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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誠信考試承諾書彙總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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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承諾書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承諾書是否產生法律約束力,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大家知道承諾書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誠信考試承諾書8篇,歡迎大家分享。

精選誠信考試承諾書彙總八篇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

我是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我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我是一名全國普通大學聯考的考生,我遵守《廣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守則》和以下考試規定:

1. 按規定要求向當地招生辦(考試院)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報名和考試資訊,並知曉:(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大學聯考;(2)高階中等教育學校非愛揚教育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大學聯考。

2. 遵守考試時間的要求,按規定時間進出考場。

3. 尊重監考員的工作,聽從監考員的各項指令,做文明考生。

4. 考試中,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按考試規定不能攜帶的物品,如書本、紙條、手提(掌上)電腦、手提電話(手機)及其他有線和無線通訊工具等。不偷看、抄襲他人試卷(試題),不有意讓他人偷看、抄襲自己的試卷(試題),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用規定的筆答題,不在試卷和答題卡上做標記。

5. 不讓、也不請他人替自己參加考試。

6. 不擾亂考場秩序,不侮辱、誣陷監考員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

7. 做到開考訊號發出後才開始答題。

8. 做到考試終了訊號發出後,立即停止答卷,靜候直到監考員發出離開考場指令後再有序離開。

9. 離開考場時不帶走試卷、答卷、答題卡、草稿紙。

10. 不做其他違紀舞弊和破壞考場紀律的事情。

本人對以上規定已認真閱讀並知曉、認可,願意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如有違反願意接受處理,並願意在《廣西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違紀情況登記表》上簽名。

考生(簽名):

年 月 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2

大學聯考監考是一項嚴肅的工作,考點工作人員是國家教育考試保障人員,是大學聯考工作的重要崗位,為了確保今年我縣普通高招工作能平穩順利進行,根據《湖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工作實施細則》規定,本人在今年的大學聯考工作中作如下承諾:

(一)在考點主考領導下,認真做好所分配的工作任務,維護考場秩序,嚴格執行實施細則,如實記錄考點有關情況,

保證考試正常進行。

(二)具有三嚴作風:嚴密組織、嚴格要求、嚴肅紀律。

(三)遵守以下“四項紀律”:

(1)不擅離職守;

(2)不徇私作弊。

(3)不違反規章操作;

(4)不縱容、包庇、夥同他人違紀作弊。

案件教訓,不參與任何形式的違紀作弊行為, (四) 保證在大學聯考監考工作中,要接受歷年的大學聯考舞弊

以上是我的承諾,本人一定要嚴格遵照執行,凡因工作失職而造成考場秩序混亂、考生嚴重違紀舞弊或發生試卷洩密、答卷丟失等問題,接受大學聯考規定的一切處理。

承諾人(簽字):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3

樹道德新風,立誠信根基,是當代大學生義不容辭的責任。為營造良好考風,培養自立自律、刻苦學習的作風,塑造高尚的品格。也為展現我們學校學子優良學風,本人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一、本人自願簽訂考試誠信承諾書 ,遵循公平公正原則;

二、提高自身道德修養,端正考試態度,嚴守考紀,誠信應考;

三、在不良念頭面前,嚴於自律。通過入學教育及校紀校規、考風考紀教育,我已知曉有關考場紀律各項規定,考試中如有違反,願接受學校的相應處分;

四、我將在考試中遵守以下規定:

1、嚴格遵守考試時間,不遲到、不無故曠考;

2、考場內不帶進與考試有關的材料及手機等通訊裝置;

3、在考場內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譁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絕不代理,不抄襲他人答案;

4、不在試卷上故意書寫他人姓名、考號;

5、嚴格遵守考場紀律,服從監考人員管理。

承諾人簽名:

時間: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4

我申請參加貴院20xx年自主招生考試,堅持以誠信為本,操守為重,現特向貴院承諾如下:

1.嚴格遵守《浙江省高等職業技術院校自主招生暫行規定》,只報考一所院校。若同時報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願意承擔由此引起的`相關責任。

2. 保證自己是符合大學聯考或單考單招報考條件,並已辦理大學聯考或單考單招報名手續的高中畢業生,準確向貴院提供本人的真實資訊,並願意承擔所提供資訊與事實不符可能引起的相關責任。

3. 認真學習《考生守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自覺地遵守考試紀律,如有違反自願接受處罰。

4. 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5. 不攜帶各種無線電通訊工具(如尋呼機、行動電話)、電子儲存記憶錄放裝置以及除考試規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進入考場。

6. 考試時獨立思考、沉著應試,做到不吸菸,不喧譁,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7.若被貴院錄取則保證按時入學。

考生大學聯考(單考單招)報名號:

考生(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5

縣(區)招考辦:

誠信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是一個社會和睦相處、共同進步的道德基石,營造誠實守信的考試環境是招生考試工作公平、公正的保證。誠信為本,操守為重;我特向招考辦承諾如下:

1、認真學習《考生守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自覺地遵守考試紀律,如有違反自願接受處罰。

2、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3、不攜帶各種無線電通訊工具(如尋呼機、行動電話)、電子儲存記憶錄放裝置以及除考試規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進入考場。

4、考試時獨立思考、沉著應試,做到不吸菸,不喧譁,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5、保證自己符合普通大學聯考報名條件,準確向招生考試機構提供本人的真實資訊,如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證號碼、戶口簿、考生類別、畢業會考成績、享受優惠條件的證明或證書。

6、體檢時,如實填寫既往病史,不弄虛作假、請人代檢。

7、慎重填報大學聯考志願,並由本人親筆填寫《志願表》和填塗《志願卡》;如按本人志願被院校錄取則保證按時入學。

考生號: 考生 (簽字)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6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是自覺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要求。作為一名大學生,我們應該以誠為本,忠實不欺,行之以德,誠信做人,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和人格。為此,我鄭重承諾,在參加考試的過程中一定做到:

一、嚴格遵守國家和學校制定的考場管理規定和考生守則,堅決服從監考老師和工作人員管理;

二、不請他人或者為他人**;

三、不攜帶通訊裝置等任何禁止帶入考場的物品進入考場;

四、不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

五、保證在考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考試有關規定。

如有違紀違規行為,自願按照學校的有關規定接受處理。

學生簽名:xx

x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7

我是參加x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大學聯考的考生,我已認真閱讀並知曉了x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大學聯考報名有關規定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招生考試規定,為表明本人的誠信品質,維護考試的嚴肅性、性和公平性,我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1.同意報名組織機構讀取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資訊、採集指靜脈等生物特徵資訊;保證報名時所填寫的報考資訊以及現場照相確認時所提交的各項證件材料真實、準確且符合有關規定。否則,由此影響到報名、考試、錄取、畢業,本人願意承擔責任,並接受處理。

2.報名後到錄取入校報到前不變更二代居民身份證姓名、民族、公民身份號碼、照片資訊,保證報名、考試、錄取時上述身份資訊相同。否則,由此造成的影響,責任自負。

3.同意在配置有無線電訊號遮蔽儀和安裝視訊監控的標準化考場參加考試。同意每科開考前提前30分鐘到考場,接受入場身份驗證檢查和監考員使用金屬探測儀進行貼身檢查,由於未按要求到場考試所誤時間不補。

4.考試期間,自覺服從管理,遵守《考生考試規則》,如有疑似違規行為,積極配合工作人員進行檢查、核實,配合做好證據、作弊工具、資料的暫扣工作;如有違規行為,同意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規定接受處理。

5.本人知曉違規事實及擬處理結果告知方式:考點在考試過程中登記的違規事實,在當場考試結束後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資訊網公告。按規定時間(在公告之日三日內)向當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出複核申請。

6.體檢後本人須上網確認體檢表資訊,否則在填報志願時出現問題責任自負。

如對在評卷中、回放監控錄影以及經舉報發現的違規行為及擬處理決定(在考試成績公佈前一日,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資訊網公告)有異議,在規定時間(在公告之後七日內),向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提出書面複核申請。

承諾人:x

20xx年x月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8

考試規則:

一、考生需要按時進入考場,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考試證、身份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監考教師驗核。考試開始後15分鐘仍未進入考場或考試進行中擅自離開考場者,作自動放棄考試論處。(考試30分鐘後,方可離開考場。)

二、考生進入考場後,應保持肅靜,不得隨意走動。有問題時,應向監考教師舉手示意。有特殊情況,要離開考場時,需要經監考教師同意。

三、考生進入考場,只准攜帶必要的文具,不將紙張、書、書包和通訊工具等物品帶入考場。

四、答卷需要獨立完成,嚴禁相互討論、抄襲等。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包括提供作弊條件者),勒令其退出考場,並報告考務中心,該考生本次本門課程考試成績以零分記錄,註明“作弊”字樣,不予正常補考,並視情節嚴重予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五、考生所有答卷需要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不得拖延。考生交卷後應立即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內、外停留、喧譁、影響他人考試。

本人承諾:不請他人代理考,在考試過程中嚴於律己,自覺遵守以上考試規則,誠信考試。

簽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