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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地文明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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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市建設局、公安局、城市管理局常建[2015]187號《關於進一步提升市區建設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精神,落實文明施工長效管理措施,進一步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管理綜合水平,提升企業形象,確保成效。

建設工地文明承諾書

現就該 工地的文明施工作出如下承諾:

1、圍牆(圍擋)按規定圍護與維護,道路硬化,沖洗裝置、排水溝、沉澱池設施等到位,並有專人負責。

2、渣土挖運承發包給具有資質並經城-管部門核准的承包單位,開工前按公司規定與有關部門簽訂相關合同和協議,車輛經過密閉改裝並安裝gps系統後使用,專人負責車輛的裝卸和車輪沖洗,並按城-管、交-警部門核定的線路、時間執行。服從公司主管部門監督管理,現場服從文明施工協管員的檢查與管理。

3、設定專門的生活垃圾堆放場所,設有圍擋措施,並與工程所在區環衛部門簽訂的“生活垃圾清運協議”。

4、工地物料堆放有序,建築垃圾及時清運,腳手架立面封閉嚴密,嚴格控制施工現場的揚塵和噪音。

5、業餘學校按規定設立,勞務人員全面經過培訓,農民工權益受到應有保障。

6、工程專案部管理人員到崗盡職,不虛掛。

7、對公司主管部門發出的整改意見,認真及時採取措施,落實到位。

如違反相關規定,自願接受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查處和公司規定的相關處罰,承擔由此造成公司相關損失。

承諾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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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承諾書

為進一步強化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揚塵治理工作,落實專案部文明施工管理責任,提高參建單位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本專案就文明施工管理作出以下承諾:

一、本專案建立以 江蘇雙樓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主體)施工單位為總負責、各參建單位配合的揚塵治理、工地保潔的責任體系。若主體施工單位未確定,在樁基施工時,以 江蘇省岩土工程公司 . (樁基)施工單位為總負責單位,其他各參建單位配合的揚塵治理、工地保潔的責任體系。樁基施工結束後,土方開挖前建設單位保證及時明確一家主體施工單位為總負責單位,重新簽訂本承諾書,並牽頭做好交接,同時報我站備案。

二、總負責單位的職責管理範圍

1、按規定設定圍擋,建立門衛制度,設專人管理,實施封閉施工管理,並對圍擋的完好、清潔情況進行巡視檢查。

2、按規定設定車輛沖洗裝置、配備沖洗裝置,安排專人對場內進出車輛沖洗,保證車輛不帶泥上路。

3、對施工作業範圍內的'場地採取降塵措施,當場地內多家單位施工時,對場內公共道路部分實施清掃、保潔,採取灑水降塵措施。

4、按規定做好現場出入口的門前三包保潔工作。

5、當主體施工單位或總承包單位為總負責單位時,負責對本工程專案收尾階段及配套工程施工的文明施工管理。

三、相關單位責任約定

1、本專案確定建設單位為現場揚塵治理工作的組織責任單位,其專案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總負責單位為現場揚塵治理工作的實施責任單位,專案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監理單位為現場揚塵治理工作的監督責任單位,專案總監為第一責任人。

2、總負責單位保證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足額使用。

3、監理單位對文明施工管理情況加強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要求總負責單位 - 1 -

進行整改,並向建設單位彙報,總負責單位不及時整改的,向監督機構或有關部門報告。

四、具體工作措施

1、施工現場圍擋沿工地四周連續設定,選用砌體、金屬板材等硬質材料,不留有缺口;圍擋高度不低於1.8m;車站、廣場以及市區內影響市容景觀的施工現場的圍擋不低於2.5m,最高不超過3.5m。

2、禁止靠圍擋外側堆放泥土、砂石等散狀材料以及腳手架鋼管、模板等,嚴禁將圍擋做擋土牆使用。

3、工地出入口設定符合標準的沖洗臺,配備高壓沖洗設施,並建立完善的車輛沖洗制度,建立車輛沖洗臺帳,確定專人負責保潔,所有車輛的車輪及擋板沖洗乾淨後,方可駛出工地。

4、工地出入口處及主要道路應進行硬化處理,定期採取灑水或噴淋措施,並有專人對路面進行清理,必要時租用洗塵車對工地道路以及門口周邊較多的粉塵進行清理。

5、施工現場嚴禁焚燒各類廢棄物。

6、及時清運建築垃圾、工程渣土;不能及時完成清運的,應當在施工現場內設定臨時堆放場,臨時堆放場應當採取圍擋、覆蓋等防塵措施;施工現場裸露的場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應採取覆蓋、固化或綠化等措施。

南京蘇寧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監理總工程師:

江蘇雙樓建設集團怡峰花園專案部

專案負責人: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文明施工承諾書

為進一步貫徹上海市人民政府滬府發(1994)20號《上海市建設文明施工管理暫行規定》檔案的精神,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落實文明施工各項規章制度,現將本工地文明施工承諾告知如下:

1、本工地於2003年10月25日開工至2015年5月28日竣工。在此施工期間,嚴格執行滬府發(1994)20號檔案及jgj59—99部頒標準並建立不擾民的文明施工措施、落實防噪聲、防汙染的各項工作。施工時給您帶來麻煩與不便敬請原諒,謝謝!

2、嚴格執行環境保護及有關部門關於夜間施工的有關規定,確需夜間施工的及時辦理夜間施工許可證(張貼告示)在日常施工時間內(6:00—22:00)儘可能降低施工作業過程中產生的噪音影響。

3、施工作業的現場管理,完善防灰塵、防光、防汙染的有關措施,杜絕因施工造成對市容和環境的影響。

4、加強工地周邊道路的安全管理,落實防護措施,確保行人的生命安全。

5、未經許可的情況下,進行夜間施工,噪聲嚴重影響周邊環境、產生光汙染和環境汙染等情況,社會各界都可撥下例電話進行投訴: 工地值班電話:50892437

公司電話:56964501

環保局投訴電話:58811812

文明施工承諾單位:浙江海濱恆道分公司東方明珠國際公寓專案部 專案經理:杭 濤 2003年10月25日

建設工地文明施工承諾書

常州市建設局:

為進一步提高建設工地文明施工水平,提升常州的城市形象,鞏固城市長效管理成效。我們就該建設工地的文明施工作出如下承諾:

1.圍牆(圍擋)按規定圍護,道路硬化,沖洗裝置、排水溝、沉澱池設施等到位,並有專人負責;

2.渣土挖運承發包給具有資質並經城-管部門核准的承包單位,車輛經過密閉改裝並安裝gps系統後使用,專人負責車輛的裝載和車輪沖洗,並按城-管、交-警部門核定的線路、時間執行。現場服從文明施工協管員的檢查與管理。

3.設定專門的生活垃圾堆場,並與工程所在區環衛部門簽訂“生活垃圾清運協議”。

4.工地物料堆放有序,建築垃圾及時清運,嚴格控制施工現場的揚塵和噪音。

5.業餘學校按規定建立,勞務人員進行全面培訓,農民工權益受到保障。

6.工程專案部(監理)人員到崗盡職,不掛靠。

7.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各負其責,對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出的整改意見,認真落實到位。

8.如違反相關規定,自願接受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查處。

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 施工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 建設單位(章) 施工單位(章)

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

監理單位(章)

20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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