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協議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協議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分居協議書,歡迎大家分享。
分居協議書 篇1
男方:姓名、性別、出生時間、身份證號、文化、職業、現住址,聯絡電話
女方:姓名、性別、出生時間、身份證號、文化、職業、現住址,聯絡電話
_______年_______月,雙方經人介紹相識戀愛。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登記結婚。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育一女,取名為:
現因:
(注意確認對離婚非常重要的情節)而常常發生糾紛。
為了給雙方一個反思的機會,為了挽救來之不易的婚姻,雙方均同意分居,並就分居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分居
分居方式:在現住房內,男方住主臥,女方住次臥(分床式)。或男方搬出現住房,租房住於某地(最好讓對方知道住址),女方仍在原住房居住(分居式分居)。
分居時間暫定一年(時間越短越好,長了可能使婚姻無法挽回),期滿後雙方應就是否離婚進行協商。如雙方圴願意和好,應在本協議上註明終止分居關係。未在本協議上註明是否終止分居關係,視為繼續分居,本協議內容繼續有效。
分居期間雙方均應盡最大的努力和耐心挽救婚姻,遵守相互忠誠義務,不得有婚外情。
二、收入管理和財產確認
分居期間,各自的收入由各自管理和所有。
為防止糾紛,雙方確認現有夫妻共有財產如下:
(注:如有個人財產,也應同時確認。還可預設,如果分居後離婚,財產分割方案)
本協議簽訂後,可准許貨幣資產有合理的'變化(建議按月確定一個額度),其他財產原則上不得減少。
三、子女撫養與監護
婚生子女
在分居期間隨女方生活,並由其監護,男方每月支付生活費
(一般xx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分居期間,位於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區________樓________號住房,由________方居住。屋內傢俱、電器等物,由________方使用。________方另行尋找房屋,自行解決居住問題。
三、雙方在分居期間各自所得財物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他方不得主張其為夫妻共同財產。
四、雙方在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不得主張為夫妻共同債務。
五、雙方一致同意並約定,分居期間互不履行夫妻生活義務。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起生效。
協議人(甲方):________(簽字)
協議人(乙方):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分居協議書 篇2
男方:_________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男女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婚後育有一子女,經協議人自願協商,現達成分居協議如下:
一、目的
男女雙方因夫妻之間感情出現瑕疵,為了緩和夫妻矛盾,雙方一致認為用兩年的時間冷靜思考婚姻之繼續與否,分居滿兩年依然無法和好的.,雙方可依據本協議協議離婚或依法提起離婚訴訟。
二、分居時間
男女雙方一致認可夫妻分居從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結束。
三、住所安排
分居期間男方居住於____市____區____大道____號____小區____號;女方居住於____市____區____路____號。
四、人身規定
1、男女雙方互不履行夫妻生活義務;
2、男女雙方享有平等的同居權利,一方不得違背對方意志。
3、分居期間雙方仍應恪守忠誠,任何一方均不應在分居期間出軌;否則,依《婚前財產約定》處理。
4、其他:_____________。
五、財產約定
1、根據客觀情況,詳細列明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確定夫妻共同財產暫歸夫妻一方管理。
2、在分居期間,雙方的各自收入仍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3、夫妻雙方在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不得主張為夫妻共同債務;
4、在分居期間,為夫妻共同使用需支出超過五萬元的,需經雙方同意;
5、關於其他的財產依《婚前財產約定》處理。
六、孩子撫養約定
1、在分居期間,孩子的監護權暫歸_____方負責,_____方給付撫養費_____元/月。給付方式為_____。
2、未直接撫養子女一方每月享有_____次探望權,在每個月_____號,探望地點為_____。遇有特殊情況,探望次數、時間、地點等可由雙方根據子女情況另行約定。
七、分居終止
1、男女雙方協議自願恢復同居。在分居期間如果能夠相互容納,再共同居住生活,並在本分居協議書上簽字確認“終止分居”,本協議終止並失效。
2、男女一方申請法院起訴離婚。
八、爭議糾紛解決
因本協議發生的全部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其他約定
1、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一方不得隨意反悔。
2、對於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4、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只有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併成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男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女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分居協議書 篇3
協議人(男方):
年齡、
民族、
戶籍所在地(未在戶籍所在地的,列出現住地)、
身份證編號。
協議人(女方):
年齡、
民族、
戶籍所在地(未在戶籍所在地的,列出現住地)、
身份證編號。
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子女。
現雙方就分居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______與______自願分居。
二、夫妻共同財產有:根據客觀情況,詳細列明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確定夫妻共同財產暫歸夫妻一方管理。
三、夫妻共同債權、共同債務有:詳細列明。
除已列明的共同債權、共同債務外,分居期間發生的債權和債務,在誰的名下,則由誰享有或承擔。
四、分居期間,婚生子女______的'監護權,暫歸____。
五、夫妻在分居期間的所得為各自所有。
六、另一方____給付撫養費____元/月。給付方式:________
未直接撫養子女一方每月享有__次探望權。
在每個月______,時間為______。探望地點為______。
遇有特殊情況,探望次數、時間、地點等可由雙方根據子女情況另行約定。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協議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協議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分居協議書 篇4
男方:姓名、性別、出生時間、身份證號、文化、職業、現住址,聯絡電話
女方:姓名、性別、出生時間、身份證號、文化、職業、現住址,聯絡電話
一九九__年月,雙方經人介紹相識戀愛。
年月日登記結婚。
年月日生育一女,取名為
現因
(注意確認對離婚非常重要的情節)而常常發生糾紛。
為了給雙方一個反思的機會,為了挽救來之不易的'婚姻,雙方均同意分居,並就分居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分居
分居方式:在現住房內,男方住主臥,女方住次臥(分床式)。或男方搬出現住房,租房住於某地(最好讓對方知道住址),女方仍在原住房居住(分居式分居)。
分居時間暫定一年(時間越短越好,長了可能使婚姻無法挽回),期滿後雙方應就是否離婚進行協商。如雙方圴願意和好,應在本協議上註明終止分居關係。未在本協議上註明是否終止分居關係,視為繼續分居,本協議內容繼續有效。
分居期間雙方均應盡最大的努力和耐心挽救婚姻,遵守相互忠誠義務,不得有婚外情。
二、收入管理和財產確認
分居期間,各自的收入由各自管理和所有。
為防止糾紛,雙方確認現有夫妻共有財產如下:
(注:如有個人財產,也應同時確認。還可預設,如果分居後離婚,財產分割方案)
本協議簽訂後,可准許貨幣資產有合理的變化(建議按月確定一個額度),其他財產原則上不得減少。
三、子女撫養與監護
婚生子女
在分居期間隨女方生活,並由其監護,男方每月支付生活費
(一般200-400元)元,此款每月支付。
教育費、醫療費,各承擔50%,男方應在女方出示票據後三日內支付。
逾期未付上列款項,按日千分之一承擔違約金。
四、附則
本協議雙方簽字,並由律師見證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及見證律師各持一份。
本協議簽訂後,發生使夫妻關係惡化或合好之情況,任何一方可通報給見證律師。必要時,見證律師可向對方核實情況。見證律師應將知道的情況及時記錄備案,必要時,可通知雙方簽署終止分居或變更分居事項的法律文書。
男方:
女方:
年月日
分居協議書 篇5
協議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協議人: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協議人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後,一致同意達成分居關係,現就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問題自願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乙雙方自願達成分居關係。
二、子女撫養條款:
女兒_____由_____撫養,兒子_____由_____撫養,甲乙雙方各自承擔撫養費用。
三、共同財產的處理條款:
1、同居期間所得房產位於_____路_____號,面積約__________平方米,折價人民幣__________整(¥_____元),現協商歸乙方所有。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傢俱歸乙方所有。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傢俱等見清單。
2、同居期間共有存款_____元,甲方分得_____元,乙方分得_____元。
3、一方專有的物品如首飾等及各自生活用品歸自己所有,另一方不得提出要求。
4、其它未列出的共同財產歸乙方所有。
四、債權債務處理條款:
甲、乙雙方無共同債務。若有債務_____元以下,由雙方分擔,超過部分由男方承擔。
五、鑑於甲方現無住所,乙方同意甲方暫時居住於現房屋,甲方應儘快購置或租賃房屋或應乙方要求時搬出現房屋。
六、探視條款:雙方均有探望子女的權利,一方行使探望權時,另一方應予以協助。探望的時間和地點不受限制,但不應擾亂對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七、雙方簽訂本協議之後,如必須協助一方辦理有關登記的'事項,另一方必須本著善意的原則協助辦理(如產權登記、過戶等)。
八、本協議一式叄份,雙方各執一份,見證機關存檔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在雙方簽字後成立並生效。
上述內容是我們雙方經過慎重考慮、反覆協商的,是真實無誤的,我們保證執行並對此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居協議書 篇6
協議人(男方):
協議人(女方):
協議人雙方於 年 月 日登記結婚,育有一子 。現雙方協商一致,就自願分居達成如下協議:
1、分居時間為 年,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分居期間,座落於 市 路 號的住房一套由 方居住使用, 方自行解決居住問題。
2、分居期間, 由 方撫養, 方每月給付撫養費 元,在每月 日前支付,
3、分居期間,方每週探望子藩××一次,時間為24小時,定為每週星期六早上 時到星期天早上 時,由方到方居住地接送。
4、分居期間,各方取得的'財產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不為夫妻共同財產,各方產生的債務歸各自承擔。
5、分居期間,互不履行夫妻生活義務。
6、以上協議一式 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協議人(甲方):________(簽字)
協議人(乙方):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分居協議書 篇7
協議人(男方):__________________
男,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生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人(女方):__________________
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生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登記結婚,並育有子女如下。現因夫妻經常鬧矛盾,感情不和,為緩和夫妻矛盾,雙方一致同意分居兩______年時間,以便冷靜思考婚姻之繼續與否,分居滿______年依然無法和好的,雙方可依據本協議離婚或依法提起離婚訴訟。經協議人自願協商,達成正式分居協議,如下:
一、分居時間:
雙方一致確定並認可夫妻分居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住所安排:
分居期間男方居住於;
女方居住於
三、財產規定:
1、分居前的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存款、房產、車)及其產生的收益雙方平分,一人一半;
2、分居期間,各方取得的財產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不為夫妻共同財產;
3、雙方在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
4、雙方各自承擔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互不干涉。
5、夫妻各自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
6、分居期間的房屋借款由
四、人身規定:
1、分居期間相互不履行夫妻權利義務,任一方不得強制要求對方履行夫妻義務;
2、分居期間,雙方享有平等的分居權利,雙方互不履行相互扶養之義務。
五、分居期間,孩子由方撫養,正常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等撫養費雙方均分承擔;方有權探視,方應為此提供便利。
六、分居期間或結束時,雙方有如下選擇:
1、雙方協議自願恢復正常夫妻關係。
2、雙方達成離婚協議併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
3、雙方協議不成,任一方可以據此協議到法院起訴離婚。屆時本協議將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______年的”主要證據。
七、本協議簽訂時有見證人在場,系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一方不得隨意反悔。
八、以上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分居協議書 篇8
男方:xxx身份證號:xxxxx
女方:xxx身份證號:xxxxx
男方與女於XX年7月2日在合肥市蜀山區民政局登記結婚,雙方均屬再婚。現因夫妻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經夫妻雙方自願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男女雙方屬於再婚家庭,雙方子女均已成年,無需撫養。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1、存款:雙方名下現有銀行存款歸各自名下權屬不變。
2、房屋: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無共同房產,各自婚前房產權屬不變,歸各自所有。
3、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的'除以上兩項外的其他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
四、債務的處理:
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發生的債務,非用於家庭生活開支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五、違約責任的約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xx元給對方。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七、如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肥市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xx女方:xx
簽名:xx簽名:xx
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分居協議書 篇9
協議人(男方):_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
協議人(女方):_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
協議人雙方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育子女。現雙方就分居一事達成如下離婚分居協議:
一、____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_____自願分居。
二、夫妻共同財產有:根據客觀情況,詳細列明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確定夫妻共同財產暫歸夫妻一方管理。
三、夫妻共同債權、共同債務有:詳細列明。
除已列明的共同債權、共同債務外,分居期間發生的'債權和債務,在誰的名下,則由誰享有或承擔。
四、夫妻在分居期間的所得為各自所有。
五、分居期間,婚生子女的監護權,暫歸_____________。
另一方給付撫養費________元/月。給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
未直接撫養子女一方每月享有________次探望權。
在每個月________,時間為________。探望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
遇有特殊情況,探望次數、時間、地點等可由雙方根據子女情況另行約定。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協議人:_________________
協議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分居協議書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__年__月__日,在___婚姻登記處辦理了結婚證,歷經__餘年,生有__和__,共__個子女,系合法夫妻。現因瑣事導致夫妻感情不和,經多次溝通無效,又怕離婚後後悔,最後經多次協商,夫妻雙方均願立下此《夫妻分居(試離婚)協議書》如下:
1:夫妻分居由__年__月__日開始,至__年__月__日結束。
2:夫妻分居期間,可互不為對方盡夫妻生活義務,也不得干涉各自生活的自由。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分居協議書 篇11
協議人: (男方),男, 年 月 日生, 族;身份證號: 協議人:女方,女, 年 月 日生, 族
協議雙方於 年 月 日登記結婚,並育有一子,隨女方姓。現因夫妻感情不和,為緩和夫妻矛盾,雙方一致認為用兩年時間冷靜思考婚姻之繼續與否,分居滿兩年依然無法和好的,雙方可依據本協議離婚或依法提起離婚訴訟。經協議人自願協商,達成正式分居協議,如下:
一、分居時間:
20xx 年 9 月 1 日止。
二、住所安排:
分居期間男方居住於
女方居住於
三、財產規定:
1、分居前的共同財產(包括存款、房產、車)及其產生的收益雙方平分,一人一半;
2、分居期間,各方取得的財產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不為夫妻共同財產;
3、雙方在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不得主張為夫妻共同債務;
4、雙方各自承擔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互不干涉。
5、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
6、分居期間的房屋借款由
四、人身規定:
1、分居期間相互不履行夫妻權利義務,任一方不得強制要求對方履行夫妻義務;
2、分居期間,雙方享有平等的`分居權利,雙方互不履行相互扶養之義務。
五、分居期間,孩子由 方撫養,正常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等撫養費雙方均分承擔; 方有權探視, 方應為此提供便利。
六、分居期間或結束時,雙方有如下選擇:
1、雙方協議自願恢復正常夫妻關係。
2、雙方達成離婚協議併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
3、雙方協議不成,任一方可以據此協議到法院起訴離婚。屆時本協議將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32條規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民事證據。
七、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一方不得隨意反悔。
八、以上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協議人(男方):
年 月 日
分居協議書 篇12
協議人:___(以下簡稱女方),女,___年___月___日生,漢族,
住址:
協議人:___(以下簡稱男方),男,___年___月___日生,漢族,
住址:
協議雙方於___年___月___日在___登記結婚,現因夫妻感情不和,為緩和夫妻矛盾,雙方一致認為用兩年時間冷靜思考婚姻之繼續與否,分居滿兩年依然無法和好的,雙方可依據本協議離婚或依法提起離婚訴訟。經協議人自願協商,達成正式分居協議,如下:
一、分居時間:雙方一致認可夫妻分居從___年___月___日開始。
二、住所安排:分居期間男方於___;
女方居住於___。
三、財產規定:
1、分居期間,各方取得的財產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不為夫妻共同財產;
2、雙方在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不得主張為夫妻共同債務;
四、人身規定:
1、分居期間相互不履行夫妻同居義務;分居期間雙方仍應恪守忠誠;
2、雙方互不履行相互扶養之義務。
五、1、分居期間,子/女由___方撫養,___方每月給付撫養費___元,在每月___日前支付,子/女的學習費用、醫療費用以及其他除生活費以外的不可預計費用由雙方憑據分擔。
2、分居期間,___方每月探望子/女一次,時間為24小時,定為每月___,由___方到___方居住地接送。
六、分居結束時,雙方有如下選擇:
1、雙方協議自願恢復正常夫妻關係。
2、雙方達成離婚協議併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
3、雙方協議不成,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屆時本協議將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32條規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民事證據。
七、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一方不得隨意反悔。
八、以上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協議人(女方):___協議人(男方):
年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分居協議書 篇13
甲方:XXX
身份證號碼:X
聯絡電話:XX
乙方:XXX
身份證號碼:X
聯絡電話:XX
甲乙雙方於XX年XX月XX日,在XXX婚姻登記處辦理了結婚證,歷經XX餘年,生有XX和XX,共XX個子女,系合法夫妻。現因瑣事導致夫妻感情不和,經多次溝通無效,又怕離婚後後悔,最後經多次協商,夫妻雙方均願立下此《夫妻分居(試離婚)協議書》如下:
1:夫妻分居由XX年XX月XX日開始,至XX年XX月XX日結束。
2:夫妻分居期間,可互不為對方盡夫妻生活義務,也不得干涉各自生活的自由。
3:在夫妻分居期間,各自所得的所有收益,歸各自所有,互不為夫妻共同財產。
4:在分居期間,雙方應從各自的收益中,拿出同等的費用和一定的時間來,定期或不定期的共同撫育孩子。此項用途的信用卡,由隨孩子生活的一方保管,但無隨便支取的權力。若用此款時,必須由另一方同意後,才可進行。夫妻雙方可一方儲存信用卡,另一方保留信用卡密碼,以此來保留各自應有的權利。
5:雙方各自的父母,應由各自撫養,所產生的費用,由各自承擔。
6:現在XX街XX號的X室X廳有陽臺車庫共XX平米的房子,可由X方居住。沒有住房的X方,要自行解決,但X方保留擁有房子一半的權益;對生活困難。沒有住房的一方,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7:在分居期間,夫妻各自的所有收益歸各自所有,互不再為夫妻共同財產,也無夫妻間互幫互助的義務。
8:夫妻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權及債務,歸所產生債權及債務的一方處理並承擔;對分居前,由夫妻共同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及債務,由夫妻雙方平等分割並承擔,且有協助對方處理的義務;對因撫育孩子將要產生的債務,必須由另一方同意後,才可進行。否則,將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9:在分居期間,夫妻雙方均不得干涉對方的`工作與社交的自由。
10:在夫妻分居期間,夫妻雙方均無私自處理。藏匿和變賣夫妻共同財產的權力。夫妻婚後的共同財產,包括存款,車。房。家居。電器等一切生活用品另列清單三份,各自保管一份,另一份隨本協議交由公證機關儲存。對違背此條款者,另一方保留索要對相應財產十倍價值的權力。
11:對夫妻雙方婚前各自的財產,各歸各自所有。但也應列出詳細的清單,隨同婚後共同財產清單和本協議,一併交由公證機關存檔。
12:孩子暫隨X方居住生活。沒隨孩子生活的一方,可適當的多拿一部分撫育費。
13:夫妻雙方均不得干涉孩子聯絡父母的權力。
14:沒隨孩子生活的一方,保留對孩子定期或不定期的探視權。
15:為讓孩子不受影響,夫妻雙方雖然分居,但應各自保留固定的手機號碼並暢通,以便夫妻雙方為了孩子而聯絡對方之用。
16:對分居之前,由夫妻共同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及債務,仍由夫妻共同處理並等價償還。
17:本協議由交公證機關之日起生效,至由公證機關拿回之日起失效。
18:本協議一式三份,夫妻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由公證機關保留備案。
19:分居期間,夫妻各自所產生的生活費用(包括醫療費和其它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承擔並償還。
20:本協議失效後,雙方再進行協商確定:是否合居,還是正式協議或訴訟離婚。
21:違背以上條款者,另一方保留對其進行適當的經濟處罰的權力。
此致:XXXXXX公證處。
甲方:姓名手印處
乙方:姓名手印處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