吵,更不能在老人和孩子面前發生爭執。在公共場所給對方面子。

14、吵架時男方不準掛電話,不管誰對誰錯,只要一吵架,男方必須先輕聲輕氣哄女方一次,否則一旦造成嚴重後果,全部由男方負責。

15、雙方在家裡吵架均不準一走了之,不許不帶手機和關機。更不可徹夜不歸。

16、有錯一方要主動道歉,無錯一方在有錯方道歉並補償後要儘快原諒對方。雙方都有錯時要互相檢討,認識錯誤並道歉。

17、男方不得與妻子或家人以外的異性有過分及不必要之親暱舉動。“過分”或“親暱”之定義由妻子界定。

18、夫妻雙方必須尊重對方家庭成員,發生任何情況,均不得辱及對方家庭成員。

19、女方例假期間,男方應儘量忍讓,不與其計較;應該替對方的身體健康著想,雙方若發生爭執,男方應自覺退讓。

20、xx年過節有義務參與對方直系親屬的生日宴會等必須的活動,已促進小家大家都和和睦睦。

21、夫妻雙方承諾婚後互負貞操、忠誠義務,不得有婚外情婚外性等行為,如有一方違反者,應給付他方精神損失費用(量具體情況來定金額)。如果想和別的男人或者女人好,必須先提出離婚。

22、絕對不發生家庭暴力,如有一方違反或若對方因此產生了心理陰影甚至影響以後共同生活,無過錯方可提出離婚,對方不可拖延。情節嚴重交於當地公安機關刑法處理。

23、如任何一方發生打罵虐待老人的情況,另一方均可提出離婚。

六、責任分擔

1、家務由夫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妻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採買日常用品。

(2)煮飯。

(3)洗碗。

(4)倒垃圾。

(5)清潔、整理家務。

(6)房屋之修繕。

(7)餵乳。

(8)換尿布。

(9)接送子女上下學。

(10)其它。

雙方應互相協助他方之家務工作

2、要珍惜雙方的勞動,愛護剛打掃乾淨的房間,不亂扔東西,及時整理衣物,保持清潔。

3、家裡的一般性事務由乙方決定,重大事務由雙方協商決斷。

4、家外的事務,由乙方出面交涉。

七、權

1、夫妻雙方有保留各自的朋友圈子(指正常社會關係的朋友)和必要的私人空間的權利。

2、夫妻雙方有了解對方工作生活和心理狀況的權利,有了解對方收入和花銷情況的權利,雙方應主動交流溝通,任何一方不得故意隱瞞和欺騙。

3、女方在懷孕、生病及哺乳期間等中有拒絕離婚的權利,男方不得提出異議。

4、夫妻雙方在離婚後有探視子女的權利,在子女未滿 8歲之前,任何一方不得單獨替子女作出重大決定,比如更改姓名、考學、工作等需要雙方協商解決。

八、義務

1、夫妻雙方有義務關心、愛護對方。外出參加吃飯聚會等活動必須提前彙報,未爭得對方允許,不得夜不歸宿(因工作出差、調動等情況除外)。

2、尊敬對方的父母長輩,不得打罵老人,不得虐待老人,不得嫌棄老人,吵架不開心不能對父母無禮。

3、婚後夫妻雙方有贍養各自父母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阻礙對方孝敬父母且有義務協助對方孝敬父母。

4、夫妻雙方負有生育子女的義務,不得以非醫學理由拒絕生育。

5、夫妻雙方有撫養教育子女的義務,離婚後有給予撫養費的義務。

6、夫妻一方意外亡故,另一方有贍養對方老人的義務。

九、特約事項。

婚後發現有修改和新增的必要,應及時處理。

雙方正式結婚前(以辦理登記手續為準)若因其中一方違反以上條約,另一方有權提出終止本協議。若有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異議,於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二份,未婚夫妻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結婚協議書 篇10

娶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嫁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擬定本協議。

一、協議原則

甲乙雙方在實現下列事實構成條件之後,本協議自動生效:

1、甲乙雙方均無配偶;

2、甲乙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

3、甲乙雙方均經過婚前質檢程式,且無任何質量問題;

4、甲乙雙方彼此中意順眼,並願意均攤9塊錢的辦證費;

5、甲乙雙方願意舉行婚禮儀式,儀式的內容及形式由雙方友好協商制定。若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時,由甲方決定。

二、基本條款

(一)工作:工作中應充滿動力和激情,甲乙雙方必須在法律法規以及家法家規允許的範圍內,利用智慧和勤奮想方設法多掙錢。任何一方在外受委屈或吃虧後,回家不得擺臭臉,更不得拿配偶、長輩及子女作為出氣筒。為表相互支援工作,雙方可以一起痛罵,罵完以後該幹嘛幹嘛;

(二)經濟:自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乙方應將每月收入總額的80%一次性交付甲方,乙方下月消費總額不得超過餘款。乙方付款應本著自願及時的原則,若未能按時支付,乙方應向甲方說明原因並徵得延付同意,否則需每天支付當月應繳總額的1%作為滯納金;

(三)勞務:甲方負責做飯,乙方負責洗碗,甲方負責洗衣,乙方負責掃地、拖地、倒垃圾。其餘家務雙方應本著互敬互愛的原則,在民主友好協商的前提下共同承擔;

(四)沐浴:甲方沐浴乙方負責擦背,乙方沐浴不得干涉甲方觀看自由;

(五)就寢:進屋就寢乙方應脫光,除非展示必要的性感內衣。辦房事時應堅持一箇中心兩個基本點三維立體全覆蓋的原則,乙方不得借勞累過度、體力不支等藉口草草了事,甲方亦不可在發現乙方出現口吐白沫、四肢抽搐的`情況下繼續實施房事行為;

(六)其他:

a.甲方提出的暖手暖腳要求,乙方不得拒絕,無論何時何地,乙方應在第一時間將甲方手腳貼住胸口;

b.除非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否則各方必須接聽電話或在十分鐘內回電話;

c.除非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否則每天凌晨1點前必須回家睡覺;

d.本協議所指不可抗力事件定義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e.其他未盡的事項由甲方填充。

三、爭議處理

(一)普通爭議處理原則:

a.乙方提出解決方案,甲方終審;

b.甲方提出解決方案,乙方響應。

(二)重大爭議處理原則:本協議所指重大爭議定義為離婚。本協議具有不可撤銷之約束力,不接受任何理由的退貨換貨行為。

四、其他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後生效,有效期至甲乙任何一方歇菜、嗝屁為止。

甲方(簽署):__________乙方(簽署):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結婚協議書 篇11

1、吵架不當著父母、親戚、鄰居的面吵,在公共場所給對方面子。

2、要出氣時,不準砸東西,只能吃東西,實在手癢只能砸枕頭

3、尊敬對方的父母長輩,吵架不開心不能對父母無禮。

4、無論吵架多嚴重,都不許提離婚,有錯一方要主動道歉,無錯一方在有錯方道歉並補償後要儘快原諒對方。

5、不管誰對誰錯,只要一吵架,男方必須先輕聲慢語哄女方一次,女方才能馬上冷靜下來,否則女方一看到男方哇啦哇啦女方也忍不住哇啦哇啦,一旦造成嚴重後果,全部由男方負責。

結婚協議書 篇12

甲方{姓名:老我,男,漢族,本市戶口,大學學歷,未婚,身份證號碼:略,家庭住址:略(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上述姓名為化名,相關資料略),以下亦可稱男方}

乙方[姓名:小她,女,漢族,本市戶口,大專學歷,未婚。身份證號碼:略,家庭住址:略(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上述姓名為化名,相關資料略),以下亦可稱女方]

本著友好協商、平等對待、互利互惠、免遭白眼、避免非議、共同對外、敷衍父母、麻痺親友等原則,雙方就結成合法夫妻一事簽定如下協議:

第一條:在經過一階段的交往瞭解以及反覆協商研究和討價還價後,雙方一致同意結成合法夫妻,現就有關籌備事項及舉辦結婚儀式的具體日程安排如下:

a、20xx年xx月xx日,男方依據風俗與父母一起呈送xx元(人民幣,以下同)及所需物品到女方家下聘(注:女方需保證該款項屆時須作為嫁妝返還男方);

b、20xx年xx月xx—xx日,雙方共同前往接受體檢(注:因某方身體健康原因而未能通過,本合約自動失效。如系女方原因,所下聘金女方應原款付還甲方,利息不計;如系甲方原因,乙方除利息及尾數不計外,聘金應歸還甲方,計xxx元整);

c、xx月xx—xx日,註冊登記;(注:所需費用男方支付)

dxx月xx日,拍攝婚照;(注:所需費用男方支付)

e、20xx年xx月xx日,確定婚宴舉辦酒店;

f、xx月xx-xx日,擬定請柬(雙方均同意在保證“救本”的原則下,除將以往的付出連本帶利收回,還須保證對某部分人在將來足夠連本帶利返還,以儘量避免無謂的損失)。

g、2月14日,舉辦婚禮。

第二條: 擬設婚宴xx桌(如有增加,依實際數量按本款所定方式處理),其中男方xx桌,女方xxx桌,每桌xxx元,女方桌數費用自行負責(婚宴結束後,男方先行墊付,但女方需在三天內還付男方,共計xxxx元,男方同意其中的菸酒飲料由甲方統一承付)。

第三條: 所收禮金雙方同意按此方式處理,即:男方父母所收款項由男方父母收受,女方父母亦同,雙方如何與父母分配宴席費用自行協商,雙方所有收入各自保管。

第四條: 甲方同意其中的'喜糖喜餅費用由甲方負責,女方不必分攤該部分支出。

第五條: 除34寸彩電及其中一部空調由乙方購買作為象徵性的嫁妝外(擁有權為女方),其餘物品應由甲方購置,包括:cav音響一套,新房彩電(29寸)一臺,最新高階電腦一套(含掃描器及彩色印表機),dvd一臺,空調三部及相關傢俱家電(擁有權為甲方),但甲方購送乙方的高階鑽戒兩枚、高階情人對錶一枚、高階鈦金眼鏡一付、腳鏈一對等女用品歸屬乙方。

第六條: 甲方暫用其父母提供的住房作為結婚用房,如果以後有能力購置新房且雙方依然存在相對較好的夫妻關係,如何支付費用及享有其產權,雙方同意另行協商補充。

第七條: 為節省支出,雙方均同意婚後每月邀請父母團聚不得超過兩次,超過次數所需費用由當事方自行承擔。

第八條: 為節約開支,雙方均同意每月共同前往各自父母親處三次以上(週六或週日,視具體情況適當調整,且必須是午飯前到晚飯後回返),能空手最佳,如需禮品,原則上以每次30元為最高標準,由雙方各自承擔。

第九條: 為避免閒話及背上不孝之惡名,雙方同意,每月酌情給予各自父母200- 300元生活補貼,特殊情況需超過者應經雙方同意,並由雙方共同分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