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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用電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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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社會,協議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協議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我們該怎麼擬定協議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臨時用電協議書,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臨時用電協議書

臨時用電協議書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五原縣供電機構,有完善的電網系統。乙方為五原縣招商引資的牲豬屠宰企業,根據《全國供用電規則》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共同達成如下供、用電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1、乙方受電地點:五原縣榮豐工業園區

2、乙方受電容量:三相變流500千伏安,新增變壓器一臺。

3、合同期限:自20xx年10月28日起至企業生產終止。

4、乙方新裝或增加用電,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均應向甲方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5、乙方提出減少用電容量,甲方應根據用乙方所提的期限,保留其原容量。停止用電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申請,同時應將電費結清。

6、乙方的衝擊性負荷、不對稱負荷和整流用電等對供電質量和安全經濟執行有影響者,應採取技術措施消除影響,否則甲方可不供電。

7、乙方發生人身觸電傷亡事故;主要電氣裝置損壞及因乙方的原因引起電網停電等事故時,應立即向甲方報告。

8、甲方對乙方的安全用電工作督促檢查,並積極協助有關主管部門及乙方共同做好對乙方電工的技術培訓和管理工作,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

9、乙方應定期編制節約用電措施計劃,完成節約用電任務;甲方應督促、檢查、幫助乙方的節約用電工作。

10、乙方應積極採用節約用電的新技術措施,推廣有效的節約經驗。

11、甲方和乙方分工維護管理的供電、用電裝置,未經分管單位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動。如因緊急事故必須操作或更動者,事後應迅速通知分管單位。

12、甲方應固定抄表日期,按期抄表收費。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期限交付電費。對逾期不交者,按規定加收遲納金,並可停止供電。

13、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廢止,合同中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修改,或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根據《全國供用電規則》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4、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時間: 年 月 日

臨時用電協議書2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原則,就乙方因生活所需,使用甲方臨時用電一事,結合本項事宜具體情況,為明確乙方在使用甲方臨電、臨時供水過程中的相關責任與義務,達成以下協議條款,希雙方共同遵守!

一、臨時用電安全;

1、甲方所提供給乙方的臨時用電主電線路由甲方負責管理,發生故障後乙方應派人無償協助甲方相關人員即時處理,乙方負責並承擔乙方接線處(含配電箱)到乙方用電器範圍內的所有線路的安全及費用。

2、乙方在使用過程中應該嚴格遵守相關用電安全規範,不得私拉亂接,若發生人生傷亡事故、火災事故、財產損失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

3、因乙方使用的臨電為甲方施工用電,電壓、電流強度隨甲方用電器啟動或電網電壓、電流強度而變化,可能導致乙方用電設施損壞或財產、人身傷亡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

4、因電網或甲方自行安排停電,恢復供電時甲方不另行通知乙方,乙方在停電間歇不得隨意接拆線路或用電器,否則發生人生傷亡及財產損失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

5、根據規定,乙方必須設定地方計量單位檢測合格的電度表,甲方對其計量表有異議時可要求乙方重新更換,乙方不得阻止。

6、乙方至少應配備一名具有國家認可相關操作技能電工負責乙方區域內日常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工作,並接受甲方機電人員管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7、甲方提供給乙方臨時用電乙方只能作為生活及照明用電,不得另作他用或向第三方提供用電,也不得用作施工用電。乙方不得使用大功率用電器。若因乙方使用不當,給甲方電線路,用電設施、變壓器、人身財產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8、乙方嚴禁使用掛鉤線、破股線、地爬線和絕緣不合格的導線接電。

9、乙方應按規定安裝漏電保護器;乙方未按要求安裝漏電保護器、私自解除已安裝的漏電保護器及擅自調整漏電保護器整定值,而引起的事故責任由乙方負責。

二、臨時用水:

1、乙方臨時用水由乙方在甲方指定接水口連線引水,並按要求設定經相關機構檢驗合格的計量表,經雙方確認後方可安裝,甲方對其計量表有異議時可要求乙方重新更換,乙方不得有異議。

2、甲方提供給乙方臨時用水乙方只能作為生活用水,不得另作他用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水,也不得用作施工用水。在使用過程中乙方應保護好甲方提供給乙方的主水管道不被破壞,若因管道發生故障乙方應無償派人協助甲方共同及時解決。

三、其它:

1、經雙方共同協商,為確保雙方各項責任、義務的順利履行,雙方約定乙方至合同簽訂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繳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20000元;待合同終止後,乙方履行完全部責任義務甲方無息退還乙方保證金。若在履行協議過程中乙方違約,甲方可視具體情況酌情扣除乙方保證金後無息退還乙方剩餘保證金,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2、經協商,雙方電價為: 元/度;水價為 元/立方;每月底由雙方相關人員共同抄表,核實,次月2日前乙方將雙方確定的上月用電用水費用上繳甲方綜合辦公室,若因乙方延期不予繳納,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停止向乙方供水供電,拖欠費用在乙方上繳保證金中扣除,乙方不得有異議。

3、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水、電是經地方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許可接入,同時也受到地方行政主管部門日常監管,若因乙方接入甲方水、電受到地方行政主管部門處罰或約束,由乙方負責協調處理,所發生的費用及罰款由乙方負責支付,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因乙方無力協調,甲方視具體損失如實扣留乙方所繳納的保證金,作為彌補乙方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並同時終止本協議。

4、因乙方用電、用水給第三方造成的'財產損害、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

5、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臨時生活用水、用電只是短期行為,隨著甲方臨時場地、設施變拆會及時中斷,甲方臨時場地、設施變拆中斷前3日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應做好相關中斷後準備工作,甲方中斷後乙方不得阻攔干擾甲方正當行為,否則視乙方違約,甲方可扣留乙方所繳納的保證金,作為彌補乙方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6、乙方未依照約定履行維護檢查的義務,導致電氣裝置帶病執行,存在安全隱患的`,甲方有權對乙方直接中止供電。

7、乙方臨時用電應事先向甲方書面申請,電力裝置安裝、臨時用電所需電線、插頭、插座、開關應符號安全用電的要求;臨時用電期間應設專人看管臨時用電設施,用完及時拆除。

8、嚴禁竊電和違章用電。乙方若有竊電及違章用電行為時,每發現一次按最高用電設施負荷量的10倍進行處罰。

9、本協議終止日期為20xx年4月30日,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方主管部門要求拆除甲方臨時設施、地方糾紛、地方主管部門要求終止向乙方供電供水等)本協議即行終止,乙方不得有異議。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協議約定終止日期或雙方約定終止事項出現後即行終止。

本協議發生爭議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達不成一致意見可上訴至人民法院仲裁。

雙方約定本協議爭議仲裁上訴法院為重慶市九龍坡區人民法院。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日期:20xx年1月5日

日期:20xx年1月5日

臨時用電協議書3

甲方:

乙方:

乙方因生產需要,向甲方有償借電,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因生產用電借用甲方電源,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的配電房接電。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用途,如有違約甲方可隨時單方終止合同。

二、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若甲方因生產規模擴大或實際用電增加需要,有權以書面形式提前7天通知乙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不得損壞甲方變電設施裝置,不得更改線路,不得另借他人使用。在借用電期間,乙方需要另行在甲方安裝獨立電錶,另行獨立接連電纜電線,電纜電線電錶及其他相關裝置設施費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四、每月 號甲方抄記乙方電錶並告知乙方,乙方根據用電量按 元/度標準及相關電量損耗向甲方交納電費,繳費日期為 。逾期每日按欠繳金額的5%向甲方交納滯納金,在借電期間國家電價標準調整,甲乙雙方相應調整借用電費用標準。

五、如乙方超負荷執行或人為操作不當造成變電裝置損壞,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六、甲方如因維修、更換變電裝置等需要停電,應提前3天通知乙方。

如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非甲方主觀故意停電,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乙方提交借電保證金 元整。甲方收取保證金後給乙方開收款憑證,保證金用於乙方違約或欠費時抵扣,終止或解除合同時,保證金剩餘部分無息退給乙方。

八、借用電期間,綜合治理責任及安全等工作,乙方應執行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乙方所接電線要注意安全,應派專人定期巡查臨時用電所存在的安全隱患,並注意用電安全,如發生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九、如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予以停電或單方終止本合同,造成甲乙雙方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1)擅自轉借他人使用;

(2)擅自改變變壓器的用電用途;

(3)欠交電費及乙方應承擔費用累計達五日;

(4)損壞變壓器及附屬裝置;

(5)拒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單位名稱: 單位名稱:

負責人: 負責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本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臨時用電協議書4

甲方:

乙方:

為保證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確保安全供用電,甲乙雙方就乙方施工供用電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在甲方工地施工,甲方負責提供電源。乙方事先提出用電負荷並經甲方確認,同時完成用電線路鋪設及電源設施安裝報甲方驗收合格後,由甲方給予送電。

二、乙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電力標準及規程設計、安裝、使用電力設施,並嚴格管理,加強安全監督,以保證安全用電。(配電盤必須安裝合格的漏電保護器;所有電氣裝置外殼必須良好接地,刀閘、開關滅弧裝置必須齊全完好;熔絲嚴禁用銅絲、鐵絲、鋁絲代替;電纜絕緣必須良好)。乙方駐工地期間因用電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責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三、甲方應保證電力正常供應,若遇正常檢修停電等情況,應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若遇事故停電,應及時通知乙方,以便乙方作好工作安排。若乙方自身原因需停電時,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進行安排。

四、乙方必須按照施工合同規定承擔用電電費,計量表計以雙方確認的表計為準。對使用220v電源的裝置用電,必須安裝單相電度表,電度表錶殼必須有完整的鉛封。使用電源接線完畢後,由甲方電氣工作人員對錶尾和計量用ct接線端子進行加裝專用鉛封。乙方在工作期間不得隨意拆除更換電錶和計量用ct接線端子的鉛封,不得私自改動,私動計量表計。否則,每發現一次罰款500元,並追加損失電量。若有問題必須改動時,必須提前通知甲方電氣技術人員到場共同辦理。

五、乙方必須按照事先約定的負荷用電,因超負荷造成甲方供電裝置損壞的,乙方承擔全部損失。因乙方責任造成停電範圍較大,影響整體工程進度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有對乙方用電情況進行檢查的權力,發現隱患及問題及時通知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次罰款200~1000元。情節嚴重者,給予停電,影響工期責任自負。

七、本協議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作為施工合同附件,與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