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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政府資訊公開策劃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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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流逝了,匆匆的流逝了,工作已經告一段落了,我們又將續寫新的詩篇,迎接我們的是新的工作內容和工作目標,是不是要好好寫一份策劃書了。你知道寫策劃書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鄉政府資訊公開策劃書,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鄉政府資訊公開策劃書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加快服務型政府建設,深入推進我鎮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加快建立完善的政府資訊公開體系,根據《蕭山區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實施方案》(蕭政辦發[20xx]89號)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工作原則

依照《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依法組織實施本部門的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並根據“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全面、及時地公開可以公開的政府資訊。同時按照“誰擁有誰梳理;誰公開誰稽核;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制定並落實安全保密措施。建立“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辦局抓落實”的工作機制,不斷深化公開內容,創新公開形式,規範公開程式,採取積極措施,加大工作力度,進一步做好《條例》的貫徹實施工作。

二、實施主體

鎮機關各辦、局。

三、組織機構及相關職責

鎮成立政府資訊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由郭來平任組長,肖偉飛任副組長,負責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組織、指揮、協調,由黨政(人大)辦公室牽頭做好政府資訊工作相關規章的制訂、公開資訊的釋出和報送、依申請公開資訊的受理等具體工作。各辦、局負責人為成員,負責抓好相關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落實。

四、工作程式

為做好政府資訊公開過程中的保密工作,確保國家祕密、工作祕密、商業祕密和個人隱私得到有效保護,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對本機關擬公開的政府資訊在公開前,應當遵循“全面、及時、準確、規範”和“先稽核後公開”的原則,按相應工作流程實施政府資訊公開。

1、公文資訊公開流程。公文資訊指以鎮政府統一檔案編號發文的各類資訊。此類資訊應由起草部門根據資訊公開的有關要求,提出是否公開的初步意見;由分管領導在進行稽核時標註公開意見;檔案簽發領導對該公文資訊是否公開作最後審定;若不能主動公開,需註明理由。對審批同意進行主動公開的公文資訊,由辦公室負責在20個工作日內將相關公文傳送到指定的政府資訊公開網站和政府資訊公開受理點。

2、其它政府資訊公開流程。其他政府資訊是指公文資訊以外的其他按要求可以主動公開的資訊,包括一些規劃、工作計劃及總結、政府重大工程、活動情況等,經各責任部門同意,辦公室主任稽核後,在20個工作日內將相關資訊傳送到蕭山政府資訊公開網站。敏感資訊由資訊公開領導小組副組長稽核,經鎮長核准後公開。

3、依申請公開資訊的審批流程。依申請公開資訊是指申請人依法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請獲取除主動公開外的相關政府資訊。辦公室為依申請公開資訊的'受理部門。辦公室接到申請人的資訊公開要求後,及時根據申請公開資訊的內容,落實到相關責任部門辦理,由責任部門提出是否向申請人公開的初步意見,分管領導和鎮長稽核並簽署意見。對同意公開的資訊,由辦公室統一向申請人提供。對不予公開的資訊,由辦公室會同具體承辦責任部門向申請人做好解釋工作。

五、工作要求

推行政府資訊公開是政府部門進一步強化服務職能、提高機關效能、堅持依法行政的一項重要舉措,各辦、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把工作責任落實到具體的人員,認真按照區政府的實施要求和本辦法的規定紮紮實實開展好政府資訊公開的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