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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薦]誠信考試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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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承諾書的使用越來越廣泛,承諾書是把口頭承諾書面化規範化的一種產物。在寫之前,可以先參考範文,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誠信考試承諾書,歡迎大家分享。

[薦]誠信考試承諾書

誠信考試承諾書1

xx:

我是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我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我是一名201 4年全國普通大學聯考的考生,我遵守《廣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守則》和以下考試規定:

1、按規定要求向當地招生辦(考試院)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報名和考試資訊,並知曉: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大學聯考;

(2)高階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生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大學聯考。

2、遵守考試時間的要求,按規定時間進出考場。

3、尊重監考員的工作,聽從監考員的'各項指令,做文明考生。

4、考試中,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按考試規定不能攜帶的物品,如書本、紙條、手提(掌上)電腦、手提電話(手機)及其他有線和無線通訊工具等。不偷看、抄襲他人試卷(試題),不有意讓他人偷看、抄襲自己的試卷(試題),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用規定的筆答題,不在試卷和答題卡上做標記。

5、不讓、也不請他人替自己參加考試。

6、不擾亂考場秩序,不侮辱、誹謗、誣陷監考員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

7、做到開考訊號發出後才開始答題。

8、做到考試終了訊號發出後,立即停止答卷,靜候直到監考員發出離開考場指令後再有序離開。

9、離開考場時不帶走試卷、答卷、答題卡、草稿紙。

10、不做其他違紀舞弊和破壞考場紀律的事情。

本人對以上規定已認真閱讀並知曉、認可,願意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如有違反願意接受處理,並願意在《x年廣西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違紀情況登記表》上簽名。

  考生(簽名):xx

  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2

樹道德之新風,立誠信之根基,是每一位當代大學生義不容辭的責任。為圓滿完成本學期期末考試,本人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一、本人已認真閱讀並瞭解《__—__學年第2學期誠信考試倡議書》、《線上考試致學生告知書》、《__管理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規定》等考試相關要求和規定,在考試中將嚴格遵守考試紀律。

二、本人承諾在考試中獨立答題,誠信考試;不抄襲,不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

三、本人將服從任課教師、監考教師及學校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四、如果本人有考試違紀或作弊行為,願意接受學校按照相應規定對本人的`處分,且服從無補考考試資格等相應處理。

五、本人將牢記“考試失敗還有機會,考試作弊危害巨大”的訓誡,通過自己的努力付出來取得應得的成績;願意考前認真複習好每一門功課,以誠信的態度對待每一場考試,考出真實水平,考出誠信學風,共同營造公平、誠信的考試氛圍。

  承諾人:

  20__年__月__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3

樹道德新風,立誠信根基,是當代大學生義不容辭的責任。為營造良好考風,培養自立自律、刻苦學習的'作風,塑造高尚的品格。也為展現我們學校學子優良學風,本人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一、本人自願簽訂考試誠信承諾書 ,遵循公平公正原則;

二、提高自身道德修養,端正考試態度,嚴守考紀,誠信應考;

三、在不良念頭面前,嚴於自律。通過入學教育及校紀校規、考風考紀教育,我已知曉有關考場紀律各項規定,考試中如有違反,願接受學校的相應處分;

四、我將在考試中遵守以下規定:

1、嚴格遵守考試時間,不遲到、不無故曠考;

2、考場內不帶進與考試有關的材料及手機等通訊裝置;

3、在考場內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譁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不抄襲他人答案;

4、不在試卷上故意書寫他人姓名、考號;

5、嚴格遵守考場紀律,服從監考人員管理。

  xx-xxx學校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班級: 時間: 承諾人簽名:

誠信考試承諾書4

樹道德新風,立誠信根基,是當代大學生義不容辭的責任。為營造良好考風,培養自立自律、刻苦學習的作風,塑造高尚的品格。也為展現我們學校學子優良學風,本人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一、本人自願簽訂考試誠信承諾書,遵循公平公正原那麼;

二、提高自身道德修養,端正考試態度,嚴守考紀,誠信應考;

三、在不良念頭面前,嚴於自律。通過入學教育及校紀校規、考風考紀教育,我曉有關考場紀律各項規定,考試中如有違反,願承受學校的'相應處分;

四、我將在考試中遵守以下規定:

1、嚴格遵守考試時間,不遲到、不無故曠考;

2、考場內不帶進與考試有關的材料及手機等通訊裝置;

3、在考場內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譁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不抄襲他人答案;

4、不在試卷上成心書寫他人姓名、考號;

5、嚴格遵守考場紀律,服從監考人員管理。

承諾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5

我是一名參加20xx年xx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我已瞭解我省招生相關政策、規定及招生程序會考生必須履行的'義務和責任,並閱讀了《考生須知》《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等有關法規,經認真考慮,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1.保證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考時提供的所有資訊及證件資料準確、真實、有效,不弄虛作假。如有任何虛假資訊,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

2.在考試招生過程中,自覺服從招生考試部門的安排與管理,主動接受考試入場安全檢查,不參與任何形式的考試舞弊,誠信考試,自覺遵守考試紀律和考生守則。如有違反,願意接受有關部門做出的相應處罰。

3.保證在規定時間內填報所有志願,並對自己填報的志願負責。承擔因志願填報錯誤和按志願錄取後未報到造成的後果。

承諾人:(簽名)

考生號:

20xx年 月 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6

1、考生應將有效證件放置在桌面備查。

2、考試期間嚴禁使用手機和其它具有通訊、儲存功能的電子裝置。如已攜帶進入考場的,請務必關機並關閉鬧鐘後放置指定位置,不得隨身攜帶,違者一經發現,不論物品是否屬於考生本人的,一律以違紀論處。

3、開考前應清空課桌抽屜,抽屜內不準留有任何書籍、紙條和其他寫有文字的物品,違者一經發現,不論物品是否屬於考生本人的`,一律以違紀論處。

4、考生只准攜帶必要的文具入座,未經允許不得自帶草稿紙,不得以備用為由在課桌上放置多餘的文具。書包、筆袋、紙巾和書籍等與考試無關的物品務必放置在監考教師指定位置。

5、《暨南大學本科學生學分制學籍管理規定》第十三章第五十五條規定:本科總平均學分績點達到180的畢業生,無考試作弊行為,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稽核確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授予學士學位。

我已認真學習並將嚴格遵守學校關於考試的有關規定,保證按規定的程式和要求參加考試,遵守考場紀律,維護考試秩序,考試絕不違紀,做一名誠實守信的大學生。

承諾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7

12月23日《XX報》載,昨日是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時間。中國人民大學教務處提醒考生,考生要在監考人員所發的《誠信考試承諾書》上簽名,拒籤者,立即取消考試資格。

讀到這條新聞,筆者的第一感覺就是心疼——那麼多的紙,那麼多的墨,那麼多造紙工人與印刷工人的心血便耗在這種毫無意義的事兒上了。本來,任何考試自有其紀律,尤其像四、六級這樣全國性的考試更是如此。這種紀律作為考生與主考方之間的一種雙方都認同的契約,制約著考生的考試行為——考生參加考試這一行為本身就等於作出了“誠信考試”的承諾。就像人人都知道到商場買東西需要付錢一樣,恐怕沒有一位考生不知道考試不能舞弊,而一旦舞弊就要受到相應的懲罰。既然如此,要考生在現場簽署《誠信考試承諾書》不就等於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嗎?

凡稍微有點常識的`人都知道,法律的存在並不能保證公民不犯罪,誠信承諾的簽署也不能確保誠信。相比較而言,法律在一定時空範圍內具有一定的剛性和普適性,它要求每一位公民都遵守,卻並不需要公民簽名的認同。而“誠信”卻屬於個人道德的範疇,它產生於個體的內心自覺,在此意義上,強迫考生簽署《誠信考試承諾書》以確保考試誠信的做法其實是一種“德治思維”,因此,它需要每一位考生都為自己道德的純潔性做出外在的保證。但是,簽署《誠信考試承諾書》註定會流於形式,因為如果通過自願或被迫的在某種道德教條上簽名果真能使人變得“道德”起來,那麼這個世界還需要法律幹什麼呢?

歷史是不能假設的,如黑格爾所言,“凡存在的就是合理的”,既然事情已經發生了,我們就應該追問——到底《誠信考試承諾書》在四、六級考試這一舞臺上扮演的是什麼角色?答曰:簽署《誠信考試承諾書》其實是一種使四、六級考試神聖化的祭神儀式,是一種具有表演性的權力的展示。

我們的社會之所以需要種種勞民傷財的不必要的祭神儀式,是因為我們仍然因襲著歷史的慣性,將“道德與神”而不是“法”當成制度合理性的來源。其實,只有法治社會才是道德的社會,因為制度塑造人的行為,只有法才能確保道德的產生——當健全的法制使違法成本遠遠地大於違法收益的時候,人們將會學會約束自己的行為,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一定的行為習慣,並通過昇華作用將這種行為習慣內化為自覺的道德規範。

誠信考試承諾書8

為了加強學校的考風考紀建設,充分發揮我校進行誠信考試的主導作用,響應學校的號召,提高同學們的誠信意識和誠信素質,努力培養和造就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誠信人才。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在此次考試中我們莊嚴地做出如下承諾:

一、努力學習,刻苦鑽研;考試不違紀、不作弊,不通過不正當的手段改動成績;按時獨立完成試卷,不抄襲、剽竊他人試卷。

二、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攜帶通訊工具、詞典及規定以外的'文具、資料等參加考試。

三、凡帶有書包、書籍、紙張、文具盒等物品的,都集中存放在監考老師指定的地方,不隨身放在座位上。

四、在考場內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譁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不夾帶與考試內容有關材料;不抄襲他人答案。

五、不交換答案,不將自己的答案讓他人抄襲,不將試卷帶出考場。

六、不擾亂考場秩序,無理取鬧、服從監考老師安排。

七、如有不誠信行為,願接受學校處理。

承諾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9

我是參加20___年集團公司晉升職稱水平統一考試的考生,我已閱讀並瞭解《______集團公司晉升職稱考試考生應試守則及有關處罰規則》,經認真考慮,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一、保證報名時所提交的報考資訊和證件真實、準確。如有虛假資訊和作假行為,本人承擔一切後果。

二、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

三、保證在考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集團公司有關考試紀律和考場規則。如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自願服從監考人員根據國家和集團公司有關規定所作出的處罰決定,接受處罰。

  承諾人:________(簽名)

  員工編號: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10

我是報考參加20xx年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我已閱讀並知悉了醫師資格考試考場規則、衛生部關於修訂【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的通知(衛醫發〔20xx〕32號)等醫師資格考試相關規定,經認真考慮,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一、保證報名時按要求提交的報考資訊和證件真實、完整、準確。

二、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

三、保證在考試過程中遵紀守法、誠信守信。

四、同意國家醫師資格考試管理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對醫師資格考試考場規則和醫師資格考試違規處理規定所做的修改。

五、如違反上述承諾,根據衛生部關於修訂【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的通知(衛醫發〔20xx〕32號),自願接受處罰,並願意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後果。

  考生簽名:

  年 月 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11

為維護普通高中招生統一考試的公平、公正,加強考生遵守考試紀律的教育,強化考生的自律意識,營造誠實守信的考試環境,樹立文明良好的社會風尚,請考生認真閱讀《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中的下列內容,並簽字認可。

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

(一)考生不遵守考場就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與要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違紀,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

1、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

3、考試開始訊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訊號發出後繼續答題的;

4、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5、在考場或者教育考試機構禁止的範圍內,喧譁、吸菸或者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的;

6、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7、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的;

8、用規定以外的筆或者紙答題或者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標記資訊的;

9、其他違反考場規則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

(二)考生違背考試公平、公正原則,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作弊,其所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無效。

1、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材料或者儲存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裝置參加考試的;

2、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的;

3、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者脅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

4、攜帶具有傳送或者接收資訊功能的裝置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

6、故意銷燬試卷、答卷或者考試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資訊的;

8、傳、接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的;

9、其他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考試成績的行為。

(三)考生及其他人員應當自覺維護考試工作場所的秩序,服

從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擾亂考試秩序的行為。考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終止其繼續參加本科目考試,其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考生及其他人員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由公安機關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故意擾亂考點、考場、評卷場所等考試工作場所秩序;

2、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

3、威脅、侮辱、誹謗、誣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試工作人員、其他考生合法權益的行為;

4、故意損壞考場設施裝置;

5、其他擾亂考試管理秩序的行為。

二、考生須知

1、考生應講誠信並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景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2、憑準考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3、考生入場,除2B鉛筆、書寫黑字跡的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橡皮外(其它科目有特殊規定的除外),其它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尋呼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裝置等)、電子儲存記憶錄放裝置以及塗改液、修正帶、刮紙刀等物品進入考場。考場內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

4、考生入場後,對號入座,將准考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驗。考生領到答題卡和試卷後,首先看清試卷總頁碼,清點試卷總數眷查有無缺頁、漏印、破損、字跡不清等,然後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寫姓名、准考證號、貼上條形碼等。凡漏填或字跡不清的答卷、答題卡無效。

5、遇試卷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可舉手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

6、開考訊號發出後方可開始答題。每科開考15分鐘後(外語科目開考後)不得進入考場,開考30分鐘後方可交卷離開考場。

7、在答題紙的密封線外或答題卡規定的區域答題。不準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準在答卷、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答題過程中需使用同一型別和顏色字跡的筆。

8、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菸、不準喧譁、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準將試卷、答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9、考試結束訊號發出後,立即停筆,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不準在考場逗留。我已閱讀上述有關考試規定,保證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做誠信考生,如有違反,將接受各級招生考試工作人員按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進行處理。本人報考時所提供的個人資訊是真實、準確的,如有不實,後果由本人自負。

XXX

  XXX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12

我是報名參加20xx年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我已閱讀並知悉了《醫師資格考試考場規則》、《衛生部關於修訂<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的通知》(衛醫發〔20xx〕32號)等醫師資格考試相關規定,經認真考慮,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一、保證報名時按要求提交的報考資訊和證件真實、完整、準確。

二、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

三、保證在考試過程中遵紀守法、誠實守信。

四、同意國家醫師資格考試管理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對《醫師資格考試考場規則》和《醫師資格考試違規處理規定》所做的修改。

五、如違反上述承諾,根據《衛生部關於修訂〈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的.通知》(衛醫發〔20xx〕32號),自願接受處罰,並願意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後果。

  承諾人簽名:

  20x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13

為了維護國家教育考試的公平、公正,狠剎違紀舞弊歪風,營造誠實守信的考試環境,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1002班全體同學在參加英語專業八級考試時,願作如下承諾。

一、報考時,所提供的個人資訊是真實、準確的。考前本人將積極備考,認真閱讀《學生考試紀律》、《考場規則》並自覺遵守。考試時保證不請他人代替。

二、進入考場時,保證不攜帶任何書刊、報紙和通訊工具(如手機、尋呼機等),或有儲存、程式設計、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只攜帶必需的文具,如鋼筆、圓珠筆、鉛筆、橡皮等。

三、考試當日,將持准考證、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提前進入考場,並對號入座。入座後自覺將准考證和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監考人員核查。

四、考試時除在試卷上填寫(塗)規定的'專案外,不在試卷上做其他任何標記。

五、考試過程中,不交頭接耳,不偷看他人試卷、夾帶、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答題內容,不接、傳答案或者與他人交換答卷。

六、在考場內保持安靜,交卷後,不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

七、考試結束時,監考人員收齊全部答題卡、答題紙、試卷和准考證,清點無誤,宣佈考試結束後,本人按序退出考場。

八、如有違反《考試規則》等行為,將接受有關考試違紀處罰規定的處理。

考生簽名:

日 期:

誠信考試承諾書14

一、按照有關規定的要求籤署《誠信考試承諾書》。

二、必須按規定的時間(上午8:45開始,下午2:45開始)入場,入場開始15分鐘(即上午9:00,下午3:00)後,禁止入場。入場時必須主動出示准考證以及居民身份證(或軍人或武警人員證件),接受考試工作人員核驗,並按要求在考場座位表上簽名。

三、只准攜帶必要的文具入場,如鉛筆(塗答題卡用)、黑色簽字筆、橡皮。禁止攜帶任何書籍、筆記、資料、報刊、草稿紙以及各種無線通訊工具(如尋呼機、行動電話)、錄放音機、電子記事本等物品。考場內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

四、入場後,要對號入座,將本人准考證以及居民身份證放在課桌上,以便核驗。

五、答題前應認真填寫答題卡中的姓名、准考證號等欄目。凡答題卡中該欄目漏填塗、錯填塗或字跡不清、無法辯認的,答題卡一律無效。

六、考試結束前禁止提前退場。

七、必須嚴格按要求做答題目。書寫部分一律用黑色簽字筆做答,填塗資訊點時只能用鉛筆(2B)塗黑。只能在規定考生做答的位置書寫或填塗資訊點。不按規定要求填塗和做答的',一律無效。

八、遇試卷分發錯誤或試題字跡不清等情況應及時要求更換;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

九、在考場內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對於違反考場規定和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者,取消考試成績並按校紀校規處理。

十、考試結束鈴聲響時,要立即停止答題,將試卷扣放在桌面上,待監考員允許後方可離開考場。離開考場時必須交卷,不準攜帶試卷、答題卡離開考場。

十一、自覺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進行正常工作。監考員有權對考場內發生的問題,按規定作出相應處理。對擾亂考場秩序,恐嚇、威脅考試工作人員的將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其責任。

誠信考試承諾書15

本人自願參加石嘴山市20xx年國中畢業暨高中階段教育招生考試,我已閱讀了《會考學業水平考試考生須知》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現鄭重承諾:願意在會考理化生實驗操作、英語口語、資訊科技教育、體育和文化課等考試中,保證按規定的程式和要求參加考試,自覺遵守各項考試規定和考試紀律,服從考點工作人員和監考老師的管理,誠信應考,不作弊、不違紀違規。如有違反,願意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接受處理。

XXX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