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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裝廠合作協議

書信函 閱讀(1.12W)

甲方:

服裝廠合作協議

乙方:

甲方將服裝訂單業務交給乙方加工,經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

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就雙方長期合作一事,達成如下

協議:

一、服裝訂單下單方式:由甲方直接下單給乙方,按甲方的訂單製作。

二、面料、輔料質量標準和要求:根據甲方客戶要求

三、服裝款式特點和製作要求:根據甲方訂單和客戶要求

四、服飾質量標準和驗收方法:由甲方客戶驗收後方為合格

五、配套及包裝要求 :根據訂單要求

六、結算方式和付款期限: 根據訂單

七、交貨期限、地點、方式 :交貨地點為甲方辦公地點。運費由乙

方承擔。

八、異議

如果甲方對乙方提交的服飾在數量、質量、款式等方面有異議,應當

在收到該等服飾之日起15天內提出。乙方應當在10天之內作出解決

辦法。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應當根據訂單合同總金額,按日萬分之五的比例

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交貨,應當根據訂單合同總金額,按日萬分之五的比例

支付違約金。

3、乙方應保守客戶商業祕密,不能將甲方的客戶變為自己的客戶。

如乙方擅自與甲方訂單客戶發生業務往來,如發現甲方訂單客戶直接

下單給乙方,則認為乙方違約,乙方應承擔甲方業務損失費每個客戶

50 萬元。

十、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因本合同履行發生爭議,雙方均可

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一式 2份,各方各執1 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服裝廠合作協議 [篇2]

甲方:delfines藝術工作室(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中山大道中38號加悅大廈1519室 電話:020-62861628

乙方: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作為正式授權的服裝定製產品代理事宜,簽定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一、授權區域

1、甲方授權乙方為delfines藝術工作室服裝定製產品於 高校的校園代理。

二、代理期限

甲方授權乙方的代理期限為壹年,自2015 年9月10日至2015年9月10日。如雙方對合作滿意,可於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協商繼續合作事宜。經協商,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時,必須另行簽定代理合同,另行簽定合同時本合同自動失效。

三、銷售方式和價格

1、乙方在代理期限內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價格可以以批發或零售的方式銷售甲方服裝定製產品。價格體系如下:

後加工印花價格:印花面積小於8cm*8cm的單種顏色1.5元每色,大於8cm*8cm的單種顏色2元每色。不同區域的同種顏色按不同顏色計。

3、以上供價均為甲方發站價,甲方代辦託運,由甲方承擔一切相關運費。

4、以上價格為甲方給予乙方基準價格,乙方可在告知甲方後於此價格上上調以出售。

四、訂貨、結算及退貨

1、乙方對甲方的訂貨採用訂貨單訂貨方式,甲方於收到乙方電子發貨單之後即時進行確認,確認無誤告知乙方訂單已接收,立即投入生產。

2、甲方在確認接收訂單日計7日內完成生產併發貨,並以文字資訊告知乙方。

3、甲方承擔發貨快遞費用。

4、乙方在對甲方下訂貨單訂貨時需以現金或網銀向甲方支付30%訂金。

5、乙方需在收到班服時與甲方結清貨款,由乙方將貨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賬號中。

6、如貨物出現任何對確屬責任方為甲方的問題(含錯印、漏印、質量問題及其他可確認為甲方責任的問題),需進行無償更換。在更換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供貨及運輸方式:

1、甲方最遲在收到乙方訂單的7日內發貨。

2、運輸方式為甲方直接採用快遞方式送往乙方指定地點,費用由甲方支付。

六、市場支援

1、甲方為乙方提供高校巡迴賽比賽支付每所學校獎金700元,並對比賽前三名實行免費定製班服服務,對第四至十名實行以規定價格六折定製班服服務,對參與大賽的班級一律實行以規定價格九折定製班服服務。

2、甲方在高校巡迴賽站點賽票數統計結束7日內向獲獎班級頒發獎金並對定製訂單發貨。(有些班級著急用班服可以先定做,需先付款,賽後如果得獎再按名次退還班服款項)

3、甲方為乙方無償提供印製彩色傳單(500張/所學校)

4、甲方為乙方無償提供產品資料及樣板服裝(每款一件),需先交15/件定金(貨到付款),開了第一單後立即返還定金。運費由甲方承擔。

5、本次大賽以每個高校為單位需有15個班級以上參加活動,或訂單量在500件以上(除去前3名的免費班服)甲方才提供大賽贊助資金及優惠。

6、甲方在提供給學生的班服優惠計算。例如a班訂貨的價格是30/件,獲得第5名,打6折優惠,就是18/件,代理的出貨價是25/件,折後15/件,代理實際利潤是3/件。也就是說中間會有1~2/件的差價,代理需要了解清楚。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按上述條約積極為乙方提供市場支援。

2、 甲方為乙方提供宣傳及營銷物資。若有重大活動需要此方面的支援,乙方需打報告申請額外支援。

3、 甲方有義務就乙方提出的關於產品及銷售的問題通過電話、傳真、e-mail等方式進行指導、解答。

4、 甲方協助乙方在所在高校市場的宣傳和產品形象的樹立。

5、甲方負責按時備貨、驗貨、向客戶發貨,並確保產品的完整性和完好性,對確屬責任方為甲方問題的貨物(含錯印、漏印、質量問題及其他可確認為甲方責任的問題)進行無償更換。更換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6、 乙方作出有損於甲方利益的.侵犯及盜版行為時,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並依法追究乙方的責任。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按協議要求及時向甲方支付貨款。

2、 積極拓展所在高校市場,做到甲方的服裝定製銷售覆蓋其所轄的高校。

3、 協助甲方在乙方所在高校市場市場宣傳和產品形象的樹立。

4、 全面負責當地使用者的售後服務,包括甲乙雙方發展的使用者。

5、積極提供使用者對產品的反饋意見和建議,協助甲方更好地發展市場。

6、 乙方應及時提供終端使用者名單,使甲方在乙方的配合下及時能給使用者提供良好的售後服務。

九、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另一方在此後任何時間可以向違約方提出書面通知,違約方應在15日內給予書面答覆並採取補救措施,如果該通知發出15日內違約方不予答覆或沒有補救措施,非違約方可以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損害賠償。

十、 條款的完整性

甲、乙雙方均承認,已閱讀過本合同,並同意:本合同為雙方關於代理合作事宜的所有合同和約定的全部記載,並已取代以前所有的口頭的或書面的約定、意向書與建議。未經雙方書面修訂,不得對本合同加以變更。

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簽約人: 簽約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簽約日期:年 月日 日

服裝廠合作協議 [篇3]

甲方:上海歌華展覽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納什網路科技有限公司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第十一屆中國(上海)國際服裝服飾貼加工博覽會”(http:// #url#)網上宣傳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於2012年3月5-7日在上海世博主題館舉行的“第十一屆中國(上海)國際服裝服飾貼加工博覽會”會刊上, 免費為乙方刊登彩頁廣告1p,會刊尺寸為 140*210(mm ) ,乙方提供電子版,並在會刊印好後免費寄贈一本,彩頁內容由乙方設計,由甲方出菲林。

2. 甲方同意在“第十一屆中國(上海)國際服裝服飾貼加工博覽會”的宣傳資料、參展商邀請函、會刊上分別為乙方網站列為支援媒體單位。

3.甲方同意在其網站將乙方設定為友情連結單位,logo由乙方自行設計 (150*50)。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在“女裝網” (http:// #url#)展會頻道(展會資訊欄)上釋出甲方展會詳細內容和資訊,並連結到甲方提供的與此次展覽會相對應的網頁,從簽訂之日起直至展會結束時止。甲方應保證其提供資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2.乙方同意在其網站#url#為甲方提供圖片廣告位及連結一個,尺寸( 270*80 畫素 )。廣告內容由甲方提供,從簽訂之日起直至展會結束時止。

3.乙方第一時間釋出甲方提供的相關報道新聞

三、附則

1、甲、乙雙方正在執行的內容如有變動,必須事先通知對方,進行友好協商,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原則予以協商解決。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傳真件經雙方蓋章簽署後具備同等法律效

力。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正式生效。雙方合作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2012年3月7日

甲方:上海歌華展覽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

授權代表: 安娜 授權代表:

電話: 021-54389853 電話

傳真: 021-54419718 傳真:

地址:上海市田州路99號新安大樓1206-1208室 地址: 郵編: 200210 郵編: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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