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2012年春節將至。為進一步貫徹建立“和諧社會、和諧企業”的方針,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上級關於保障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的相關的指導意見,確保農民工工資按時發放到位,避免勞資糾紛。我們就農民工工資支付事宜承諾如下:
1、建立有效的發放措施,拿出切實可行的工資發放計劃,確保本分公司、專案部分承包施工隊伍農民工工資按分承包合同約定的支付辦法和結算確認價款按時足額支付給分承包隊,並負責收集整理有效的農民工工作發放臺帳。
2、在工資發放過程中嚴禁打白條、嚴禁拖欠工資,嚴禁以工程專案部流通的`飯票等票據當工資發放。
3、如因本分公司、專案部造成的勞資糾紛導致有關主管部門(如勞動監察、勞動仲裁部門等)出面協調解決,而影響到公司信譽的,所產生的不良後果及處理費用由全部由本分公司、專案部承擔。同時,按受公司按所拖欠工資金額或產生糾紛金額的10倍的處罰。
4、本分公司、專案部同時承諾,公司可以將本分公司、專案部的工程款直付有投訴農民工工資。
特此承諾
承諾單位: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1
清欠工作承諾書
我單位鄭重承諾:在 專案中我單位使用了下列分包企業,並經查驗其均已按規定繳納民工工資保障金。
□土建分包企業;
□安裝分包企業;
□地基與基礎分包企業;
□鋼結構分包企業;
□智慧化分包企業;
□裝飾裝修企業;
□幕牆企業;
□園林綠化企業;
□其它: 。 如情況不實,我單位願承擔上述分包企業拖欠的民工工資,並接受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處罰。
承諾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聯絡人:
電 話:
(此承諾書甲乙雙方均須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