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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系核查的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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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新時代,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承諾書,承諾書通常是要求以書面訂立的合同,其承諾也必須採取書面形式。還是對承諾書一籌莫展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體系核查的承諾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體系核查的承諾書

體系核查的承諾書1

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本“XXXXXXX”產品首次註冊體系核查申請資料如下:

一、醫療器械質量管理體系核查承諾書

二、註冊申請人基本情況表

三、註冊申請人組織機構

四、企業負責人、生產、技術和質量管理部門負責人簡歷,學歷和職稱證書影印件

五、企業總平面佈置圖、生產區域分佈圖

六、一年內環境檢測報告影印件

七、產品工藝流程圖

八、主要生產裝置和檢驗裝置

九、企業自查報告

十、擬核查產品與既往已通過核查產品在生產條件、生產工藝等方面變化情況的說明

以上內容和所附資料均真實、合法,所附資料中的資料均研究和檢測該產品得到的資料。如有不實之處,我單位願負相應的法律責任,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

特此承諾

體系核查的承諾書2

第一條 為規範醫療器械註冊質量管理體系核查工作,根據?醫療器械註冊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號)和?體外診斷試劑註冊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號)的相關規定,制定本操作規範。

第二條 本操作規範適用於境內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註冊質量管理體系核查。

第三條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對申請人進行與產品研製、生產有關的質量管理體系核查。境內第三類醫療器械註冊質量管理體系核查,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總局”)技術審評機構通知相應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開展核查,必要時參與核查。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開展核查。

第四條 境內第三類醫療器械註冊質量管理體系核查,由總局技術審評機構向相應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出通知。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告知註冊申請人。

第五條 註冊申請人應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出具醫療器械質量管理體系核查承諾書,承諾可隨

時接受現場檢查。註冊申請人不能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安排的時間內接受現場檢查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將情況告知總局醫療器械技術審評機構,總局醫療器械技術審評機構終止技術審評,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作出不予註冊的決定。

第六條 註冊申請人應當按照本操作規範的要求(見附件1)向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相關資料。註冊申請人對所提交資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第七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註冊申請人提交的註冊質量管理體系核查資料進行形式審查。符合要求的,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不符合要求的,應當一次性要求註冊申請人進行補充。註冊申請人未在1個月內提交補充材料的,終止審查。體系核查終止審查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將情況告知總局醫療器械技術審評機構,總局醫療器械技術審評機構終止技術審評,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作出不予註冊的決定。

第八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經審查,確認註冊質量管理體系核查資料符合要求後,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質量管理體系核查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開展現場檢查前5個工作日通知總局技術審評機構和註冊申請人。

第九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照質量管理體系相關要求開展現場檢查。體外診斷試劑產品按照

?關於印發?體外診斷試劑質量管理體系考核實施規定(試行)?、<體外診斷試劑生產實施細則(試行)>和?體外診斷試劑生產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考核評定標準(試行)?的通知?(國食藥監械?20xx?239號)的標準開展現場核查。

第十條 檢查組實施現場檢查前應當制定現場檢查方案。現場檢查方案內容包括:企業基本情況、檢查品種、檢查目的、檢查依據、現場檢查時間、日程安排、檢查專案、檢查組成員及分工等。

現場檢查時間一般為1—3天,根據企業具體情況可適當縮短或延長。檢查組應當由2名以上檢查員組成,檢查員在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範檢查員庫中選派。總局技術審評機構可在必要時派人蔘與核查。

第十一條 現場檢查實行檢查組長負責制。檢查組長負責組織召開現場檢查首次會議、末次會議以及檢查組內部會議,負責現場檢查資料彙總,審定現場檢查結論。

第十二條 現場檢查開始時,應當召開首次會議。首次會議應當由檢查組成員、觀察員、企業負責人、管理者代表和相關人員參加。內容包括確認檢查範圍、落實檢查日程、宣佈檢查紀律和注意事項、確定企業聯絡人員等。

第十三條 檢查員應當按照檢查方案進行檢查並根據檢查評定標準,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如實記錄。

第十四條 在現場檢查期間,檢查組應當召開內部會議,交流檢查情況,對疑難問題進行研究並提出處理意見,必要時

應予取證。檢查結束時,檢查組應當召開內部會議,進行彙總、評定,並如實記錄。檢查組內部會議期間,企業人員應當迴避。

第十五條 現場檢查結束前,應當召開末次會議。末次會議應當由檢查組成員、觀察員、企業負責人、管理者代表和相關人員參加。內容包括檢查組向企業通報現場檢查情況,企業對現場檢查情況進行確認。對於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有異議的,企業應當提供書面說明。

第十六條 現場檢查的記錄表單可參照?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範(試行)?(國食藥監械?20xx?833號),體外診斷試劑產品的現場核查記錄表單可參照?關於印發?體外診斷試劑質量管理體系考核實施規定(試行)?、<體外診斷試劑生產實施細則(試行)>和?體外診斷試劑生產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考核評定標準(試行)?的通知?(國食藥監械?20xx?239號)。

第十七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本次申請註冊產品與既往已通過核查產品生產條件及工藝變化的情況酌情進行現場核查,避免重複核查。

第十八條 現場檢查的結論分為“通過檢查”、“整改後複查”、“未通過檢查”三種情況。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檢查組提交的現場檢查資料進行稽核,並提出核查結論,核查結論為“通過核查”、“整改後複查”、“未通過核查”三種情況。

第十九條 未通過核查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作出不予

註冊的決定。

整改後複查的,整改複查工作由原核查部門進行。企業應當在6個月內向原核查部門提交複查申請及整改報告。原核查部門應當在收到複查申請後30個工作日內完成複查。企業達到通過核查的標準後,方可進行生產。

第二十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在做出核查結論後10個工作日內,將核查結果(見附件2)報送總局技術審評機構。整改後複查通過的核查結果,由註冊申請人以補充資料的形式提交給總局技術審評機構。

第二十一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參照本操作規範自行制定境內第二類醫療器械註冊質量管理體系核查的相關工作程式及要求。

附件:1.醫療器械註冊質量管理體系核查提交資料

2.境內醫療器械註冊質量管理體系核查結果通知單

體系核查的承諾書3

我自願接受 (派出機關)的委派,承擔實地核查觀察員任務,保證做到:

1、遵守國家質檢總局、山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關於實地核查觀察員的有關規定,服從管理,認真執行工作程式,遵守工作紀律。

2、以嚴肅認真的態度,公正、客觀地做好實地核查觀察工作,並對實地核查觀察記錄的客觀性、真實性負責。

3、未經受被核查企業的書面許可,不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技術祕密、商業機密和管理資訊。

4、不利用職務之便,刁難被核查單位,索取、收受被核查單位財物,不在企業報銷發票,不參加企業安排的娛樂活動和宴請;不要求被核查單位接受有償諮詢、服務,或謀取其他不當利益。

5、不參加與本人有利益關係的被核查單位實地核查觀察工作,不為被核查單位拉關係、謀取私利。

6、不干預審查組正常實地核查工作,不對實地核查工作施加妨礙核查公正性的影響。

若違反上述承諾,本人願接受有關部門依法做出的處理。

承諾人簽名: 年 月 日

(注:此件一式兩份,分別由承諾人儲存和市局存檔。)

實地核查觀察員派遣通知書

_______ 、現場審查組:

依據《山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的要求, ____ ___(觀察員姓名)將作為_____ _ (申請單位名稱)的 ___ ____的觀察員,請予以配合。

(公章)

年 月 日

抄送:(被審查單位所在地縣級局名稱)

實地核查觀察記錄

核查計劃編號: 核查日期: 審查組長: 成員: 觀察員:

注: 1、此表由觀察員獨立填寫,內容應準確、真實。

2、紙質材料一式兩份,報市局許可辦和縣級局存檔。

體系核查的承諾書4

本單位及該工程主要責任人承諾在該工程建設過程中一定認真履行下列相應職責,並依法承擔終身質量責任:

(一)依法簽訂施工圖委託審查合同(協議書),嚴格按照認定的審查機構類別和認定範圍開展施工圖審查業務,不越級和超範圍審查或以其他審查機構的名義承攬審查業務,不允許其他單位或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審查業務,不接受與所審專案的建設單位、勘察、設計企業有隸屬關係或其他利害關係的委託審查業務,不使用未經認定或不符合相關條件的審查人員或與所審專案的相關單位有隸屬關係或其他利害關係的審查人員進行審查。

(二)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政策性審查和技術審查,確保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設計安全,保證勘察設計企業和註冊執業人員以及相關人員已按規定在施工圖上加蓋相應的圖章和簽字,且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要求。

(三)如實將審查中發現的建設單位、勘察設計企業和註冊執業人員違反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問題告知相關單位,經提出,相關責任單位不予以整改的,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四)各專業審查人員的審查記錄齊全,出具的審查報告簽字、蓋章手續完善,審查記錄、審查合格書、全套施工圖紙等有關資料及時歸檔並長期儲存。按照規定時限完成委託審查專案,審查合格的,及時提供規定套數的加蓋有建築工程施工圖審查專用章的施工圖紙。

(五)建立、健全內部技術管理和質量管理體系及相關管理制度,加強自律,認真履行審查職責,不出具虛假審查報告,對超規模、超標準設計的建設專案不出具施工圖審查合格報告。

(六)及時對建設單位提出的施工圖設計檔案變更進行審查並加蓋建築工程施工圖審查專用章。

(七)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單位公章)法人代表簽章:

年月日

體系核查的承諾書5

第一條 為規範醫療器械註冊質量管理體系核查工作,根據 醫療器械註冊管理辦法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號)和 體外診斷試劑註冊管理辦法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號)的相關規定,制定本操作規範。

第二條 本操作規範適用於境內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註冊質量管理體系核查。

第三條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對申請人進行與產品研製、生產有關的質量管理體系核查。境內第三類醫療器械註冊質量管理體系核查,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總局”)技術審評機構通知相應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開展核查,必要時參與核查。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開展核查。

第四條 境內第三類醫療器械註冊質量管理體系核查,由總局技術審評機構向相應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出通知。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告知註冊申請人。

第五條 註冊申請人應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出具醫療器械質量管理體系核查承諾書,承諾可隨

時接受現場檢查。註冊申請人不能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安排的時間內接受現場檢查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將情況告知總局醫療器械技術審評機構,總局醫療器械技術審評機構終止技術審評,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作出不予註冊的決定。

第六條 註冊申請人應當按照本操作規範的要求(見附件1)向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相關資料。註冊申請人對所提交資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第七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註冊申請人提交的註冊質量管理體系核查資料進行形式審查。符合要求的,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不符合要求的,應當一次性要求註冊申請人進行補充。註冊申請人未在1個月內提交補充材料的,終止審查。體系核查終止審查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將情況告知總局醫療器械技術審評機構,總局醫療器械技術審評機構終止技術審評,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作出不予註冊的決定。

第八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經審查,確認註冊質量管理體系核查資料符合要求後,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質量管理體系核查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開展現場檢查前5個工作日通知總局技術審評機構和註冊申請人。

第九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照質量管理體系相關要求開展現場檢查。體外診斷試劑產品按照關於印發<體外診斷試劑質量管理體系考核實施規定(試行)>、<體外診斷試劑生產實施細則(試行)>和<體外診斷試劑生產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考核評定標準(試行)>的通知的標準開展現場核查。

第十條 檢查組實施現場檢查前應當制定現場檢查方案。現場檢查方案內容包括:企業基本情況、檢查品種、檢查目的、檢查依據、現場檢查時間、日程安排、檢查專案、檢查組成員及分工等。

現場檢查時間一般為1—3天,根據企業具體情況可適當縮短或延長。檢查組應當由2名以上檢查員組成,檢查員在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範檢查員庫中選派。總局技術審評機構可在必要時派人蔘與核查。

第十一條 現場檢查實行檢查組長負責制。檢查組長負責組織召開現場檢查首次會議、末次會議以及檢查組內部會議,負責現場檢查資料彙總,審定現場檢查結論。

第十二條 現場檢查開始時,應當召開首次會議。首次會議應當由檢查組成員、觀察員、企業負責人、管理者代表和相關人員參加。內容包括確認檢查範圍、落實檢查日程、宣佈檢查紀律和注意事項、確定企業聯絡人員等。

第十三條 檢查員應當按照檢查方案進行檢查並根據檢查評定標準,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如實記錄。

第十四條 在現場檢查期間,檢查組應當召開內部會議,交流檢查情況,對疑難問題進行研究並提出處理意見,必要時應予取證。檢查結束時,檢查組應當召開內部會議,進行彙總、評定,並如實記錄。檢查組內部會議期間,企業人員應當迴避。

第十五條 現場檢查結束前,應當召開末次會議。末次會議應當由檢查組成員、觀察員、企業負責人、管理者代表和相關人員參加。內容包括檢查組向企業通報現場檢查情況,企業對現場檢查情況進行確認。對於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有異議的,企業應當提供書面說明。

第十六條 現場檢查的記錄表單可參照 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範(試行),體外診斷試劑產品的現場核查記錄表單可參照 關於印發 體外診斷試劑質量管理體系考核實施規定(試行) 、<體外診斷試劑生產實施細則(試行)>和 體外診斷試劑生產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考核評定標準(試行)的通知。

第十七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本次申請註冊產品與既往已通過核查產品生產條件及工藝變化的情況酌情進行現場核查,避免重複核查。

第十八條 現場檢查的結論分為“通過檢查”、“整改後複查”、“未通過檢查”三種情況。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檢查組提交的現場檢查資料進行稽核,並提出核查結論,核查結論為“通過核查”、“整改後複查”、“未通過核查”三種情況。

第十九條 未通過核查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作出不予註冊的決定。

整改後複查的,整改複查工作由原核查部門進行。企業應當在6個月內向原核查部門提交複查申請及整改報告。原核查部門應當在收到複查申請後30個工作日內完成複查。企業達到通過核查的標準後,方可進行生產。

第二十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在做出核查結論後10個工作日內,將核查結果(見附件2)報送總局技術審評機構。整改後複查通過的核查結果,由註冊申請人以補充資料的形式提交給總局技術審評機構。

第二十一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參照本操作規範自行制定境內第二類醫療器械註冊質量管理體系核查的相關工作程式及要求。

體系核查的承諾書6

1、可提供的優惠條件

(1) 對使用者售前及售中、售後活動過程中詳細周到的培訓指導,保障後期工作質量。

(2) 對使用者定期電話尋訪及24小時服務,隨時向用戶提供必要的服務資訊。

(3) 無償提供裝置操作、升級及相關事項的諮詢服務。

(4) 如使用者需裝置升級換代,原機型給予一定的比例折扣。

(5) 對售出的裝置隨機提供整套技術檔案(產品合格證、安裝操作使用說明書、維修保養卡、裝箱清單等)。

(6) 指導使用單位把工作開展起來,在搞好優質服務、社會效益的基礎上,共同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

(7)為確保使用者不因故障而影響工作進度,我們鄭重承諾:在保修期內提供部分週轉機,以便及時解決使用問題。

2、產品售前、售中及售後服務情況

(1) 售前、售後服務服務的內容

本公司以“超值服務”這宗旨,為使用者提供“售前、售中、售後”的全過程系列服務,具體內容包括:

①在保修期內接到使用者要求對所購產品進行維修的通知後,立即給予服務。 ②公司對所售裝置,在驗收合格後,十二個月內免費保修,並終身維修。對於超過保修期的維修要求,我方仍將負責服務,同時收取事實成本費。

③公司設有服務監督電話,一旦使用者對公司提供的服務有任何不滿的地方,可以直接電話通知公司,我方將在8小時內給予使用者滿意答覆。

(2) 售後服務的質量標準

售後服務是銷售全部過程的繼續,是公司形象及信譽的具體體現,它是公司與使用者之間保持長久的橋樑,是公司財富的積累,因此售後服務既是業務員的重要工作內容,也是公司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①認真耐心地解答使用者在使用中遇到的疑難問題。如所提出的問題服務人員無法解答,應立即將問題移交相關部門及時準確為使用者解決實際問題。

②如使用者確有無法通過電訊解決的問題,根據具體情況及時提供使用者滿意的技術服務。

③根據產品的不斷更新,及時向用戶介紹,推薦新技術、新產品,併為使用者提供不同形式的交流機會。

④徵求使用者的意見和建議,迅速將使用者資訊反饋到資訊部,並做出響應,虛心接受對於有利於公司產品進步的合理化建議。

⑤裝置維修由公司全權負責,及時解決問題,同時做好維修記錄並存檔,儘可能的提高效率,減少公司及使用者損失。

3、售後服務承諾

我們承諾,在正常使用情況下:

(1)自使用者收到裝置並驗收合格之日起非人為造成的故障,十二個月內免費保修,終身維修,在質保期內出現製造質量問題給予無條件更換。 (2)隨時向用戶提供使用經驗和資訊

上海易測儀器裝置有限公司

20xx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