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在校外租房學生的安全管理,確保學生生命財產不受侵害,根據《未成年保護-法》的相關規定,真正把校外租房學生安全落實到位,現由房東(甲方)和家長(乙方)共同簽訂校外租房學生的安全管理責任書:
一、 甲方(房東)責任:
1、房東必須檢查租的房屋是否安全,裝置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如有安全隱患及時排除,家長、學生確認安全後方能租住。凡因房屋建築、線路等硬體設施問題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房東承擔全部責任。
2、需在外租房的學生,須經家長及監護人同意,由房東與監護人簽訂生安全管理責任書後方能租房借住。
3、房東有管理租房學生的權力和義務,必須把男女生分開租房,不能讓男女生合租在同一間房內。
4、禁止學生在租房內燃煤取暖、煮飯,及亂接電線燒電爐或用電老虎等燒水。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房東承擔全部責任。
5、嚴禁房東把燃燒的煤灶、氣灶煙囪正對租住的學生,以免學生煤氣中毒。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房東承擔全部責任。
6、房東要嚴禁外來人員對租房學生的騷擾和侵害,如有不法分子對學生侵害的,房東必須及時制止並報有關單位和派出所。凡因外來人員進入寄宿點騷擾、毆打學生髮生的'事故,由房東承擔責任。房東有義務制止寄宿點周圍社會青年對學生的騷擾、侵害。
7、每天晚上房東必須清理和檢查學生下晚自習後歸宿情況,按時關鎖大門,如發現學生未歸時必須及時向家長(監護人)聯絡。凡因房東未按時清點人數、及時關鎖大門造成在外流竄,發生的安全事故,由房東承擔責任。
8、禁止學生在寢室內打牌、賭博等違法違規行為。
二、 乙方(家長及監護人)責任:
1、家長及監護人必須聯絡房東確認出租房屋安全並與房東簽訂學生校外租房安全管理責任書後方能租住。
2、 家長每天對子女上、放學時間與房東和學校聯絡,隨時掌握學生去向。
3、 每天晚上學生的歸宿情況應主動與房東聯絡。
4、 每週放雙休和從家到校時,家長及監護人應與房東和學校聯絡,及時瞭解情況。
5、 家長應隨時保障電話暢通,以便聯絡。
6、凡因學生違法亂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家長及監護人承擔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四份,房東一份、家長(監護人)一份、學校一份、派出所一份。
甲方(房東)簽字蓋章:
乙方(家長及監護人)簽字蓋章:
學生簽字: ( 年級 班)
年 月 日
校外租房承諾書
本人是 班學生 ,不符合學校規定的走讀條件,但因 (考研、身體、性格等自身原因),不適應住在學校集體宿舍,本人及家長強烈要求在外租房居住,
本人及家長承諾:
(1)在校外住宿期間,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遵守校紀校規,不從事或者參與違法活動或做出有損學校名譽和大學生形象的行為;
(2)按時參加學校的一切教育、教學活動。
(3)加強自身安全防範和自我保護意識,居住地地點變更,居住地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向家長和學辦老師通報,保證生命財產安全。
(4)在外租房期間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侵害方、學生本人及家長負責,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附:家長身份證影印證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此承諾書兩份:一份交給學生,一份存檔在學工辦)