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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貸款合作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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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編號:年合協字第號

公積金貸款合作協議

商品房貸款合作協議

甲方: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地址:

負責人:

聯絡人:聯絡方式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聯絡方式:

聯絡人:聯絡方式:

開戶行及帳號: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及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長會等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就個人房屋貸款事宜開展合作,合作的房屋專案名稱為,坐落於單縣路(街)號,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編號為,地塊編號為,土地面約,總建築面積約為,住房套,商用房71套。上述合作房屋專案是乙方擁有合法經營權或所有權的、依法可以向社會公眾銷售或預售的專案,其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第二條乙方保證所開發專案及手續的合法合規、完備。保證提供的與購房借款人簽訂的《商品房銷售(預售)合同》和首付款證明的真實、合法、有效。

第三條甲方作為乙方銷售專案的按揭貸款銀行,為乙方的上述房產專案提供最高不超過萬元的個人房屋貸款額度,貸款最高成數不超過%,單筆個人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年,貸款用途只能用於貸款人購買該專案住房(商用房)。

第四條甲方根據本協議及相關合同向購房貸款人提供房屋貸款,並有權根據購房貸款人收入狀況、還款能力和其他資質條件,獨立作出是否給予貸款的決定以及確定適當的貸款期限、利率和其他條件。具體貸款內容由甲方與購房借款人在《個人購房借款/擔保合同》中另行約定。

第五條乙方應在甲方設立專用售樓款監管帳戶,承諾將購房借款人支付的首期購房款,以及甲方向購房借款人發放的貸款全部存入該帳戶(在辦理此項按揭貸款專案之前的首付款除外)。

帳戶名稱:

帳號:

乙方承諾上述資金首先用於本協議下樓盤工程款項和有關稅費,並遵守甲方監管,保證在每次用款時向甲方提交監理公司簽署的付款證明。需繳納的有關稅費證明。

第六條乙方同意為購房借款人提供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有關擔保事宜按照《個人購房借款/擔保合同》中的約定執行;並在甲方指定帳戶上存入全部按揭貸款總額5%的款項,作為履約保證金,並接受甲方的監督和管理。

帳戶名稱:

帳號: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動用該款項。如貸款人在乙方提供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期間未按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乙方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日內履行還款義務。如乙方未主動履行上述還款義務,甲方有權從乙方保證金帳戶中扣除償還每筆違約款應還款部分,乙方應5個工作日內及時補足被扣除的款項。

第七條乙方負責及時辦理擬抵押房產的抵押登記手續,在房產竣工驗收後,及時辦妥房地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及抵押登記手續(抵押他項權利證),並將購房借款人的上述權利證書交與甲方保管。

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予以補充修改,遇國家政策調整按國家規定執行。對於在原協議執行期間已發放的個人房屋貸款,不得因協議更改而放棄履行原協議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一致同意以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訴訟。由貸款人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第十二條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法定代表人或授權

代理人:(簽字)代理人:(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年月日

公積金貸款合作協議 [篇2]

編號:

甲方:連雲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乙方: (開發單位) 丙方: (委託銀行)

為支援職工購買商品房,促進住房消費,甲、乙、丙三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按揭貸款業務進行合作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 合作原則

三方堅持誠實信用、平等互利、依法經營的合作原則。

第二條 適用範圍

甲方對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購買乙方開發建設並依法銷售的座落於 商品房的購房人,發放住房公積金按揭貸款。

第三條 貸款額度、期限和比例

住房公積金按揭貸款,每一單筆貸款不超過所購住房全部價款的70%,最高貸款額度為40萬元,最長貸款期限為30年。

第四條 甲方承諾

一、對乙方推薦申請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並符合條件的購房人,保證在收妥購房全部資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作出是否發放貸款的決定,並告知乙方;如甲方貸款資金不足,按“公

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輪候時,甲方將貸款金額和放貸時間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承諾按告知確定的時間,及時委託銀行將貸款全額劃入乙方在貸款銀行開設的賬戶內。

二、甲方將會同丙方對借款人資信進行調查,調查內容按《個人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貸款業務操作規程》辦理。

三、若借款人發生逾期,在乙方履行保證責任後,甲方有義務支援、協助乙方向借款人追索乙方代為支付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若乙方代借款人償還全部欠款,甲方保證將貸款的抵押權轉讓給乙方。在商品房銷售合同註明的竣工交付之日起3個月內,乙方須將所有公積金貸款的房屋抵押權證交甲方(或丙方)收存,確保貸款抵押物的落實。房屋抵押權證交甲方(或丙方)收存後,乙方的擔保責任隨之解除。

四、如乙方能切實履行合作協議,甲方在乙方全部解除擔保責任時全額退還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五條 乙方承諾

一、及時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預售許可證、企業財務報表、土地使用權證、施工許可證、開發企業和承銷商繳存住房公積金證明等資料的原件、影印件,甲方派專人對乙方的施工進度、財務狀況和預售情況進行了解時,乙方應如實提供,積極配合。

二、根據《關於加強住房公積金按揭貸款管理若干問題的規定》的規定,乙方需在本協議簽訂的3個工作日內,預繳該樓盤首標段公積金貸款需求額的 %至公積金按揭貸款保證金專戶。若乙方為取得公積金貸款而發生提供虛假資料、一房多售、多頭擔保的,或由

於乙方原因,造成住房未按時竣工,影響購房借款人正常還貸形成逾期貸款的,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履行協議,乙方同意甲方直接從保證金中衝還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並停止對該樓盤發放公積金貸款並保留追索權。

三、協助、配合做好發放貸款申請表,收集貸款資料、稽核借款人資格等工作,並且在《個人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貸款申請表》、《擔保書》上加蓋單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章,在發放貸款的同時登記臺賬,每月與甲方進行核對。

四、在商品房銷售合同註明的竣工交付之日起3個月內,乙方須將所有公積金貸款的房屋抵押權證交丙方收存,並將銀行蓋章後的影印件交至甲方收存,擔保責任隨之解除。

五、若發生借款人在乙方階段性保證期間要求退房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在甲方與購房人(借款人)約定貸款處理方式後,再辦理退房手續,否則由此造成貸款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六、乙方發生破產、清算、解散、合併、變更等重大變故或將房屋開發建設權轉讓他人時,必須提前30天通知甲方,在乙方承擔的保證責任得到重新落實前,乙方必須履行保證責任。

第六條 丙方承諾

一、對乙方推薦申請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並符合條件的購房人,保證在收妥購房人全部資料之日起及時報甲方審批,並在收到審批結果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及時通知乙方。

二、做好借款人貸款資料的初審工作,及時辦理貸款資金入賬、登記臺賬等手續,待購房人的房屋產權抵押證明收檔後在權證影印件上蓋章並做好統計及上報中心工作。

三、借款人簽訂的《連雲港市房地產抵押合同》生效之後,按照該合同約定劃款方式和付款時間及時將購房人款項劃入乙方指定的賬戶內,並及時將劃款憑證傳遞給乙方。

四、乙方保證期間內,如借款人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按期償還貸款本息,丙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做好逾期貸款催收工作。

五、借款人所購房屋竣工交付後,丙方協助及時將保證擔保貸款轉抵押擔保貸款,並做好擔保金退還核定工作。

第七條 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本協議未盡事宜,經三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在合作期限內,三方均不得擅自變更協議內容或提前解除協議。

第八條 糾紛解決方式

三方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作期限

本協議的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作期滿後,各方依照本協議的'約定對借款人承擔的有關連帶責任保證條款不受合作期限限制,繼續有效。

第十條 協議生效

本協議經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第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公積金貸款合作協議 [篇3]

協議方:──────────────────(開發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按揭銀行,以下簡稱乙方)

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丙方)

為支援個人貸款購房,促進住房消費,甲、乙、丙三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按揭業務進行合作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合作原則

甲、乙、丙三方承諾堅持依法經營、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合作原則。

第二條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按揭業務適用的商品房為:

對符合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購買甲方開發建設並依法銷售的座落於─────────────────────────────────的商品房的個人,丙方委託乙方發放公積金貸款。

第三條貸款額度、期限和比例

職工購買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上自住商品房的,在其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時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且最高可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抵押物價值的70%;職工購買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自住商品房的,在其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時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20%,且最高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抵押物價值的80%。

第四條甲方承諾

甲方為確保與乙方、丙方合作的順利進行,承諾如下:

一、及時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預售許可證、企業財務報表、按揭貸款有關情況證明等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

二、甲方配合做好發放貸款申請表、收集貸款資料、稽核借款人資格等工作。

三、甲方在乙方開立售房款帳戶,並將銷售資金結算委託乙方辦理。

四、甲方將購房人的全部貸款用於本協議第二條所指商品房的建造,直至竣工驗收交付使用,不得挪作他用,且願意接受乙、丙雙方對上述貸款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

五、甲方同意在乙方承諾貸款額度內,對每一購房人的貸款提供無條件、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並在乙方存入不低於貸款金額30%的保證金存款。

保證責任範圍為借款人貸款本金、利息(包括罰息)及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有關費用(包括處分抵押物費用等),並隨著借款逐期還款而相應遞減。

保證期限從乙方或丙方與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為購房人辦妥所購住房的《房屋所有權證》,並辦妥房屋抵押登記,將《房屋他項權證》等房屋權屬證明檔案交乙方或丙方收妥之日止。

六、甲方同意在其保證期內,如因借款人未能依照合同約定按時償還貸款本息或相關費用,丙方可以書面通知乙方或由乙方直接從甲方保證金帳戶中劃款還本付息。

七、購房借款人在還款過程中,連續超過三個月未履行借款合同約定的義務,乙方或丙方為了回收貸款需處理抵押物時,甲方應保證回購抵押物並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八、甲方發生破產、清算、解散、合併、變更等重大變故或將房屋開發建設權轉讓他人時,必須提前30天通知乙方或丙方,如甲方保證責任的轉移必須得到丙方的同意,但在甲方承擔的保證責任得到重新落實前,甲方仍須履行保證責任。

第五條乙方承諾

乙方為確保與甲方、丙方合作的順利進行,承諾如下:

一、對甲方推薦申請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並符合條件的購房人,保證在收妥購房人全部資料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報丙方審批,並在收到丙方審批結果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是否發放貸款的決定告知甲方。

貸款發放前,及時辦理甲方保證金存款入帳、凍結手續,待購房人的房屋產權抵押證明收檔後及時解凍。

二、為防止貸款抵押風險,在組合貸款中,乙方應保證制定一份同時包含政策性貸款和商業性貸款兩項內容的貸款合同。

三、乙方在購房人簽訂的貸款合同生效之後,按照該合同約定劃款方式和付款時間及時將購房人款項劃入甲方指定的在乙方開立的保證金帳戶內,並及時將劃款憑證傳遞給甲方。

四、乙方應保證每月末將該月所辦理的<<他項權證明單>>影印並加蓋公章後報送丙方。

五、在甲方保證期間內,如借款人未能依照合同約定按期償還貸款本息,乙方可按丙方書面通知要求或直接在甲方的“保證金專戶”中劃款還本付息。

六、借款人所購房屋竣工交付後,乙方負責及時將保證擔保貸款轉抵押擔保貸款。房屋竣工驗收交付九十天後仍未辦理抵押,乙方需向丙方提供未辦理抵押貸款人名單並詳細說明原因。

第六條丙方的承諾與措施

一、丙方為確保與甲方、乙方合作的順利進行,承諾如下:

1、對甲方推薦申請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並符合條件的購房人,保證在收妥乙方報送的購房人全部資料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審批完畢,並作出是否發放貸款的決定,並告知乙方。

2、甲方按第四條第六款履行保證責任後,丙方有義務支援、協助甲方向借款人追索甲方代為支付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若甲方代借款人償還全部欠款,丙方保證將貸款的抵押權益轉讓給甲方,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丙方為保證與甲方、乙方合作過程中的利益,將採取如下措施:

若出現房屋竣工驗收交付半年後仍未辦理產權抵押的,丙方將停止對甲方辦理下一個樓盤的按揭業務,同時丙方根據情節有權從保證金中扣除未辦理抵押的借款人借款本息餘額;丙方將限制對乙方劃撥新的貸款。

第七條保守商業祕密

三方對在合作過程中知悉的對方商業祕密,在合同履行時和履行結束後,負有保密義務。對任何一方因洩露商業祕密造成另外一方或兩方損失的,洩密一方負有賠償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甲、乙、丙三方同意嚴格遵守上述條款,違約方無條件承擔因違約而造成的全部經濟責任。

第九條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本協議合作期限內,如無書面協議,各方均不得擅自變更協議內容或提前解除協議。

第十條糾紛解決方式

雙方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生效條件

本協議經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二條合作期限

本協議的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作期滿後,各方依照約定對借款人承擔的有關連帶責任保證等義務的條款不受合作期限限制,繼續有效。

第十三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簽約時間: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