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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婚前財產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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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書,簽訂協議書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大家知道協議書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再婚婚前財產協議書,歡迎閱讀與收藏。

再婚婚前財產協議書

再婚婚前財產協議書1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女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鑑於甲乙雙方自願結婚,並希望以協議的形式就雙方婚前和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財產的所有權等事項進行約定,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等法律法規,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第一條 婚前財產的約定

1. 甲方名下財產:

(1)房產:

(2)存款:

(3)股票、投資基金等有價證券:

(4)債券:

(5)其他財產:

2. 乙方名下財產:

(1)房產:

(2)機動車:

(3)存款:

(4)其他財產:

3. (1)雙方對上述各自名下的財產所有權的約定:

甲方乙方各自名下的上述財產均是婚前財產,該財產的所有權分別歸甲方乙方個人所有 。

(2)雙方對上述各自名下財產所產生的投資收益的約定:

甲方乙方各自名下的上述婚前財產的收益分別歸甲方乙方個人所有 。

(3)其他約定:

第二條 婚後所得財產的約定

1. 甲方乙方各自名下的上述婚前財產,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名下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權,在婚後所取得的一切收益均為夫妻共同財產;

2、 甲方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智慧財產權的收益等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第三條 債務

1. 甲方婚前債務: 房產按揭貸款:總額 萬元;首付 萬元;剩餘貸款: 萬元 。無其他債務。故甲方婚前債務為 萬元 。甲方婚前債務在甲乙雙方結婚後由甲乙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來共同還貸。甲方房屋中,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可依法分割。

乙方無婚前債務。

若婚後發現任何一方在婚前有上述未列明的個人負債的,由負債一方個人承擔償債義務並承擔因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2. 甲乙雙方婚後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為夫妻共同負債,由雙方共同負擔。

3. 雙方婚後借債應事先協商一致,任何未經雙方協商並書面同意的用於非日常生活所需的債務,均為舉債方一方債務,由其個人承擔償債責任。

4. 一方單獨舉債,事後由夫妻另一方追認的,應視為夫妻共同債務。

5. 其他約定:

第四條 夫妻財產的管理和處分

1. 歸屬夫妻共同財產的管理和處分

(1)因日常生活需要而管理或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

(2)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

2. 歸屬一方的個人財產由財產歸屬一方進行管理和處分。

3. 任何一方不得隱藏和轉移婚後夫妻共同財產,如有隱藏和轉移行為的,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藏或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

4. 關於夫妻財產管理和處分的其他約定:

第五條 日常開支

1. 家庭的日常必需開支(糧油、水電、煤氣、固定電話等支出) 承擔。

2. 重要開支約定:

3. 關於日常開支的其他約定:

第六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 應當互相尊重、互相忠實。

2. 雙方不得對對方實施家庭暴力,不得虐待和遺棄對方及其他家庭成員。

3. 雙方有互相撫養的義務。

4. 一方對己方的父母盡贍養義務,對方應當與給支援。

5. 其他約定:

第七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成立,自雙方辦理完畢結婚登記手續後生效。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簽章) 乙 方:(簽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再婚婚前財產協議書2

男方:

女方:

男女雙方均已喪偶,生活實有困難,經過相互瞭解,自願結成合法夫妻,但雙方都有子女,為解決他們的後顧之憂,經雙方充分考慮並協商,訂立如下協議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1.雙方各自婚前所有的財產,婚後所有權不變,仍為各自財產。婚前個人債務由各自償還。

2.雙方再婚時,雙方子女均已成年,因此雙方同各自子女的贍養關係不變。

3.雙方各自婚前財產有各自子女繼承,雙方故世後,各自子女對各自父母后世的處理權利不變,由各自子女為自己老人送終。

4.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並用於婚後共同生活,大額日常開支雙方要進行協商。

5.雙方婚姻關係建立後,共同居住用房由男方提供,如果男方先於女方故世,由男方子女對該房屋全部繼承,女方有權繼續在該房屋居住到再婚或故世。

6.本協議經雙方簽字並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男方: 女方:

年月日

再婚婚前財產協議書3

甲方:

性別:____;生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身份證:

乙方:

性別:____;生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身份證:

男、女雙方均系獨身,為了生活上能有所照料,情感上有所依託,雙方自願結婚。同時為了能夠生活美滿,家庭和諧,雙方及子女特定此協議。

一、男女雙方自願結婚,目的是老年了有個伴,在生活上互相照顧。

二、男女雙方的各自婚前財產不因此次再婚,導致男方財產轉歸女方及女方子女,或者女方財產轉歸男方及男方子女。

1、婚前甲方擁有帶產權的、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的住房(見產權證影印件)為甲方婚前財產;

2、婚前乙方擁有帶產權的、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的住房(見產權證影印件)為乙方婚前財產。

3、婚前各自儲蓄,為婚前財產。婚後,各自婚前的儲蓄本金和儲蓄利息仍歸個人所有。婚前財產繼承權不變,甲乙雙方的婚前財產由各自原來的子女繼承。

4、婚前各自的債權債務在婚後仍歸個人承擔,對方不負有其受益及償還的權利及義務。

三、甲乙雙方在此約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有的財產來源收入作為夫妻雙方共同財產使用。

四、甲乙雙方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若有一方生病,雙方子女均負護理、照顧之責。

五、甲乙雙方若一方去世,對方子女不再負有對另一方老人的贍養照料義務。婚姻關係也將自動解除,其身故後撫卹金等各項福利費由各自子女所得,喪事由各自子女負責,骨灰盒由各自子女安放,另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必須在七日內回到自己子女身邊,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在對方子女家中。在世一方子女必須在七日內接自己父或母回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託。

六、婚後共同財產的繼承權按照法律依據執行。如果本協議的文字理解與上述目的不一致,以利於符合協議目的的方式理解。甲乙雙方、相關利害關係人即甲乙雙方的子女在此明確:如果甲乙雙方再婚後,無論何時所從事的行為不符合本協議的目的,則行為無效。

(末盡事宜雙方協調解決)

以上協議自簽字時生效

男方:

男方子女:

女方:

女方子女:

甲方見證人:

身份證:

甲方見證人:

身份證:

乙方見證人:

身份證:

乙方見證人:

身份證: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再婚婚前財產協議書4

甲方:XX,男,身份證號:XXXXXXXXXX

乙方:XX,女,身份證號:XXXXXXXXXX

甲乙雙方均系再婚,雙方相處後感覺良好自願結伴生活。為免婚後因經濟問題產生糾紛,雙方本著互敬、互愛、互讓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需共同遵守。

甲方名下有房產一套,座落於XXXX,建築面積XX。該房產屬甲方個人所有。雙方結婚後,乙方有居住權,直到雙方婚姻關係終止或甲方去逝。甲方去逝後,乙方需搬離甲方住房,迴歸自己家居住。甲方房產歸甲方子女繼承,乙方及其子女無權繼承。

二、乙方名下有房產一套,座落於XXXX,建築面積XX。該房產在乙方去逝後由乙方子女繼承,甲方及其子女無權繼承。

三、雙方各自名下的財產如存款、傢俱、家電等個人物品,歸各自所有。雙方有使用的權利,但仍歸個人所有。

四、因一方醫療、一方子女產生的花費及一方負債行為均由各方獨自承擔,與另一方無關。

五、雙方婚後因各自婚前財產所產生的收益與虧損,歸一方所有與承擔,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及共同債務。

六、雙方婚後的工資及養老金收入等各種收入與收益,均屬一方個人財產,不屬雙方共同財產,另一方無權分割與支配;婚後所購置財產,歸購置方所有。

七、雙方對各自婚前婚後財產有完全支配與處分權,另一方不得干涉。

八、甲方同意每月支付乙方元作為雙方基本生活費用,由乙方管理與支配。

九、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肆份,各執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XX

XXXX年XX月XX日

再婚婚前財產協議書5

男方:XX

女方:XX

男女雙方均已喪偶,生活實有困難,經過相互瞭解,自願結成合法夫妻,但雙方都有子女,為解決他們的後顧之憂,經雙方充分考慮並協商,訂立如下協議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1、雙方各自婚前所有的財產,婚後所有權不變,仍為各自財產。婚前個人債務由各自償還。

2、雙方再婚時,雙方子女均已成年,因此雙方同各自子女的贍養關係不變。

3、雙方各自婚前財產有各自子女繼承,雙方故世後,各自子女對各自父母后世的處理權利不變,由各自子女為自己老人送終。

4、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並用於婚後共同生活,大額日常開支雙方要進行協商。

5、雙方婚姻關係建立後,共同居住用房由男方提供,如果男方先於女方故世,由男方子女對該房屋全部繼承,女方有權繼續在該房屋居住到再婚或故世。

6、本協議經雙方簽字並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男方:XX

女方:XX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