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負責建造位於хх市хх鎮хх村的樓房х間、瓦房х間,現我已經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和自身多年經驗組織人員實施施工,我承諾該工程一切安全責任由我本人自己負責,與業主無任何關係。
承諾人:
年 月 日
建房承諾書
本人已熟知與申請事項有關的《城鄉規劃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明確並願
意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並向村委會作如下承諾:
一、未經審批絕不私自先建、擴建、亂建,私搭亂建,批甲佔乙。
二、保證按照村委會要求施工,不將泥土、雜物等拋在街道上,不損壞公共設施,不破壞垃圾池(箱)、水泥路面、花草樹木,不堵塞水溝、排水渠等。
三、不在公共過道上久存久放建築材料,建房時建築材料(水泥、磚塊、石子、沙子等)。確需暫時堆放,須經請示同意,並保持堆放點整潔;暫存的建築材料不準佔路面的三分之一以上,以免影響通行。
四、建築材料和建築垃圾不堆放在環鄉路邊。同時房屋竣工後15天內,將剩餘建築材料放到自家宅院或村委會指定場所並堆放整齊。建築垃圾傾倒到村內指定的垃圾場,不亂堆亂放。
五、嚴格執行國家及地方建築施工的相關規定,做好用電、用水等安全。施工過程中會自覺接受相關部門的檢查,及時消除被發現的施工安全隱患。因安全及防護措施問題造成的`一切事故,其事故責任及由其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我方或施工方承擔。
六、我自願向村委會交納 元保證金,用於本人在施工材料裝置、存放或因施工影響造成道路、車輛無法通行時,村委會為保證道路通行產生的人工費和機械施工費支出。
七、我同意按規定要求施工,待房屋建好竣工驗收符合要求後退還保證金的規定。否則由鄉、村改作其違法違規處置費,不予退還。
八、我承諾保證履行規定,如有違反,自願接受整改、拆除等處罰。本承諾自簽訂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承諾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村委會意見(負責人簽字):
村委會(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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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建房承諾書
普安縣國土資源局:
普安縣住建局:
本戶現居住在 鄉(鎮) 村(社群) 組,屬於 鄉(鎮) 村(社群) 組的常住居民,現申請在 鄉(鎮) 村(社群) 組 (地名)新建(改建、擴建、翻建)房屋,申請批准總建築面積 m,建築佔地面積 m,其中:新建建築佔地面積 m。 本人承諾:
一、所申請批准土地屬於本村民組土地、權屬清楚、與他人無任何糾紛(或屬於本戶原老房屋所佔土地)。
二、在國家建房(舊城改造、新區開發建設或其他國家建設)需徵收該房屋及土地時,本戶在經公示後的安置補償標準的前提下須無條件支援。
三、建築總面積保證嚴格按照批准的規劃面積進行建設,服從管理,如若違反規定進行建設,願接受依法處理。
四、此承諾本戶全家共同遵守,如若違反,願接受依法處理。
承諾人(戶)(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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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建房承諾書
本人 ,是 金家鄉鎮 村 社村民,房屋受“7.28”特大洪災侵襲倒塌(因災倒塌和損壞房屋認定書號:永認 號),在政府組織的災後重建中選擇自主建房,特向金家鄉鎮人民政府承諾如下:
1、本人自主建設新房。
2、建房地址在原址重建。
3、建築面積自行決定,但要經過有關部門審批。
4、建設費用超過2萬元部分自行解決。
5、保證按時完成新房建設,通過驗收。
承諾人:簽字
二〇一〇年八月 日
農民建房承諾書
隆安縣城鄉規劃建設局:
本人鄭重承諾:
①所報材料真實,屬“一戶一宅”;
②保證按鎮(街)放線位置,嚴格按圖施工;
③保證施工安全;
④已熟知與申請事項有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增城市農村建房管理暫行辦法》、《增城市查處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明確並願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
按規劃要求和在批准面積內進行建設,不超過批准面積標準建房,否則自願接受城鄉規劃建設局處罰,並承擔違法用地行為帶來的一切後果。
申請人保證履行以上承諾,如有違反,接受整改等處罰。 本承諾書自簽定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承諾人簽名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無在建承諾書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 :
現承諾:我司註冊建造師 王金兵 (執業證號: 0133142 ),目前無擔任專案經理(在建工程)執業記錄,擬派往 江蘇弘盛建設工程集團有限公司 (專案名稱)擔任專案經理。如有虛假承諾,願意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處罰,並由本公司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特此承諾
法定代表人(簽名):
承諾公司:(企業公章)
2012年 6 月 29 日
注:本成若書已在我局備案。經查閱《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網站》,深圳市銀雅森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註冊建造師 王金兵 近 1 年內無行政處罰或不良行為記錄。
(公章)
201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