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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電協議書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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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時代,我們都跟協議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協議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想寫協議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安全用電協議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安全用電協議書通用15篇

安全用電協議書1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協議書

總包單位: 河北天巨集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分包單位:

工程名稱: 沙河南一村租賃房 為了確保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及《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等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規定,負責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督、管理。

2.稽核乙方臨時用電申請,編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稽核乙方編制的臨時用電方案;並建立健全臨時用電檔案。

3.提供施工電源,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並按規定收繳乙方用電費用。

4.對乙方電氣作業人員進行稽核,符合要求後將相關特種作業人員的花名冊、操作證影印件(蓋紅章)等進行歸檔,並納入總包統一管理。對不符合規定的特各作業人員有權予以清退。5.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用電教育培訓,對臨時用電值班電工進行現場安全生產教育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並對乙方進行書面安全用電交底。

6.對乙方進場的電氣裝置(如開關箱、移動箱、電焊機、燈具等)、材料進行檢驗,合格後採取取樣封存對比,以確保所有進行電氣裝置、材料合格、有效。

7.對乙方負責施工安裝的臨時用電工程進行驗收,合格後方準投入使用。

8.對乙方臨時用電裝置、設施(含施工區、生活區等用電)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隱患問題責成乙方予以及時、全面、徹底整改,並按規定予以處罰;對嚴重用電隱患有權立即停止使用、切斷電源。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規範、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以及甲方臨時用電相關規定,服從甲方安全用電管理。並對所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裝置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並按甲方指定配電箱、專用開關接線用電,不得隨意改動和使用甲方現場的臨時用電線路和裝置。

3.配備臨時用電管理人員,設專職值班電工。值班電工應持證上崗,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按規定做好記錄。

4.按規定編制臨時用電方案,履行審批手續,並建立健全臨時用電檔案資料。5.臨時用電裝置、器材必須使用合格產品,並正確安裝使用;使用中加強用電檢查和維護工作,嚴禁各種機電裝置帶病執行。確保管轄區域內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達標。

6.對所屬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用電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杜絕違章操作,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確保安全用電。

7.在使用甲方提供臨時電源時,對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對甲方提出整改意見。對甲方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臨時用電問題或隱患,必須按要求認真落實整改,並接受相應的處罰。

三、事故處理

1.由於甲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觸電事故,由甲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乙方有義務負責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2.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觸電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甲方或第三方有義務負責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3.由於雙方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觸電事故,根據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劃分,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4.乙方現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觸電事故後,必須立即向甲方報告,並按照北京市有關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遲報或者隱瞞不報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補充條款: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帶安全帽。

2、等高作業必須系掛安全帶

3、施工現場及樓內禁止大小便。

4、施工現場禁止吸菸,如發現私自動用火源和電焊未開動火證的將重罰,並清除現場200-500元。

5、對不服從管理批評和教育的,不在此工地使用給與清除並罰款500-1000元。

6、對無理取鬧喝酒鬧事的清除工地並罰款1000-20xx元。

7、不是機械操作手禁止動用與自己無關的機械,出現事故自行負責。

8、未經允許非電工嚴禁私自接電。本協議與雙方經濟合同時效相同,簽訂經濟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自簽字蓋章之日起至乙方退場之日止。

甲方單位(章)乙方單位(章)專案負責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2

甲方:****************務樓工程專案部

乙方:(電梯安裝施工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精神。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確保施工現場生產合理安全用電,杜絕觸電事故的發生,依據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用電規範》即〔JGJ46-20xx〕和建設部《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即(JGJ59-20xx)規範以及北京市建委頒發的《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以及國家,北京市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和本專案制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管理目標,經雙方確認達成如下《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協議書》。

此“協議書”只適用於中鐵六局集團鐵路路網性行車乘務樓工程專案。

一、目標

1. 觸電傷亡事故為零;

2. 杜絕電氣火災事故的發生;

3. 達到北京市安全文明樣板工地的要求;

二、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施工現場的臨時電源連線點;

2.制定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管理制度,和下發不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

3.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並加強檢查,對檢查和定期檢查進行記錄,及時解決發現的問題,消除安全隱患,並對違規現象進行罰款;

4.掌握施工現場的用電情況,做好各分包單位安全施工用電的協調工作;

5.對違章用電和違章操作人員進行處理。

三、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配備一名專(兼)職的臨時用電管理人員,和滿足施工現場施工需要並結合本專案的難易程度配備合格的臨電電工。

2.乙方每日安排電工巡視檢查,保證用電裝置必須做好保護接零、重複接地等處於完好狀態。保護零線必須為黃綠雙色線,嚴禁使用老化及破損線和非橡套纜線。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應定人、定措、定時間進行解決或整改。

3.乙方負責對臨電維護維修人員進行相關和安全技術知識的陪訓和教育,並且監督臨電人員防護用品的配備和持證情況;

4.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須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xx)和《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xx)和國家北京市以及中鐵六局集團有限公司的'相關規定執行,並確保達到北京市安全文明樣板工地。

5.乙方單位在進場時的所有臨電器材必須經過甲方檢查、驗收,經檢驗合格後方可進入施工現場使用,並提供相應的臨電器材合格證。

6.施工現場所有電氣線路、配電箱、電氣裝置、設施,施工照明等在使用操作時必須由合格的電工來操作,嚴禁非電工進行操作。電工人員應在操作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安全防護用品。

7.甲方的配電箱、電纜線、照明燈、開關、用電標識、運輸機械、施工完成的作業面等,乙方施工時應注意成品保護,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

8.乙方必須本著節約用電的原則力爭節約用電,用電裝置停用時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生活區宿舍內應做到人走燈滅。

9.乙方的維護電工必須持有效證件並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電工的人數必須滿足施工的需要,且每班不得少與兩名電工並做到一人監護,一人操作。

10.施工現場的配電箱、開關箱內裝置必須完好無損、裝備端正、牢固可靠。

11.搬遷或移動配電箱或用電裝置時必須經電工斷電處理後方可進行。對臨時用電設施使用過程中發現的異常情況應由電工人員處理,必要時應向有關人員報告和解決。

12.配電箱應放置平穩牢固,嚴禁倒放或平放,配電箱的周圍應有兩人同時工作的足夠空間和通道,嚴禁在配電箱防護欄2m內堆放建築材料及雜物,室外配電箱必須做好防雨、防咂、措施。

13.用電裝置必須由三級、開關箱供電,所有固定式的用電裝置必須做到一機一箱一閘一漏,嚴禁一閘多用,電箱與裝置的水平距離不應大於3m。三級配電箱、開關箱,應由二級配電箱漏電接出。

14.三級配電開關箱380V、220V必須分開,專箱專用,嚴禁混用。

15.施工現場必須達到三級配電,逐級設定漏電保護裝置,實行分級保護,形成完整的保護系統。

16.二級箱、三級箱、開關箱漏電開關額定值與動作整定值應逐級匹配。

17.二級配電箱於三級配電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與手持電動工具之間的距離不得大於5m。

18.施工現場、辦公區、宿舍嚴禁私接亂拉電源線,嚴禁使用電爐等電熱器具,嚴禁違章用電和非電工操作。電氣操作人員必須經常學習關於電氣方面的知識、電氣操作規程,把好施工現場安全用電關,確保施工的安全用電。

19.各種電氣裝置、設施的金屬外殼、金屬支架和底座,必須採取可靠的接零保護。所使用的保護線必須為雙色(黃綠色)機械裝置的保護線應應引至外邊,並且應壓接緊固。

20.導線上嚴禁搭、掛、壓其他物體,不得把電源線直接綁在金屬物體上或腳手架上,更不能把電源線泡在水裡或拖地使用,應用絕緣S鉤掛設或絕緣導線綁紮固定,高度不能低於2.4m。不能掛設的導線(電焊機一次線、其它裝置導線等)必須穿絕緣管加以保護。

21.施工現場所使用的機械裝置,必須經過搖測經搖測合格後方能使用。搖測後的資料必須報總包安質部進行備案。,

22.現場使用移動式碘鎢燈照明,必須採用密閉式防禦燈具,碘鎢燈的金屬外殼和金屬支架應做好接零保護,金屬支架杆手持部位應採取絕緣措施。電源線使用護套電纜線,碘鎢燈的高度室外應不低於3m,室內不低於2.4m。

23.施工現場內應使用II、III類手持工具。I類電動工具應淘汰。

24.宿舍內、地下室、特別潮溼的場所應使用低壓照明燈具,應使用36V或36V以下的照明,行燈的手柄應堅固、絕緣良好,電源線應使用橡套電源線,不得使用塑膠線。低壓變壓器應裝設在電箱內,符合戶外電器安裝要求。

25.現場供電電纜應嚴格執行電纜敷設規定要求。進出建築物或沿牆水平敷設時線路必須加以保護,並應掛好標識。

26.乙方的電氣負責人必須對維護電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對本單位的用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27.本現場的供電方式應採用三相五線制TN-S系統。

28.電錶、二級箱及以下的配電設施由乙方自行解決。

29.電焊機必須配備電焊機專用箱,電焊機一、二次側應加防護罩,電焊機一次線不應大於5m,二次線長度應小於30m,二次線必須雙線到位。

四、乙方在施工期間嚴格按照施工規範要求施工,因乙方原因導致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解決並承擔全部責任。

五、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各持一份。

六、本協議此協議簽字之日起生效,施工完成後終止。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3

甲方:*油田集團路橋公司汙水深度處理廠專案部

乙方:

為了保證汙水深度處理廠專案施工現場、辦公區域、生活區域安全用電,避免用電安全事故的發生,甲方特制定如下安全用電條例,以供乙方用電時遵守執行。

施工現場安全用電條例

1、嚴格執行電氣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1、嚴格執行“三級配電二級保護”的用電安全規範。施工現場必須採用tn-s接零系統“即三相五線制”一定要落實到位。嚴格執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四個一”規定。不符合用電安全規範、規定時,乙方不得擅自用電。

2、發現電線斷落在地上,不能直接用手去揀。派人看守,不讓人、車靠近,特別是高壓導線斷落在地上時,應遠離其米範圍以外。通知電工或供電部門處理。

3、對規定使用接地的用電機具的金屬外殼要做好接地保護,不要忘記給三眼插座、插座盒安裝接地線;不要隨意將三眼插頭改為兩眼插頭。

4、不要亂拉亂接電線,不私自或讓無資質的人員鋪設電線和接裝用電裝置,安裝、電動工具。

5、在更換熔斷絲、拆修用電裝置、用電機具、電動工具或移動用電機具裝置時必須切斷電源,不要冒險帶電操作。

6、雷雨天在施工作業區人行走,不要用手觸電杆及電杆拉線,以防觸電。

7、發現用電裝置、用電機具、電動工具冒煙或聞到異味時,要迅速切斷電源進行檢查。

8、漏電保護開關應安裝在無腐蝕性氣體、無爆炸危險品的場所,要定期對漏電保護開關進行靈敏性檢驗。

生活區安全用電條例

1、超負荷用電,如用電負荷超過規定容量,應到用電管理部門申請增容;空調、烤箱等大容量用電裝置應使用專用線路。

2、要選用合格的電器,不要貪便宜購買使用假冒偽劣電器、電線、線槽(管)、開關、插頭、插座等。

3、不準靠近或接觸任何有電家電的帶電部分,特別是黑白、彩色電視機的高壓行輸出部分,以免被電擊傷。

4、要選用與電線負荷相適應的熔斷絲,不要任意加粗熔斷絲,嚴禁用銅絲、鐵絲、鋁絲代替熔斷絲。

5、不用溼手、溼布擦帶電的燈頭、開關和插座等。

6、要將電視機室外天線安裝得牢固可靠,不要高出附近的避雷針或靠近高壓線。

7、晒衣架要與電力線保持安全距離,不要將晒衣竿擱在電線上。電加熱裝置上不能烘烤衣物

8、電源開關外殼和電線絕緣有破損不完整或帶電部分外露時,應立即找電工修好,否則不準使用。

臨時安全用電條例

1、臨時用電的施工組織設計

1、臨時用電裝置在5臺及5臺以上或裝置總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2、臨時用電裝置在5臺以下和裝置總容量在50kw以下者,應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3、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和步驟應包括:

4、臨時用電工程圖紙必須單獨繪製,並作為臨時用電施工的依據。

5、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技術負責人稽核,經主管部門批准後實施。

6、變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履行第條規定手續,並補充有關圖紙資料。

7、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複雜性相適應。

2、各類用電人員應做到:

1、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裝置的效能;

2、使用裝置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使用電工專用工具,並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裝置帶“病”運轉;

3、停用的裝置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封掛標誌牌。

4、負責保護所用裝置的負荷線、保護零線和開關箱。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5、搬遷或移動用電裝置,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並作妥善處理後進行。

6、臨時用電工程的定期檢查時間:施工現場每月一次;檢查時,應複查接地電阻值。

7、檢查工作應按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對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處理,並應履行復查驗收手續。

3、焊接機械

1、焊接機械應放置在防雨和通風良好的地方。焊接現場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機變壓器的一次側電源線長度應不大於5m,進線處必須設定防護罩。

2、使用焊接機械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對發電機式直流弧焊機的換向器,應經常檢查和維護。

3、焊接機械的二次線宜採用yhs型橡皮護套銅芯多股軟電纜。電纜的長度應不大於30m。

手持式電動工具

1、一般場所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時,應裝設額定動作電流不大於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於0s的漏電保護器。

2、露天、潮溼場所或在金屬構架上操作時,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裝設防濺的漏電保護器。

3、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採用耐氣候型的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並不得有接頭。

4、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使用前必須作空載檢查,運轉正常方可使用。

3、臨時照明器的選擇應按下列環境條件確定:

1、正常溼度時,選用開啟式照明器;

2、在潮溼或特別潮溼的場所,選用密閉型防水防塵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燈頭的開啟式照明器;

3、含有大量塵埃但無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採用防塵型照明器;

4、對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必須按危險場所等級選擇相應的.照明器;

5、在振動較大的場所,選用防振型照明器;

6、對有酸鹼等強腐蝕的場所,採用耐酸鹼型照明器。

一般場所宜選用額定電壓為220v的照明器。對下列特殊場所應使用安全電壓照明器:

1、在潮溼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於24v。

2、在特別潮溼的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於12v。

使用行燈應符合下列要求:

1、電源電壓不超過36v;

2、燈體與手柄應堅固、絕緣良好並耐熱耐潮溼;

3、燈頭與燈體結合牢固,燈頭無開關;

4、燈泡外部有金屬保護網;

5、金屬網、反光罩、懸吊掛鉤固定在燈具的絕緣部位上。

應急處置觸電事故

電流對人體的損傷主要是電熱所致的灼傷和強烈的肌肉痙攣,這會影響到呼吸中樞及心臟,引起呼吸抑制或心跳驟停,嚴重電擊傷可致殘,甚至直接危及生命。

1、要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應立即拉下電源開關或拔掉電源插頭,若無法及時找到或斷開電源時,可用乾燥的竹竿、木棒等絕緣物挑開電線。

2、將脫離電源的觸電者迅速移至通風乾燥處仰臥,將其上衣和褲帶放鬆,觀察觸電者有無呼吸,摸一摸頸動脈有無搏動。

3、施行急救。若觸電者呼吸及心跳均停止時,應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時實施心肺復甦搶救,另要及時打電話呼叫救護車。

4、儘快送往醫院,途中應繼續施救。

用電安全事故責任劃定協議

1、甲方職權範圍

1、甲方只負責施工現場西北側總控制配電箱安全供電管理工作。

2、乙方職權範圍

1、乙方負責施工現場東側電線杆電能控制範圍內的用電安全管理工作。

3、安全事故責任

2、由於乙方用電技術、安全管理不到位、用電安全自我防範意識薄弱而導致人員觸電傷亡、電氣裝置損壞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由於乙方違反本協議《施工現場安全用電條例、生活區安全用電條例、臨時安全用電條例》而導致人員觸電傷亡、電氣裝置損壞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甲方單位負責人:

乙方單位負責人:

甲方安全管理員:

乙方安全管理員: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安全用電協議書4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協議書

總承包單位: 廣州機施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簡稱(甲方)分包單位:廣州市建強建築工程工程有限公司 簡稱(乙方)工程名稱:廣州白雲國際機場擴建工程二號航站樓及配套設施樁基

礎工程(1標段)

工程地點: 廣州白雲國際機場二號航站樓區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xx)、及《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xx)的有關規定。為了規範化、標準化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施工臨時用電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經雙方協商簽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協議書。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方與乙方必須嚴格遵守本協議所規定的條款內容,履行各自的管理責任和義務,明確雙方職責,確保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委託負責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督、檢查,並建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檔案資料。

2、貫徹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xx),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系統進行檢查、驗收,建立施工臨時用電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3、編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技術方案、審批、驗收與實施,負責向乙方進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交底、安全教育。

4、稽核乙方施工現場電工人員依法持有省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人員上崗操作資格證書、工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憑證。凡無證、操作證過期或安全考核不合格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5、負責對進入施工現場電工人員上崗前的安全教育和操作規程的交底。凡未 1

經安全教育、操作規程技術交底的電工人員不準上崗作業。

6、審批乙方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申報表,檢查乙方施工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措施和防護措施,及電氣裝置防火措施,對乙方違章違規的施工臨時用電作業行為有權制止,並督促乙方落實整改。

7、負責向乙方提供施工臨時供電終端(總配電房、櫃或分配電箱),並按照施工臨時用電方案要求督促乙方進行臨時用電系統、設施的安裝與使用,與乙方電氣負責人辦理臨時用電移交,簽名確認,資料歸檔備案。

8、定期、不定期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裝置、設施、警示標的、防雨、防潮、防晒措施、防火設施進行檢查。對在檢查中發現的臨電安全隱患落實“定人、定時間、定措施”,督促乙方落實整改。整改後經檢查、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9、檢查乙方電工人員的每日臨時用電巡查記錄情況,及電氣裝置、設施維修、保養情況記錄,對記錄資料存在的問題及時反饋乙方電工人員,做到及時溝通,相互協調,確保資料記錄的.真實性。

10、對乙方採購的臨時用電裝置、材料進行進場前的檢查、驗收。凡經檢查、驗收不合格的電氣裝置、材料,或是屬國家明令禁止淘汰使用的電氣裝置、材料,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委託負責本工地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裝、巡檢、維修、拆除臨時用電裝置和線路的全面管理。

2、貫徹執行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臨時用電操作規程,做到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安全紀律,制止一切臨時用電違章作業行為,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負責。

3、電工人員必須持有省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電工特種作業人員上崗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其他各類監護人員應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裝置的效能。凡無持有效電工人員上崗操作證或操作證無年審、過期的電工人員嚴禁從事電工作業活動。

4、認真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xx)和施工臨時用電組織設計方案內的電工作業現場安全用電控制的規定。發現臨時用電安全隱患問題時,及時糾正;重大隱患問題應立即上報總承包單位專案經理部有關負

2責人,及時消除隱患,確保臨時用電的安全。

5、建築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工程專用的220/380V三相五線制低壓電力系統必須符合“三級配電系統—TN-S接零保護系統—三級漏電保護系統,配備總配電箱—二級分配電箱—三級配電開關箱”系統。

6、配電箱、開關箱應有名稱、用途、編號、分路標記及系統接線圖,並應配門鎖,由專人負責保管,配電箱、開關箱應加裝防雨、防颱風、防塵等措施裝置。

7、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配電箱必須獨立設定,配電箱、開關箱應設在乾燥、通風及常溫場所,不得裝設在有溼氣、潮氣、煙氣較重的場所。且配電箱、開關箱四周應有足夠2人同時作業的空間和通道,空間通道位置嚴禁堆放任何妨礙操作、維修的物品、材料,不得有灌木、雜草,二級分配電箱附近應配備1~2瓶消防滅火器材。

8、配電箱、開關箱安裝應端正、牢固。固定式配電箱、開關箱的中心點與地面的垂直距離不少於~,移動式配電箱、開關箱應裝配在固定支架上,其箱體中心點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為~。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安全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與固定式用電裝置安全水平距離不超過3m。

9、施工現場配電箱、開關箱的進、出線口應配置固定線卡,進出線應加裝防止線路被切割拉破絕緣體的絕緣防護套併成束綁卡固定在箱體上,不得與電箱箱體直接接觸。移動式配電箱、開關箱的進、出線應採用橡皮護套絕緣電纜(線),且電纜(線)不得有任何接頭。

10、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器(總隔離開關—漏電保護器—斷路器或熔斷器)必須是國家許可生產合格的產品,嚴禁使用破損、不合格的或國家明令禁止淘汰使用的電器產品。且漏電保護器不得用於啟動電氣裝置開關之使用。每天漏電開關使用前電工應事先啟動漏電試驗按鈕試跳一次,經試跳檢查發現不正常時嚴禁繼續使用,必須進行更換新的漏電保護器。

1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漏電保護器的技術指標必須符合(GB6829-20xx、GB-20xx)的有關規定,並有國家認證標誌,技術額定值應與被保護線路或裝置的技術引數相匹配。

12、配電箱、開關箱應重複接地,所連線的PE線應採用截面不少於的絕緣多股銅線,手持式電動工具的PE線截面不少於 mm2的絕緣多股銅線。

3PE線上嚴禁裝設開關或熔斷器,嚴禁通過工作電流,而且嚴禁斷線。

13、相線、N線、PE線的顏色標記必須符合以下規定:相線的絕緣顏色依次為黃、綠、紅色,N線的絕緣顏色為淡藍色,PE線的絕緣顏色為綠/黃雙色,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將上述顏色標記混用和互相代用。

14、施工臨時用電架空線必須採用絕緣導線,架空線必須架設在專用電杆上,嚴禁架設在腳手架、樹木上及穿越其他設施上進行敷設,嚴禁將配電箱、分配電箱懸掛在腳手架體上。

15、施工現場停止作業1小時以上時,應立即切斷動力開關箱並上鎖封好。配電箱、開關箱內不得放置任何雜物,應保持整潔。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氣配置和接線未經專業電工同意嚴禁隨意改動。

16、配電箱、開關箱應定期檢查、維修。檢查、維修人員必須是專業電工人員,檢查、維修時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鞋、手套,必須使用專業電工絕緣工具,並應做好檢查、維修工作記錄交專案經理部備案。

17、每天開工前電工人員應對施工現場所使用的裝置、機具、防護設施及作業環境情況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採取整改措施,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18、嚴禁帶電作業,裝置嚴禁帶病執行,使用裝置前必須檢查裝置各部位的效能後方可通電使用。

19、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工程應定期檢查。定期檢查時,應複查接地電阻值和絕緣電阻值。同時臨時用電工程定期檢查應按分部分項工程進行,並應履行復查驗收手續。

20、臨時用電安裝、巡檢、維修、拆除工作記錄每週交總包單位專案經理稽核認可,並應在臨時用電工程資料中統一歸檔。

21、施工現場發生觸電工傷事故時,應立即切斷總配電系統,組織有效的搶救,及時向總包單位專案經理部報告,並保護好事故現場。

22、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分包單位應當服從工程總承包單位的臨時用電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2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發現存在安全隱患問題、重大安全隱患問題經多次教育、整改無效的,或違章、違規、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臨時用電安裝、敷設、使用、拆除作業的,總承包單位有權按照《專案經理部誠信不良行為檢查執

4罰管理規定》(建集機施【20xx】67號)相關條款給予違章單位、違章者應有的經濟處罰。

24、因嚴重違章、野蠻進行施工臨時用電作業而引起的生產安全事故,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四不放過” 原則,對事故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嚴肅的處理,追究其事故責任。

總包單位(蓋章):

主要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分包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5

根據《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等電力法規的規定,為了更好的保證可靠的供電和電網的安全,協議如下:

一、供用電設施維護管理責任

1、供用電雙方按產權分界點各自負責裝置的維護管理。

2、當遇到危及電網和用電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傷亡、裝置損壞,或違約用電、竊電、欠費時;供電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更動或操作用電方的供電裝置。

3、在用電方受電裝置內安裝的用電計量裝置及電力負荷管理裝置由供電方維護管理,用電方負責保護並監視其正常執行;如有異常,用電方應及時通知供電方。

二、安全執行管理責任

1、供電方應當按照雙方《供用電合同》的約定,持續地向用電方提供合格的電源。

2、用電方電氣值班人員,必須熟悉安全用電技術操作規程、用電制度、裝置排程許可權的劃分、執行方式的有關規定,必須制定並嚴格執行現場倒閘操作規程。用電方指派的`專職電工的行為代表乙方行為,電氣專職人員必須持高壓入網證上崗,嚴禁無證電氣操作人員進行電氣操作作業,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3、用電方必須向供電方的用電檢查部門報送變(配)電值班人員名單;如值班人員有變動時,必須書面通知供電方的排程部門和用電檢查部門。

4、未經供電方用電檢查人員同意,用電方不得改變自備發電機與供電系統的一、二次接線,不得向其他使用者供電。

5、用電方必須對用電施工人員提供必要的合格的安全用電防護用品。

6、用電方專職電工必須配合好甲方對用電系統的維護、檢查工作,不得推諉。

三、約定事項及違約責任

1、供電方對用電方安全存在的隱患提出書面整改意見;用電方整改後,應及時進行驗收。供電方不承擔因用電方電氣裝置不合格引起的任何責任。

2、用電方未依照約定履行維護檢查的義務,導致自備電源裝置(含保護設施)帶病執行,存在安全隱患的,供電方有權對用電方直接停止供電。

4、用電方誤操作或其裝置缺陷,導致電網不安全執行的一切後果全部由用電方承擔。

5、用電方未執行本協議或有關規定、管理不到位,給供電方或社會帶來人身、裝置損害,用電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6、使用者產權的線路發生任何事故,供電局不承擔責任。

7、供電方應固定抄表日期,按期抄表收費。用電方應按甲方規定的期限交付電費。對逾期不交者,按規定加收遲納金,並可停止供電。

四、本協議效力及未盡事宜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如遇國家法律、政策調整時,應按相應規定修改、補充本合同有關條款。

2、本協議有效期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月1日止。協議到期後,如供用電雙方均未提出變更、解除協議,本協議繼續有效。

3、本協議自供電方、用電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4、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供電方、用電方各執一份。

供電方:(簽章)

地址:

用電方:(簽章)

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6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隊(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為了確保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止各類觸電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XX)、《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 59-1999)的有關規定簽定本協議。甲乙雙方應按照各自職責,對建設工程臨時用電進行監督管理,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規定,負責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督、管理,並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2、負責提供施工電源,並把施工電源送到(經雙方共同驗收)符合安全標準的b級配電箱,並對乙方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審閱乙方臨時用電申請,並把乙方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進行備案

4、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花名冊、操作證影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5、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6、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裝置、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予以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保證b級配電箱以下管轄區域內各種用電裝置、設施完好,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加強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各種機電裝置帶病執行,保證臨時用電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

3、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裝置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4、在使用甲方提供臨時電源時,對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有權拒絕在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上拉接電源;對甲方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關於臨時用電方面存在的問題或隱患,必須按要求認真落實整改。

5、現場發生觸電事故時,經主管部門鑑定屬於乙方因違反上述協議和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對提供的電源線路設施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從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負全責。

6、執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操作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誤碼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7、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技能、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培訓不合格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依照有關規定持證上崗;向甲方提供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操作證影印件和培訓紀錄。

三、方有關未盡事宜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儲存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生效,至工程完工終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7

總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為了確保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xx)、《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xx)及《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的有關規定。簽定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建設工程臨時用電進行監督管理,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規定。負責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督、管理,並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2、甲方對乙方專職電氣維護人員進行統一管理,對乙方專職電氣維修工作進行監督,甲方有權對違反操作規程和管理規程的行為進行經濟處罰。

3、甲方統一組織、安排施工現場中的節約用電工作,對浪費、偷竊電力資源的行為,甲方有權進行經濟處罰。

4、負責提供施工電源,並對乙方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裝置、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予以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6、有權對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花名冊、操作證影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未經特種作業培訓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7、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8、現場發生觸電事故時,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乙方必須指派專職電工,且指派的專職電工的行為代表乙方行為。

1、電氣專職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非電氣專職人員嚴禁從事電氣作業。

2、乙方專職電工應對所管轄的施工區域安全用電負責。

3、乙方安排生產的同時,必須由乙方專職電工對施工用電人員進行分部位、分階段、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用電交底。

4、乙方必須根據安排的生產情況,對用電施工人員提供必要的合格的安全用電防護用品。

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定期組織專業人員(電工、安全員、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用電檢查工作,嚴禁違章指揮和作業。對違章作業者採取教育、罰款、勒令停工等措施,保證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用電。

6、凡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章指揮、無證操作或違章作業造成的用電安全事故產生的一切損失完全由乙方負責。

7、乙方生活區宿舍內禁止亂拉亂接電源線、長明燈、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如:碘鎢燈、熱得快、電磁爐、電飯煲等),嚴禁使用電熱毯取暖,嚴格按照《生活區用電規章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8 、乙方專職電工必須配合好甲方對臨時用電系統的維護、檢查工作,不得推諉。

9 、乙方進場使用的大功率(5KW以上)機具在進場安裝前必須報監理及甲方稽核,施工過程中用電工具、裝置、線路等有較大調整時必須申報監理及甲方,同意後方能實施。

10 、乙方必須派專業專職電工對各自用電工具、裝置進行定期檢查,保證工具裝置的安全使用效能。

11、施工現場照明系統必須報監理、甲方稽核後使用,不得亂拉、亂接、亂搭。

12、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做好節約用電工作,對浪費、盜竊電力資源的行為應配合甲方及時制止。

13、乙方動火作業需到監理處開具動火作業證後方可施工,動火作業場所必須配備滅火器。

三、操作人員

1、操作人員應嚴格按安全用電技術操作規程、用電制度實施。

2、操作人員應積極參加甲方或自行組織的安全活動,認真執行安全用電交底,不違章作業。

3 、對施工前不進行安全交底的,對現場不安全隱患沒及時排除的,對現場中無安全技術措施或措施不落實的,對違章指揮的,工人有權拒絕施工,並有責任和義務向上級單位負責人及甲方進行舉報投訴。

4、乙方專職電工必須對施工現場的配電設施按要求進行每週檢查、測試,做好記錄存檔。

5 、乙方應保持配電線路及配電箱和開關箱內電纜、導線對地絕緣良好,不得有破損、硬傷、帶電體裸露、電線受擠壓、腐蝕、漏電等隱患,以防突發事故。

6 、工地所有配電箱都要標明箱的'名稱、所控制的各線路稱謂、編號、用途等。

7 、配電箱必須由專人管理,配電箱上必須標明專職管理電工姓名及電話,在現場施工,當配電箱停止一小時以上時,應將動力開關箱斷電上鎖。

8 、檢查和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必須使用電工專用絕緣工具。

9 、平時應經常檢視配電箱的進出線路是否承受外力,是否被水泥砂漿侵汙、被金屬銳利劃破絕緣,配電箱內電器的螺絲是否鬆動,動力裝置是否缺相執行等。

四、強制性規定和持證施工的工作要求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規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xx進行施工用電線路敷設,投入使用的配電設施必須符合規範要求,違者處罰10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2 、箱變低壓側出線接線時必須通報監理,由專職電工操作,無證施工、違規作業或其他違反國家、地方和行業強制性規定的處罰5000元/次,因此行為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所有後果。

3 、乙方施工配電設施在使用前必須經現場監理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否則對使用單位處罰1000元/每次。

4 、施工現場電工每天上班前,必須提前認真檢查一遍供電線路和電器裝置設施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必須及時處理,不能及時修復的裝置設施必須禁止使用,懸掛檢修牌並及時向相關上級反映,若不認真檢查排除隱患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5、乙方電工(持有效上崗證)每月必須對施工用電系統進行檢查和維修。電工每天必須認真做好相關記錄:

1)電工值班記錄(每天記錄);

2)漏電保護器檢測記錄(每月測試至少一次);

3)施工機具絕緣測試記錄(每半年測試一次);

4)裝置防雷接地及供電系統重複接地測試記錄(每月測試至少一次);

5)各級箱體內的配電系統圖是否清晰、箱內電氣安置是否穩固(時常關注)。並將以上資料存檔。

6)施工現場禁止使用護套線、雙絞線、塑銅線、低壓電線(小於2。5mm2)做施工用電電源線,違者處罰500元/次,並沒收違章導線,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7)施工現場禁止使用簡易插座板進行配電施工,違者處罰200元/次並沒收其用具,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8)單相負荷線路必須做到零(N)、地(PE)分開保護零線到位,禁止使用兩芯線做施工用電電源線,違者處罰500元/次,並沒收違章導線,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9)嚴禁在各級配電系統內掛接,違者處罰5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10)施工現場禁止使用無門、無接地的固定箱、移動箱、插座箱作為施工用電設施,違者對使用單位處罰5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11)各個分包單位在施工用電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xx要求進行敷設、使用、維護,乙方電工必須對使用電動機具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用電書面交底。否則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13)嚴禁非電氣操作人員進行電氣操作作業,一經發現對違章人員處以1000元/每次罰款,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14)專業電工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制止違章用電作業。

150一經查出施工用電安全隱患,不及時按要求進行整改的每拖延一天處罰200元/每項,如造成安全事故的發生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16)如現場施工人員惡意破壞、損壞、偷盜臨電設施,所屬公司必須負責恢復原貌,不得影響甲方的工程計劃,因此行為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後果由乙方承擔。

17)關於加強施工現場電焊機安全使用的專項管理要求:

①、施工現場使用的電焊機應單獨設開關控制箱並安裝(3P空開、3P漏電保護器、弧焊機防觸電保護器),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2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並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②、電焊機外殼應做接零或接地保護,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2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並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③、電焊機一次線長度(開關箱至電焊機)水平距離應小於5米;開關箱至二級箱距離應小於30米;二次線長度應小於30米。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並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④、電焊機兩側接線應壓接牢固,並安裝可靠防護罩。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並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⑤、電焊把線應雙線到位,不得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做迴路地線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並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⑥、電焊把線應使用專用橡套多股軟銅電纜線,線路應絕緣良好,無破損、裸露。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並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⑦、電焊機裝設應採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交流電焊機要裝設專用防觸電保護裝置。並做好機具的定期檢查維護,明確相關機械管理責任人。

⑧、電焊作業需持證上崗,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500元/次

五、責任及義務

1、甲乙雙方應自覺履行本《臨時用電管理方案》的相關規定,不得違反此合同條款。

2、若因乙方原因未履行本協議規定,發生一切施工用電事故則由乙方全部承擔一切責任,導致甲方及第三方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部賠償。

3、若因乙方或乙方當事人不履行本協議的規定,甲方根據情節輕重對乙方當事人處於20—200元罰款,同對乙方處於500—5000元罰款。

4、乙方安排生產的同時,必須由乙方專職電工對施工用電人員進行分部位、分階段、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用電交底。

5、乙方必須根據安排的生產情況,對用電施工人員提供必要的合格的安全用電防護用品。

6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定期組織專業人員(電工、安全員、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用電檢查工作,嚴禁違章指揮和作業。對違章作業者採取教育、罰款、勒令停工等措施,保證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用電。

7 、凡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章指揮、無證操作或違章作業造成的用電安全事故產生的一切損失完全由乙方負責。

8 、乙方生活區宿舍內禁止亂拉亂接電源線、長明燈、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如:碘鎢燈、熱得快、電磁爐、電飯煲等),嚴禁使用電熱毯取暖,嚴格按照《生活區用電規章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9 、乙方專職電工必須配合好甲方對臨時用電系統的維護、檢查工作,不得推諉。

10 、乙方進場使用的大功率(5KW以上)機具在進場安裝前必須報監理及甲方稽核,施工過程中用電工具、裝置、線路等有較大調整時必須申報監理及甲方,同意後方能實施。

11、乙方必須派專業專職電工對各自用電工具、裝置進行定期檢查,保證工具裝置的安全使用效能。

12 、施工現場照明系統必須報監理、甲方稽核後使用,不得亂拉、亂接、亂搭。

13、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做好節約用電工作,對浪費、盜竊電力資源的行為應配合甲方及時制止。

14、乙方動火作業需到監理處開具動火作業證後方可施工,動火作業場所必須配備滅火器。

六、爭議:

當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甲、乙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解決,若達不到一致意見時,按市政府有關部門認定結果執行。

雙方有關未盡事宜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已雙方簽字蓋章立即生效。各儲存一份。

本協議書自簽字之日生效至工程竣工終止。

總包單位: (蓋章)分包單位: (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8

甲方:

乙方:

為了保證汙水深度處理廠專案施工現場、辦公區域、生活區域安全用電,避免用電安全事故的發生,甲方特制定如下安全用電條例,以供乙方用電時遵守執行。

施工現場安全用電條例

1嚴格執行電氣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嚴格執行"三級配電二級保護"的用電安全規範。施工現場必須採用tn-s接零系統"即三相五線制"一定要落實到位。嚴格執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四個一"規定。不符合用電安全規範、規定時,乙方不得擅自用電。

發現電線斷落在地上,不能直接用手去揀。派人看守,不讓人、車靠近,特別是高壓導線斷落在地上時,應遠離其米範圍以外。通知電工或供電部門處理。

對規定使用接地的用電機具的金屬外殼要做好接地保護,不要忘記給三眼插座、插座盒安裝接地線;不要隨意將三眼插頭改為兩眼插頭。

不要亂拉亂接電線,不私自或讓無資質的人員鋪設電線和接裝用電裝置,安裝、電動工具。

在更換熔斷絲、拆修用電裝置、用電機具、電動工具或移動用電機具裝置時必須切斷電源,不要冒險帶電操作。

雷雨天在施工作業區人行走,不要用手觸電杆及電杆拉線,以防觸電。

發現用電裝置、用電機具、電動工具冒煙或聞到異味時,要迅速切斷電源進行檢查。

漏電保護開關應安裝在無腐蝕性氣體、無爆炸危險品的場所,要定期對漏電保護開關進行靈敏性檢驗。

生活區安全用電條例

1超負荷用電,如用電負荷超過規定容量,應到用電管理部門申請增容;空調、烤箱等大容量用電裝置應使用專用線路。

2要選用合格的電器,不要貪便宜購買使用假冒偽劣電器、電線、線槽(管)、開關、插頭、插座等。

不準靠近或接觸任何有電家電的帶電部分,特別是黑白、彩色電視機的高壓行輸出部分,以免被電擊傷。

要選用與電線負荷相適應的熔斷絲,不要任意加粗熔斷絲,嚴禁用銅絲、鐵絲、鋁絲代替熔斷絲。

不用溼手、溼布擦帶電的燈頭、開關和插座等。

要將電視機室外天線安裝得牢固可靠,不要高出附近的避雷針或靠近高壓線。

晒衣架要與電力線保持安全距離,不要將晒衣竿擱在電線上。電加熱裝置上不能烘烤衣物

電源開關外殼和電線絕緣有破損不完整或帶電部分外露時,應立即找電工修好,否則不準使用。

臨時安全用電條例

1臨時用電的施工組織設計

1臨時用電裝置在5臺及5臺以上或裝置總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臨時用電裝置在5臺以下和裝置總容量在50kw以下者,應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和步驟應包括:

臨時用電工程圖紙必須單獨繪製,並作為臨時用電施工的依據。

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技術負責人稽核,經主管部門批准後實施。

變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履行第條規定手續,並補充有關圖紙資料。

2專業人員

1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複雜性相適應。

2各類用電人員應做到:

1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裝置的效能;

2使用裝置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使用電工專用工具,並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裝置帶"病"運轉;

停用的裝置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封掛標誌牌。

負責保護所用裝置的負荷線、保護零線和開關箱。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搬遷或移動用電裝置,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並作妥善處理後進行。

臨時用電工程的定期檢查時間:施工現場每月一次;檢查時,應複查接地電阻值。

檢查工作應按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對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處理,並應履行復查驗收手續。

3焊接機械

1焊接機械應放置在防雨和通風良好的地方。焊接現場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機變壓器的一次側電源線長度應不大於5m,進線處必須設定防護罩。

2使用焊接機械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對發電機式直流弧焊機的換向器,應經常檢查和維護。

3焊接機械的`二次線宜採用yhs型橡皮護套銅芯多股軟電纜。電纜的長度應不大於30m。

手持式電動工具

1一般場所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時,應裝設額定動作電流不大於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於0s的漏電保護器。

2露天、潮溼場所或在金屬構架上操作時,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裝設防濺的漏電保護器。

3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採用耐氣候型的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並不得有接頭。

4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使用前必須作空載檢查,運轉正常方可使用。

3臨時照明器的選擇應按下列環境條件確定:

1正常溼度時,選用開啟式照明器;

2在潮溼或特別潮溼的場所,選用密閉型防水防塵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燈頭的開啟式照明器;

3含有大量塵埃但無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採用防塵型照明器;

4對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必須按危險場所等級選擇相應的照明器;

5在振動較大的場所,選用防振型照明器;

對有酸鹼等強腐蝕的場所,採用耐酸鹼型照明器。

一般場所宜選用額定電壓為220v的照明器。對下列特殊場所應使用安全電壓照明器:

1在潮溼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於24v。

2在特別潮溼的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於12v。

使用行燈應符合下列要求:

1電源電壓不超過36v;

2燈體與手柄應堅固、絕緣良好並耐熱耐潮溼;

3燈頭與燈體結合牢固,燈頭無開關;

4燈泡外部有金屬保護網;

5金屬網、反光罩、懸吊掛鉤固定在燈具的絕緣部位上。

應急處置觸電事故

電流對人體的損傷主要是電熱所致的灼傷和強烈的肌肉痙攣,這會影響到呼吸中樞及心臟,引起呼吸抑制或心跳驟停,嚴重電擊傷可致殘,甚至直接危及生命。

1要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應立即拉下電源開關或拔掉電源插頭,若無法及時找到或斷開電源時,可用乾燥的竹竿、木棒等絕緣物挑開電線。

2將脫離電源的觸電者迅速移至通風乾燥處仰臥,將其上衣和褲帶放鬆,觀察觸電者有無呼吸,摸一摸頸動脈有無搏動。

3施行急救。若觸電者呼吸及心跳均停止時,應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時實施心肺復甦搶救,另要及時打電話呼叫救護車。

4儘快送往醫院,途中應繼續施救。

用電安全事故責任劃定協議

1甲方職權範圍

1甲方只負責施工現場西北側總控制配電箱安全供電管理工作。

2乙方職權範圍

1乙方負責施工現場東側電線杆電能控制範圍內的用電安全管理工作。

3安全事故責任

2由於乙方用電技術、安全管理不到位、用電安全自我防範意識薄弱而導致人員觸電傷亡、電氣裝置損壞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由於乙方違反本協議《施工現場安全用電條例、生活區安全用電條例、臨時安全用電條例》而導致人員觸電傷亡、電氣裝置損壞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甲方單位負責人: 乙方單位負責人:

甲方安全管理員: 乙方安全管理員: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安全用電協議書9

單位名稱:中國建築裝飾工程公司全聚德前門店擴建工程

施工隊:重慶聖華勞務有限公司

為了保證安全用電,甲乙雙方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相關規範、規程及本單位的'安全用電管理制度,服從行業管理,接受有關單位監督檢查,經雙方簽訂如下安全用電協議:

一、乙方進場後,甲方對乙方工人進行入場教育的同時,進行安全用電教育。

二、甲方根據施工任務,對乙方進行分項工程安全用電交底,在施工中,乙方必須按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用電交底進行操作,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監督檢查。乙方必須給用電人員配備相應的勞保用品,並督促用電人員正確使用。

三、乙方用電人員不得擅自動用和私拉亂接電氣裝置,搬遷和移動用電裝置,必須經甲方電工認可後方可進行。

四、乙方工人必須遵守專案部的一切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五、傷亡事故處理執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安全協議書。

六、補充協議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協議期滿,工人全部退場後止。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X年X月X日 X年XX月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10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原則,就乙方因生活所需,使用甲方臨時用電一事,結合本項事宜具體情況,為明確乙方在使用甲方臨電、臨時供水過程中的相關責任與義務,達成以下協議條款,希雙方共同遵守!

一、臨時用電安全;

1、甲方所提供給乙方的臨時用電主電線路由甲方負責管理,發生故障後乙方應派人無償協助甲方相關人員即時處理,乙方負責並承擔乙方接線處(含配電箱)到乙方用電器範圍內的所有線路的安全及費用。

2、乙方在使用過程中應該嚴格遵守相關用電安全規範,不得私拉亂接,若發生人生傷亡事故、火災事故、財產損失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

3、因乙方使用的臨電為甲方施工用電,電壓、電流強度隨甲方用電器啟動或電網電壓、電流強度而變化,可能導致乙方用電設施損壞或財產、人身傷亡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

4、因電網或甲方自行安排停電,恢復供電時甲方不另行通知乙方,乙方在停電間歇不得隨意接拆線路或用電器,否則發生人生傷亡及財產損失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

5、根據規定,乙方必須設定地方計量單位檢測合格的電度表,甲方對其計量表有異議時可要求乙方重新更換,乙方不得阻止。

6、乙方至少應配備一名具有國家認可相關操作技能電工負責乙方區域內日常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工作,並接受甲方機電人員管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7、甲方提供給乙方臨時用電乙方只能作為生活及照明用電,不得另作他用或向第三方提供用電,也不得用作施工用電。乙方不得使用大功率用電器。若因乙方使用不當,給甲方電線路,用電設施、變壓器、人身財產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8、乙方嚴禁使用掛鉤線、破股線、地爬線和絕緣不合格的導線接電。

9、乙方應按規定安裝漏電保護器;乙方未按要求安裝漏電保護器、私自解除已安裝的漏電保護器及擅自調整漏電保護器整定值,而引起的'事故責任由乙方負責。

二、臨時用水:

1、乙方臨時用水由乙方在甲方指定接水口連線引水,並按要求設定經相關機構檢驗合格的計量表,經雙方確認後方可安裝,甲方對其計量表有異議時可要求乙方重新更換,乙方不得有異議。

2、甲方提供給乙方臨時用水乙方只能作為生活用水,不得另作他用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水,也不得用作施工用水。在使用過程中乙方應保護好甲方提供給乙方的主水管道不被破壞,若因管道發生故障乙方應無償派人協助甲方共同及時解決。

三、其它:

1、經雙方共同協商,為確保雙方各項責任、義務的順利履行,雙方約定乙方至合同簽訂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繳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20000元;待合同終止後,乙方履行完全部責任義務甲方無息退還乙方保證金。若在履行協議過程中乙方違約,甲方可視具體情況酌情扣除乙方保證金後無息退還乙方剩餘保證金,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2、經協商,雙方電價為: 元/度;水價為 元/立方;每月底由雙方相關人員共同抄表,核實,次月2日前乙方將雙方確定的上月用電用水費用上繳甲方綜合辦公室,若因乙方延期不予繳納,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停止向乙方供水供電,拖欠費用在乙方上繳保證金中扣除,乙方不得有異議。

3、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水、電是經地方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許可接入,同時也受到地方行政主管部門日常監管,若因乙方接入甲方水、電受到地方行政主管部門處罰或約束,由乙方負責協調處理,所發生的費用及罰款由乙方負責支付,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因乙方無力協調,甲方視具體損失如實扣留乙方所繳納的保證金,作為彌補乙方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並同時終止本協議。

4、因乙方用電、用水給第三方造成的財產損害、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

5、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臨時生活用水、用電只是短期行為,隨著甲方臨時場地、設施變拆會及時中斷,甲方臨時場地、設施變拆中斷前3日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應做好相關中斷後準備工作,甲方中斷後乙方不得阻攔干擾甲方正當行為,否則視乙方違約,甲方可扣留乙方所繳納的保證金,作為彌補乙方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6、乙方未依照約定履行維護檢查的義務,導致電氣裝置帶病執行,存在安全隱患的,甲方有權對乙方直接中止供電。

7、乙方臨時用電應事先向甲方書面申請,電力裝置安裝、臨時用電所需電線、插頭、插座、開關應符號安全用電的要求;臨時用電期間應設專人看管臨時用電設施,用完及時拆除。

8、嚴禁竊電和違章用電。乙方若有竊電及違章用電行為時,每發現一次按最高用電設施負荷量的10倍進行處罰。

9、本協議終止日期為20xx年4月30日,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方主管部門要求拆除甲方臨時設施、地方糾紛、地方主管部門要求終止向乙方供電供水等)本協議即行終止,乙方不得有異議。

三、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協議約定終止日期或雙方約定終止事項出現後即行終止。

四、本協議發生爭議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達不成一致意見可上訴至人民法院仲裁。

五、雙方約定本協議爭議仲裁上訴法院為重慶市九龍坡區人民法院。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日期:20xx年1月5日

日期:20xx年1月5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11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稱: 工程地

點: 起止時間:從乙方進場至分包工程結束。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國家的有關政策、法規,保障施工現場的用電安全,依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59-99)的要求,以及市建委頒發的關於《深圳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的通知規定,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協議雙方須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一、甲方職責

1、甲方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用電教育,若發現違章、隱患作業及時責令乙方停止作業並及時整改。

2、遇到需要停電的緊急情況,甲方應在停電之前及時通知乙方。

3、制定現場施工用電管理制度,進行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二、乙方職責

1、各配電箱位置設立合理便於使用,各開關插座安全可靠,並按標準配備持有上崗證的專業電工。

2、乙方需嚴格遵守國家及北京市的安全用電技術規範及相關用電標準。

3、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現場施工用電制度、規定及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4、乙方人員不得隨意亂接亂拉電源及其它不安全的電氣裝置,如需用電必須由專業電工進行操作。

5、乙方在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時必須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小插板。電源線必須選用無接頭、無破損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

6、現場移動照明必須採用封閉式碘鎢燈,嚴禁使用開口式碘鎢燈;在特殊場所需使用手把燈,必須採用36V以下的安全電壓。

7、在使用電焊機等電氣裝置時必須穿戴好防觸電防護用品;所有用電裝置都必須接保護線並安裝插頭,嚴禁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8、施工現場的配電箱和開關箱應配置兩級漏電保護,並選用電流動作型,漏電動作電源部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不大於0.1S。潮溼及手持工具末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於15 mA。配電箱內裝置必須完好無損,安裝牢固,導線接頭包紮嚴密,絕緣良好,電源線進箱處做固定。箱內分路應標註明確。箱門內側應標有單線系統,箱內應配鎖,並由專人負責。配電箱周圍不能有雜物。

9、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安全電氣產品必須經過國家專業檢測機構認證。

10、發生有礙整體系統安全的隱患或問題後,乙方應立即向甲方報告,需要甲方提 供電源停電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請,經甲方同意由甲方人員完成(因觸電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11、因一方違反有關規範、標準、規定及本協議所引發電氣災害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傷害的一切責任、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12、補充條款:

以上條款望雙方共同遵守,如另有未盡事宜按深圳市有關用電規範、規定執行。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稱:

負 責人:

乙方名稱:

負 責人:

年 月 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12

為確保工程專案施工順利進行,保證現場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和用電設施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特制定臨時用電協議,來約束雙方共同堅持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監督管理好施工過程中的各項用電安全工作,預防發生預想不到的安全事故。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反本協議條款,以確保安全生產。

協議如下: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循條款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建築工程施工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及保衛消防標準》(DBJ01-83-20xx)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xx)的要求,遵守國家及北京市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範標準。

2、甲、乙雙方均對各類施工人員和電工進行安全教育、安全培訓的義務,杜絕一切違章行為。

3、甲、乙雙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為出發點,相互採納安全管理中先進經驗和合理化建議,更好的保證施工安全用電安全協議書用電安全協議書。

(二)甲、方的責任及義務

1、甲方必須根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xx)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及保衛消防標準》(DBJ01-83-20xx)提供合格、有效的a級配電箱,。

2、甲方安全管理的'範圍為,現場a級配電系統的用電配置,a級配電以下部分由分包單位自行按標準實施安全管理。(農村山林合作協議書)

3、甲方嚴格檢查標準,並有權對乙方區域一切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配電設施和用電設施實行監督檢查,並有權對不符合要求的用電區域實行斷電措施,或沒收不符合安全用電的設施和裝置,有停電權、處罰權和責令整改權。

4、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違章行為,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電工和不聽指令的維修人員給予開除或撤換職務的權利。

5、甲方具有對乙方施工區域用電設施實行工程監控、檢查、驗收的職責。

(三)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xx)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及保衛消防標準》(DBJ01-83-20xx)對用電設施進行維護和管理

2、乙方對臨時用電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負責管理,會同甲方對施工管轄區域內的一、二級配電的管理和維護及檢修。

3、乙方對二級以下配電設施和日常用電設施的安全管理負責,乙方自身加強安全管理和日常維護、維修工作,每日檢查,杜絕一切違章用電行為和違章接用電器裝置、設施用電安全協議書合同範本。

4、乙方必須從甲方安裝的二級電箱內接用電源,現場一切用電設施都必須經得甲方同意,並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否則都屬違章行為。

5、乙方因工程需要,如增加二級配電箱和電源設施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後在指定的電源點接電,不得擅自借接,否則視為違章行為。

6、乙方自備的電氣元件、用電器材、漏電開關、各類閘箱、線纜、用電設施、各類手動電器工具、用具、各類中小型機械在使用前必須申報總包安全監督部門對其進行安全驗收,合格同意後方可使用,嚴禁擅自使用、否則視為違規。

7、乙方委派的電工和維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具有相應的技術素質。取得有效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報甲方安全監督部門同意後方可錄用。

8、乙方所有的用電裝置均須達到三級控制,二級及二級以上的漏電保護,且末級漏電動作時間不大於0.1秒,漏電電流不大於30mA,各類線路均按規定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各類閘箱符合“一機一閘一箱一漏”配置要求。

9、因乙方安全管理原因、安全管理失控未按上述條款執行,施工人員違章用電、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違反操作規程或違章指揮,違反甲方指令及拖延安全防患整改或經確認是乙方責任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主要責任。

甲方:

蓋章:

負責人(簽字):

日期:乙方;

蓋章:

負責人(簽字)

日期:

安全用電協議書13

甲方:

乙方:

為了保證汙水深度處理廠專案施工現場、辦公區域、生活區域安全用電,避免用電安全事故的發生,甲方特制定如下安全用電條例,以供乙方用電時遵守執行。

1.施工現場安全用電條例

1.1嚴格執行電氣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1.2嚴格執行“三級配電二級保護”的用電安全規範。施工現場必須採用TN-S接零系統“即三相五線制”一定要落實到位。嚴格執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四個一”規定。不符合用電安全規範、規定時,乙方不得擅自用電。

1.3發現電線斷落在地上,不能直接用手去揀。派人看守,不讓人、車靠近,特別是高壓導線斷落在地上時,應遠離其8米範圍以外。通知電工或供電部門處理。

1.4對規定使用接地的用電機具的金屬外殼要做好接地保護,不要忘記給三眼插座、插座盒安裝接地線;不要隨意將三眼插頭改為兩眼插頭。

1.5不要亂拉亂接電線,不私自或讓無資質的人員鋪設電線和接裝用電裝置,安裝、電動工具。

1.6在更換熔斷絲、拆修用電裝置、用電機具、電動工具或移動用電機具裝置時必須切斷電源,不要冒險帶電操作。

1.7雷雨天在施工作業區人行走,不要用手觸電杆及電杆拉線,以防觸電。

1.8發現用電裝置、用電機具、電動工具冒煙或聞到異味時,要迅速切斷電源進行檢查。

1.9漏電保護開關應安裝在無腐蝕性氣體、無爆炸危險品的場所,要定期對漏電保護開關進行靈敏性檢驗。

2.生活區安全用電條例

2.1超負荷用電,如用電負荷超過規定容量,應到用電管理部門申請增容;空調、烤箱等大容量用電裝置應使用專用線路。

2.2要選用合格的電器,不要貪便宜購買使用假冒偽劣電器、電線、線槽(管)、開關、插頭、插座等。

2.3不準靠近或接觸任何有電家電的帶電部分,特別是黑白、彩色電視機的高壓行輸出部分,以免被電擊傷。

2.4要選用與電線負荷相適應的熔斷絲,不要任意加粗熔斷絲,嚴禁用銅絲、鐵絲、鋁絲代替熔斷絲。

2.5不用溼手、溼布擦帶電的燈頭、開關和插座等。

2.6要將電視機室外天線安裝得牢固可靠,不要高出附近的避雷針或靠近高壓線。

2.7晒衣架要與電力線保持安全距離,不要將晒衣竿擱在電線上。電加熱裝置上不能烘烤衣物

2.98電源開關外殼和電線絕緣有破損不完整或帶電部分外露時,應立即找電工修好,否則不準使用。

3.臨時安全用電條例

3.1臨時用電的施工組織設計

3.1.1臨時用電裝置在5臺及5臺以上或裝置總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3.1.2臨時用電裝置在5臺以下和裝置總容量在50kw以下者,應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3.1.3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和步驟應包括:

3.1.4臨時用電工程圖紙必須單獨繪製,並作為臨時用電施工的依據。

3.1.5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技術負責人稽核,經主管部門批准後實施。

3.1.6變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履行第3.1.5條規定手續,並補充有關圖紙資料。

3.2專業人員

3..2.1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複雜性相適應。

3.2.2各類用電人員應做到:

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裝置的效能;

使用裝置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使用電工專用工具,並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裝置帶“病”運轉;

停用的裝置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封掛標誌牌。

負責保護所用裝置的負荷線、保護零線和開關箱。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搬遷或移動用電裝置,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並作妥善處理後進行。

臨時用電工程的定期檢查時間:施工現場每月一次;檢查時,應複查接地電阻值。

檢查工作應按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對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處理,並應履行復查驗收手續。

3.3焊接機械

3.3.1焊接機械應放置在防雨和通風良好的地方。焊接現場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機變壓器的一次側電源線長度應不大於5m,進線處必須設定防護罩。

3.3.2使用焊接機械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對發電機式直流弧焊機的換向器,應經常檢查和維護。

3.3.3焊接機械的二次線宜採用YHS型橡皮護套銅芯多股軟電纜。電纜的長度應不大於30m。

3.4手持式電動工具

3.4.1一般場所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時,應裝設額定動作電流不大於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於0.1S的漏電保護器。

3.4.2露天、潮溼場所或在金屬構架上操作時,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裝設防濺的漏電保護器。

3.4.3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採用耐氣候型的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並不得有接頭。

3.4.4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使用前必須作空載檢查,運轉正常方可使用。

3.5臨時照明器的選擇應按下列環境條件確定:

3.5.1正常溼度時,選用開啟式照明器;

3.5.2在潮溼或特別潮溼的場所,選用密閉型防水防塵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燈頭的開啟式照明器;

3.5.3含有大量塵埃但無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採用防塵型照明器;

3.5.4對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必須按危險場所等級選擇相應的照明器;

3.5.5在振動較大的場所,選用防振型照明器;

3.5.6對有酸鹼等強腐蝕的場所,採用耐酸鹼型照明器。

3.6一般場所宜選用額定電壓為220V的.照明器。對下列特殊場所應使用安全電壓照明器:

3.6.1在潮溼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於24V。

3.6.2在特別潮溼的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於12V。

3.7使用行燈應符合下列要求:

3.7.1電源電壓不超過36V;

3.7.2燈體與手柄應堅固、絕緣良好並耐熱耐潮溼;

3.7.3燈頭與燈體結合牢固,燈頭無開關;

3.7.4燈泡外部有金屬保護網;

3.7.5金屬網、反光罩、懸吊掛鉤固定在燈具的絕緣部位上。

4.應急處置觸電事故

電流對人體的損傷主要是電熱所致的灼傷和強烈的肌肉痙攣,這會影響到呼吸中樞及心臟,引起呼吸抑制或心跳驟停,嚴重電擊傷可致殘,甚至直接危及生命。

4.1要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應立即拉下電源開關或拔掉電源插頭,若無法及時找到或斷開電源時,可用乾燥的竹竿、木棒等絕緣物挑開電線。

4.2將脫離電源的觸電者迅速移至通風乾燥處仰臥,將其上衣和褲帶放鬆,觀察觸電者有無呼吸,摸一摸頸動脈有無搏動。

4.3施行急救。若觸電者呼吸及心跳均停止時,應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時實施心肺復甦搶救,另要及時打電話呼叫救護車。

4.4儘快送往醫院,途中應繼續施救。

5.用電安全事故責任劃定協議

5.1甲方職權範圍

5.1.1甲方只負責施工現場西北側總控制配電箱安全供電管理工作。

5.2乙方職權範圍

5.2.1乙方負責施工現場東側電線杆電能控制範圍內的用電安全管理工作。

5.3安全事故責任

5.2.2由於乙方用電技術、安全管理不到位、用電安全自我防範意識薄弱而導致人員觸電傷亡、電氣裝置損壞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5.2.3由於乙方違反本協議《施工現場安全用電條例、生活區安全用電條例、臨時安全用電條例》而導致人員觸電傷亡、電氣裝置損壞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甲方單位負責人:乙方單位負責人:

甲方安全管理員:乙方安全管理員: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安全用電協議書14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監督方:

見證方:

為了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提高下窪鎮農電安全管理水平,保障農電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和農村居民的用電安全,保證農村電網安全可靠執行,特簽訂本協議如下: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 監督本村用電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通知乙方,制止使用者私自違章作業。

2、 檢查用電戶用電安全操作規程,有權制止非法操作、違章操作。

3、 協助乙方做好用電安全教育。

4、 協助乙方監督檢查用電作業和用電施工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經乙方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在下達整改通知書後由甲方負責督促及時處理,否則由此引發的一切事故責任由甲方承擔。

5、 介紹用電作業環境,提供必要的用電安全作業條件。

6、 協助乙方定期召開用電安全工作會議,對用電戶進行用電安全教育培訓。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農電安全規定及有關勞動保護法規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對轄區內用電戶及人員做好用電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

2、根據轄區情況制定用電安全方案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徵得監督方同意。

3、乙方應熟知《農村安全用電規程》、《農村低壓電氣安全工作規程》、《農村低壓電力技術規程》,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4、定期參加安全培訓及安全考核;

5、負責轄區內電力設施的.巡視檢查、維護檢修、安裝驗收,保證裝置安全執行;

6、貫徹執行電力公司的各種安全用電管理辦法,加強對村配變臺區一級剩餘電流動作保護器(漏電保護器)和農戶家用漏電保護器的定期檢查(包括二級、三級保護),保證各級漏電保護器的安裝率、投運率和動作率達到有關規定要求;

7、進行農村安全用電知識的宣傳和普及工作,不斷提高使用者的安全用電意識,防止發生人身觸電事故,若因乙方管理疏忽,工作失職發生的人身觸電事故與甲方無關;

8、依靠《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對電力設施的保護。

三、其它

此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乙方、監督方、見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監督方(蓋章):見證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15

甲方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孝昌孝武后購物中心後勤物業

乙方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國家的有關政策、法規,保障購物中心的.整體用電安全,結合商戶的實際用電情況,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協議雙方須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1、甲方為乙方提供本購物中心內商鋪用電電源。

1、乙方用電必須提前向甲方相關領導申請,並取得同意後,簽訂外場活動用電安全協議。

3、用電費用採用安裝電錶計量,新增用電電損計算,乙方必須每月按時交納用電費用不得拖延。

4、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用電技術規範及相關用電標準,活動現場用電裝置設施和器材必須符合國家專業檢測機構認證產品。乙方用電線路必須安裝規範。乙方電工焊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5、因乙方違反國家用電相關規範、標準、規定及本協議所引發電氣災害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傷害的一切責任、經濟損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擔。觸犯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6、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稱:孝昌孝武購物中心後勤物業 乙方名稱:

相關負責人:

相關負責人: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