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如今,協議書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協議書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那麼什麼樣的協議書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轉讓協議書9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轉讓協議書 篇1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主辦報價券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丙方:(副主辦報價券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鑑於:
一、甲方為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已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出具的股份報價轉讓試點資格確認函;
二、乙方、丙方為已取得從事報價轉讓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
甲方委託乙方擔任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主辦報價券商,負責推薦甲方股份進入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報價轉讓,並指導和督促甲方履行資訊披露義務;甲、乙雙方共同委託丙方擔任甲方股份報價轉讓的副主辦報價券商,當乙方喪失報價轉讓業務資格時,由丙方擔任甲方的主辦報價券商;乙方、丙方同意接受委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證券公司股份轉讓系統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報價轉讓試點辦法》、《主辦報價券商推薦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進入證券公司股份轉讓系統報價轉讓的掛牌業務規則》、《股份進入證券公司股份轉讓系統報價轉讓的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資訊披露規則》等相關規則規定,甲、乙、丙三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釋義
除另有約定外,本協議中下列詞語僅具有本章所賦予的含義:
(一)報價轉讓業務:證券公司接受投資者委託,通過報價系統為其轉讓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提供代理報價、成交確認和股份過戶的服務業務;
(二)報價券商:取得報價轉讓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
(三)主辦報價券商:推薦園區公司進入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報價轉讓,並負責指導、督促其履行資訊披露義務的報價券商;
(四)報價系統:股份轉讓系統中專門為報價券商提供報價和成交確認服務的技術系統;
(五)協會:中國證券業協會;
(六)《試點辦法》:《證券公司股份轉讓系統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報價轉讓試點辦法》;
(七)《推薦掛牌規則》:《主辦報價券商推薦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進入證券公司股份轉讓系統報價轉讓的掛牌業務規則》;
(八)《資訊披露規則》:《股份進入證券公司股份轉讓系統報價轉讓的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資訊披露規則》;
(九)園區公司: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十)高階管理人員:甲方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祕書及負責資訊披露事務的人員。
第二章 甲方的承諾及權利、義務
第一條 甲方基本情況:
(一)設立時間:
(二)股份發行情況:
(三)股本總額:
(四)股東人數:
(五)股權結構(以圖表形式附後);
(六)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持股明細。
第二條 甲方就委託乙方擔任其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主辦報價券商事項,向乙方作出如下承諾:
(一)保證遵守《試點辦法》、《資訊披露規則》等報價轉讓業務規則對園區公司的相關規定,並遵守就股份報價轉讓事項對政府部門作出的承諾,乙方依據《試點辦法》、《資訊披露規則》及其他報價轉讓業務規則對甲方作出的指導、督促及採取的相關措施,均構成本協議項下對甲方有約束力的合同義務。
(二)按照相關規定和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增加對中小股東權益保護的相關內容。
(三)公司如發行新股(不包括公開發行),優先向公司股東配售。
第三條 甲方就委託乙方擔任其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主辦報價券商事項,享有以下權利:
(一)甲方及其高階管理人員有權就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獲得乙方輔導,並可就相關報價轉讓業務規則向乙方進行諮詢。
(二)甲方有權就公司治理、財務及會計制度、資訊披露等方面獲得乙方業務指導。
第四條 甲方就委託乙方擔任其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主辦報價券商事項,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推薦掛牌備案工作,及時、完整地向乙方提交備案所需檔案,並保證所提交檔案均真實、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
(二)甲方應於協會對推薦掛牌備案檔案出具備案確認函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完成以下工作:
1、通知並協助股東辦理股份登記、存管;
2、核對並向乙方提交股東持股明細以及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名單及持股數量;
3、與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簽訂證券登記服務協議,將公司全部股份進行初始登記。
(三)甲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股東名冊合法、真實、準確和完整,如因工作失誤造成股東股權爭議或糾紛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甲方初始登記的股份,應全部託管到乙方席位。
(五)甲方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六)甲方擬披露資訊須經由乙方在指定網站進行披露。
(七)甲方及董事會全體成員須保證資訊披露真實、及時,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並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八)甲方披露資訊,應經董事長或其授權董事簽字確認;若有虛假陳述,董事長應承擔相應責任。
(九)甲方及其高階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公司內幕資訊直接或間接為本人或他人謀取利益。
(十)甲方董事會祕書負責股權管理與資訊披露事務;未設董事會祕書的,應指定一名具備相關專業知識的人員負責股權管理與資訊披露事務。董事會祕書或負責資訊披露事務的人員為甲方與乙方之間的聯絡人。
(十一)甲方應將董事會祕書或負責資訊披露事務的人員的通訊方式(辦公電話、住宅電話、行動電話、電子信箱、傳真、通訊地址等)和變更情況及時告知乙方。
(十二)董事會祕書被解聘或辭職、指定資訊披露負責人員被更換或辭職的,甲方應及時告知乙方。
(十三)甲方應配備資訊披露必需的通訊工具和計算機等辦公裝置,保證計算機可以連線國際網際網路,對外諮詢電話應保持暢通。
(十四)甲方擬披露資訊須及時報送乙方,應同時以紙質文件(包括傳真)和電子文件形式報送,甲方應保證電子文件與紙質文件內容一致。
(十五)甲方應於每個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四個月內編制完成並披露年度報告。公司年度財務報告須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十六)甲方披露半年度報告或季度報告的,半年度報告或季度報告應按照乙方要求編制。半年度報告或季度報告的披露應按《資訊披露規則》規定的資訊披露程式進行。
(十七)甲方及其高階管理人員應瞭解並遵守《試點辦法》、《資訊披露規則》及本協議的相關規定,履行相關義務。
(十八)甲方全體董事、監事應按乙方要求的內容和格式簽署董事、監事宣告與承諾書。如董事、監事發生變化,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告知並要求新任董事、監事簽署董事、監事宣告與承諾書。
(十九)董事長不能正常履行職責超過三個月的,甲方應及時將該事實告知乙方。
(二十)甲方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及財務負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法律限制轉讓期間不得賣出;甲方應將新任及離職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名單及其持股數量及時告知乙方。
(二十一)甲方股東掛牌前所持股份在進入股份轉讓系統進行掛牌報價轉讓前,甲方應提前三十個工作日向乙方提出申請。
(二十二)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問詢、調查或核查,不得阻撓或人為製造障礙,並按乙方要求辦理公告事宜。
(二十三)甲方出現下列情況時,應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告知乙方:
1、經營方針和經營範圍的重大變化;
2、發生或預計發生重大虧損、重大損失;
3、合併、分立、解散及破產;
4、大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
5、重大資產重組;
6、重大關聯交易;
7、重大或有事項,包括但不限於重大訴訟、重大仲裁、重大擔保;
8、法院裁定禁止有控制權的大股東轉讓其所持公司股份;
9、董事長或總經理髮生變動;
10、主要銀行賬號被凍結,正常經營活動受影響;
11、因涉嫌違反法律、法規被有關部門調查或受到行政處罰;
12、涉及增資擴股和公開發行股票的有關事項。
第三章 乙方的承諾及權利、義務
第五條 乙方就擔任甲方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主辦報價券商事項,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諾:
(一)具備報價轉讓業務資格,具有協會頒發的報價轉讓業務資格證書。
(二)具有符合《試點辦法》規定的從事報價轉讓業務的機構設定和人員配備;
(三)勤勉盡責地履行主辦報價券商職責。
第六條 乙方就擔任甲方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主辦報價券商事項,享有以下權利:
(一)乙方有權依據《試點辦法》的規定,終止甲方股份的掛牌報價,並報協會備案。
(二)乙方有權對甲方提出的公司掛牌前股東所持股份進入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報價轉讓的申請進行稽核,並報協會備案。
(三)乙方有權依據《試點辦法》、《資訊披露規則》等報價轉讓業務規則的規定,指導和督促甲方真實、及時地進行資訊披露。
(四)乙方有權對甲方披露資訊檔案進行形式審查。
乙方可對甲方擬披露或已披露資訊的真實性提出合理性懷疑,並對相關事項進行專項調查。
(五)甲方未能規範履行資訊披露義務的,乙方有權要求其限期改正,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以下措施:
1、向投資者進行風險提示;
2、暫停解除其股東股份的限售登記;
3、向協會報告。
第七條 乙方就擔任甲方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主辦報價券商事項,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乙方應依據《試點辦法》、《推薦掛牌規則》、《資訊披露規則》等報價轉讓業務規則的規定,勤勉盡責地履行主辦報價券商職責,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應依據《推薦掛牌規則》的規定,向協會推薦甲方股份掛牌報價並進行備案。
(三)對甲方高階管理人員進行輔導,使其瞭解《試點辦法》及其他報價轉讓業務規則。
(四)代理甲方及時辦理新任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及財務負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凍結手續,辦理離任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及財務負責人所持已解除限售登記公司股份的解凍手續。
(五)乙方及其專職資訊披露人員不得洩露尚未披露的資訊,不得利用所知悉的尚未披露資訊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六)乙方喪失報價轉讓業務資格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丙方,並將主辦報價券商業務轉移至丙方。
第四章 丙方的權利、義務
第八條 乙方喪失報價轉讓業務資格時,其在本協議中對甲方的權利與義務全部轉移至丙方,由丙方擔任甲方的主辦報價券商。
第九條 丙方享有在乙方喪失報價轉讓業務資格時承接其主辦報價券商業務的權利,並履行以下義務:
(一)做好業務轉移的準備工作;
(二)按照協會規定程式承接乙方主辦報價券商業務;
(三)完成業務轉移後,與甲方協商選擇另一家報價券商作為甲方的副主辦報價券商,簽訂推薦掛牌報價轉讓協議並報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協會備案。
第五章 費用
第十條 甲方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下列費用:
(一)委託備案費( )元;
(二)乙方代收的備案費()元;
(三)乙方代收的資訊披露服務費()元/年。
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時間為()。
第十一條 甲方股份終止掛牌報價的,已經支付的相關費用不予返還。
第六章 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第十二條 丙方喪失報價轉讓業務資格的,甲方、乙方應協商選擇另一家報價券商,約定其為甲方的副主辦報價券商,重新簽訂推薦掛牌報價轉讓協議。
重新簽訂的推薦掛牌報價轉讓協議應由甲方和乙方分別向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協會備案。
第十三條 本協議依據《試點辦法》、《資訊披露規則》等報價轉讓業務規則簽訂,如因相關規則進行修訂或頒佈實施新的報價轉讓業務規則而導致本協議相關條款內容與修訂或新頒佈的報價轉讓業務規則內容相牴觸,本協議與之相牴觸的有關條款自動變更,以修訂或新頒佈後的報價轉讓業務規則相關內容為準,其他條款繼續有效;任何一方不得以此為由解除本協議。
第十四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本協議自動解除:
(一)協會對推薦掛牌備案檔案決定不予備案的;
(二)甲方股份終止報價轉讓的。
第七章 免責條款
第十五條 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任一方損失,其他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發生不可抗力時,三方均應及時採取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第八章 爭議解決
第十七條 本協議項下產生的任何爭議,各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選擇以下方式解決:
(一)仲裁;
(二)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章 其他事項
第十八條 本協議規定的事項發生重大變化或存在未盡之事宜,甲、乙、丙三方應當重新簽訂協議或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九條 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二十條 本協議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二份,報北京市人民政府、協會各一份備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轉讓協議書 篇2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發包方(法人):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在發包方的主持下,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達成以下荒山承包經營權轉讓協議:
一、轉讓範圍:
甲方於半年前( 年 月 日)向發包方書面提出自願放棄 荒山承包權,自願將其承包的位於承包經營權、收益權及地上附著物的所有權一次性全部轉讓給乙方。東至 (座標點),西至(座標點),南至 (座標點),北至(座標點)。
二、轉讓期限:
從20xx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即甲方全部承包期限的所有剩餘年限。
三、轉讓補償金(含應補償甲方的一切費用)及付款方式:
轉讓補償金為人民幣
四、轉讓現狀:
地上附著物除禁山上柏枝大王廟周邊已栽種其餘承包區域均為荒山荒坡。
五、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收取轉讓金後,即為本協議生效期,乙方不得反悔。
2、甲方保證其所轉讓的荒山荒坡四至清晰,權屬明確,如因指界不清發生 與第三方的界限糾紛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擔。
3、自本協議生效之日甲方將其與發包方簽訂的2份承包合同原件交給乙方 或原承包方
15日內由甲方登報(忻州日報)宣告其名下丟失的林權證作廢;自 動放棄在該承包區域內的一切權利和主張。
4、本協議生效之日前,甲方以該荒山荒坡抵押、擔保、頂賬等債務事項均
由甲方自行負責賠償處理。不得影響、干擾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甲方的家人、 親戚人等不能以甲方的協議或林權證條款為由,干擾、阻撓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
5、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自動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轉由乙方接 管經營,同時確立發包方與乙方的承包關係。
6、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依法享有經營該荒山荒坡的使用、收益、 經營決策、流轉處置等合法權益,與甲方再無瓜葛。
六、雙方議定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以本協議轉讓費 萬元額度的10倍為違約(含損失費、補償費)金標準。
七、本協議簽字之日當場交款生效,後附甲方的收款憑證及 年月 日放棄荒山承包權的書面申請複製件一份。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備案留存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發包方(簽章 法人簽字):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轉讓協議書 篇3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影印件附後)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影印件附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就期房轉讓事宜,訂立本協議,甲、乙共同信守:
第一條 甲方為的正式員工,按照於20xx年月出臺的員工保障性住房銷售政策,甲方可在20xx年月至月間按照每平方米元的單價購買坐落於的 棟 號,該房屋為鋼混結構,建築面積 平方米,擬於 年 月 日前交房。
第二條 甲方願意在乙方按其公司政策代為支付房款的前提下將該期房轉讓給乙方,即在乙方支付完房款後將該期房按甲方公司現定價格轉讓給乙方,並以乙方名義辦理購房合同。
第三條 該期房的現定單價為每平方米元(人民幣),房屋交易總價為人民幣(大寫): 拾 萬 千 佰 拾 元。乙方按恆大地產集團政策選擇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收據或發票由乙方保管。
第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由乙方對甲方支付該期房的轉讓中介費為人民幣(大寫)萬元,甲方出具轉讓中間費收條,待乙方簽訂合同當日,由乙方退還甲方。
第五條 在房屋交易、轉讓以及合同的辦理過程中,甲方協助乙方完成相關工作。
第六條 因甲、乙雙方任一方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繼續履行的,除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的定金賠付原則進行賠付外,違約方還應額外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房屋交易總價的1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本協議如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協議為雙方自願的情況下所簽訂,因房屋購買為乙方,故從簽訂協議至協議終止為止期間,所發生的任何因變動而增加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只負責配合乙方順利簽訂合同,期間,房市的漲跌等不可預見等因素,均由乙方承擔風險,甲方也不得再索要任何其他費用,否則,違約方按第六條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在購房合同簽訂時間之前,乙方若將購房指標轉讓與第三方,必須經甲方確定,並由此引起的經濟糾紛與甲方無關。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簽訂購房合同時作廢,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手印)乙方: (手印)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合同簽訂時間: 年月日
轉讓協議書 篇4為實現生產經營需要,甲方擬收購乙方擁有和控制的機器裝置,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裝置名稱、規格、數量、價格
乙方轉讓給甲方的裝置包括顯示器生產裝置、注塑生產裝置、供電裝置、運輸裝置及其它裝置,具體詳見(裝置明細表),裝置原值________元,經雙方約定價格為________元。
第二條付款方式
在本合同生效後七日內支付人民幣_______萬元,其餘價款在______年度以後按季度支付,其中_____年度內每季度支付_______元,________年度以後每季度支付________元。
第三條裝置交付時間
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幣________萬後________個工作日,乙方將機器裝置交付給甲方。
第四條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
乙方將為正常使用本合同項下的裝置而形成的專利技術或非專利技術(包括管理訣竅或技術訣竅)。
第五條陳述保證承諾
甲方的陳述、保證與承諾:
1.甲方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法律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公司;
2.甲方具有受讓裝置轉讓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3.甲方受讓乙方的裝置,已按公司章程規定召開股東會並作出同意受讓決議;
4.甲方對乙方轉讓的.裝置作了充分了解,並同意在該狀況下受讓;
5.甲方保證有能力支付全部轉讓價款,並執行本合同規定的甲方義務;
6.甲方保證受讓乙方裝置用於在裝置地設立新公司;
7.甲方保證受讓乙方裝置後用於在珠海市的開展生產經營,由其自行承擔。
8.甲方保證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乙方名義從事任何活動。
乙方的陳述、保證與承諾:
1.方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法律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公司;
2.乙方具有轉讓裝置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3.乙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資產狀況(包括裝置的外觀、效能、操作及維修方法、重大瑕疵等)向甲方作充分的陳述、說明,沒有其他保留;
4.乙方為裝置而引起的債權債務,獨立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5.乙方充分了解甲方受讓甲方的資產,是為設立新公司,開展計算機顯示器生產之用,為此,乙方交付轉讓裝置的同時,保留生產廠的現狀,為甲方收購資產並以該資產設立新公司、開展計算機顯示器業務須辦理的各項政府主要部門的登記註冊、審批手續等提供便利,並給予積極的協助。
第六條交接驗收
在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本合同生效前,乙方允許甲方無償使用裝置及現有的生產經營條件。同時,甲、乙雙方應組織有關人員辦理轉讓裝置的交接手續,甲方對裝置的各種要求見交接清單,該清單經雙方代表簽字確認後方為有效。
第七條費用負擔
轉讓裝置的拆卸、運輸及安裝等費用由甲方承擔。變更海關監管物件及撤銷監管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因一方過錯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違約責任。
2.乙方收取甲方轉讓款人民幣________萬元後,未依期交付資產,按未依期部分的資產價值每天________支付違約金給甲方,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履行合同。乙方在________天內不交付資產,視乙方中途毀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退回已收乙方款項,並按轉讓價款總額5%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3.乙方交付資產中,屬海關監管部分,如因乙方的過錯,造成海關的處罰,由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責任。如造成甲方不能使用,該部分裝置的價值,按發票價扣除折舊由乙方返還相應價款給甲方;
4.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後,未能按約定支付首期轉讓款人民幣________萬元,按每天________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逾期________天,視乙方中途毀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按本合同轉讓價款總額________%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5.乙方逾期支付餘下轉讓金,按逾期支付轉讓金價款每日________支付違約金給甲方,甲方並有權依法行使抵押權。
第九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情況:
①宣佈或未宣佈的戰爭、戰爭狀態、封鎖、禁運、政府法令或其他政府行為;
②火災、水災、颱風、颶風、海嘯、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它自然因素所致的事情;
③合同雙方認同的其它不可抗力事件。
2.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如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任何一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3.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應在合理期限內將該不可抗力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合同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15日內,向其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報告。
如果發生不可抗力,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對因無法履行或遲延履行義務而使對方蒙受的任何損害以及增加的費用和損失承擔責任。
主張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應採取適當方法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並在合理期限內設法恢復履行因不可抗力而受影響的合同義務
第十條保密
合同任何一方應將本合同及與訂立本合同有關的所有細節,雙方之間的相互聯絡及提供的檔案作為祕密資料對待。
除系本次裝置轉讓需要之目的外,其餘未經另一方的事先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本合同雙方之外的任何一方洩露,但為了本合同的目的而向有關中介機構、金融機構及監管機構披露有關本合同資料則不受此限制。第十一條通知
1.因本合同而致締約雙方相互之間所必須之正式聯絡、通知與資訊傳遞等事宜,均須以書面方式知會對方。
緊急情況下,通知方可先以口頭形式通知被通知方,並在合理期限內向其發出書面通知。
2.本合同確定的書面方式包括但不限於:信件、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形式。
3.各項書面通知應送達對方下列地址:
①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同任一方變更其地址或電子信箱,應在新地址(電子信箱)啟用________日前以書面方式通知合同另一方。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印章後生效。
第十三條合同的變更與修改
本合同的修改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只能採取書面形式,並由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
第十四條法律適用
本合同之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第十五條爭議解決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在廣東省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2.爭議解決期間,合同雙方應繼續履行除爭議事項之外的本合同其它各項約定。第十六條其它事項
1.本合同以中文製作,正本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裝置明細表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轉讓協議書 篇5甲方:
乙方:
經公開轉讓,甲方同意將“”、“”船舶(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書號分別為xx、xx)轉讓給乙方,現就有關轉讓事項協議如下:
一、轉讓價格。經公開轉讓,乙方願意支付元人民幣購買甲方船舶。
二、支付時間。乙方必須在簽訂協議後三個工作日內將購船款繳到產權交易所公告上註明的銀行帳號上。逾期作毀約論處,乙方競價保證金歸甲方所有。
三、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甲方在收到《產權交割通知書》時,及時向乙方提供現有過戶資料,但不負責船舶過戶手續的辦理。如發證機關要求,可以派人協助辦理船舶過戶手續。
2、乙方責任。轉讓船舶的基本狀況乙方已熟知,相關證件資料情況均已知曉,成交後,乙方不得因船舶質量、證件資料問題向甲方提出任何異議,並限在合同簽訂後原則上兩週內(不包括船舶需要維修及補辦有關證照所需的合理時間)辦妥船舶過戶手續(具體過戶時間要求按國家海事部門的要求規定執行),過戶期間,雙方不得藉故拖延過戶期限,須延期過戶由雙方協商解決。
3、船舶過戶過程中,因年檢、補辦證書所發生的費用及繳納的滯納金、罰款均由乙方承擔。
4、船舶按現狀予以出售,船舶過戶費用、產權交易費、公證費、手續辦理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國家稅收按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5、甲、乙雙方過戶過程中產生糾紛的,須自行協調解決或向射陽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射陽縣信誠產權交易所不承擔任何協助調解、解決瑕疵爭議等義務和責任。
四、本協議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國資辦、交易所、港口管理局各執一份。
五、本協議自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船舶過戶手續辦妥後自然失效。
甲方(蓋章):法人代表(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見證方(港口管理局蓋章):法人代表(簽名或蓋章):
見證方(產權交易所蓋章):法人代表(簽名或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協議書 篇6甲方xx縣xx農村信用合作社。住所地:xx縣xx鎮xx村。
法定代表人張xx,主任。
乙方
為加大抵債資產處置變現力度,甲乙雙方就抵債房屋轉讓事宜,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根據人民法院執字()第號民事裁定書,甲方依法取得原屬所有的位於xx縣的房屋一處,共層每層間,共計間。
二、為儘快處置變現抵債資產,甲方將上述抵債房屋轉讓給乙方。
三、轉讓財產的範圍,以人民法院執字()第號民事裁定書所列財產為準。
四、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元(大寫元整)。
五、轉讓價款,乙方在xx年xx月xx日前,以現金形式支付給甲方;甲方收到轉讓價款後,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
六、甲方在收到乙方繳納價款後5日內,將轉讓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七、甲方交付轉讓房屋時,應同時向乙方交付人民法院執字()第號民事裁定書和甲方獲得的抵債房屋的產權登記證件及附屬資料。
八、轉讓房屋由乙方負責辦理過戶手續,所支出的稅款、行政事業收費和服務性收費,均由乙方承擔。
九、乙方辦理轉讓房屋過戶手續時,甲方應當積極協助,提供便利。
十、因抵債房屋產權發生糾紛致使乙方無法辦理過戶手續的,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十一、乙方超過約定期限支付價款的,應按照未支付價款金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十二、甲方超過約定期限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應按照收取價款金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十三、本協議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協議履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甲方主管部門xx縣農村信用聯社備案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1、人民法院執字()第號民事裁定書
2、轉讓房屋產權登記證書及附屬資料
甲方xx縣xx農村信用合作社(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簽章)
xx年xx月xx日
轉讓協議書 篇7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真實、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轉讓匯龍國際花園地下電動車停車位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電動車停車位編號
轉讓的電動車停車位位於匯龍國際花園 幢地下停車庫,編號為 號,該車位為劃線分隔,無隔斷牆、無封閉,並由開發商劃好車位分隔線。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電動車停車位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享有與匯龍國際花園商品房土地同等年限的所有權。
三、付款方式及責任
1、本電動車停車位轉讓金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元)(此價格中不包含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乙方付款方式為一次性付清全款。
2、轉讓後,甲乙雙方須到物業公司備案,就電動車停車位物業管事宜辦理移交手續。
四、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該車位之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使用車位,須服從物業公司的統一管理,並交納相應的車位管理服務費用及車輛充電預付金為人民幣(大寫)壹佰元元整( 100元),參照電錶年終多退少補。
五、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對本協議未盡事項應協商解決,發生爭議由甲方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契約收存
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物業小區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協議書 篇8門市轉讓合同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門面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於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號的門面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 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轉讓後門面現有的裝修、裝飾全部歸乙方所有。乙方在接收該門面後,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在保證房屋安全使用的情況下進行裝修。
三、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元。甲方在合同簽訂次日向乙方騰讓門面並交付鑰匙,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
四、乙方向甲方尾款全部付清 ______日後,所有事物由乙方負責,現甲方所有會員卡由乙方經營期間繼續完成。
五、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六、違約責任:
(1)甲方保證該門面有合法承租權並有權依法轉讓,應該按時交付門面,逾期一天按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超過天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應該按時接收門面,逾期一天按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 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七、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轉讓協議書 篇9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自願將位於 轉賣給乙方,具體事宜如下;
一、四至界限: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共計 ㎡。
二、價格:雙方議定價格為總地價 萬元(¥ )
三、付款方式:合同簽訂時首付 萬元,手續齊合後一次付清。
四、甲方有義務在乙方辦理相關用地建房手續中提供必要材料,如果宗地發生其他糾紛,(在修建途中出現農民堵擋鬧事)由甲方協調解決並負責處理,如不能協調解決,甲
方必須退還乙方所有地款且按4分利率結算利息。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概負責。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生效後雙方不得反悔,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承擔對方的一切經濟責任。
甲方:
乙方:
中介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